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一事,就是朝廷让折钱纳税,可各地却又要加征火耗,这火耗加征的数量也没有个统一说法,都是各地想加多少加多少。
其实火耗这种东西,历朝历代都有,比如说汉朝时,征纳运京的米谷,以被雀鼠偷食损耗为名,称为雀鼠耗。汉朝规定,每缴粮食一石,得加耗两斗,在后汉隐帝时,甚至纳粮一石要加耗四斗。
但是加耗的这个粮食,其实并没有入国库,而是进入地方官府的小金库里,一般是做为地方官府的办公经费,以及官吏们的私下好处。
之前大唐开始折钱纳税,不收实物税了,统一收钱,可不管你是缴铜钱还是银钱还是金币,他们都要收火耗,理由是这些钱还得融铸等等,有损耗,这就是放屁了。
毕竟大唐的钱又不是那种成色不一称量的银子,而是各种钱币,都是标准面额使用的,哪来的什么损耗,又不需要你融铸。
所以说到底,就是为了多拿这笔火耗钱而立的名目罢了。
于是乎,朝廷又没得到半点好处,百姓却凭添了许多负担,最后全便宜了地方,尤其是这笔钱还大多成了官吏们贪污的收入。
“陛下,贞观初朝廷设立转运司,在各地设常平司,建常平仓、转运仓,本来目的就是便于朝廷全国调度钱粮、税赋的。有这么良好的体系在,地方百姓们的田赋纳粮,根本就不会有什么麻烦,百姓们也可少被商人盘剥,而官府直接收上来这些田赋粮,也能充实国家储备,保证国家粮食安全。”
“太师之意,是仍然恢复贞观时的征税办法,田赋、矿课皆征实物?然后取消火耗?”
“火耗也不是说完全取消,毕竟如实物税的话,也确实会有一定的耗损,但这个耗损量得由朝廷来定,不能地方随意想征多少就征多少,有人敢征一成,有人就敢征两成,有人敢征五成,有人就敢加征一倍,所以必须得是朝廷定例,并且规定这些火耗也必须归公,然后由朝廷来调拔这笔钱的用度。”
“比如说各地征税收的这笔火耗,实物的话加耗一成,如果是纳的钱币,则加耗半成,这笔钱都要列入专账,并专款专用的。”
火耗归公。
加上新设的税务总署专门负责征税,那么以后,税务就是由大唐朝廷税务总署垂直领导,同时接受地方官府监督、协同。
税赋由税务部门直接征收,地方官府做配合。
征上来的税赋钱粮,都直接入税务部门的仓库和账簿,包括那笔火耗。
火耗另立账本,最后汇总中央,再拔回地方,并做好具体分派,比如多少用做地方官衙的办公经费,多少用做地方官吏们的福利补贴等。
这笔钱专款专用,得公开透明,不能成为一笔糊涂帐,更不能成为官员们贪污腐败的温床。
“税赋征收从地方官府中划出来?”
