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妙在刚开赛时就跑掉了,这对于对本场比赛抱有很大期待的阮双和夏瑾萱来说是一点打击。
阮双之所以来参加比赛,是因为她在和苏妙比赛前就被迫退赛了,这一次是难得的机会,她想和苏妙赛一场。同为女性,苏妙在厨师的道路上却比她走的长远走的顺遂走的闪耀,她羡慕,又有点不甘心。这不甘心并不是说她对自己的手艺多么有自信,她马上就要从这一行中退出来了,确切的说,还没有正式开始就已经结束了,可是她突然发现,她完全不了解自己的手艺,她到底到什么程度了,她究竟有多大的潜能,这一切她都不知道。明明喜欢这一行,明明想尽各种借口去做这一行,可是到头来,她却不知道自己的能力究竟到哪里了,在要结束之时她仍旧没有办法对自己的能力做出一个正确的评估,就好像她根本不了解自己似的,这样的遗憾有时候会让她觉得可笑。
夏瑾萱同样对这场表演赛抱有期待,她是个心高气傲的女子,她对自己的能力有很大的自信,正因为有自信,她才想和苏妙比一场,狠狠地锉她的锐气。同样是在男人的世界里摸爬滚打的女孩子,她们不可能成为朋友,只能成为最最激烈的竞争对手。苏妙在罕见的女性选手里被认为是最出色也是最受关注的,夏瑾萱并不否认她是看不惯苏妙出风头,这并不是嫉妒,而是她不认为苏妙多有能耐,她不承认,她有自信自己比苏妙更强,所以今天,哪怕是不计入决赛的表演赛,她也已经打定主意,假赛赌局都是次要的,她最想要做的事是打败苏妙赢得比赛。
阮双和夏瑾萱的心理活动各不相同,但无疑都把苏妙这个最能出风头的当成了目标,靶子一样的目标,不把这个靶子打坏,她们今天的心情就不会愉快,然而就在她们摩拳擦掌的时候,苏妙弃赛了,两个人的心里或多或少受到了冲击,在这个时候,第一场比赛的主食材居然是两筐老玉米,这玩意儿她们见都没见过,究竟要怎么做,完全没有头绪,这让她们感到焦虑。
阮双的心里很紧张,比赛是有时间限制的,没有太多的时间给她思考。因为玉米是一粒一粒的,她在思维一片混乱中只能凭感觉将玉米粒全都铲下来,接着望着一筐玉米粒发愣。给玉米脱粒她从来没做过,技巧掌握不好她的手很痛。皱着眉,她不由自主地向夏瑾萱那边看去,夏瑾萱和她年纪差不多,但对方明显比她镇定许多,夏瑾萱是先将玉米用水煮了一下,然后才给玉米剥粒。
阮双的心里咯噔一声,暗道一声“糟糕”,像夏瑾萱那样先用水煮一下会更好,不仅能更好的脱粒,将玉米稍稍烫一下,会让干硬粗糙的口感稍显得湿软光滑一些。一双清秀的眉皱得更紧,她一边在心里想着“难道我连夏瑾萱都不如么”,一边继续给玉米剥粒,尖锐的刀尖不小心擦过手指,瞬间割出一道口子,切菜刀极锋利,鲜红的血立刻涌了出来,她不由得倒吸了一口气,自己都被刺目的血吓了一跳。
“小娘皮在干什么?她不是厨子吗,厨子还能划破手指头?我可在她身上押了三千两银子!”底下的看客立刻愤怒地叫起来。
“三千两算什么?老子可在她身上押了三万两,要不是看她的脸蛋长得讨人喜欢!没想到居然是这么没用的货色!”
“这种手艺让她上台来干什么?当花瓶吗?”
“太差了!我就说么,几个女人比赛,就是胡闹!真正做厨子的有几个是女人,岳梁国的厨王一直都是男人,什么时候有婆娘当上厨王了?最近的女人越来越不像话,抛头露脸不说,还想跟男人一较高下,不自量力,真是世风日下!”
“我今天到底为什么来参加这场赌赛,一点趣味都没有!”
“算了!算了!这么年轻的小姑娘,你们的嘴别太损,没看那个姑娘都快哭了么!”一个镶了好几颗金牙的中年人笑呵呵的打圆场,然后说,“多好的比赛,这么年轻貌美的小姑娘,既能让你们看比赛,又有好菜给你们吃,快别抱怨了,瞧这俩姑娘多水灵啊!”
