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上车的时候,李驰换到了驾驶座,林飞宇坐副驾驶位,我和胡之菲坐在后排。
这番情形多少有点场景再现了。
那时候,坐后排中间加座的是翁乔,那个篮球专业的男生,也是林飞宇的室友。
或许是胡之菲也想到了一块去,便问了林飞宇一句:“翁乔现在怎么样了?”
林飞宇回头瞄我一眼,对着胡之菲说:“他去年开学之后没多久就搬出去了,好像是和女朋友在校外租了房子。”
“那他不住寝室啦?”
“住也住,偶尔回来。”
我眼睛睁大了些。
胡之菲有些夸张地说:“翁乔怎么悄无声息就谈上了。我们那时候还觉得他挺老实的。”
“老实人所以到大四才刚处上对象呀。他们谈了好几个月了。”林飞宇说,“是一个美术系的女生。要说起来,还是那女的主动的,他俩以前是朋友,不过那女的一直对翁乔挺暧昧的。”
“怎么认识的?”
“看翁乔打篮球认识的。”林飞宇自然而然地说,“我好几个哥们儿谈的都是啦啦队的。”
“那怎么没啦啦队长瞧上你呀?”胡之菲埋汰道。
“你怎么知道没有?”林飞宇瞪大眼睛。
“嘁~”胡之菲不屑。
林飞宇轻声为自己辩解:“都被我婉拒了,我说自己有女朋友了……”
“吹吧你。”胡之菲头一歪,“那时候我们都没认识呢吧。”
林飞宇又改口:“我看不上她们,我这人比较专一,不愿意将就。”
或许是从“将就”一词中得到启示,胡之菲话锋一转,“那女的长什么样啊?”
胡之菲一脸“有瓜可吃”的兴奋。
是啊,漫漫回程路上,如果有些话题可聊,那便不觉得时间过得慢了嘛。
我想起之前看的一本叫做《梳毛、八卦及语言的进化》的书,里头就说了,人类聊八卦的历史可以追溯到远古时期,主要是为了传递信息,甚至还推动了语言的进化。
我虽不那么爱聊八卦,但听八卦却是喜欢的。
“那女的当然好看啦。热情开朗体贴大方。又是美术系的,没事还会做个雕塑送给翁乔,上次他们一百天纪念日的时候,那女生雕刻了一个篮球,刷了古铜色的漆,送给翁乔。现在就放在我们寝室里,其他哥几个看着都可眼红了。”
“是嘛。”胡之菲一脸感慨,“那女的这么有才啊,感觉能自己亲手做东西送给男生的,肯定超级喜欢自己男朋友了。”
“那当然了,翁乔又不差,是吧?”林飞宇不知在对谁“是吧”,随后他还轻嗤了一声,补充道,“只不过之前是爱错了人。”
我立刻就脸红了。
胡之菲猛地推了一下林飞宇的肩膀,林飞宇这才意识到自己刚射出去的子弹竟误伤了自己的好哥儿们。他回看了一下李驰,再对胡之菲吐了吐舌头。
胡之菲像是想要弥补林飞宇的错误似的,赶忙岔开话题,对李驰说:“李驰,你最近民宿生意怎么样?”
李驰微偏了偏头:“还行。”
他现在变得超酷,或许是因为我也在车上的缘故,如今的李驰和一个月前的李驰仿佛判若两人。连胡之菲的问话答起来都费劲,只在刚才和林飞宇聊了几句。
车子还没有出上海,高速公路已经有了拥堵的迹象,按往常的经验,春运时路上所花的时间通常得比平时翻个倍。
这种路况下,李驰还愿意为林飞宇开车送胡之菲,况且车上还载着我——他口中那个“不想再见到”的人。
我只要一想到这一点,便就觉得过意不去。
所以今天我的话,也格外少,都是胡之菲和林飞宇两个人的声音。
顷刻间,我忽然又想到林浩,若是他知道他的堂弟,把他的车子给他的情敌开,该作何感想。
胡之菲在底下推了推我:“你别不说话啊。这还有三小时,可怎么过啊。”
我尴尬地看看胡之菲,点了点头,表示我会努力加入她和林飞宇的谈话。
只要他们别再聊翁乔就好。
胡之菲像是了解我的心事似的,与林飞宇重新开启了一个话题。
“林飞宇,你们家过年有什么习惯吗?”
