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沈府。
沈万金喝下一大碗苦苦的汤药后,懒懒地靠在床榻上喘息,额上,冒出一行细密的汗珠。
沈夫人放下药碗,立即拿了一方手绢,小心地为他擦拭嘴角。
莲姨在一旁,似乎帮不上什么忙,只好为沈万金掖了掖被角,偷眼,看了看沈万金。
沈万金半闭着眼,缓缓问道:“大小姐和姑爷来了吗?”
沈夫人柔声道:“就快来了。”
沈万金长长地叹了口气。
门帘一掀,侍候在门口的丫鬟禀道:“大小姐来了。”
沈万金睁开眼,忙道:“还不快请。”
沈青萝疾步走到窗前,关切地问道:“爹,你怎么了?”
南云恭恭敬敬跪下,请了个安。
沈万金无力地挥手,示意南云起来。
沈夫人道:“贤婿不必多礼。”
南云在床前的小凳上坐下,问道:“听说岳父生病了,小婿心中十分挂念。不知,是怎么了?”
沈夫人道:“还不是夜里不老实,着了凉,受了些风寒?”一边说,一边狠狠地用眼剜了莲姨一眼。
莲姨破天荒地没有吭声。
沈万金摇头道:“无妨,休息几天就好了,只是,有件事,却是势必要麻烦贤婿了。”
南云忙道:“有什么事,岳父吩咐就是。常言道,一个女婿半个儿,都是自家人,还客气什么。”
沈夫人搀扶着沈万金在床头坐好,又在他身后垫了个枕头。
沈万金显然是病得不轻,稍微一动,就是一连声的咳嗽。
沈万金喘了喘气,道:“都是宝儿还小,不得已,要麻烦贤婿。”
南云浅浅微笑道:“岳父请说。”
沈万金道:“你也许知道,咱家的生意,一向都是我在打理。宝儿尚小,不能帮我,只有青萝,还可以略略帮帮我,可惜是个女儿家,又出嫁了,所以,我偌大年纪,事必躬亲,有时候,实在是心有余而力不足啊。”
沈青萝怜爱地为父亲擦了擦额上的虚汗。
沈万金继续道:“快到年下了,又接了单宫里的生意。你知道,这大明宫的生意,至关重要,一点也马虎不得,也迟延不得。每年,都是我亲自看货定货,可是现在,我突然生了这场病,没有个十天半月的,恐怕出不得远门,所以,不得已,要麻烦贤婿一趟。”
南云立即道:“小婿早就说过,岳父只要不嫌弃,小婿愿效犬马之劳。”
沈万金很是欣慰地点点头:“很好。”
沈青萝有些担忧地看看父亲:“爹,是要去洛阳吗?”
沈万金点点头:“正是去洛阳。”
东都洛阳,是除了长安之外,大唐最繁华的历史名城。那里,聚集着天下文人墨客,巨富商贾,是大唐重要的经济贸易名城。
那里,有着大唐最大的香材交易市场“香行社”。
由于大唐对于香材的需求很大,本土出产远远不能满足,所以,依赖大批的海外进口,才能满足需要。加上,大唐的巨大召唤力,所以,有许多海外商胡,专门从事东西方香料的贸易。
沉香出自天竺,没香以及安息香出自波斯,丁香出自东海及昆仑,降真香出自南海大秦国,苏合香出自西域及昆仑,龙脑出自婆律国,其他不一而等等。
因此,在洛阳,就形成了一个庞大的香材市场,全国的制香商人,聚集在那里进行交易。
每年这个时候,是“香行社”开市的时节,沈万金是“香行社”的社官,同时又是最大的顾客,他若是不去,那么,这个香材市场,就要大受影响,还会影响到以后的生意。
沈万金费力地从枕下掏出一块小金牌,递给南云,眼里,充满希望:“贤婿,拿着这块令牌,代我去洛阳。”
南云缓缓接过金牌,疑惑地问道:“去洛阳做什么?”
沈万金道:“采买香料。”
南云一下子站起来,有些惶恐:“岳父,小婿对香材一窍不通,怎么采买?莫要耽误了大事。”
沈万金微笑道:“贤婿莫要惊慌。我自然知道你外行。不要紧,我会派懂行的师傅陪着你,你只须做个主持就是了。你代表着我,自然会有人关照你。”
南云这才松了口气。
沈青萝不安地瞧了瞧南云,轻声道:“爹,要不然,我陪夫君一起去一趟?”
沈万金看了看女儿,似有所动:“倒是个合适的人选,只是,一个女儿家,不太方便。”
沈夫人插嘴道:“不可。此去洛阳,几百里路,车马劳顿,青萝怎么可以去的?”
南云笑笑:“岳母说的是。青萝,你不放心我吗?”
沈万金笑道:“女儿,心疼女婿,却不知,做父母的,也心疼女儿吗?”
