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寺卿、参预政事孙伏伽也跪伏在地,摘去进德冠,解下官印,请辞。
殿中气氛,一时凝重无比。
李世民再三说自己只是被奸佞权万纪蒙蔽欺骗,但孙伏伽和马周都以天子金口御言,一言九鼎,因此坚决请辞。
李世民都亲自去扶二人了,可二人就是不肯给皇帝这个台阶下。
碰到这样的拗人,还是两个,李世民又有错在先,一时也只能无奈的先顺着他们了。
二人谢过皇帝,然后便直接起身退出。
既然皇帝已经接受他们的辞职,那么他们现在便不再是宰相,也不再是御史大夫和大理寺卿,便没资格继续留在这里君前奏对。
李世民就这样看着二人一路躬身退出大殿,心中怅然若失。
良久。
皇帝才长叹一声,“张蕴古还活着吧?”
“人现在暂关押于左金吾狱,已拟判坐罪夺官,徒一年半。”太子承乾答道。
李世民有些意兴索然,摆了摆手,“此案朕也已经搞清楚了,都是权万纪蒙骗朕,李好德只是个疯子,疯子的疯话又算什么作妖言,更不是谋反,杖二十便罢了。”
“至于张蕴古,案子审的没问题,不算失出之罪,至于泄密,也就不予追究,朕不但不免他官,还要赏赐,特旨,迁大理寺丞张蕴古为门下省正五品上的给事中,希望他今后能够继续秉承忠直,特赐洹水县开国男爵,赏绢百段,御马一匹,授阶从五品下朝散大夫!”
宰相们都暗叹这个张蕴古真是好命,鬼门关走一趟,硬是被太子、马周等救回来了,还升官晋爵了。
现在他是朝散大夫守门下给事中洹水男了,绿袍换绯袍,赐银鱼袋。
皇帝让人立即去金吾卫狱宣读圣旨,并把他召来殿上。
“朕犹记得,前朝之时有一个案件十分有名。隋炀帝时,有个地方发生了普通的盗窃案件,隋朝派于士澄前去抓捕,结果只要稍有嫌疑,他便抓起来严刑拷打。重刑之下,竟然有两千多人被迫承认自己是盗贼,而案子报到朝廷,隋炀帝大手一挥,并令同日斩决,一天之内将这二千人全都杀死。
大理寺丞张元济觉得此事可疑,翻阅档案,深入调查,发现可疑者只有九人,其中四人张元济的同僚还都认识,能够担保绝非盗贼,他细加审问,发现真正的盗贼才只五人,可皇帝已下斩立决令,龙威之下,司法部门竟然没有一个敢违逆,就这么眼睁睁的看着两千多无辜百姓被杀。”
“贞观元年,青州有人谋反,州县官吏抓捕反贼同学,宁错抓千人不放过一人,一时牢狱满满,朕闻报之后,非常震惊,不相信有这么多人谋反,特派侍御史崔仁师前去复查此案。
崔仁师到达青州后,没有动用大刑,而是先给嫌疑们去除锁拷,给他们洗澡换衣准备饭菜,最后详加审问,细致走访,千余嫌疑,最终只有九人定了谋反死罪,余皆无罪放免。
刑部派人再复查,确无疑议。
诸位,隋唐两朝,两个案子,都是地方抓捕一二千人,为何最后一个明明只有五人偷盗,却两千人同日而斩?为何我大唐最后却能只杀九人,而放千余?
“朕以为,这事杨广要负主要责任,可也不能全怪杨广,非是炀帝无道,臣下亦不尽心也。”
“如果司法官员能够刚直不阿,犯颜直谏,那事情就不会无法收拾,皇帝滥杀无辜,大臣又阿谀奉迎,君臣如此,何得不败?”
“朕欣慰虽然出了权万纪李仁发这等奸佞小人,却也还有马周孙伏伽张蕴古崔仁师这些真正的忠谏之臣,也还有太子这样英明稳重的监国储君,有负责任的宰相们!”
“朕想起当年继位之初杀卢祖尚之事,那是贞观二年事,朕要调时任瀛州刺史的卢祖尚任交州都督,卢祖尚在朝堂上答应的好好的,可回家后却又反悔不去。
朕当时初继位,对此很不满,派杜相去传旨劝说,并许诺三年后将他调回,结果卢祖尚推说交州瘴疬注行,要经常喝酒才行,可他喝不了酒,所以不能去。
朕后来又亲自召见他,结果他还是再三推辞,朕年轻气盛,大怒,于是将卢祖尚斩于朝堂。
事过经年,如今再想,朕当年有些太急躁了,卢祖尚枉死,都是因为刀子太快,没给盛怒之下的朕留下一点思考和反悔的时间。
事后朕也批评了房相杜相等,认为他们也失职,没有及时劝谏。
朕当时盛怒,即令处置,公等竟无一言,所司又不覆奏,即随处决,岂是道理?
