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池低下头,不开心地扯了扯自己的蓝色上衣,薄棉布做的,有些发白。
哼,不就是的确良的衬衫嘛,等他以后有了钱,他要买好多好多件。
从谢池出现开始,宋清煜的目光便放在他的身上,在见到谢池不太开心皱起眉头的时候,他心中掠过不少波澜,思考少年因为什么而苦恼。
“嗯,大家一起住着有不方便的地方,我和村里的石头叔说了,在他那订一张木床,一个衣柜,一个放东西的斗柜,以及桌子凳子,不出来住还有点放不下。”
石头叔是清河大队的木匠,有一手好木工,大队人都喜欢去他那定做东西,实用又实惠。
谢池咂舌,这么多东西,宋清煜到底多有钱。
“有乡亲们的帮忙,大概再有十多天,就能住进去了,到时候你可以直接到那来找我,不用理会别人。”宋清煜继续对着谢池说道。
现在他暂时还住在原来的屋子,等之后搬出来,他也不想继续一起和其他知青一起吃大锅饭,到时大概率是单独开火。
知青院只有一间灶房,轮流用锅太麻烦,别的知青肯定也不愿意,宋清煜能够明显感觉到后院房子建造起来开始,男的老知青对他的排斥,字里行间,都有什么脱离知青群体,不和他们一条心的意思。
对于这些话,宋清煜只是觉得讽刺和好笑。
又不是捆绑关系,每个人互不相干,就因为同为知青,就要非得干什么都在一起才能彰显出知青的团结嘛?
于是他便私底下花了点钱,让大队上会干这个的人后面过来搭了一个小灶台,到时只需要买个做饭用的铁锅就成了。
谢池一听,喜了:“那可真是太好了。”
想到某个女知青,见到他和宋清煜说话之后,就气急败坏的模样,以及另一个段位更高的白莲女知青,谢池恨不得拍手称快。
“是不是糕点吃完了,后天我要去县里一趟,你有什么想吃的吗?”宋清煜怕谢池觉得唐突,轻声解释,“我会去一趟供销社,买点东西,毕竟还有挺多生活上的东西需要添置,到时候再去国营饭店,你喜欢吃红烧肉,我就给你带一份。”
红烧肉!
听到这三个字,谢池感觉口腔疯狂分泌口水,快要控制不住流下来。
他强装拒绝,摆摆手:
“不用了,无缘无故的你给我带什么红烧肉,那多不好呀,你去城里应该是有自己的事吧。”
“我家人给我寄了点东西,我打算先去拿回来。”
又是大包裹!
真是富有的男主。
谢池都有些嫉妒了。
男主不都是莫欺少年穷嘛,宋清煜就不是,生活在蜜罐子里,富有又不缺东西吃。
他一个恶毒炮灰,都要吃宋清煜剩给他的东西。
“你也说了,我们是朋友,你有什么想吃的,都可以告诉我,供销社上想要的东西,也可以和我说。”
宋清煜也不知道自己怎么了,自从见到谢池开始,每天都盼望着谢池的出现,可是自那天谢池拿着糕点离开,再没有来找他过。
明明周围对他热情的人有那么多,无论是因为他显露出来的钱财,还是因为他优越的长相,可他只有在面对谢池时,才有那种怦然心动的感觉,心跳会如擂鼓般越来越快,不舍得他离开,不舍得他不开心。
大队给知青们分配了工作,宋清煜自己有钱,买了两斤猪肉,一包红糖,疏通了大队长那边的关系,分配到的是轻松的活计,宋清煜对于赚工分这件事并不热衷。
手里有钱有票,哪怕年底分粮时分到的粮食不够,只要有钱票,就能换到。
付出再多的体力劳动,也不过是恰好比拟大队上一个普通的农村男人,宋清煜不认为自己有什么高人一等,但是有好的条件,为什么不去享受,而是要故意委屈自己呢?
他只是下乡,而不是非得受苦,在有限的条件下,给予自己最好最舒适的生活,这是宋清煜奉行的观点。
我什么时候说过了?谢池的脑袋顶上闪过一个大大的问号,开始回忆起自己有没有说过和宋清煜是朋友,好像在妈面前说过,算了,不想了,宋清煜说说了就说了吧。
“对哦,我们是朋友。”谢池掩饰不住开心得意。
瞧瞧,他真是太成功了,随便和男主说几句话,男主就认定他为朋友了。
“那你再买点大白兔奶糖吧,我想吃糖。”
大白兔奶糖吃起来有股甜甜的奶味,比水果硬糖要好吃很多,只有在过年的时候,王翠花才会给谢池买几颗奶糖甜甜嘴。
宋清煜点头:“好,那我再给你打包一份红烧肉。”
果然,以退为进就是好,这可不是他想要吃的,是宋清煜执意要给他吃。
“宋知青,我叫谢池,你可以和大队里的人一样,叫我池子。”
池子。
这个称呼让宋清煜的嘴角掠起一丝好笑的弧度。
他知道谢池的名字,在谢池离开知青院的那几天里,宋清煜不但知道了谢池的名字,还知道谢池是大队上知名的小懒汉,天天窝在家里不上工。
他知道谢池有一个宠溺他的母亲。
池子,池池,池宝,三个称呼不断在宋清煜的口中咀嚼,宋清煜想象着他叫面前少年小名的样子,心口突然有点发热。
“池——”
谢池截住了他的话。
“宋知青,我要回去了,你们吃饭吧。”他注意到有人端着大盆出来,盆中传来一阵菜香味,建房子的村民瞬间围拢在一起,谢池知道他们要吃饭了,扬起笑容,赶紧和宋清煜挥手告别。
“不用回去,如果不介意的话,可以留下来一起吃一顿。”
不出意外的话,谢池在宋清煜的挽留之下,勉强留了下来,答应一起吃一顿饭。
宋清煜的说法是,反正是大家一起吃的,多一个人不多,少一个人不少,正好可以请他吃一顿饭。
村民的伙食,是猪肉炖粉条,炒白菜,掺着一半红薯的大米干饭。
用的猪肉不多,混合在粉条当中,只能看到一点点的猪肉末,但是饶是如此,也能算得上一道肉菜,能闻到肉香味。
炒白菜时放了一点猪油,白菜又脆又香。
这样好的伙食,就和过年时差不多,每个到知青院建房子的村民,都吃得很香,脸上都是满足。
宋清煜拿了一个新的大搪瓷杯,给谢池舀的是白白的大米饭,然后在米饭上浇了一大勺的猪肉炖粉条。
晶莹剔透的粉条混合着汤汁,谢池舔了舔嘴唇,看向下一道菜。
结果,大搪瓷杯就被递到他面前。
谢池急了,一不小心本性暴露,撅着嘴巴:“还有炒白菜,没有给我加白菜,少给我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