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色是亘古不变地诱人,当地的生活舒缓而又惬意。离开市区的田野、草甸、戈壁真是一步一景,而在市区的美食之旅亦值得称道。乌族小店的烤羊肉串,知道是都城来的食客,都笑着向你推荐他家的美食第一。
原来来之前有一点忐忑的心,在阳光明媚的草原、河流间自由自在地游荡时,反而已经消散无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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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绝对不是个会让你审美疲劳的地方。
它象一座温馨的陆地绿岛、天赐宝地。
因为车程之内总有机会让你的目光休息。少有这样鲜亮的蓝天碧野,就像一幅巨幅画卷,有时色彩斑斓,某一处底色灰暗沉郁;亦象一本书,某一处平淡,但让你读着读着,陡然发现悄然积聚、潜移默化的精彩。
只有些微低矮马草的几近光秃的戈壁、寸草不生如同人裸露肌肤的已退化草原,那些丑陋与美丽转变的瞬间,会让每一次激奋过的心都重回胸膛,静静地感受着大自然造物的科学与悬念。
从水草丰美、牛羊成群的草原回来,不成想刚好经过薰衣草种植基地。
伊宁种植薰衣草已有多年历史,一望无际的花海令人眩晕,在其间煞有介事地常坐不起,权涛只一个劲地在旁乐不可支。刚从那蓝紫色的天堂迈步离去没走几公里,又被一片金黄的向日葵田吸引,朵朵花都开得灿烂无比,簇拥着象千万只太阳在争取照耀万物的权利。欢呼雀跃着下田非要去合一张影。
“太漂亮了!”我冲权涛大声嚷嚷,“我想做一只向日葵虫子,哪也不去!就留在这地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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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权涛一路随行,假扮为一对情侣。
静静走过一路,心中满载欣喜。
赛里木湖畔有游牧的哈萨克,故意托起背上的猎枪远远瞄准游客取乐。
细想想,这里是自治州,游牧族按规定可以随身配枪的。说句心里话,那些马上的粗旷男人背着黑漆猎枪,看上去还真的很酷。
环湖尽是高山,确为避世的最佳所在。山上草坡有放牧的牛羊,偶尔几个白色蒙古包点缀在墨绿色的草地上,就像稀疏的满天星一样养眼。赛里木湖湖水碧蓝幽深,就像维族仙女的晶亮眼眸。策马扬鞭直上湖边的山坡,俯瞰到湖面并不是那般风平浪静,荡漾着巨大的波澜。
原来不管曾是何等的深沉,都有随意飘浮的本性。
这一池清湖,不亦如此。
在马上独立沉思,隐隐地夜幕开始降临,有隐约的冬不拉琴声,在空旷的草原上飘荡。哈萨克人喜欢冬不拉,因为它轻便而又符合迁徙不定、草原牧歌的生活;象hIp-hop一样,有着边说边唱的风格。
哈哈,其实我也愿在这里编一首汉人匍匐在美景下、为奴为仆的歌。
权涛问我,“回市区吧,这里晚上很冷。”
其实我是想说:我适合在这样的地方、做一个消极避世的汉族哈萨克。
任何人对美景都不会有免疫力。
而我是最容易被景色改变心情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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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一天又去了伊宁,看看这历史闻名的天马之城。
幸亏现在没有祖传的汗血宝马了,不然挥金如土的我一定会当土特产买回一匹。不过短短几日,行囊已装得重不可扛,日观美景、夜游巴扎,把那些让我垂涎欲滴的小玩意儿,通通搬回酒店。
得意之选是一个开瓶器。看似小巧,绝对吸引男人眼球。纯锡质地,与众不同之处是造型为一丰乳肥臀之美女。
其实送给谁呢?权涛早猜到了——这种情色味十足的东西,当然非志林不属。
掐指算算我的行程也没两天了,于是做最后的挣扎,誓把义利风光、美食、风土人情一网打尽。
早餐时酒店的小姐跟我聊了几句,发现我比较好事,于是给我推荐晚上的歌舞演出。
我当然说好,当机立断买了票。翻翻旅游日志愁眉苦脸地问权涛。
“都玩遍了,今天去哪里好?”
