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受理、送达另一方之后,到二审法庭正式开庭,还有相当长的时间。
15天内能开庭,是理论速度。而事实上1个月内开就已经是奇迹了。
毕竟,正如杜丘明设想的那样,民事案件的二审跟刑事案件的二审,在案由准备阶段还有很大不同——刑事案件,就只有被告一方可以上诉。但民事案件,是原被告双方都可以上诉的。
看到冯见雄的上诉状之后,哪怕原来不准备上诉的杜丘明,想调整自己的计划,增加上诉点,那也是可以的。所以在开庭之前的博弈,就可以打得很复杂。
而这些,都是发生在围观群众看不到的地方的。
或许有些围观法庭公开审理的闲着没事干爱好者,看了一辈子旁听,也不会知道这里面的博弈。
杜丘明和冯见雄,分别开始了自己的隐秘准备工作。
转眼已经是3月,而且是下旬了——也就是一年的两-会开完、各路代表、委员们履行完了自己的职责,身份没那么敏感了。
冯见雄找到了一个恰当的契机,上门拜访了自己的恩师、曾经兼任法学院领导工作的老院长。
龚院长已经年近七旬,正式、彻底的退休了。无论是在法院体系,还是在学术体系内。
冯见雄当初一年读一个硕士的指标,还是老院长许给他的。所以他如今毕业后第一年踏上工作,回来看看,也没什么不对。
龚院长的住处,自然不足为外人道。反正是很清廉但又舒适的存在就对了,具体不好描述,位置也不能说。
“小冯啊,你这是来我这里临时抱佛脚了?我早就不过问那些事情了,你回去吧。”
冯见雄登门求见的时候,老人正在修剪盆栽,气场很是与世无争。
他虽然退休了,但是如今省高院的院长,怎么说也是他当年的副手,龚院长要是乱说话的话,影响力还是在的。所以老人非常自律,从来不乱说话,更不会就案子打招呼。
“瞧您说的,我确实忙了点,平时没事的时候没来走动。”冯见雄先自我检讨了一句,免得对方抵触。
其实他也不能算是完全没有走动,当初刚刚硕士毕业的时候,还是来登门拜访过一次,算是谢师。当时还请了刘教授一起聚了聚,送的礼物也都是严格按照N项规定,礼尚往来,纪念意义重大,但金钱价值绝对不高的。
冯见雄是从来不会腐蚀公务人员的,这是他一辈子的信条。
幸好,龚院长也是知道他这一点的,这才敢在对方身上有案子的时候接见他。(当然,老人已经考虑到自己退休了,如果没退休,哪怕知道冯见雄不腐蚀人,他也不会在对方背着案子时私下接见的)
有些话,还是先说清楚比较好。
“这次我的来意,确实可能跟案子有关……”冯见雄斟酌着自己的措辞。
“那你还不滚?”老人眼神突然一闪,森然骂道。
“别急,我说跟案子有关,并不是说对案情的进展有什么诉求——我是有些对本省司法体系声望有好处的建议,希望您老听听,绝对不是要干涉审判。”冯见雄连忙加快语速,趁着对方把自己赶出去之前,把干货喷完。
“少给我花言巧语!”老人把修剪刀晃了一下,不过倒没有立刻喊保镖把人推出去。
这已经是给了冯见雄开口的机会了。
只要他别提到具体案情。
冯见雄知道机会难得,立刻迂回直戳对方的痛处:
“院长,前年王法官的‘彭Y案’出来的时候,恶劣影响您是知道的。最后闹到全国瞩目、还不是您亲自在两-会上面对央媒记者善后?虽然只是一个市中院的普通法官判错的案子,虽然人民法院组织法明明白白写着,上级法院和下级法院并不是领导关系。
可是,人民会知道吗,出了事儿,还不是上级法院也要受牵连?”
