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到上了飞机始终都没有看到韦斯特。
这小子跑到哪里去风流快活了?大哥要远征了都不来送行一下?
安妮专门帮他定了一张头等舱的机票,这可也让我们的欢喜哥心疼了大半天。
这坐在哪里不是坐啊?
这花的可都是钱啊。
不过头等舱的服务还是没得说的。
在自己的座位上坐了下来,没过两分钟,就听到一声声音:“这位先生,我们一起挤挤好吗?”
挤挤?你当这是公交车啊?
欢喜哥一扭头:“韦斯特?”
韦斯特!这个家伙居然也跑到这架飞机上来了?
韦斯特笑嘻嘻的:“大哥,你出征我能不陪着你吗?我陪你一起出征纽约。”
嘿,这小子居然给了自己一个意外惊喜……
……
飞行在云层之中,欢喜哥一点疲倦都没有。
会在巴黎停留一天一夜,那可是举世闻名的时尚之都啊。
韦斯特从上飞机开始就一刻也没有安生过,一会叫空乘来一杯酒,一会又在那里翻阅着什么。
“看什么呢?”雷欢喜终于忍不住问道。
“美女啊。”韦斯特挥了挥手里的杂志:“你说一个大男人不看美女难道还看美男?”
擦。
欢喜哥就算是没有正型的了,可韦斯特这个家伙比自己还要没有正型啊。
不过韦斯特跟着自己也有好处,这个家伙据他说去过好几次巴黎了,完全可以当自己的导游。
反正在巴黎有一天一夜的时间……
……
12个小时的飞行时间还是非常累人的。
从飞机上下来的时候,就算是欢喜哥这样身体素质的人都觉得有些疲劳了。
赶到酒店,报上自己的名字,好家伙,安妮在这家五星级酒店里帮自己订的居然又是一套豪华套房。
韦斯特这个臭不要脸的家伙,居然——
居然蹭房!
虽然套房的面积绰绰有余,可是两个大男人住在一起总让欢喜哥心里觉得有些怪怪的。
换上个大美女还差不多。
“你有女朋友没有?”电梯里,欢喜哥很严肃的问出了这个问题。
“没有啊。”韦斯特不知道大哥问这个做什么。
欢喜哥立刻变得警惕起来:“从现在开始,你必须和我保持三米的距离。”
为什么啊?
韦斯特先是一怔,接着立刻反应过来。
要是韦斯特的演技还是不错的,立刻变得含情脉脉:“讨厌啦,欢喜哥,人家都仰慕你很久了。”
“滚!”
……
好大的一间套房,绝对是豪华级的。
韦斯特给了服务生小费,第一个就霸占了最大的那张床,嘴里直叫“舒服”:“欢喜哥,这附近有家不错的餐厅,是吃正宗法国菜的,一会我带你去吃。”
“你,你认识路吧?”
“开玩笑?我来巴黎多少次了,到巴黎就和回家一样。”
休息了半个多小时,体力也恢复的差不多了,韦斯特带着欢喜哥离开了酒店。
“远不远啊?”
“不远,步行过去也就10分钟的路。”
这么一说欢喜哥也就放心了。
韦斯特到巴黎就和回似的……
……
10分钟后。
“韦斯特,到了没有?”
“应该……快了……从这一转就到了……”
……
20分钟后。
“韦斯特,到了没有?”
“好像……快了……恩,我确定,前面左拐就到……”
……
30分钟后。
“韦斯特,到了没有啊?”
“我保证,前面再右拐一下就到了……”
……
40分钟后。
“韦斯特,你到底认不认识路啊?”
“认识啊,我真的认识啊,巴黎我都来过多少次了?这不到巴黎我就和回家似的。”
……
一个小时后。
“韦斯特,这特么的是什么地方啊?
“我也不知道啊?”
“你特么的不知道?你特么的不是说到巴黎就和回家似的?”
“大哥,其实……其实……我是个路盲……”
啊?
“大哥,你认识回去的路吗?”
“我认识吗?我、我、我特么的也是个路盲!”
……
两个小时后。
天字第一号路盲欢喜哥和天字第二号路盲韦斯特完全的迷路了。
彻彻底底的迷路了。
他们唯一可以确定的是,已经远离了市区。
为什么?
周围的房子和他们住的宾馆附近的房子完全不可同日而语。
“大哥,我知道我们在哪了。”
“哪?”
“不出意外的话,这里是巴黎的78区,也就是我们国内所说的穷人区。”
“那又怎么样?”
“那意味着我们在这里连个问路的人都没有了。”
“为什么?”
“因为这里绝大多数都是外国移民,他们分国家各自抱团,对外来者都保持着敌视态度。”
“然后呢?”
