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慕谦跟至门边,一手扶在门沿上,一手插在裤袋里。
他在门里,张丽在门外。
“母亲......妈,是我给别人补习功课,他会付我钱,一小时300块。今天我收到了600块,还了同学帮我垫付的饭卡费用500块,还有100块可以当零花钱。”
张丽泪眼模糊地看着自己的大儿子,对啊,儿子去上学要吃饭的啊,她怎么都忘记了要给他饭费?
自从小儿子出生后,她和丈夫在大儿子身上投放的精力真得是越来越少了,说是不想给他太多限制,其实,是否真的他们偏心了呢?这一刻她不得不重新考虑一下了。
“好,好。”在眼泪掉落之前,张丽赶紧抬起手,用手背抹去。
安慕谦不太擅长安慰人,但他犹豫了几秒后,还是开口对张丽说道:“妈,我已经成年了,能照顾好自己,您和父亲不必担心。慕和还小,你们有闲暇多陪他就好。”
张丽将安慕谦抱在怀里的时候,第一感觉,这孩子怎么这么瘦。
再然后,就是真真切切地发现她的儿子长大了,以前的那个小不点,那个踩着板凳才能爬上床的小家伙,现在比她还要高,她想要摸摸他的头都很费劲。
关键是他的儿子懂事了。
张丽抚摸着安慕谦的后背,眼泪沾湿了他的校服外套。
安慕谦被张丽抱住的时候有一瞬的愣怔,骨子里‘男女授受不亲’的观念让他下意识想要推开她,可是想到她是他名义上的母亲,他又默默的垂下手臂,任由她抱着。
却也只是被抱着,他不知道该说什么,该做什么。
“妈妈是太高兴了。儿子,你真得长大了。”张丽放开安慕谦,擦掉眼泪。
“不过,不管你长到几岁,你永远是妈妈的儿子,妈妈对你和对慕和是一样的,你们都是妈妈的孩子。”
张丽有些哽咽,“是妈妈不好,疏忽了,竟然忘记了给你生活费。高三的学习这么紧张,还是不要给别人补习了,现在不是需要你赚钱的时候,不用担心钱的问题,爸妈还养得起你们两个。”
虽然安慕谦答应给林明哲补习的初衷的确是为了赚钱,但是今晚过后,他觉得,他在林明哲家和他们两个度过的那几个小时,心里格外舒畅,比拿到钱那一刻的感觉更好。
“妈,不只是为了钱,我想,我可以和他们做朋友。”怕张丽还会出言阻止,安慕谦沉声道:“请放心,我一定不会耽误学业。”
‘朋友’这两个字,张丽从来没有在儿子的口中听到过,今天是第一次。
他向来孤僻,独来独往。
没想到转来这个新的学校,不但懂得上进了,还有了新的朋友,真是意外的收获。
“那妈妈就不干涉你交朋友了,只是,你要顾好自己的学习,当然,最重要的是身体,别太累了。”
张丽拍拍儿子的胳膊,这孩子太瘦了,“以后要好好吃饭,如果家里的饭菜不合胃口,就告诉妈妈,妈妈有时间的话也会学着做点新的菜式给你们尝尝。”
安慕谦应声点头。
今天的张丽让他觉得格外温柔,这是他的母亲,有一个人肯把自己放在心上呵护,多么幸福的一件事情。
洗漱完,躺到床上,安慕谦才想起来沈翊之,不知道他回到家了没有,出于道义,他还是应该问候一声的。
点开微信,才发现,有他的语音留言。
“我到家了,小爷我是不是很速度?”
“一下两个大红包,同桌你厉害啊,一晚上就把账清了。恭喜恭喜!”
“话说回来,同桌,咱俩的账虽然清了,可是,以后还能和你一起吃饭的吧?我请客,继续陪我吃饭怎么样?没你,我食不下咽啊......”
“怎么没反应?在洗澡?还是睡下了?”
“小爷我对着手机看得眼睛都疼了,你可倒是吭个气儿啊。”
“你不说,我就当你答应了啊,以后咱俩是固定搭档。”
“好吧,睡了,明天见。”
这人还真是贫嘴,食不下咽?这些年他是靠着仙气续命的?
鬼话连篇!
原本还担心他路上的安危,见他无事,安慕谦也就放心地收起手机,睡下了。
至于沈翊之的那一串信息,安慕谦只字未回。
和无聊的人说话,那才是无聊。
好像忘记了什么事情,睁眼闭眼,反复几次,安慕谦还是想不起来有什么没做的事情。
算了,睡觉。
这一夜,安慕谦好像没有做梦,也可能是醒来之后忘记了,总之他没有前几日疲累的感觉,反而神清气爽,全身充满活力。
今天不用上学,安慕谦从衣柜里拿出一套便装换上。
去洗漱的时候,发现母亲也已经起床了,可能是被他的动静给吵醒了。
父亲和弟弟应该还在睡,没见人影。
“早饭想吃点什么,妈妈去给你做,吃点东西再出门,不能饿着肚子。”
“不用了,我和同学约好了时间,不好迟到。”安慕谦进洗手间之前,对张丽说:“妈,今天难得休息,你再去睡会儿吧。等下我们在路上买点吃的,放心吧。”
张丽嗯了一声,叮嘱他们路上注意安全,带好手机,有事记得打电话。
安慕谦一一应下后,她才笑着回了房间。
安慕谦被张丽这一提醒,先回自己房间将手机和身份证从抽屉里拿出来揣进裤袋。
洗漱完,拿了笔袋和一个新的笔记本装进文件袋中,拎着出了门。
这时7:50,他走到小区门口应该正好8点。
刚出楼门,安慕谦就发现了站在楼前的沈翊之。
“早啊,同桌。”沈翊之看到安慕谦下楼,快步走了过去。
今天沈翊之穿了一身米白色的休闲运动装,和安慕谦的浅灰暗色调比起来,沈翊之看上去更柔和,更青春活力,整个人闪着光一样,再加上脸上那似乎一直未褪的笑意,让人有如沐春风的感觉。
安慕谦第一次把目光在眼前这个男孩身上停留超过10秒,他的确很高,怪不得弹跳能力那好么,篮球场上如鱼得水。
沈翊之鼻尖的那颗小小的痣很惹眼,安慕谦早就注意到了,第一次见时就觉得很特别。
现在看来,配上他的酒窝,更显得可爱,调皮。
‘可爱’、‘调皮’这两个词应该是用来形容孩子更合适,可是在安慕谦的眼中,沈翊之就像个孩子,不定性,不规矩,不听话。
嗯,这两天稍微听话一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