李世民一人在那里白话了大半天。
最后得出一个结论来。
上次刀快杀了卢祖尚,这次刀快又差点杀了张蕴古,因此问题都出在死刑的执行程序上面,为了避免再出现这样的错误。
“自今日起,如有死罪,虽令即决,仍三覆奏乃行刑!”
就算以后是皇帝亲自下令斩立决,执法部门也必须反复上奏请示三次,得到最终核准后才能执行。
原本京兆府不受逐级审判的约束,能够直接判决行刑,现在也必须要实行三覆奏,京兆府依然可以不受逐级约束,但京兆府内也还是要实行三覆奏程序。
“严格按照律法定罪是关键,依法判案是目标,至于皇帝虽掌握最高司法权力,但也要受到制约,以避免冤案。”
长孙无忌马上跟进,提出了一个漏洞,“陛下仁慈,但也须防有司上奏速度太快,万一他们连续请示上奏三次,则根本达不到纠正定罪的效果,臣以为,自今后,在京诸司奏决死囚,要五次复奏。地方州县行刑要三次复奏。复奏的速度不能太快,必须隔天进行,五复奏行刑前一天复奏两次,当天复奏三次。三复奏行刑前一天复奏一次,当天复奏两次。”
“只有犯下十恶不赦的大罪,才可复奏一次即行刑。”
李世民对这个补漏很满意,长孙无忌总能跟上自己的节奏,“再加一条,处决人犯当天,尚食勿进酒肉,内教坊及太常不举乐。”
“有司执法,须以律文为准绳,判案失之出入者,同罚。有司若有不待复奏而下而决者,流两千里。”
李世民再三强调,审判必须依照法律标准量刑,过轻和过重,都要给予同样的处罚,而不是说过经重罚,过重不罚,免的导致法官们因此用重刑。
而敢不经五复奏三复奏就处决死人的,直接流放两千里。
即使皇帝批准了执行刑,也必须等诏书达到三天后再执行,否则依然要处以流放两千里的刑罚。
“太子有何建议?”皇帝主动询问承乾。
承乾心想幸好来前早有准备,得到了老师的指点,于是便按秦琅先前指点过的话答道,“儿臣建议,重大案件,由三司推事。”
“哦?”
“遇重大案件,由刑部尚书、大理寺卿和御史大夫共同审理,也可称为三司会审。两汉以廷尉、御史中丞和司隶校尉三个司法机关称三法司。我唐也可如此!”
李世民对这个建议很满意,“太子所言甚是,不过三司主官事务繁重,朕看凡鞠大狱,以刑部侍郎与治书侍御史、大理寺少卿为三司使,三司会审。”
皇帝对太子的建议非常满意,虽然他最后还微调了一下,可依然对太子能有此良言而刮目相看。
皇帝再次重申了大唐的司法制度,以大理寺为中央最高审判机关,审理中央百官犯罪与京师徒刑以上案件,以及地方移送的死刑疑案。
刑部为中央司法行政机关,负责审核大理寺流刑以上和州县徒刑以上的案件,发现可疑,流徒以下案驳令原审判机关重审,或径行复判。死刑案则发还大理寺重审。
御史台则做为中央最高监察机关,负责监督大理寺和刑部的司法活动,也参与某些重大疑难案件的审判,并可受理行政诉讼案件。
至于京兆府属于地方行政和司法机关,拥有对所辖地的追捕权、拘押权以及审判权和执行权,其司法地位与大理寺相当,也受刑部审核和御史台监督。
皇帝对于承乾表现极为满意,下旨,赐皇太子黄金千两,并将京郊长乐坡边的望春宫赐予太子承乾,又赐承乾书万卷,于东宫建观文阁,设观文阁学士以侍读太子。
皇帝甚至还爱乌及乌,下旨给予东宫官员们钱帛赏赐,以表扬他们辅佐太子有功。
“诏令刘德威为大理寺卿,韩仲良为御史大夫。”
韩仲良是武德朝的大理寺卿,后任过民部尚,再任秦州都督等职,马周和孙伏伽辞职,李世民只能暂时另选他人。
彭城县公刘德威武将出身,本也是关陇将门,其母鲜卑族名门,河南元氏出身,刘德威娶妻荥阳郑氏,大业末随裴仁基征讨,后跟秦琼等一起投瓦岗李密,再后来一起归唐,李渊特将宗室平寿县主赐给他为继室,打仗水平倒一般,比起如今陇右一战扬名的儿子刘审礼差远了,当年辅佐李元吉镇守并州,结果就兵败被俘,后来好不容易逃回来,结果因为尽陈敌之虚实,反倒是立了一功。
此后便转为文职,历任过大理寺少卿,刑部侍郎等职,这次李世民将他提为大理寺卿,倒也算是合适。
不过刘德威和韩仲良二人,却都没加参预政事衔,故此不入政事堂,比起马周、孙伏伽地位差远了。
经过此事,虽然马孙二人辞职去相,不过殿上人都很清楚,这二位用不了多久估计就能复出,而且只怕会更得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