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见雄和丁理慧、马和纱聊剧组的时候。
史妮可正亦步亦趋跟着田海茉,在楼下的奢侈品专卖店里晃悠。
顺便听田海茉跟她摊牌一些内幕消息。
田海茉扯过一件波希米亚风的秋装长裙,一边心不在焉地在穿衣镜前面比试,一边趁着女店员不在眼前的当口,有一搭没一搭地吐露着些什么。
她似乎完全没有意识到,自己要买的裙子,已经有些过季了。
“所以,事情就是这样了——当初法援中心那档子被举报的事儿,就是那个刘传栋干的。后来我背处分、你自己心里内疚主动和小雄分手,理论上,导火索都是从这儿来的吧……
不过,这两天我们已经实捶过了,那个刘传栋,包括他背后新投奔的事务所,基本上已经中招了。小雄前阵子设局把几家你们本来就做不了的劣质客户,诱导到了刘传栋的事务所去接单,还是纯风险代理,对面也冒险揽下了。
短则半年,多则一年多,这一串定时炸弹迟早要分批引爆的。所以,当初的仇也算是彻底报了——小雄还调查过,刘传栋新投靠的这家事务所,依然是合伙制的,不是公司,啧啧,很托大啊,出了事情,想破产跑路都跑不掉,这回他们算是死定了。”
田海茉断断续续把事儿说完,史妮可只是静静地听,一句都没有插话。
末了,见田海茉再无反应,史妮可才小心翼翼地劝说:“既然这些都是雄哥精心安排的计划,你也别再跟别人说了。生意上的圈套,既然打算埋那么久,任何一个点出点疏漏,都有可能泄密的。”
“我当然不会再对第四个人说——只是看在你算是‘当事人’的份上,我才跟你摊牌的。既然你知道要紧,自己管严嘴就行了。”田海茉说完,慢慢踱到柜台前,把手里的裙子结了。
两个女生各自拿了杯奶茶走着,一路闲聊。眼上都戴着复古的大墨镜,有点儿怕被人纠缠的名媛风范了——恬静典雅的豪门美貌大小姐,都是怕走在街上被人认出来的。
“妮可,如果你早知道自己现在会变得这么成熟,你会后悔半年多前和小雄分手么?”田海茉在内心感慨了一会儿史妮可的变化后,不由自主就想到了这个问题。
“不会,我成长得再快,也没有雄哥成长得更快。在外人眼里,我不管怎么努力,都是一辈子也配不上他的,何苦受万人的冷眼呢。何况我今天的一切,都是雄哥给的,我已经很知足了。现在这样还能轻松闲散一些,不用被推着All-in。”
史妮可回答得很坦荡,挽着田海茉的那只手并没有丝毫动作,松紧程度都没有哪怕一丝变化。可见她完全没有说谎骗人的需要。
田海茉还有一丝疑惑:“可是当初毕竟是因为法援中心被投诉这件事情砸了,成为了你最后下决心的导火索——如果没有那件事,你想过你现在会是什么样子么?”
按说,田海茉是不该继续撩拨史妮可的。
可是她总觉得心里还有最后一丝芥蒂没有说开,她不希望让自己的余生都背负上某个挖墙脚的瑕疵。
有些事情,现在觉得没什么,可是只要冯见雄继续强大下去,越来越成功。那么,他曾经的女人们,如果中途放手了,内心的那股后悔也会随着时间发酵得愈来愈浓烈。
就像李泽楷的盈科数码,在01~02年互联网寒冬中抛掉了腾云的股份。这份悔恨,会随着腾云股价的越涨越高,而愈发懊丧,并不是卖定离手的那一瞬间就定格的。
田海茉是一个想得很深远的女生,所以她才会如此执着于把话说开。
史妮可显然没想过这么深远的问题,她的天性只是个走一步看一步的短视乐天派。要不当初也不会犯那几个因为缺乏远见而导致的错误了。
被田海茉提醒之后,她情不自禁地就愣了。
是啊,如果当初不是恰好有这事儿发生,会促成她和冯见雄分手么?
很可能最终史妮可还是还是会扛不住压力的,但估计能多做一两年露水夫妻吧。
她足足出神了好几分钟,回过神时,才发现田海茉一直这么静静地看着她,也没催她。
史妮可不由觉得自己很失礼。
她释然地叹了口气:“茉茉姐,你知道我肯定没想这么深,对吧?但是你怕将来总有一天,我会被其他人提醒,想到这些,懊悔。所以,你觉得还不如你现在就快刀斩乱麻戳破这层窗户纸?”