“我们有可能被打、被抢劫、甚至被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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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韦斯特起码有一点没有说错,78区的人真的对外来者非常非常的敌视,而且看到欢喜哥和韦斯特这两个陌生面孔的时候,眼里总是闪烁着一些怕人的寒光。
欢喜哥还注意到,一进入这里韦斯特就悄悄的摘下了自己手腕上那块价格昂贵的手表。
韦斯特,我画圈圈诅咒你。
再加八个大圈圈诅咒你。
本来欢喜哥一个人是路盲也就算了,现在居然又多了一个路盲?
迷路不可悲。
最可悲的是不但没有能够指路的人,而且还在78区彻底的迷失了。
比最可悲还可悲的是什么?
是两个人居然特么的都没有带手机!
今天是个好天气。
一个适合旅游,适合徒步的好天气。
经过不懈的努力,欢喜哥和韦斯特终于成功的转到了一条居然一个人都没有的小街上。
阳光铺洒在大地。
两个男人笔直的站在那里,任凭阳光照射在自己的身上,影子斜斜的落在地面。
他们是落寞的,是悲壮的,是西部片里的牛仔。
任他千山万水——我自独行!
前方无路——心中有路!
管它十万八千里——一路向西!
欢喜哥淡淡一笑,脸上写满了后现代主义抽象派宇宙洪荒流的英雄史诗无畏表情:
“我现在可以叫救命了吗?”
韦斯特掏出了一盒烟,给自己点上一根,优雅充满绅士风度的抽了一口,缓缓的吐出一股淡淡的烟雾:
“救命啊!”
“来人啊,救命啊!”
“我们迷路啦,来个人救命啊!”
等了好几分钟,欢喜哥忽然不叫了:“等等,这里是法国对不对?”
“是啊?”
“那我们用中国话叫救命有用吗?”
“好像……没用……”
“你会法语吗?”
“你全家会法语。”
“hlep!”
“sos!”
两个大男人的不懈努力终于得到了回报。
四个老外忽然出现了。
“hlep,hlep!”
韦斯特不断的叫着:“我们迷路了,我们要回家。”
很显然,这四个老外还是非常和蔼可亲的。
他们带着迷人的微笑走向了欢喜哥和韦斯特,然后那个领头的大胡子露出了更加迷人的笑容,接着掏出了一把手枪:
“抢劫!”
我圈圈你个叉叉!
我****个先人板板的!
欢喜哥和韦斯特没有一秒钟的迟疑,他们必须做出一个男人应有的英雄选择——
他们不约而同的同时高高举起了自己的双手!
投降,我们投降!
优待俘虏的政策你们懂吗?
四个老外露出了嘲讽的笑意。
瞧,亚洲男人就是那么的胆小,看到枪只怕已经尿裤子了。
他们朝欢喜哥和韦斯特围了上来。
大胡子的手伸向了欢喜哥。
就在这一瞬间,形势忽然发生了剧变。
欢喜哥猛的一拳击出,闪电一般不偏不倚的击中了大胡子的鼻子。
大胡子一声惨叫,在他朝后仰天倒下的时候,手枪已经被欢喜哥抢了过去。
欢喜哥把枪朝外一扔,一个飞腿,正中第二名老外的身体。
这个老外几乎是和大胡子同时倒地的。
发生什么了?
发生什么了啊?
剩下的两个老外一看自己的同伴被打倒了,手同时伸到了口袋里。
欢喜哥的动作再快也来不及阻止了。
就算自己的身体是钢筋铁骨,恐怕也阻挡不了子弹吧?
还好,两个老外掏出来的是刀。
欢喜哥笑了。
在你家欢喜哥面前用刀?你们没搞错吧?
欢喜哥是谁?无论是他的力量还是速度,都已经到达了普通人类无法企及的地步!
所以他一步就冲了上去。
快到那两个老外没有任何反应的时间。
一个冲拳,左面的那个老外发出了和大胡子一样的惨呼声,不过他更加倒霉一些,右边的两棵牙齿被欢喜哥给打飞了。
还剩下最后一个。
拜拜!
欢喜哥一把握住了对方持刀的手,右肘用力装出。
这次的惨呼声是最大的。
这个倒霉的老外五脏六腑都觉得好像移位了。
他倒不是立刻倒地,而是缓缓的、但却无法痛苦的瘫软在了地上。
不过就是一分钟的时间不到,刚才还耀武扬威的四个劫匪居然全部被欢喜哥一个人打倒了。
什么事啊?
发生什么事了啊?
韦斯特到现在还高举这双手,到现在还没有反应过来。
咦?为什么四个劫匪全部倒在了地上呢?
难道是因为地上特别的凉快吗?
欢喜哥弯腰捡起了刚才被他扔掉的那把枪,来到了那个大胡子的面前,蹲了下来,用枪顶住了他的脑袋,然后猛然大吼一声:
“快告诉我特么的怎么从这个地方出去啊!”(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