伙伴们休息了一段时间,便在主母的催促下起身出发,循着狗头人的足迹来到城外。等再次设立了临时营地,主母靠上一棵树,又进入了她的“冥想”。
大家交换着奇怪的眼神,玛雅能理解朋友们的感受,也知道母亲打得什么主意。人类有跟盟友并肩作战的习惯,袖手旁观让人不安。
黑暗精灵的战争截然不同,首先以大量炮灰去送死做为前导,这类角色通常由异种族奴隶担任。一旦耗尽了对手的陷阱与箭矢,就轮到己方法师和战争机器登场,最后派上自家士兵奠定胜局。纳夏斯巴农家族拥有,不,曾经拥有三千名黑暗精灵士兵,在黑岩城算得上一股强大的势力。玛雅是长女,她负责指挥家族军队,深谙黑暗精灵战法。但那都是过去了,她现在是大地之母的修女,过去的所作所为都成了午夜噩梦,害得她寝食难安。
修女坐到骑士身边抱着膝盖发呆,如今只有这位一脸深沉的男人能让她感到安心。欧菲莉雅不愿意靠近骑士,这也是玛雅选择克劳斯的理由。她跟人类混得时间太久,不自觉学会了依赖男性。
又一个软弱的表现,她忍不住自嘲。
母亲今天所做的一切,都不过是在重复固有战术,就像她来到地表,第一个念头便是霸占人类的土地,而非尝试和平相处。母亲不可能转变,欧菲莉雅只是欧菲莉雅,她将永远为非作歹下去。身为大地之母的代言人,玛雅应该勇敢的站出来,和母亲划清界线,把欧菲莉雅赶走。
不对,玛雅想起来了,主母在绿皮讨伐战中绑架过上千名人质,并将其中近百人做为祭品献给恶魔,她必须被抓去都城审判定罪。
假如是正常的黑暗精灵家族,长女玛雅会在大约两百岁时挑战母亲的权威,试图谋杀她并取而代之。玛雅今年刚满161岁,无论以哪种肤色的精灵来看,都太嫩了。
她羞于承认,自己怕妈妈怕得要死,特别是目睹了母亲毫不留情将妹妹变成蛛化精灵的那一刻。恐惧深深刻进了修女心中,过了半个世纪也没消失。
他们已经在森林里枯坐了快两个小时,这都是丹德里安擅自计算的。不算随处可见的沙漏,真正意义上的钟表在圣城有一个,连上基座这了不起的装置有一辆马车那么大。漂亮修长的铜制指针共有三根,随着齿轮转动,并发出“喀嗒喀嗒”的响声。那位了不起的发明家列奥纳多·迪·皮耶罗·达·芬奇告诉他,三根指针分别代表了“秒”,“分钟”,“小时”。大诗人在钟表旁坐了一整天,从那以后就特别喜欢瞎猜时间。
因为帮主母递过碗加上天生的猎奇心理,丹德里安自以为与主母很熟,于是他决定去提两个问题。诗人凑到欧菲莉雅身边,只见主母双目紧闭,盘腿靠树坐的很稳。但诗人好歹是追求(不如说骚扰)了克里斯蒂娜两年的男人,了解精灵控制不住耳朵。主母也一样。她耳朵往下耷拉着,活像头精疲力竭的驴子,丹德里安被这想法给逗笑了。
公平的讲,主母的黑皮肤也挺接近驴子。
白发“毛驴”霍地竖起了尖耳朵,看向他的红眼睛有那么一瞬,像是打算杀人。对于主母的一惊一乍,丹德里安也算是习惯了。她从未解释过自己怎么从旭日城出来的,可顺着她袖口看进去,诗人就猜到个大概。淤青和伤痕不会轻易消失,成了写进肌肤的故事。
“呃,女士。”主母只瞄了他一眼就把脑袋重新靠到树上,耳朵也跟着垂下。
女人都不把丹德里安当成威胁,这是他的优点之一。
“说。”欧菲莉雅更进一步,直接没把丹德里安当作平等谈话的对象,她压根不看诗人。
“还要等多久,我想问。”他原本想说“大家”的,可转念一想,黑暗精灵似乎相当鄙视示弱的行为。
黑暗精灵的反应则是相应不理,但主母忽略了丹德里安的厚脸皮与自身的孤立无援,大诗人一屁股坐到她边上,挨得很近。
“我想你搞错了一点,女士。”
黑暗精灵的无视并未妨碍诗人发挥,搞街头表演发家的,脸皮早就扔了。
“是你需要我们,而不是我们需要你,必要的话,我们大可以一走了之,靠着卡洛特小姐的帮助。”诗人看向艾米莉,后者正在翻书,似乎所有法师闲下来,都会把头埋进书本。
主母竖起了耳朵,把脸转向他,红色瞳孔中满是嘲讽。“人类,你不会丢下那些女孩不管的。”欧菲莉雅冷笑。