田海茉微微点了点头,并没有说话。
史妮可微微侧身,觉得眼角有些湿润,不想被人看见:“茉茉姐,你是一个光明磊落的好人,心思又细。你一辈子都是我的好姐姐,我什么都不如你,认了。”
直到此时此刻,史妮可才相信,自己是全方位都不如人。美貌,才华,或许都不重要,但是她连待人接物的心,都赶不上对方。
史妮可这么服软,田海茉反而有些不好意思起来。
她本来并没有想过这么轻松就让对方屈服,更不是打算来对方伤口上狂妄的撒盐——她只是想把隐患提前引爆掉。
她不由自主谦虚了安慰了一句:“你也别这么妄自菲薄。男人喜不喜欢一个女生,和这个女生待人接物成不成熟一点关系都没有。
世面上大把大把的变态萝莉控,就是喜欢女生不谙世故,什么都不懂。我这种在学校里就混学生会、毕业了还风风火火自己创业的成熟女强人,那些变态说不定还真就看不上呢。”
“噗哧——”史妮可不禁被对方的风趣给逗乐了,刚才的自卑也一扫而空。
潜意识里,史妮可也不由暗赞:到底是雄哥在校队的队友,这巧舌如簧地劝人口才……除了雄哥之外,也没谁了。
史妮可抹了一把脸,笑道:“姐,咱就商业互吹了,我这人嘴笨,再说下去就没意思了,我陪你去喝两杯吧。”
田海茉看了看手上的购物袋,俩人买东西已经买了一两个钟头,手上确实大袋小袋快拎不下了,差不多是该收场:
“要不这就回吧,上去看看小雄跟她们俩聊完了没。拎着这么多东西去喝酒也不方便,迷迷糊糊别拉下几件。”
史妮可想了想,改提议道:“没关系,我们回去喝好了——雄哥在莫愁湖的家你认得的吧?”
“当然,那里现在是‘我们’家”田海茉眼神闪过一丝别扭,还有不忍,咬了咬牙,补充了半句,“当然,你也别客气,就当是自己家一样好了。”
史妮可吐了吐舌头,知道自己又说敏感了。
俩妹子便打了个车,短短两站路,回到了莫愁湖的公寓。在车上田海茉还给冯见雄打了个电话,说她俩先回了。让冯见雄晚上自便,和丁理慧马和纱一起吃饭也没关系。
“没事儿,我跟丁姐和纱纱聊的是工作,吃什么晚饭呢。”电话里的冯见雄应承地很坦荡。
到了小区楼下,史妮可帮田海茉把东西塞进电梯,然后自己去买酒。
田海茉想了想,摁住了电梯门按钮,补充了一句:“妮可,等等——记得带几瓶联邦Z咳露回来。”
“诶?茉茉姐你感冒了吗?”史妮可不由有些纳罕,她刚才跟田海茉在一起嗨了那么久,没见她有任何不适。
“你别管,带回来就是了。”田海茉并不想多解释,这招还是她从冯见雄那里学来的。
冯见雄当然不喜欢这种兴奋药物,他也只是淫浸商界太久,不得不懂这些游走在法律边缘。
毕竟,生意场上难免遇到个客户好这一口,而且这事儿绝对是合法的,冯见雄当然没理由不陪客户尽兴。
史妮可虽然不解,却也服从惯了,没有多问。
十几分钟后,冯宅客厅里堆满了买买买的东西。史妮可带回来一些红酒和瓶装鸡尾酒——女生不喜欢喝白酒。
还有田海茉让她带的止咳露,和一些外卖的配菜。
田海茉拆开,把那东西掺到酒里。
史妮可好奇地看着她:“茉茉姐你这是干啥呢?”
“没什么,这招还是小雄教我的。有时候我们用它来向客户显示自己的诚意,据说喝了这东西,比喝酒更容易说真话。当然,也容易控制不住自己的行为。不过我们两女生关起门来喝,那是没事的。”
史妮可花了一会儿工夫才反应过来,顿时惊道:“那……这不会有毒吧?会上瘾么?”
田海茉一口喝了一小杯,撇撇嘴:“你还不相信小雄?这东西当然是合法的,又不是致幻药——起作用的成分只是磷酸可待因。小雄说,这个东西江湖上叫做‘大力出奇迹’。
至于你要说上瘾不上瘾,我不好给你打包票。我只能说,空虚的人抽烟喝酒都能上瘾。”
田海茉从冯见雄那里听来的一知半解,当然还是有点儿不准的——事实上,07年的止咳露,可比七八年后上鬼畜火了的“大力出奇迹”的磷酸可待因浓度要猛多了。
那时,国家已经意识到了很多感冒药止咳药即使不经过化学加工,本身直接吃都能让人兴奋,所以对这些药物的管制已经严格了很多——
基本上,就是去药房配感冒药都要凭身份证的那年开始,市面上的止咳露劲道也同期被削减了。剩下的都只是大力哥口中的“小泰”、“德非”那些残次品辣鸡。(当然,配感冒药要身份证,另一层考虑是怕毒FAN买了感冒药后当原材料加工冰。)
史妮可想了想,既然冯见雄这样的法律专家都不怕,看来合法性是绝对可靠的,她也就奉陪了。
“嗯……这东西味道好冲啊。”
几杯之后,她就迷迷糊糊断片了,只剩下按照生理本能的需求支配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