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又在颠簸的路上开了许久,终于在晚上大概十点多的时候,赶到了即将要翻过的山岭,这是吉马戛他们常走的路,摸索了这么多年,这条路相对比较安全,也相对更好走一些。
我们只要翻过这座山,就直接到了河边,随后用当年美国入境造的滑索滑到河对岸,其余的路就好走很多了!同时也就离吉马戛他们的寨子不远了。
而今晚,我们还可以在车里较安全地度过一晚上,不过这天晚上有点不安宁,我们打算轮流守夜,以免出现差池,他们为了照顾我让我先守,后半夜我就不用再醒了,我答应了。
前半夜的宁静让我有些消沉,我看着车窗外黑黢黢的一片,又一次陷入了无尽的沉思,那些犹如走马灯的场景历历在目,我在这么短的时间里经历了这么多我自己都不敢相信,甚至于我都在想,我会不会死?
滇鸤王墓究竟里面有什么秘密,这张地图又预示着什么?白茉他说我小姨和郑钧奕爷爷郑金山都在当年的考察队里,但是碍于身份问题,我又不敢向吉马戛直接问这些问题。
他们到底来这里是做什么的?我的疑惑涌上心头,虽然早已经习惯了这个状态,还是有些心慌,于是深吸了一口气,决定先不去想。
我注意起其他人的状态来分散思维。
我的正前方,白茉架着肩,闭着双眼安静的睡着,以至于我怀疑他是否真的睡着了,连睡觉都这么装逼。
而丁叔将驾驶座往后一压,躺着舒舒服服打着鼾。吉马戛靠着靠枕占了整个后排座的四分之三,呼噜声也最大。
这个场景我居然莫名觉得很安详,车里就如同一个安全屋或者避难所,能让我们在这危险的野外有一个尚能温饱的营地。
这就像张爱玲说的:人在接近幸福的时候往往最幸福。
想起来以前在高中全封闭学校,能偷偷点个外卖,跳墙上个网都是件让人觉得极其幸福的事情,这时候我们才懂得知足,而人的欲望也就显得那么微小,要说有,那就是活着,唯独活下去,这个世界的事物对于我个人而言才有意义,否则一切全是空谈。
呵!我真的没想到,我这个年纪与身份,居然都能考虑如此终极的人生话题了。
胡思乱想总是让我觉得时间会流逝的很快,事实也正是如此,感觉眨眼间,手表的闹铃就响了,我看了看时间,凌晨1点,于是我叫醒了白茉,让他替我接班。
白茉很给力,不需要喊他第二次,他醒了以后,我就找了个靠枕,躺在了前座与后座的缝隙,也就是车的地板上睡下去了。
越野车空间还是挺不错的,没有让我蜷缩的很过分,前两天大家都是端端正正坐着睡得,一想到第二天就不能在车里了,都想好好睡一觉,所以怎么舒服怎么来。
对于我来说,这个姿势睡觉还是挺好的,至少不用跟吉马戛挤着,头朝着相反方向,他们的呼噜声也会小很多。
我没想到,这个晚上并没有我们想象的那么无眠,大家都睡得很充足,也没有发生什么不好的事情。
我醒来的时候已经是晚上七点,最后一个值班的是丁叔,他开车确实累所以也想一口气睡个饱,就不乐意中途被打断。
早上我们也是他叫醒的,起床用牙粉漱了漱口,矿泉水拍了拍脸,顿觉舒畅,心里念着又是崭新的一天,情绪也高涨了许多,一切负能量也随之消弭。
在吃了早餐之后,精力充沛,我们在每个人的背包中放了一些必需品,然后丁叔把车开到了一个茂密的树丛里,用很多叶子枝干遮挡住了车身,我们便打算离开了。
让我觉得可笑的是,我竟然对这辆车产生了感情和依赖,这时候离去,我内心极度的不舍,满满的依恋,虽然我知道之后回家的时候或许还会再坐,可是总有一些莫名其妙的坐不上这辆车的感觉。
该来的总是要来的,我们最终还是溜了。
我在山脚下看着那条一次次被他们当地人踩下来的野路,心中有些惶恐,不知道这座山有什么,会不会有冷血动物?会不会有猛兽?
不过听吉马戛说,这山不大,路也相对舒缓,斜度可以接受,只是前面有几个山丘需要一上一下折腾,很不方便,如果按照正常的速度,不出意外,一个晚上就能越过山头,下山路就好走很多,赶早的话,明天就能到江边。
这个规划很合理,也能让人接受,如果没什么大问题,我们应该会很快很顺利到达终点的。
想来我们还好有车,吉马戛这一趟来回可真是花了不小的功夫,怪不得如此轻车熟路,这地上的坦途都是他们前辈和他这一辈一步步踩出来的。
当天天气情况很不错,正午时分艳阳高照,由于临近入夏,天气也逐渐变热,不过云南这边温度差异较小还能接受,虽然这个地方有一定的差别,不过相对于火炉武汉来说,都没了可比性。
潮湿的空气也让人觉得还能接受,但对风湿病的人估摸着不太友好,这一路我不得不说自己身子骨不行了,好久没练,这一走腿都是麻的。
路边全部都是茂密的树木草丛,就仿佛在高速公路上开车,视觉也会一定程度上疲惫,本来早晨精神气十足的我们还是萎靡了下来,唯独吉马戛做我们的精神支撑,维持着诸位继续走下去的希望。
这一路上走走停停,主要还是因为我这个累赘,我不知道白茉是否是故作镇定,没什么受影响,连训练有素的丁叔都能看出一丝疲态。
爬山这种事情,你若是把它当成是旅行倒是还行,但是毕竟景区有景区该有的东西,不会让人觉得枯燥乏味,至于这个鸟不拉屎的地方都不好评价了。
下午的时候我们全都过了那个极限,反而不觉得特别疲累,但是山顶依然是遥不可及的样子,会给人一种灰心的错觉。
我为了让自己能继续走下去,路上一路哼着小曲,把玩着地上的树枝,我有随身带笔的习惯,所以偶尔在树上写下“童某到此一游”的字样娱乐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