沈春行听话地跪倒。
身前是半人高的土墙,除却几簇生命力顽强的狗尾巴草外,再无其它。
刁氏从屋里拎出一个竹篮,掀开盖在上面的白布,露出里面的白烛线香。
“往年一大早就该去给你爷爷爹娘上坟,今年走得太急,连块牌位都没来及做,想上坟都不知该去哪儿,干脆省了那形式。”
“我寻思着,底下的人也不至于跟咱计较这个,真要计较,大不了让你爷爷来找我!”
“那个糟老头子,走了这么些年,也不想着给我托梦托梦,好支些生财的招儿……”
刁氏絮叨着,摆好祭品,点燃香烛,再抽出三根线香递给沈春行。
“我爷不是把我送来了,有我还怕生不了财吗?”
沈春行笑笑,就着烛火点燃线香,表情为之一肃,与黑夜中,对着天地拜了三拜。
心里默默念着。
我与尔等虽是半路缘分,且厚着脸皮,当自己也有过父母亲人。血脉大恩,今生无法相报,只盼你们一家在地府能团聚。老太太交给我了,莫担心。
她从腰间掏出把匕首,在墙根底下,刻上一个“沈”字。
一笔一划,皆用尽全力。
仿佛在诉说某种承诺。
“待得明年此时,我必给诸位换一个宽敞的住处。”
刁氏神情欣慰,嘴上却忍不住说:“赶紧把你那玩意儿收起来,我每回见到,都觉得眼睛疼。”
沈春行的那柄匕首,比之赠予沈鸣秋的那把,瞧着还要危险许多。
刀锋短窄且弧度弯曲到异常,手能握住的地方,只三指宽。
女子手小,尚且能藏于掌内,若换到旁人手里,一个稍有不慎,便可能将自己的手指切断。
即便日日看,夜夜看,知她能用这匕首砍菜切瓜,刁氏仍心惊肉跳,不由抱怨。
“你说你爹也是,给你留这么个儿玩意干嘛,女孩子家家的,该多攒些嫁妆才是。”
当初一夜惊魂。
沈父死守住柴房大门,沈春行便是用这把匕首,从死人堆里,一路将其尸身拖回沈家。
那把匕首,乃是阿淮送她的礼物,后被炼制成本命魂器,放置在令牌空间内。
用来杀人只泛泛,屠鬼,则一绝。
而送于沈鸣秋的那把,不过是在他的死缠烂打下,所改良后的产物,将将能用来防身。
“我爹英明神武,早猜到他的大女儿啊,绝非寻常,迟早要做出一番大事,自然要想尽法子保护。”
沈春行向来是夸人不要钱,一张小嘴甜的呀,能让死人从坟里头跳出来鼓掌。
“你呀,就知道哄我,你爹是我一把屎一把尿拉扯大的,他能有多少本事,我会不知?”
刁氏却不吃这套,虚点了下沈春行的额头,倒也不追问,岔开话题。
“奶这一辈子没啥,就想看着你长大成家,让咱老沈家能后继有人……”
沈春行赶忙打断,讪笑声:“传宗接代的活儿,好像轮不到我啊,奶你这是想让我招赘?”
刁氏很想说“是”!
可一想到小薛,那话便说不出口。
谁敢让堂堂县令入赘,得多大脸啊?
她面色一沉,问道:“你当着你爹娘的面儿,老实告诉我,你跟小薛之间,到底存没存那种心思?”
沈春行站起身,拍拍膝盖上的土,装模作样地朝两边看。
“我爹娘也不在这啊,要当着他们的面儿,那得等你孙女我来年发财了,衣锦还乡后,到时再问吧。”
说完便要溜。
刁氏哪肯放过,笃定道:“没反驳,就是承认。先前还骗我说什么合作,明明就是图人小薛长得好看!”
沈春行痛苦地抱住头,“过完年我才十三啊!现在说这些,也忒早了点吧?”
“早吗?你吴敏姐不就是十三岁定亲?若不是出了这档子事儿,她如今也该出嫁了……”
想到吴家,刁氏叹口气,终于没了再问的心思。
活着就是硬道理。
至于招不招赘,那都有的商量嘛,反正她觉得大丫头把小薛吃得死死。
脸大一点,也未尝不可?
在这一刻,要给老沈家留后的强烈心愿,冲破了世俗传统的束缚,冥冥中,刁氏仿佛能看到老头子在对自己颔首,告诉她——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
谁说县令就不能入赘?
那驸马爷,也是爷啊!
一时间,老太太脸上千变万化,沈春行打了哆嗦,蹑手蹑脚地溜了。
以前在现代被居委会大妈介绍相亲,那时好歹也有二十多岁,如今到了古代,才十三就要开始被催婚。
悲哀啊!
——
前院的空地上,有俩人正沐浴在月光底下。
一个面容俊朗,一个长相秀气,皆是身姿挺拔,如芝兰玉树。
沈春行咋舌:“你俩是在这儿赏月,还是一诉衷肠?”
真不怪她乱磕啊。
俩大男人,不一起睡觉去,跑这儿对望,咋看咋有问题。
薛永安收回目光,淡淡道:“他问我,若能用自己的性命,去换取一城百姓的安危,愿是不愿?”
沈春行表情顿时变得古怪,冲着庾苌嘀咕:“先前只以为你傻,没想到真是个瓜皮。这还用问的?”
当然是不愿!
可她心里明白,于阿淮而言,莫说是一城百姓,只要是在他职责之内,一人性命便足以让其癫狂。
从地府里出来的人,或许冷血,可足够护短。
因而沈春行难得生气,一指旁边小板凳:“坐!”
庾苌:“……”
也不知为何,打了个寒颤,竟真的默默坐好。
“来!你仔细给我说说,何来一城百姓,又为何是要用他的命换?若是我没记错,你先前可说过,明明是要来杀我的!”
这话说来就有点久。
庾苌张张嘴,最后还是决定长话短说。
“我确是来杀你,而要他命的人,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