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为原宋相番外篇,由于两位云初同名,原宋相名字里的云我会用繁体字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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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云初迷迷糊糊间,感受到自己的身躯在不断摇晃,晃得她想吐。
耳畔有人在不停地交流,吵闹得很。
“都跟她说别加班了,大不了我养她,就不听,非得加班,得亏了有你这个室友在,否则她一个人在屋里猝死了我都不知道。”
“你也别怪她,要怪就怪她老板,去年年底就说给她升策划部的部长,这饼都画了半年了,也没让她吃上。”
“吃不上饼干脆辞职得了,其实我觉得她的条件真不错,完全可以跟着我直播卖衣服,可惜她放不开,不然肯定比游戏公司赚得多。”
宋云初在睡梦中拧起了眉头。
什么部长,什么直播……边上这两人说的话她竟听不明白。
她现在是到了地府么?
她想看看这阴间的风貌,奈何眼皮沉得睁不开。
从前常听人说作恶太多会不得好死,死后还会下地狱,她的确是不得好死了,被君天逸命人乱箭射死的那一刻,她就在想着,人死后会到一个怎样的世界?
是否像坊间说的那样,会进入轮回?
若是真的有投胎转世,像她这样作恶多端的人,是会继续做人还是做动物?
若是做人的话,她倒真想好好活一次,若是做动物……
她定要在上餐桌之前自尽,死了重来。
身边两人还在喋喋不休。
“幸好这会儿不堵车,师傅能不能再快点儿?”
“快不了姑娘,再快就超速了。”
宋云初想吐的欲望越发强烈。
这地府的人真是吵闹得很,还净说些让她听不明白的话。
但好在,人死后无需再体验生前的疼痛,那乱箭穿心的感觉她光是回想起来都觉得呼吸困难。
她费力地想要睁眼,忽觉脑内一震,无数记忆碎片如潮水般涌入。
那些记忆,来自于一个和她同名的女子。
她像是一个旁观者,在毫无准备的情况下,就突然获知了另一个人的所有生活轨迹。
她的脑仁仿佛都要炸开了,幸好这种感觉只持续了片刻,脑内很快就平复了下来。
她总算睁开了眼——
她正处于一片狭小的空间内,她的头似乎枕在一个人的腿上,怪不得她会如此难受。
这双腿,细且白,腿的主人穿一双银色带细闪的……高跟鞋,对,是叫这个名字。
鼻翼间有淡淡的馨香萦绕,宋云初试着动了动身子,将自己与长腿的主人分离。
耳畔顿时响起女子的惊呼声,“卧槽,还没到医院你就醒了?”
“醒了也好,能自己醒过来,说明应该没什么大问题。”另一道女声接过了话,“你没事吧云初?你刚才晕倒在房间里了,我们正要带你去医院检查。”
宋云初无暇顾及身边的二人,而是低头观察自己此刻的身体。
手脚健全,这是一副年轻的躯体,躯体的主人同样穿着短于膝盖的裤子,露着一双长腿。
这个世界的人们,在夏季似乎就是爱穿得如此清凉。
若换做她原来的世界,这叫伤风败俗,她都难以想象穿成这样出门会被外人如何指点。
不过,当所有人一起‘伤风败俗’,便是一种可以称之为‘思想先进’的生活模式。
宋云初试着活动了一下双手。
她这算是又活了一次吗?但并非投胎转世,用这个世界的词汇来形容,这种情况应该被称之为‘魂穿’。
对,就是魂穿,她的灵魂挣脱了原来的世界,来到了一个截然不同的时代,并且拥有了这副躯体主人的记忆。
两世的记忆加在一起,脑袋实在是有些难以消化,她此刻乘坐的东西虽然比马车平稳一些,但由于方才躺着的姿势不好,再加上身旁女孩的馨香压不住车里的皮革味,她只觉得胃里泛起一阵恶心感。
她当即出声:“停车!我要下去!”
“下去个啥?先去医院做个检查,前边马上就要到了。”
宋云初这才转头看身旁的两个年轻女子。
边上挨着的这位模样十分好看,五官精致小巧,是原主的闺蜜,名唤祝卿安,再往后那位相貌娇俏可爱,是和原主合租了两年的室友,名唤林夕。
此刻二人都一脸关切地望着她。
宋云初晓得她们是好心,但这车她实在没法再坐下去。
对待面前这两位,她不好发火,那就只能叫停前方的车夫了。
“我不去医院,我要下车!停车!”