“当!”菜刀狠狠砍在菜板上的声音,半截刀刃已经没入菜墩里,发出瘆人的声响把还在嘻嘻哈哈的人吓了一跳,把泪水就快涌出来的阮双吓得眼泪刷地憋了回去。
夏瑾萱面罩寒霜,一双眼梢斜飞的眸子冷冷地在一帮色迷迷的看客脸上扫过,她的眼棱角分明,平常笑的时候不觉得,可当她眼神冷冽地看人的时候,那双眼如刀,就好像随时都能杀人似的。
底下的人被她的眼神吓了一跳,开玩笑的人不由得闭了嘴,用愕然的表情看着她。
夏瑾萱依旧冷着一张脸,低头将芡实、绿豆、番薯切成丁。
阮双看了她一眼,顿了顿,深吸了一口气,静下心来,将玉米粒煮熟之后,放凉了用冷水冲湿,甩去水分,在里面倒入糯米粉。
绿影阁里。
回甘趴在窗台上,饶有兴致地盯着夏瑾萱,笑嘻嘻地说:
“这也是一只小辣椒!”
顿了顿,对坐在身边的寸头小子道:
“哎,你家小双要哭了!”
高兴即使在二楼都能看见阮双的眼睛是湿的,站起来,愤愤地骂道:
“那群王八羔子,对一个姑娘家嘴巴也这么可恶,早晚下地狱!”说罢,转身往外走。
“你去帮她?”回甘扬眉,问她。
“我上茅房!”高兴回答,噔噔噔的出去了。
高兴前脚刚走,很快,包厢的房门被从外面推开,回味走了进来。
“哟,真早啊,你不是说你不来吗?”回甘惊讶地问。
回味没回答,走到窗前,找一个舒适的座位坐下来,望向窗外。
“你的小妙儿弃赛了。”回甘说。
回味没有做声。
“你知道?”回甘惊讶地问。
回味提起茶壶,为自己斟了一杯茶,啜了一口,才慢条斯理地说:
“不知道。”
“那你怎么一点不惊讶?”回甘啜着茶,扁着嘴说。
回味不语。
“你的小妙儿现在正在后厨吃玉蜀黍,你要不要去看她?”
“不用了。”回味淡淡地道,“我是来接她的,等她比完了我们就回去了。”
“‘我们就回去了。’”回甘学着他的语调阴阳怪气地说,不满地道,“小子,你懂不懂什么叫‘矜持’,你们还没成亲呢,这副老夫老妻的口吻算什么!”
回味不理他,向赛台上瞥了一眼,立刻皱起了眉:
“黎丙贛还要脸不要,那些玉蜀黍是庄子里种坏了的,他拿过来打算难为谁?”
回甘的额角挂着一粒大大的汗珠,无语地道:
“……我说,阿味啊,净明法师虽然没定下名分,可他好歹也当过皇上的老师,你叫他的时候客气些。其实他挺喜欢你家小妙儿的,他也挺喜欢你,你小的时候他还给你算过命呢,说你将来婚姻美满,夫妻和乐,儿孙孝顺,得活到九十岁才能寿终正寝。”
回味从鼻子里哼了一声:“他看见谁都这么说。”
“不是啊,他看见我时还说我成亲后会惧内,这个一点也都准。”
回味瞅了他一眼:“这个算的倒是很准。”
“胡说!你哪只眼睛看见我惧内了?!”
回味皮笑肉不笑了一下,用来表示对他反驳的轻蔑,于是回甘果断转移了话题:
“食料不好,小妙儿的手艺施展不开,更符合这场比赛的规矩。不过其实我还有点期待,小妙儿她未必是个听话的,真正的厨王不管用什么样的食料都能够做出让人心动的美味,小妙儿究竟会怎么做呢,我有点好奇!”回甘笑着问回味,“今天的表演赛你们是怎么商量的?”
