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已经拼了命的逃了,吉姆·雷诺男爵独自向前,策马狂奔,时不时便要回头恐惧的张望。来时浩浩荡荡,走时孤家寡人。护卫都是好样的,明知事已不可为,主动留下为男爵断后。可三百多人的骑兵队死的一个不剩,不足十人的护卫又能如何?吉姆应该跟部下共命运,而非在马上气喘吁吁,丢盔弃甲,像个懦夫。
雷诺男爵的曾曾祖父会以他为耻的,都怪那位祖先救下了矮人,害得吉姆跑来了号角堡。法兰克不是帝国,分崩离析的邦国修不修路全看当地贵族脸色。号角堡就更没办法了,荒废了两百年,路上长满了草。疯长的野草占领曾经的砖石路,盖住了某些要命的缺口。
载着男爵逃了几里路的马儿前脚踩进草下的浅坑,把吉姆摔得飞出去足有两米远。男爵重重砸到地上,顺着湿滑的野草溜了一段距离,直到被块凸起的岩石阻挡。头盔救了他一命,免得男爵脑袋开花。他费了点力气才摆脱变形的头盔,又顺手扯下内衬的布帽,躺在原地大口喘着气。战马在不远处也做着跟男爵差不多的事,喷着鼻息脖子不停的往上抬,断了腿马儿想要站起来。
一个合格的主人会拔出匕首终结坐骑的痛苦,吉姆确实打算这么干,手都伸到一般又停下了。他记得那些怪物嗜血的特性,会动的才受欢迎,有什么比一匹挣扎的马更活生生的呢?
圣艾迪安的统治者扶着那块截停他的岩石站起来,这才注意到所谓的岩石,其实是盖满了青苔的矮人雕像。男爵很机智,慌不择路也知道该往哪里逃。到圣艾迪安有一百多里,转身回号角堡只有二十里不到,其中每一里都是部下拿命为他挣来的。
穿过矮人石像,再往前就是走两里路就能到号角堡。男爵钻进树林,任由马儿在原地扑腾,哀鸣嘶叫。
“这位小姐,敢问你尊姓大名。”戴王冠的矮人眉头紧锁,两片浓眉即将在鼻子上方胜利会师。
他不问来历不明的地底侏儒,不问惊魂未定的人类士兵,也不问矮人战士沃夫加,上来就对着玛露希露大皱眉头。精灵在西方大陆可是稀罕货,对于帝国他们是一夜之间从无人居住的密林里冒出来,对于极少数走投无路的法兰克幸运儿,他们又是救命恩人。但是在矮人记忆中,这帮尖耳朵早就消失了四百多年,谣传被诸神降下的灾祸给灭了族。矮人倒不会幸灾乐祸,岩石之子只是摇摇头,继续开采矿脉,打造铁器,足不出户。
反正矮人讨厌罗马帝国,倒是一直跟蛮族眉来眼去,乐得看这帮人上台。而与当年的蛮族交好,就不会喜欢罗马的亲密盟友,自称高等精灵的白皮尖耳朵。
瓦兰见过克里斯蒂娜,跟她并肩作战,是个不错的精灵小妞,就这样。国王陛下从未承诺等他见到下一个尖耳朵,会笑容满面的敞开怀抱。开玩笑,他跟自己老妈都没拥抱过,后者来号角堡的历程堪称是死里逃生。然而母亲并未刻意强调,儿子也没当回事,双方的见面礼是对彼此点了个头——不愧是真正的矮人。
“玛露希露·瑟兰杜伊。”罗丝吞了一肚子旭日城居民的灵魂,如今随便拿来一个受害者的名字糊弄矮人国王。
那堪比毛毛虫的浓眉依然没有舒展开,罗丝被迫补上了瞎编的经历,自称是来自东方的精灵商人的女儿。罗丝无意中忽略了一个问题,来泰西的东方精灵确实会起个当地名字,但那是不名誉的流放犯才会干的事。
好在精灵那一套规矩就没人搞得懂,也没人关心。国王日理万机,哪有功夫跟她磨蹭,罗丝蒙混过关,顺利得到号角堡的庇护。
浓修不止是个攻城器械大师,那玩意儿纯属业余爱好,他一专多能,什么都会。比如对号角堡的防御体系,他就有许多不错的点子。浓修都给沃夫加说了,矮人边听边点头,答应为他引见国王。侏儒兴奋的一蹦三尺高,当场从包里掏出张纸,边走边画草图。
捏着宝贝图纸揣着一肚子的主意,浓修却没能跟瓦兰搭上话。侏儒本想追上去,但国王身边有前呼后拥的荣誉卫队,个个胡须快要拖到地面,看起来都非常野蛮。侏儒决定再等等,才逃过奥斯曼人屠杀,他对大胡子有些过敏。
“来吧,我带你们去打饭。”沃夫加指着前面一座四根树干支起的大棚,那儿摆了三张桌子,后面有石头砌的火炉。厨娘搅动着锅子,白烟四溢,闻起来还不错。
浓修刚想起来他好几天没吃过饱饭了,玛露希露也是。
“小姐?”浓修跟着沃夫加走出十几步发现精灵没跟上,侏儒停下来等。
“好。”罗丝咽了口唾沫,她很不适应肉体凡胎的各种生理需求,以及这些人如此固执的要把她当做一份子。
蜘蛛神后和侏儒还有矮人一起走向粥棚,欧菲莉雅主母的鼻子告诉她,锅里炖汤的味道确实不赖。
万渊平原有着全地狱最令人绝望的环境,就算恶魔也难以在此立足。不过它是恶魔王子,烧死人的太阳,窒息的血雾都不值一提。身为此地的主人,它能凭借意志改变地形,天象,乃至瞬间移动,日行千里。所以无面者动了个念头,周围的景物便扭成一团,等再次展开,眼前出现了一大堆椭圆形的蛋。
无面者来到了恶魔的栖息地,每当这些脏东西被凡人驱逐回老家,就会在此缩回一个膨胀跳动的肉球中,沉睡上一百年。蛋愈大代表其中的恶魔愈强力,而低阶的垃圾只配蜷缩在外围。无面者毫不停留,踩烂了许多大小不等的肉蛋,脚上粘了不知多少恶魔的残骸。
它终于找到了想要的东西,血红色的肉壁遮不住那黑亮的三颗脑袋。无面者撕开蛋的表面,地狱犬顺着腥臭的蛋液滑到无面者脚下。
恶魔王子拎起它的宠物狗,一口接着一口像是嚼餐后甜点,它把混沌之风的馈赠吃的一点也不剩。恶魔用这种办法,能继承记忆,去感受地狱犬的感受。
透过狗的眼睛,它看见了一个精灵女人,通过狗的爪子,它划开精灵女人的血肉。无面者含住了食指,仔细的吸吮,一如在它头脑中地狱犬做的动作。
神,它尝到了神的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