根据国内的法律,检察院的上下级之间,是直接的领导关系,上级检察院就是可以对下级检察院的工作进行直接指挥。
但是法院系统中,各级法院是独立行使审判权力的,一个院里最高的决定权就在审判委员会里。(注意,法律上来说,法院系统就是审判委员会责任制,而不是院长说了算。但实际操作中么……有些院长比较强势的法院里,审判委员会就等于院长了,当然这个不能说。)
因此,严格来说,一个市的中级人民法院,判错了案子,最多就是拿到省高院二审的时候改判。但省高院不该为下面的市中院的错背锅。
可惜,既然现实有那么多数不清理还乱的关系,媒体追责时盯着省高院问,也是没办法的。
龚院长当年可是深切知道这里面的苦楚。
所以冯见雄一提起,就勾动了他内心“本省司法系统再也不能在社会舆论聚焦的案子上出事了”这根弦。
“你到底想说什么!”老人深吸了一口气,质问道。
冯见雄趁机把自己的计划彻底和盘托出:“我不想对案情有任何说法。我只想陈述:这个案子很复杂,因为《物权法》立法两年以来,关于‘动产物权绝对权、支配权’对‘债权相对权、请求权’的对抗,其法益位阶的认定,此前在国内司法实践中,是前未有过的。
《物权法》对物权绝对权的明确,至今为止绝大多数只在房地产领域被广泛使用。动产领域,最多也就是车船之类要登记注册的财产。至于电子产品和其他非登记类动产,甚至是其与知识产权的冲突,我敢打包票前所未有。
这么疑难杂症的案子,难道不应该请最高院对相关法条的适用,进行一下解释么?”
老人稍微想了一会儿,深呼吸了一口,总结道:“所以,你只是希望能够对没被实践用过的法条,申请一个最高院的解释?这样,省内就把责任推出去了?不管最后最高院怎么解释,都是他们的责任了?”
“这有什么不好么?”冯见雄貌似惴惴不安地问。
“倒也没什么不好,反正不管怎么判,错不在我们了。”老人呢喃地自语了两句。
提醒一下老同事、老下属,遇到全国范围内都没被司法实践用过的法条,就请示京城……这应该不算“干涉司法独立”吧?
老人想了想,觉得自己的判断没错。
又不是让你倾向于原告或者被告,只是提醒你“别不懂装懂”,这很正当嘛!
“你走吧,这个事情……我不好多说,不过我相信小蔡会自己领悟到这个道理的。”老人犹豫再三,表态道。
冯见雄就知道这事儿已经成了。
对于他来说,今天来跑这一趟,目的就是确保江南省高院别不懂装懂,确保最后会捅到最高院的法释办,够了。
一件案子,只要能够求解释,多多少少会解释出一些新意来。
怕的,就是什么都不解释,直接当作这里没问题,“明明不懂,却以为自己懂了”。
就像拉姆斯菲尔德那串口癖一样。
……
几周之后,蔡院长就在一个周末,于某处类似疗养院或者干休所之类不可描述的地方,机缘巧合会晤了退休老领导。
大家都很有节制,不会说不该说的话。
“小蔡,本省的司法系统,这两年遭到的社会非议不少,形象压力很大啊。要做到无愧于心,不懂就问,实事求是。”
蔡院长琢磨了一会儿,知道大致是怎么回事了。
实事求是。
这四个字说得好呐。
看起来,实事求是是一句再大义凛然,公正不过的话。
但是,在法律界,尤其是在遇到新问题新疑难的案子的时候,实事求是又意味着什么呢?
这就意味着,得先设想一下“如果假装没看见这里有这么一个不清楚的点,原先会怎么判”?
毫无疑问。
如果今天国内没有《物权法》,没有对于支配权和请求权的法益位阶考量领域的种种问题、思考……
就纯粹当这个问题不存在,回归十几年前《民法通则》老掉牙的“诚实信用”基本原则判。
这个案子,会是什么结果?
毫无疑问,如果歧义法条本身都不存在,今天的案子,杜丘明赢定了。
所以,哪怕仅仅是要求把歧义法条弄清楚,“实事求是”,那也已经是对冯见雄有利了。
“我会回去好好梳理一下的。目前民事庭那边是有几个案子比较复杂,搞不清楚的地方,确实要实事求是,不能不懂装懂。不懂就问么。”
蔡院长打着官腔,表示能够理解老领导的苦心。
而且,这对他个人、对整个系统,也是有好处的。
江南省的司法圈子,确实容不得再出任何丑闻了,能把责任推出去,没什么不好。
庭审的过程,这些大人物都是不会接触的。
充其量,也就江南省高院几个民事庭当中,某个庭长能直接过问。接受冯见雄和杜丘明的正反唇枪舌剑洗礼。
不过,随着庭审的进程,一封正规的请示函也如期寄到了京城,引起了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