“没错,如今朝廷在道一级,已经是分设了安抚使司、转运使司、观察使司和提刑使司,各有分工,安抚使司负责一道军政,转运使司负责一道的税赋财政和粮食运输和储备,并物价平抑、赈灾救济。观察使司负责一道行政,提刑使司负责一道的司法刑狱与监察。”
“四司互不统属,直接向中央负责,同时又互相监督。”
各道的转运使司,本身来说就是专门负责税赋财政这块的,管征税,也管粮食的储备、运输,还管平抑物价、赈灾救济等,同时工商这块也归他们管,可以说,经济税赋有关的,都是他们管的,还要加上运输和仓储等。
但在道以下,州县两级行政,基本上还是一元制的,州刺史和县令主管一州一县,不管是民政还是税赋又或是司法都是一起管的。
秦琅现在就是要把税赋这块,继续分出来,各州要设税务厅,各县设税务局,连乡里都要设税务科,总之就是垂直统领税务这块,道转运司、州衙、县衙,也只是辅佐协从征税,税赋征上来的钱粮等,他们也没资格碰。
许多王朝最后崩溃,本质上都是税赋出问题了,收不上税,自然就没财政,没钱什么都办不了,养不了兵,养不了官和吏,最终就只能崩溃灭亡。
秦琅还是希望大唐能够长治久安,能够国运昌隆的。
大唐兴盛繁华,吕宋也才能安享盛世、稳步发展嘛。
“统计署和调查署是做什么的?”皇帝问。市舶总署倒是一听名字就能知晓,这是跟各地市舶司有关的。
统计署自然就是掌握大数据的,比如说天下人口多少,奴隶多少,战马多少、田亩多少,又比如每年粮食产量多少,矿产多少,盐茶等产量多少。
总之,他们就是统计数字的,定期更新。
正如国家每隔十年就要搞一次人口统计一样,掌握了精准的户籍人口、田亩等数字,才能精准的做出政策调整。
甚至根据朝廷的税赋财政收入,才能做好财政开支预算。
当然,统计总署还有一个更重要的任务,那就是通过这些数字,来监督中央和地方,也同样要监督新设立的税务总署、市舶总署等。
所有的数字得对的上。
税务总署专门负责征税,但朝廷不能完全只听信于他们,该征多少税赋,征收了多少税赋,得统计总署拿数字来验证。
同样的,市舶总署每年征收了多少市舶关税,通过抽解和买拿了多少货,倒手赚了多少钱,这个也得有详细精准的数字。
转运司常平仓和买了多少粮食、商品,又平价出了多少粮、货,都得有数字验证的。
掌握的这些数字,既监督各部门的虚实,同时也为朝廷政策方针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持。
“那调查总署呢?”
“陛下,调查总署属于司法机构,与统计总署分工合作。”
皇帝一下子明白了,假如统计署统计的数字,跟其它部门报上来的数字对不上,那就就交由调查署去调查核实,深挖细查。
一个负责统计,一个负责调查。
这调查总署甚至有几分镇抚司的感觉,但更加侧重于配合统计总署的数据调查,比如税务、市舶、盐铁、度支等计相领导下的经济部门的内部调查监管。
“太师真是考虑的长远周到,说到这税务,朕也正好有件事要跟太师说。”
“是关于吕宋的事情。”
皇帝拿起一道诏敕递给秦琅。
秦琅扫过,发现这是道已拟好还未发出的诏敕,内容是皇帝对吕宋的税务,由先前的按吕宋税收的三分之一上缴国库,改为扑买,定额一百万贯钱。
扑买也就包税制,这种制度起于南朝梁齐之时,不过在大唐也有实行。
一般是对于一些分散乡间的小集市的税务征收,采用这种方式,由政府决定课税,然后招募商人出钱承包。
大体是税收在千贯以下的小集市,一般是乡野草市,或是边区的蛮夷土人聚集的山区等地,直接实行包税制,称为买扑。
官府测算出该集市年应纳税大约总数,然后让大商人出钱承包,大商人再向商贩征收,收入盈亏由包税人自己负责。
这样做,其实是比较节约成本的一种征税方式,毕竟在那种乡野集市,或是在边区的蛮夷山区里,要征税很不方便,一年也征收不了多少税,直接征收还得耗费很多人力,所以直接就包税,交给地方上的豪强或是山区的蛮夷头领等。
朝廷不用再专门设置征税机构,不用派专门的征税人员,节省费用,又保证税收。当然,那些包税的豪强们也不傻,他们拿到这征税之权后,可不会严格按照朝廷的税率来征收的,必然免不了会多加摊派,甚至提高税率等,毕竟他肯定也是要赚钱的。
甚至有时不可避免还会官商勾结,明明是个大市,却搞成包税,于是只上缴少量的包税,其余大头税收全入了自己和贪官口袋。
朝廷也不是不明白这些,但如果真的自己去征税,成本太高,甚至那些豪强、商贩还会抗税,但地方豪强包税,有利可图,他们在地方上的影响力控制力很高,他们来征税反而没问题。
另一个原因,也是这种包税制,也就是在那些乡野小集市,或是偏僻山区里搞,真正城市等地,是不可能搞包税的。
但现在皇帝居然要给吕宋包税,且一年只要一百万贯。
多吗?