“我们没商量。”
“咦?这么大的事她都没跟你商量吗?今天你不打算插手?”回甘惊诧地追问、
“她有自己的想法和做法,她需要我插手的时候我自然会插手,她不需要我插手,我就不会去做。”回味淡淡地道。
他的语气淡淡的,可回甘很敏锐地从他的话语里捕捉到了几根甜到发腻的情丝,真是牙都要掉了,他摸了摸腮帮子,一脸无语地看着他。
“科西国的使团又要来了?”回味啜着茶,突然开口,沉声问。
“嗯,听说昨晚上到的,今早送了国书。”
回味皱紧了眉,他的心情很不愉快,忽然语气沉冷的道了句:
“没完没了的,我和妙儿到底什么时候才能回丰州去!”
“我也不是反对你去丰州,当然了,入赘绝对不行!”回甘说,顿了顿,看着他时的表情变得严肃起来,“你自己也明白吧,现在的局势,如果没能彻底解决,即使你回了丰州也不能安稳,不一鼓作气斩草除根,指不定什么时候就会被人给偷袭了……啊呀,那可真糟糕,若是你成亲之后被偷袭,小妙儿同样会有危险,万一那时候小妙儿已经有了小娃娃……我可怜的侄儿,你真命苦啊!”他十分入戏地用帕子擦了擦眼角,煽情地说。
回味黑着脸瞅着他。
回甘“哭”过之后又正经了起来,饶有兴致地望着楼下赛台,向夏瑾萱的方向指了指:
“其实那姑娘的手艺也不错,可惜手生了,大概很长时间没碰过菜刀了。”
回味顺着他的手指方向望去,沉默不语,他对夏瑾萱没什么兴趣。眼神移动之间,回味突然看见了站在楼下角落里一根装饰柱子后面的夏朗,夏朗双手抱胸,斜靠在柱子上,目不转睛地望着赛台上的夏瑾萱。同是男人,那样专注的眼神太好懂了,回味扬眉。
赛台上,阮双用糯米粉将玉米粒拌匀,让每一颗玉米粒的表面都沾上了糯米粉,接着在锅里放入半碗菜油,烧热后倒出来,只在锅里留下一点底油,再将沾了糯米粉的玉米粒倒进锅里,摊平之后用手压实,以这样的形态用小火煎片刻,沾了糯米粉的玉米粒在受热之后会变成饼状的一块,此时倒入刚才加热后倒出来的菜油,没过玉米粒,接着将小火转成中火升高油温,将变成饼状的玉米粒下锅油炸至金黄酥脆,用锅铲铲出来,这时候的玉米粒已经变成一整块酥脆香甜的玉米烙,阮双用刀将一整块玉米烙分成三角形的几块之后,以层叠的形式摆在瓷盘里,雕出粉红色的萝卜花朵摆在玉米烙上作为装饰,最后在玉米烙上洒上糖粉。
黄澄澄香喷喷的“金玉满堂”被阮双做出来了,在洒上糖粉之后,她不由得舒了一口气,表情也松弛了几分。
拿起一块,阮双先自己尝了一下,入口时酥脆香甜,发出的“咔擦”声十分悦耳。这悦耳的声音说明炸的很完美,阮双对油炸食品很擅长,所以才选择做这道以油炸为主的“金玉满堂”,单听声音她就能够知道成品的圆满度,这声音如此清脆悦耳,让她心中一喜,心想“做自己最擅长的果然会变得顺利”,然而在下一刻开始咀嚼时,她的整张脸都皱了起来。
相当失败的口感,是她从业以来最失败也是最让她失望的口感,这些玉蜀黍似乎并不适合油炸,在高温烹调过之后,玉米粒上的皮和肉分立,虽然被糯米粉黏合变成了玉米烙,可皮肉分开,在油炸之后,玉米皮变得更老,玉米肉变得干硬,两种最糟糕的口感掺杂在一起,双倍的糟糕口感只会让结果变得更糟糕。
与阮双的金玉满堂相比,夏瑾萱的作品似乎要好一些,虽然做法简单,但这简单的做法或许更适合今天的食材,因此在口感上,夏瑾萱的玉米甜汤要更容易被接受一些。
山泉水煮沸后放入杞枝国地产的沙谷米,搅拌之后再倒入玉米粒、番薯和绿豆,大火煮开后转小火慢熬,一直熬到沙谷米变成完全透明,放冰糖融化。因为用了罕见的沙谷米,她的玉米甜汤比金玉满堂更受喜欢,可在玉米甜汤里,沙谷米似乎抢了玉米的风头,作为主食材的玉米完全成了可有可无的存在。(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