她语气冰冷,司机听得眉头微蹙,“这里还停不了。”
“为何停不了?”宋云初的声线更加冷厉,“再不停下,要你好看!”
“你这人怎么这样?得了得了,前边就给你们放下,真是神经病。”
宋云初当即面色一沉,“你说什么?!”
神经病这三个字,可不是什么好话。
“阿初你发什么癫!你冲着人家师傅吼什么?这前后都有车,当然停不了。”
“师傅不好意思,我朋友晕倒之前受了点儿刺激,情绪不太稳定,你把我们就近放下就好了,真是抱歉。”
司机冷哼了一声,没再多说什么,找了个最近的停车点把三人放下。
“阿初,你是不是写方案把脑子写坏了?你就算心情再不好,也别冲着个路人发脾气啊,得亏了人家不跟你计较,万一对方是个臭脾气,就凭你刚才那两句话,就够他跟你打起来了。”
听着祝卿安的话,宋云初不屑地嗤笑了一声,“跟我打,也得看他有没有那个能耐。”
祝卿安:“……”
林夕:“……”
她们要是没记错的话,那位司机师傅的体格还挺强健,目测至少有个一百五六十斤。
云初是怎么觉得,凭她这百斤的小身板能跟人家干?
“该不会是真的写方案写疯了吧?反正这离医院也不远,咱们直接走过去。”
“是吧?我也觉得该让她检查一下,别抑郁了。”
两人说完,便拽着宋云初朝前走。
宋云初并未抗拒,只因这会儿她真觉得脑袋有点晕乎。
无论在哪个时代,身子不适都是要看大夫的,且这现代的医院似乎比她原来生活的古代医馆厉害得多。
去看看也好。
此刻已是夜间,路边的行人不多,宋云初望着眼前的风景,不得不感慨一句现代建筑的奇妙。
这里的高楼在路边灯火的照耀下,有一种难以言说的美。
除建筑之外,这个时代还有许多的“高科技”,值得她细细体验一番。
“阿初,你到底是怎么了?从车上醒过来就奇奇怪怪的,你有什么事跟我们说说呗,干嘛自己憋着?”
听着身旁“闺蜜”的问话,宋云初不知该如何接话。
她不习惯和人诉说心事,况且,即使她跟原主的好友们坦白,说她是古代来的,她们也不会信。
既来之,则安之,她毕竟是死过一次的人,如今还能醒过来呼吸这世上的空气,她就得珍惜活着的时刻。
祝卿安见宋云初不理自己,心中不免担忧。
阿初以前就算心情再差,也会愿意跟她说心里话,可现在阿初变得这样沉默,难不成真的像林夕猜的那样,得抑郁症了?
祝卿安顿时觉得惆怅。
前方是一处维修的路段,行人渐少,三人并未注意到,路灯下有一名穿着风衣的男人,正紧紧地盯着三人。
眼见三人走近,他猛地跳了出去,将风衣对着三人敞开,发出大声的怪笑。
那风衣下边,什么都没穿。
祝卿安和林夕被吓了一大跳,捂着眼睛大叫出声。
今天出门没看黄历,居然碰上了变态暴露狂!
男人本以为会把三人都吓着,却没想到,三人中间的那位,竟面不改色地将视线落在了他的身下。
她甚至嗤笑了一声。
男人见此颇为诧异,而下一刻,发生了一件更让他意想不到的事。
宋云初竟抬起了腿,一脚踹在了他的身下!
这一下又快又狠,让男人猝不及防,他当即痛呼一声,身下的痛连带着双腿都麻了。
宋云初又紧接着补了一脚,将他直接踹倒。
什么东西,竟敢戏耍到她的头上。
若换做前世,她定要让这人死无全尸!但眼下没有能使唤的手下,她就只能自己出力了。
宋云初身后,祝卿安和林夕望着她的举止,呆若木鸡。
虽然知道云初的脾气不算好,但她们着实没想到她反应能这样快,胆子能这样大!
寻常人碰到变态的第一反应是惊吓,毕竟攻击变态是需要勇气和力气的。
云初此刻的行为……太出乎她们意料了。
宋云初对着地上躺的男人又踢又踩,毫不留情。
没有内力的身体用着就是不习惯,但好在,她很明白近距离应该如何与人搏斗,回头好好训练这副躯体,依旧能打。
这个世界的人们都没有内力可用,所以她得适应这一点。
宋云初正踢得起劲,蓦地感觉眼前一晃,竟忽然有些头晕目眩。
恍惚之际,她竟看见地上浮现一排泛着红光的大字——
法治社会,禁止行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