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秀才的话让阮尊刮目相看了,不管这人在凡人与灵士间的隔阂中的立场如何,至少他的坚持已见的最终目的,是放在国家层面上。
理解别人不代表同时被人所理解。郝秀才在说完一段大论之后,挑衅地看着阮尊:“怎么样?你敢不敢?”
双方的争端,此时也引起了周围的人的围观。这些人中,还是以读书人居多,也只是读书人,在这个时节,还有这样的闲情逸致,把大好的时光,浪费在欣赏风景、吟诗作对上面,也只是他们了。
面对着大家的围观,还有郝秀才的挑衅,阮尊说道:“你说话当真?”
杜深暗中扯扯阮尊的衣袖,示意他不要与对方较真。阮尊爱读书,爱看书,他是知道的。可是郝秀才等人与他长时相识,他们个个都是从小泡在书堆里长大的人,阮尊毕竟还是个灵士,大量的时间和精力都用在了灵力修炼上,读书一道上,如何能与对方相比。
游媚也沉着脸,感觉到面前这种情况颇为不好处置。对方不是灵士,动武会被千夫所指。可是要与对方比试文采,这又确实不是灵士所长。
可是,让她惊讶的是那个少年人,只是略微思索了一下,就应下了这场挑战,点头向那郝秀才说道:“好,一言为定!”
郝秀才眯着眼睛,再度瞄了一眼对方,眼神中略带冷意,说道:“那就请吧,以半个时辰为限,以此时此景为诗。若做出来的诗作说得过去,便是你胜了。若说不过去,便是我们胜了。”
“不必一个时辰,半柱香便可。”阮尊成竹在胸,看向他,“我心中已经有了诗作,可有笔墨?”
这些秀才们本来就是出来观景求诗的,笔墨均是随身携带。别说笔墨了,竟然还有人带了一张简易的书桌支架。当即便有在人摆开那张简易书桌支架,在上面摆好了笔墨。不过众人均不相信阮尊在如此短的时间内已经能够做出诗作,均是在暗中嘲讽讥笑。
郝秀才便向自己一名同伴说道:“李年兄,便麻烦你到我家中去,向老父说明我与人打赌,为我们读书人向灵士争个面子,要以家中所藏宝珠寺志异一书为赌注,请我老父取出交由你带回来。”
那名同伴秀才说道:“我这便去。”便匆匆地离开了。
郝秀才一指简易书桌,向阮尊道:“请!”
“不行!”阮尊一口回绝。
“你后悔了?”郝秀才说道。
“不,我要等着见到了赌注,才会接收你的挑战。”阮尊悠然地说道,“若非如此,我担心你空口白牙地诓我。”
“我堂堂一个有功名在身的秀才,还会诓你!”郝秀才气急,忿道,“那就等李年兄把东西取回来,我们再比!你也趁这段时间,好好地想想,你的诗作吧!
约过了半个时辰左右,那李秀才回来了,取出一本用油纸包裹着的古色古香的古书来。郝秀才小心地取出,将那书在阮尊面前略微地让他过目。这书古旧异常,一看就至少有了七八百年的年头了。
在其封面之上,画着一座笔画简单的寺院,寺院之上,两条飞龙舞动,正在争夺一枚看上去在熠熠生光的宝珠。
在宝珠之上赫然写着五个古篆体的大字:宝珠异闻录。
看来确是本古书。这种东西,也是阮尊现在最需要的。知道它的存在之后,他就志在必得了。不管是此次打赌是否能赢,他都要想方设法将之弄到手。
心中有了主意,便也不怵他。阮尊走到那书桌前,提起毛笔,在石砚中饱饱地蘸地一下墨汁,然后长吸一口气,抬眼远望,远望绯云片片的桃花山,在桃花如花之中,他看见了一座道庵,隐隐掩映在桃林当中。
向郝秀才说道:“这位郝秀才大哥,你刚才说,在此做诗,必须要应景,是不是?”
“那是自然!”郝秀才说道,“若非必须应景,我们又何须亲身来到这处桃花林赏花?”
“郝兄,得饶人处且饶人。”杜深走到他身侧,在他的耳边低声道。他实在不忍见阮尊在众目睽睽之下,当众出丑,“这样做,对你来说,也并没有什么好处,何必来做这意气之争?”
郝秀才没有理他,只是重重地哼了一声,似乎是不屑于他自降身份,为了些佣金就放弃考取功名之志,反而委身于一名灵士属下做活。
阮尊也没搭理杜深,眼望着远方的桃花山,还有那座道庵,说道:“那么请问,我以这桃花山和桃花庵为题入诗,是否算得上应景?”
“自然应景。”郝秀才说道。
说实话,如果真的让现场做诗,阮尊倒是能做得出来,只是诗文意境就要差了许多。以郝秀才等人的眼界和标准,自然不可能承认那样的诗文。所以,他只能开个小灶,剽窃一位半古人的诗文了。
不过,剽窃也是要讲水平的,这宋国以之前唐国的诗文不行,这些人饱读诗书,一听便知。而宋之后的各个时代的诗歌,咏桃花出色的,也只是寥寥无几。
还好阮尊酷爱读书,对历史上一些有名的诗歌,背得还是比较熟的。尤其是受某些电影的影响,对一些诗歌记忆尤其清楚。
他迈出了一步,抬眼望向桃花山上,眼光向上,呈四十五度角,眼神极其向往、神往。
“桃花坞里桃花庵,桃花庵里桃花仙;桃花仙人种桃树,又摘桃花换酒钱。”轻迈了四步,几句诗文便脱口而出。
围观的人原先还带着诸多嘲讽之容,可是随着他一个字一个字地将这句诗读出来,人们安静了,非常安静。在场的大多都是读书人,只听得这些字句,便似乎顿时被勾入了一个虚幻的美丽世界里,连呼吸几乎都忘记了。
那郝秀才更是不可思议的瞪大了眼睛看着阮尊。这句诗的意境之妙,境界之玄,仅仅数字,已令人沉缅其间,难以自拔。
杜深也是大吃一惊,自己知道雇佣自己的这名少年人喜欢读书,屋子中有很多书,也花了大价钱让他们搜集资料,可是真没想到,这少年人,小小年纪,对于诗文的研究,已经到了这种地步。
而游媚,更是吃惊地捂住了嘴。这个时代,人以名传,名以文传。诗文是一个人,尤其是凡人成名的最佳途径。朝廷里多少高官,都是因为有名文流传天下,而被大人物人赏识,步步提拔的。
这个小子,不但是灵士,还熟诗文,难道真是文武双全的那类天才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