不多。
因为吕宋发展到现在,虽然也就这么二十来年,可吕宋有五六百万人口,更重要的是吕宋海贸兴盛,矿冶业也很兴盛,因此别看是海外之地,但其税赋收入这块着实不低。
大唐如今一年财收过亿贯,真正的富庶。
其中仅是一个盐税,一年就是近三千万贯了,朝廷对盐的控制是极强的,贞观初搞盐专卖时,十文一斤的盐直接加税一百,卖一百一十钱一斗,税率十倍。
随着这几十年来,朝廷对盐的控制力度超强,基本上垄断了盐交易,实现了盐专卖的控制。
盐价已经又提高了许多。
从最初斗盐十钱,到专卖后斗盐一百一十,再到如今斗盐三百钱左右。
现在官府从盐户手里收购盐成本大约是五文一斤,再以四五十文的价格卖给盐商,盐商计入运输等成本,加价卖给百姓,售价约为七十文,虽然看似盐税降低了,但盐价还是提升了。
一年仅盐税就是三千万贯左右,惊人无比。
而其它酒茶糖都是专卖,各种工商、市舶等税也都收入许多,甚至车船税、间架房屋税,交易契税等,税类多。
尤其是官绅一体纳税。
这还没有算上皇家和朝廷官府的非税收入,主要是宫廷手工作坊、皇庄,官府手工作坊、官庄等的收益,还有他们经营的矿场,以及官方贸易等。
仅是通过博买这项,低买高出,跨地区的贸易,就每年收入巨大。
而秦琅是玩这些的始祖,吕宋不算秦家的家族产业以及官营产业的收入,仅是税赋这部份,就已经非常了得了。
大吕宋也一样没有免课免税的特权阶级,就算是秦琅自己的产业,他也一样要求照章纳税,朝廷有的税目,在吕宋也照样有。
反正在去年,开元十五年吕宋上缴朝廷的税赋就是五百多万贯,这还仅是吕宋税赋的三分之一。
何况,谁都知道,因为吕宋这边是秦家自治,所以到底征了多少税,其实朝廷也不是很清楚的,秦家上缴五百万,说今年征了一千五百万,那朝廷也没法查账。
但仅就这五百万来说,依然也还是很可观了。
毕竟大唐二十多道,一年税赋不也才一亿多嘛。
可现在皇帝主动的给秦琅改成扑买包税,定了个一百万一年的税额。
“陛下,去年吕宋税入一千五百多万贯,向朝廷纳税五百多万。”秦琅提醒皇帝。
“朕知道,太师不愧是百姓称赞的财神爷,经济理财果然是了得,吕宋二十多年前还是海外荒岛,如今居然有如此的税收,十分了得啊。”
皇帝先是夸赞了秦琅几句,然后又道,“不过吕宋毕竟属于外世封地,朝廷又没派一官一吏去帮助治理民政,也没派人去协助征收税赋,更别说派兵镇守吕宋,威慑土着,每年却要拿走这么多的税赋,有些多了。”
“陛下,这是圣祖时定下的制度。”
“朕知晓,但总觉得对太师有些不公,所以如今便改一下,实际上这个一百万扑买税额,也是朕思索再三定的。”
皇帝的意思是,以前是吕宋税赋收入三分之一上缴国库,现在皇帝打算改为十税一,然后为了方便,所以便取开元朝吕宋税赋上缴数字的一个平均数字,便定了个一百万贯一年。
这样呢,也方便简明,省的说以后麻烦,直接一年一百万贯上缴。
至于说吕宋以后税赋会不会继续提升,朝廷也不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