“要打赌吗?”诗人看进主母的红眼睛里,确保她了解自己真实的为人,“几天前,当看到押送这些女孩的船只经过,我选择见死不救。”丹德里安指着女孩们,不小心大声了点。
莎拉瞪圆了眼睛,没想到这姑娘耳朵也挺好,其他女孩子也中断了聊天,无声的谴责让丹德里安脸红脖子粗。
“给我一个不把你丢下的理由吧。”既然都被听到了,他索性撕破脸,并把大家的注意力引向主母。一对一突然变成一对多,欧菲莉雅眼睛眨了又眨,看起来她似乎要扑向丹德里安,最终还是放弃了。
玛雅惊讶的合不拢嘴,她从未见母亲认输。欧菲莉雅在她心中向来是强硬的象征,她错的太离谱,注定当不了主母。黑暗精灵以狡诈着称,凶残只排在第二位。形势比人强,由不得欧菲莉雅不低头。
“首先,这座城里有一个法师,他多半是疯了,但他很强。”欧菲莉雅的目光落在艾米莉身上,“比你强得多。”
艾米莉停下翻书页的动作,她好歹也是大法师的热门人选,战场经验不亚于老练的骑士。艾米莉瞪了主母一眼,把视线放回书本,却怎么也看不进去。
“他能掌握城里每个角落正在发生的事。”
进入城市的狗头人看似人多势众,可惜好景不长,松散的联盟马上解体,每个部落都有偏爱的宝贝。利爪部落想要砖头,这在丛林里可是稀罕货,遮风挡雨比起木棍强太多。尖牙部落喜欢铁器,哪怕生锈的也好过淬火木棍。烂脸部落钟爱发亮的东西,伤疤部落选择去找骨头。
近千狗头人撒进城中,好似细沙入水,没掀起一点波澜。
“然后他会做出反应,唤醒他的走狗。”欧菲莉雅咬牙切齿的说完这句话,不知不觉加进了太多感情。她羞于承认,在凯兰迪尔眼里她只是专供发泄的妓女。至于打理一日三餐和收拾家,那不过是为了让虐待狂凯兰迪尔重温活着的感觉罢了。
精灵法师从来不缺“人手”,主母亲眼见过。
伤亡最先出现在尖牙部落,旭日城遍地宝藏,每具倒伏的骷髅都带有武器,平民有装饰用的匕首,军人则有盔甲,长矛,刀剑。矛杆腐蚀了,剑刃与矛头也锈的不成样子,但谁叫狗头人不会炼铁,小家伙们如获至宝,弯下腰挑选着满意的兵器。
骷髅以不可思议的速度起身,把兵器插进了狗头人的身体,侥幸没死的也将因为这种陈年烂铁表面丰富的细菌在几天内一命呜呼。
接着遭殃的是烂脸部落,被骷髅用镶嵌有“闪亮小东西”的皮带,砸死,勒死,伤疤部落也没好到哪儿去。除了利爪部落,绝大部分狗头人都遭遇了灭顶之灾。小家伙们也不是完全没法还手,然而骷髅就算被击倒,也会很快重新站起来。狗头人尖叫着逃命,却发现来时的道路全都不见了。
城市在随着某个人的意志而改变地形,幸存的小家伙被压缩到一起,出于绝望它们趴到地上,露出肚皮讨好认输。可骷髅没有感情,不像巨魔需要跟班,没过太久,进城的狗头人全成了冰冷的尸体。唯独利爪部落幸存下来,它们只在城外废屋中捡掉落的砖头,行为类似于动物,没引起凯兰迪尔的警觉。
“所以骸骨实际上是魔像咯?”艾米莉插了句嘴。
“对的……”欧菲莉雅停顿了下,她努力回想想法师的名字,“艾米莉。”主母嫣然一笑。
艾米莉挑起了一边眉毛,很正式的看着黑暗精灵,显然没料到总是人类长人类短的主母竟对她青眼有加。
“大规模战斗会消耗他的体力,让他在之后的半天内昏睡不醒。”主母将脑中某些不愉快的想象赶走,好说下面的话,“这就是我们的机会。”
这卑贱的男性说的没错,她迫切需要帮手。
“天黑,我们就进城。”
因为那时,凯兰迪尔在结束了一天的装神弄鬼后,回到家里开始打我,操我,折磨我,吃我做的饭,再睡得像个死猪,也许在睡前又操我两次。
主母拔出匕首——这个动作吓跑了丹德里安,令不远处假寐的骑士差点拔剑。哼,人类,她用手掌感受着锋利的边缘,一遍又一遍的回忆着刀尖划开法师喉咙的快感。
复仇,才是她最想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