沈青萝微微低了头,不再言语。
南云有些兴奋,说不出为什么,他觉得,这是上天给他的一个好机会。
能有机会了解和渗入沈万金的核心事业,不能不说,这是一个千载难逢的好时机。
他朗声道:“岳父放心,小婿一定不负重托。”
沈万金哈哈大笑:“好男儿志在四方。好贤婿。”
南云问道:“不知何时起身?好做打算。”
沈万金很满意南云的回答:“一切不须贤婿费心,我自有安排。三日后动身,你先回去准备一下行装吧。”
南云谦恭地点头:“是。岳父安心养病。”
转身告辞的时候,南云无意间碰上了莲姨的眼神。
那眼神里,分明是毫不掩饰的嫉妒与愤怒。
南云微微一凛。
二
跨出沈府大厅的时候,不知怎的,他想到了那日,站在沈家大厅外的,那只闻其声未见其面的四小姐。
父亲病了,怎么不见四小姐来探病?
于是,他假作不经意的,漫不经心地问道:“岳父病了,几位妹婿,也来探病了吗?”
沈青萝微微颦眉:“不得而知。”
南云伸出手臂,轻轻搀扶着沈青萝下了台阶,试探道:“那日,四妹送你那么名贵的琴,其中有什么缘故吗?”
沈青萝微微一怔,并没有回答。
随着她的长裙缓缓地拂动,南云隐约地,听到了她幽幽的叹息。
但是,很快地,沈青萝的眼神落在了前方。
南云登时觉得眼前一亮。
繁复的花树下,一条曲折的石径上,缓缓走来三个人。一男一女,貌似还有一个丫鬟。
而此时南云的眼睛里,只有一位丽人。
他心中猛的一阵乱跳,他想起曹植的那首着名的《洛神赋》。
仪采温凝,迈神姿于洛浦,姝容照澈,孕仙影于江波。
披罗衣之璀璨兮,珥瑶碧之华琚。戴金翠之首饰,缀明珠以耀躯。
那丽人,明眸如水,绿鬓如云,顾盼之间,万种风情,哪里还是人间的女子,分明就是传说中的洛神临凡。
她的眼神从南云脸上迅速掠过。
她的眼睛,清澈柔美,晶莹而深邃。
南云有种如沐春风的感觉。
她面无表情地看着沈青萝,脚步变得有些迟疑,却已经无从躲避。只得缓缓走到近前,轻启朱唇,慢吐莺声:“长姐。”
沈青萝微微一笑:“四妹。”
南云喉头发干,手心里捏出了一把汗。
原来,这就是四小姐,那个弹琴清歌的女子。
她身穿着一件鹅黄色的衣衫,外面罩着一层薄如蝉翼的冰帩,一件银灰的镶着白色狐毛的披风,衬得她更加肤白如凝脂,面容姣好如明月。
那张没有瑕疵的脸上,隐隐有着淡淡的哀伤。
这样的美人,过着锦衣玉食的日子,何来哀伤?
南云暗想。
南云注意到,她的眼睛,温柔而妩媚,她的嘴唇,薄而小巧,她的面容,光莹如玉,白得几乎透明,却没有从她脸上,看出丝毫胭脂香粉的痕迹。
她雅致得象一朵空谷幽兰,清而不淡,艳而不妖。真正的美人,才有这种“却嫌脂粉污颜色,淡扫蛾眉朝至尊”的自信。
南云暗叹,同为一家姐妹,却有天渊之别。
沈青萝和四小姐并肩而立,犹如尘土与珠玉,又恰似黯淡的枯草,映衬一朵国色天香的牡丹花。
南云想起在酒楼听到的传言。
怨不得赵通会悔婚。我若是赵通,我也会舍青萝而就美人。他想。
姐妹相视,默然无语。
彼此,从对方的眼神里,看不出任何亲近的意思。
四小姐身旁的年轻男子嘿然一笑道:“这位,莫非就是连襟?”
沈青萝淡淡一笑,转脸对南云道:“这就是妹婿,信侯府的国舅爷。”
南云心里明白了,果然,这就是四小姐的丈夫,赵通。
这个赵通,用一个“瘦”字,就可以概括全貌。精瘦的身材,清瘦的脸庞,一双黑漆漆的眼珠,突出得象个蛤蟆。
南云心里忽然一阵难过。
这样的绝色美人,偏偏就配了这样的丈夫。而自己这样标致的人物,也偏偏配了一个平凡的女人。
老天爷真是不公平。
南云连忙陪笑一揖:“久仰国舅爷,幸会。”
赵通并不回礼,嘴角流露出一丝轻蔑,手背在身后,阴风怪气地道:“听说大小姐嫁了一位饱学书生,原来还真是一表人才。”
沈青萝知道,此人自恃皇亲国戚,一贯傲慢无礼,不屑与低微的平民为伍,所以,索性连沈青萝出嫁这样的喜事,都托故不来,此时,必然不会有什么好话说出来。
她转脸对南云道:“夫君不是说,家里还有事吗?咱们早些回去吧。”
“国舅爷请便。”她极有礼貌地点头告辞。
南云顺势随着沈青萝款款离开。
无端地,他感觉到,一个妩媚的眼神落在他身上,久久不曾离开。
他心里一阵悸动,象微风吹起春水。
那个眼神,来自四小姐。
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
宁不知,倾城与倾国,佳人能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