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攥着姬絮昭的领口大声质问,姬絮昭被易感期笼罩,眼泪情不自禁的落下来,嘴巴微张维持呼吸,他的意识昏昏沉沉,根本不明白秦凝歌在说什么。
“你说什么?”
他仰起头,露出精致雪白的锁骨,竭力贴近秦凝歌,想听清楚她究竟在说什么。
秦凝歌一震,狠狠推开他,“死A同,滚远点。”
谁能想到在家居然也会被骚扰?
“回房间去。”
“回去。”
姬絮昭一动不动,那双朦胧的泪眼一直注视着她,秦凝歌头都大了,要不是看在五十万的份上,“就这一次。”
她把姬絮昭拖回房间,担心他又再次跑出来,干脆找了点东西,把门固定住,总算能睡一个好觉,没想到才十分钟,姬絮昭就破坏掉了门锁,他好歹是个alpha,这种门锁根本难不住他。
“啪啪”秦凝歌给了他两巴掌,强行唤醒他的理智。
“你易感期到了,你知道吗?你再骚扰我,我就把你扔到路边,让你去当野兽。”
姬絮昭舔了舔干裂的嘴唇,长时间哭泣身体的水分都快被抽干了,“给我一点你的信息素?”
“什么?”
“你他爹的,老娘不是omega,你再敢骚扰我,你信不信我抽死你?”
“你的信息素!”姬絮昭有气无力的怒吼,感觉不到一点威胁。
秦凝歌半信半疑释放了一点信息素,果然看到姬絮昭的眉头都舒展开了,她浑身一抖,感觉自己好危险,和一个A同天天睡在一起,她真的只喜欢omega!
姬絮昭缩在沙发面前,像是一只流浪的狗,他贪婪的呼吸着空气里的茶香,轻柔而绵长,静谧而温暖,科学研究表明,一个人信息素的味道和她本人也会有相似的部分,姬絮昭想不到,她和这股淡淡的茶香哪里相似了,明明一个低俗贫穷,一个清新轻柔。
他记得第一次喝茶的时候,他才十岁,春日的阳光落在木质的茶几上,白瓷茶壶冒着热气,清新的茶香萦绕着他,他好奇的尝了一口,入口的苦涩让他皱起了眉头,茶叶最后的一点甘甜萦绕在舌尖的味道,让他久久难忘。
“秦姐,你没事吧?”
樊暮和一堆手下看着她,秦凝歌环视一圈,那管神仙水是谁栽赃她的?
“能有什么事?”她笑了笑,众人开了几句玩笑就散开了。
樊暮问道,“姐,你当初刚分化是什么样的?”
秦凝歌突然意识到,樊暮已经十七岁了,已经是分化的年纪了,一晃眼居然过去了十年。
“你东西准备好了吗?分化的时候会有点难受,习惯了就好。”
樊暮犹犹豫豫,磨磨蹭蹭,憋了半天才问道,“那姐你可以陪我吗?”
分化一般会有家人陪着一起,秦凝歌自认她算樊暮半个家人,陪着他度过分化也算正常,但她家里现在还有个易感期的A同,她怎么敢把人带回家?樊暮多半是要分化成alpha的,这不是羊入虎口嘛。
“有空的话,我会去你家看你。”
“谢谢姐。”樊暮露出笑容,把那点苦涩都吞进肚子,两年前被秦凝歌赶出来后,他就再没有回到那个房子了,还以为这次能再去一次。
他是个孤儿,七岁的他当时抱着秦凝歌的腿不放手,死皮赖脸被秦凝歌捡了回去,十五岁有一点经济能力了,秦凝歌就干脆利落的把他踹了出来。
她买的房子,怎么老有人想住进来?
“这几天有谁不安分吗?”
樊暮露出慎重的神色,“我看见何健和韩刃的手下来往,这个算吗?”
以前不算,但在杜衍说过那番话后就算,如果大当家想把她竖起来当靶子,二当家和韩刃不可能没听到一点风声,连这点消息都打听不到,就别想着自立门户,谋权篡位了,乖乖当吉祥物算了。
何健是个beta,在黑帮里beta不吃香,因为alpha更暴力也更耐砍,alpha皮糙肉厚,恢复能力比beta强多了。
那何健是一个很出色的beta吗?不是,他很普通,普通的长相,普通的能力,普通到秦凝歌甚至没有太注意过他。
何健并不住在仁爱街,而是附近的街区,他会在仁爱街纯粹是其他黑帮点位都不要他,而仁爱街缺人。
没办法,资本主义国家,想要挣钱要么干脏活要么违法乱纪,黑帮已经是底层人民最好的选择了,警察轻易不会动他们,甚至还对他们很礼貌,宋鸣那个楞货除外。
能得到他人的尊重和敬畏,还有不错的收入,不知道多少人排着队想加入黑帮。
“何健,你等下把我的那瓶酒拿到包房里。”
秦凝歌伸个懒腰准备去包房眯一会儿,昨晚她害怕那个死A同乱来一直没睡好。
一个小时后何健推开包房,秦凝歌刚睡醒,不需要担惊受怕,这觉睡的舒服。
何健放下酒就准备走,秦凝歌叫住他,“坐吧”。
给何健也倒了一杯,抬眼就看见他紧张不安的神情,这个胆子还想卖主求荣?
“尝尝吧,这个店里就我、小樊和你三个人喝过,不便宜,要卖四位数呢。”
何健抿了一口,只觉得难喝,但他不敢说,露出一个难看的笑容谄媚道,“真好喝,难怪这么贵。”
“你家里最近还好吗?”
何健抖了一下,垂着头,“好,他们都挺好的。”
“那就好,对了,你知道昨晚那位宋警官跟我说了什么吗?”
何健不敢说话,秦凝歌也不在意,自己继续说道,“他居然拿了一管升仙水出来,说是我们夜狐酒吧的,还从上面提取了指纹。
“你觉得那个指纹是谁的?”
何健一下子跪倒在地上,心脏怦怦乱跳,几年前他来到夜狐酒吧,哭着求秦凝歌收下他的时候,他也是这样紧张,在秦凝歌答应后他简直不敢相信,那时候在他眼里,秦凝歌简直闪闪发光,她拯救了他,给了他不一样的人生。
而现在他早就忘了当时自己有多紧张和激动,仁爱街太穷了,即使穷人像老鼠一样扎堆生活,也已经没有几个钢镚,所有人都在艰难生活,和其他街区一比,他何健依旧一穷二白。
都说混黑道每天就是血雨腥风和纸醉金迷,但何健过得像白开水一样,每天到夜狐酒吧擦擦杯子、桌子,有客人就招待,没客人就自己玩玩牌,轻松却也无聊。
他想要纸醉金迷,他下定决心干黑帮,想要的不就是暴富吗?就算只享受一天的荣华富贵也值了。
可惜他的老大秦凝歌是个窝囊废,很少和别人起冲突,平时收点微薄的保护费,帮仁爱街的老弱病残解决点口角纷争就是最大的事情了。
他,何健,不想要这样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