林飞宇转头看着胡之菲:“家庭聚餐啊,看春晚啊,不然还能怎么过?”
“不出去旅游吗?”胡之菲显然是在没话找话,“司葭说了,林浩他过年要去香港呢。你不去吗?”
连这话都和我说的一样,胡之菲不愧是我闺蜜。
说完,胡之菲递了个眼色给我,表示我可以加入话题。
我整个人都震惊了,不聊翁乔,你们就开始聊林浩了是吗?
你知道翁乔有雷,不知道林浩的雷点更多吗?
说好大家一起吃瓜的,结果小丑竟是我自己。
我看了看胡之菲,胡之菲殷切地看着我。
“嗯,是啊。林浩说他过年要去香港,还说你们上海人过年一般都喜欢出去旅游。”
我不想破坏气氛,只能硬着头皮参与对话。
说完这句话,我下意识看了看李驰,幸好李驰看上去无动于衷,并没有回头看我,就好像没听到似的。
“他是我堂哥啊。”林飞宇说,“主要是我伯母家里有钱。他们家还有海外关系呢。”
“是嘛!”胡之菲忽然觉得有瓜可吃,她看看我,意思是,那可是你未来的婆婆,你可得好好听听啊。
她冲我挑了挑眉,我报以歪嘴尬笑。
“林飞宇,你快说说,我怎么从没听你提起过。原来你还有个有钱的伯母。”
“哦哟~胡之菲,你真是够了,一谈起钱来,你就兴奋是吧,你们家也不差钱吧。”林飞宇回怼了一句。
“那能一样嘛。”胡之菲拽了我一把,像是寻找同盟似的,对林飞宇说,“司葭最知道我们家什么情况。你要知道我小时候过成什么样,你就知道我为什么这么爱钱了。”
“你小时候常住司葭他们家里。我听你提起过。”
我正要开口说呢,被林飞宇抢白了。
参与吃瓜,对此刻的我来说,似乎的确有些难。
而且,聊天这种事,如果没有准备吧,怎么都能聊进去,一旦准备好了,就完全变味了。
就像是“努力融入”和“如鱼得水”,在社交中完全是两个概念。
“你小时候住哪儿?”
忽然,李驰回头看了我一眼,问,“苏州哪儿我都挺熟的,毕竟待了有两三年了。”
“住拙政园边上那条巷子里。”我说,“小时候那巷子不是那样的,可简陋了,我上幼儿园的时候,我们家还在用痰盂呢,得上公共厕所去倒。”
“我~去!”林飞宇瞪大眼睛,“这么破!”
结果他问了句傻话,“那上大号怎么办?”
胡之菲推了一下他的脑门:“上公共厕所呀,你个傻子。听话不听全的。”
“那你也上过公共厕所呢?”林飞宇皱眉看着胡之菲。
“我比司葭晚出生几年,没轮上,后来政府给装抽水马桶了。”
那是事实,三岁前胡之菲还在用尿布,那三岁后,确实改建公租房了。
“那时候胡叔叔挺忙的,整天在外面跑生意,只能把菲菲放在我家。”
胡之菲说:“我妈在我两岁的时候就走了。”
林飞宇咳嗽了两声,表示感慨。
胡之菲说:“不过我对我亲妈已经没什么记忆了,倒是对司葭的妈妈更有感情,小时候,我跟着司葭一起叫妈妈的。”
“是的。”我笑了笑,说,“那时候居委里还在抓计划生育,还以为我爸妈违反计划生育又生了一个呢。我爸妈厂里的妇女干部还来家里找我妈谈话。后来搞清楚了,是胡叔叔的。”
听到这里,林飞宇撇了撇嘴,“你爸挺不容易的啊。”
“单亲家庭,大人和小孩都难。”李驰插了一句,“要不我爸也不会送我去武术学校,其实是怕我在学校里,被人瞧不起,挨欺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