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月中旬,断贷案在区法院开庭。
宁稚申请了法庭调查令,很快查出银行监管不力,违规给房企放款。
宁稚代表几位业主,当庭提起反诉。
法庭经过审查,支持反诉,案件择期开庭。
这边断贷案刚告一段落,另一边秦文珍的案子在中级法院开庭。
案子最终因为王江成父母的申请,转为非公开审理。
萧让派人找过王江成的父母,但具体过程,他对宁稚三缄其口。
宁稚也没空多问,两个案子接连开庭,她忙得像狗。
第一场庭审。
秦文珍做完被告人陈诉,公诉人开始讯问:“被告人,你在刚才的陈诉里说,被害人对你进行了长期的家暴,并且出轨、逼你净身出户,所以在他赶你走的那天下午,你动手杀了他?”
宁稚捏了一把冷汗。
如果秦文珍就此承认,那么就坐实了谋杀罪。
因为丈夫长期家暴、出轨,所以她对丈夫怀恨在心,有朝一日举刀杀害了对方。
秦文珍有时候脑子不清楚,宁稚真怕她说错话。
她紧张地看着秦文珍。
秦文珍红着眼睛摇头:“不是的!不是因为他对我家暴、或者出轨我才杀了他,是因为那天我们爆发了很严重的争吵,他要赶我和孩子走,我不走,他就威胁要杀了我和孩子,而且刀……刀也是他拿出来的!”
公诉人看向合议庭:“尊敬的合议庭,被告人辩称自己杀害被害人的当天,二人爆发了严重的争吵,但关于这场争吵,却没有任何人证物证可以证明。
根据证据清册第一号证据所示:案发当天,案发现场没有任何打斗、挣扎的痕迹;第二号证据所示:案发之后,法医为被告人进行验伤,为被害人进行验尸,均未发现二人身上存在任何伤口。
如果真如被告人所言,案发当天爆发了严重的争吵,那么案发现场和二人身上,不可能一点痕迹都没有。”
秦文珍:“那天……那天王江成踢了孩子,他没动我,但他踢了孩子!我就是看他动了孩子我才失去理智的!”
审判长低头翻阅证据清册,翻了片刻,抬头看向公诉人席:“公诉人,孩子的验伤报告在第几号证据?”
公诉人:“回审判长,因为被告人和被害人的孩子患有重度自闭症,无法配合法医验伤,故而并无全面的验伤报告,但当时法医肉眼观察过孩子,孩子没有表现出哭闹或不舒服,所以法医推断孩子没有受到伤害。”
宁稚将话筒拉到身前:“尊敬的合议庭,针对孩子在案发后没有做验伤一事,我方有证人证明孩子在案发当天的确受了伤,而孩子在案发后没有表现出不舒服,其实是因为孩子有严重的感觉统合失调,对疼痛并不是那么敏感。”
她没有提“程序错误”四个字,因为一提,这案子大概率就要被发回检察院继续调查。
案发距离现在三个多月,王书磊身上的伤早已痊愈,检察院即便是神仙,也难以找回案发时孩子身上有没有伤的证据。
案子被发回,除了延长秦文珍的羁押时间,没有任何好处。
况且,“程序错误”这件事,宁稚要在最关键的环节,重点渲染和利用,而非用在此刻。
审判长沉眸看向公诉人,脸色难看地斥责道:“既然证人的口供里提到被害人在案发时殴打了她与被告人的孩子,你们就应该对孩子进行司法鉴定!”
公诉人:“但我方认为,即便被害人在案发时殴打过孩子,这也不是被告人杀害被害人的理由!”
审判长和两位审判员小声交换意见片刻,敲响法槌,宣布道:
“鉴于案涉人员王书磊为重度自闭症患儿,在案发后无法由法医完成验伤程序,现在合议庭决定,庭审继续,而缺乏王书磊验伤结果一事,届时将纳入合议庭评议内。公诉人、被告代理人,还有没有问题要讯问被告人的?”
公诉人:“我方没有了。”
宁稚:“我方也没有了。”
审判长:“下面开始进行举证质证。公诉人先开始。”
公诉人:“请合议庭查阅证据清册第三号证据:尸检报告及鉴定意见。
由于本案案情重大,案发后,一共由三位法医一起进行尸检。从法医出具的鉴定意见中可看出——本案的凶器,也就是扎死被害人的水果刀,刀柄只有被告人一人的指纹,而刀身垂直扎入被害人心脏,刀身与伤口呈90°夹角,法医推断案发时,应是被害人躺着,而被告人手持凶器,垂直刺入被害人心脏部位。”
公诉人随即申请传唤法医出庭作证,证明只有被害人躺着,才有可能出现这样的伤口。
宁稚质询证人。
“我想请问证人,被害人体内有没有检测出任何安眠、镇定成分?”
证人摇头:“没有。”
宁稚:“案发时间是下午四点多钟,既不是午睡时间,也不是晚上睡觉的时间,且被害人体内没有镇定安眠成分,所以我可以认为被害人当时是清醒的吗?”
证人:“可以这样认为。”
宁稚:“请问证人,被害人躺着,被告人要怎么手持凶器刺入他的心脏?”
证人:“法医的推断是,被害人躺在地上,被告人骑在他腰上,手持凶器往他心脏部位垂直刺入。”
宁稚:“一个清醒的成年男人,为什么愿意躺在地上,任由自己讨厌的女人手持凶器伤害自己并且不反抗?”
证人:“这我就不清楚了,我们只是根据刀身刺入身体时的深度、角度来推断当时可能存在的情况。”
宁稚看向合议庭:“审判长,被害人身高一米八十三,体重一百七十多斤,而被告人身高一米五五,体重八十多斤,被告人的体格只有被害人的一半,如此瘦小的她,要将高大壮硕的被害人控制在地上,并且骑在他腰上,将凶器精准地刺入他的心脏,想想都不可能。所以我方认为法医的推断是不准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