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我听到那个琴声,自己猜的。”洛望泞支支吾吾地说道。
“在你离开之后,沙华也离开了。”东陵瑜看着洛望泞,叹了口气。
“他已经离开了?”洛望泞愣了一下,对啊,她历练的时候遇见过他,他说过的,他云游四方,想找齐一个人的魂魄。
“嗯。”东陵墨点了点头,“他本来也不是王府的人,他的去留我也管不了,他愿意救你,也是还一个恩情。”
“娘亲,沙华到底是什么人?他为什么会答应替我换血?”洛望泞忍不住问出心中多年的疑惑,换血的痛,哪怕她已经服用了迷药还是能感受到那万蚁蚀骨的痛楚,可是换血给她的沙华却是清醒的,还要亲自将自己的血逼入她的体内,这样的疼痛,绝不是常人可以忍受的。沙华,他为什么要这么做?当他看到她的时候,又会是什么心情呢?
“望泞,你长大了,有些事,娘亲从前瞒着你,是为了你好。沙华,其实只是个名号,和曼珠这个名号,分别值得是从前苏家一对双生子的后人。沙华的先祖只身离开了苏家,和曼珠的先祖相约两人的后人井水不犯河水,永不相见,并立下誓言,若有违逆,不得好死。”东陵瑜陷入了回忆,“苏家在东陵国是世家大族,不仅因为他们擅于制毒,为朝廷重用,还因为他们世代相传十方神器中的千机镜。苏家世代忠于朝廷,是皇上面前的红人,特别是到了我父皇那一代,父皇沉迷于炼药长生之术,更加亲信苏家。那时候苏家的女眷,经常入宫请安,风头一时无两。”
洛望泞看着东陵瑜,安安静静的听着。
“那时候宁诗桐,她是苏家的嫡女,也是独女,是曼珠的继承人。而我只是父皇众多子嗣中一个不起眼的公主,我的娘亲只是个小小的,不受宠,母家还没有是什么势力的才人,因为不受宠,所以只能靠着月例紧巴巴的生活,母妃软弱,又怕刁奴为难,时不时还要给那些欺软怕硬的宫女太监打赏些银子,日子就更艰难些。”东陵瑜叹了口气,“我就是在那个时候遇到了宁诗桐,她小时候就长得精致好看,粉雕玉琢的。她从小就受宠,什么人情冷暖都不懂,她喜欢我和她玩,就经常给我带些好吃的,我们就成了朋友。后来她父亲去世了,她虽是女孩,却在制毒上极有天赋,继承了苏家的产业和曼珠的名号。虽然曼珠的名号让人畏惧,可她家世显赫,长相又好,脾性虽倔,却也是个直来直去的性子,东陵国许多才俊有想要娶她为妻。可她是个傻子,嫁给了一个不该嫁的人。”
“那个人,是当时的沙华?”洛望泞猜到了什么,忍不住倒吸一口凉气。
东陵瑜点了点头,“沙华一辈一直隐姓埋名,虽然四处行医,却没人知道他具体的长相,宁诗桐第一次进到那个人,就认定了要做他的妻子。”
“沙华,很好看吗?”洛望泞想到了云书墨的脸,觉得自己问了个很傻的问题,云书墨应该是她见过的,人界最好看的男子了,虽然脸色苍白又纤瘦,可是仍然很难掩盖那绝色的容颜,精致却毫不女气,每一根线条都恰到好处,挑不出一处差错。
“就算我很恨那个男人害死了诗桐,可是也不得不承认他长得,倾国倾城?”东陵瑜说道这个词,眼底忍不住浮上一抹笑意,“说他祸国殃民才对。程墨他,人虽冷淡,心却极好。如果他不是沙华,应该会是个很完美的人。”
“沙华不好吗?许多人不都很想要成为沙华那么厉害的人吗?”洛望泞有些疑惑。
“就是因为他厉害,所以才会成为各国争抢的对象。”东陵瑜摇了摇头,“当年诗桐和我说,程墨背叛了她另谋出路,我心里觉得程墨那样清高的人不该如此沽名钓誉,可千机镜里,他真的出现在南宣皇宫里,后来还听说南帝要把自己的公主嫁给他做正妻。诗桐便想和他对质,结果突然发觉自己怀了双生胎,她生下两个孩子,不知道是不是当年的诅咒的原因,竟然是一个痴傻,一个先天残疾。诗桐诞下双生胎就去找程墨,揽月楼的人趁机派人到宁府抢夺千机镜,两个孩子被我安插的探子带走。”东陵瑜深深地看了洛望泞一眼,“说到底,诗桐的死,我也有原因。你出生的时候,崇虚就告诉我你魂魄很奇怪,恐怕容易夭折,要有苏家的血脉换血,才能活下来。我便存了私心,将孩子留下一个,对宁诗桐说,孩子一死一存,只剩下那个先天痴傻的孩子。后来,也正如崇虚所猜测的,你魂魄不全,需要换血……”
“那个先天残疾的孩子,就是沙华?”洛望泞睁大了眼睛,娘亲保护了宁诗桐的一个孩子,却又将另一个孩子藏起来,可是,这都是为了她……
“我本想着将这个孩子养在身边,可是后来又想到换血还需要沙华的医术,便将孩子偷偷送到了沙华那里,暗中派人盯着。”东陵瑜叹了口气,“宁诗桐不敢再离开宁家,便给自己下了慢性毒药毒,想要引沙华前来,只要他还有心救她,她便原谅他。”
“她没等到吗?”洛望泞垂眸,若是等到了,也就不会死了。
“没有,五年,程墨都没有回去。”东陵瑜摇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