那小姐倒很热心,听说我们附近的景点都看过了,向我们推荐一个人文景观‘麻扎’。
我有了兴趣,巴扎逛过了,麻扎倒没听说过。
就在我们去伊宁市的途中,霍城东北就有一座麻扎。
原是成吉思汗七世孙秃黑鲁帖木儿的陵墓。十三陵、东、西陵,包括西安的唐代皇帝陵墓都看了不少,当然现在对这个最古老的伊斯兰教陵墓建筑也颇有兴趣。
秃黑鲁功绩之一是让属下16万蒙古人皈依了伊斯兰。向来崇拜蒙古英雄,想当年林可汗取这个中文名字就颇得我欢心,于是不假思索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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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一直带着,每天志林都会打个电话给我。
而且已变成了日省式的请安。这铃声会响在每日早九点,用意是问问——我有没有被乌卓抓走,或者是否还健在。
南正安依然没有音讯。
这个男人有点酷。
做大事也不给我打个电话的,其实有必要吗?
我又不会拖后腿。但是每天湖光山色之间穿梭,说实话,我已经不怎么担心他了。
志林都说没事,我干嘛杞人忧天?
简直是皇帝不急太监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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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一日夜晚,藕荷花园的别墅内,灯火辉煌。
硕大的客厅内,放置着栩栩如生的一只麋鹿标本,暗褐的皮毛丝毫不因生命的缺失、血液的干涸而黯然失色,甚至那原本风干的眼珠,依旧是灵动、饱含生气的。
普米尔风格的壁毯上,挂着一具天然风干的牦牛头骨,空空的眼洞黑黑的,但比起人类的头盖骨来,还是减了些恐怖的感觉。地上铺着厚厚的纯羊毛地毯,在乌木茶几下,垫着一张纯天然的豹皮,这样的豹皮长超一米,毛色鲜亮勃勃生机,应该是来自壮年豹。
当然,这客厅的陈设跟主人的猎杀兴趣无关,均是来自昆仑山山区猎户的贡献。
某些人的财富,是靠巧取豪夺而来。而且,永远都是。
现在在洁白的羊毛地毯上,东西双方向,正踏着两个男人相同的两双黑色皮鞋。
东为乌卓,西为南正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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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卓也不过是三十多岁的年纪,小个身材却尽显富态。典型的乌族人长相,皮肤发黑。长期养尊处优的生活,已孕育出一副富商样子。
三国魏书曾形容西晋嵇康——乘肥衣轻,说他乘肥壮的马、穿轻软的皮衣,生活相当奢侈。这点用来形容乌卓也不过分。
客厅奇珍不少,一尊规格不小的金镶和田玉佛,看去随意放置,但真的,价值连城。
但仔细端详他脸上的皮肤,就不难让人联想到想漂白皮肤的黑人——
越漂越白,却又掩不住那层黑色的底子,如同混色的黑白油画,灰暗的沟壑纵横,是永远都消除不了的种族印记。
乌卓满脸笑意,一幅东道主待客的样子。
“南兄弟,呵呵,怎么来了也不跟我说一声,兄弟,喝什么茶?恰依达拉?还是砖茶?”
“恰依达拉。”
他始终神色不变,不因乌卓喜而喜。
而他心里也在判断——这乌卓,开门不提克伊木的事,葫芦里卖什么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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恰依达拉是南疆的乡村茶,说白了是药茶。乌族人按照他们喝茶的习俗,用南疆一些药材——丁香、姜皮、豆蔻、白胡椒等同茶水同泡。祛寒、开胃、化食、提神,于乌人日常养生功不可没。
乌人认定喝茶的人性情豪爽,如同酒有酒德、茶有茶品。不过他们从来不认什么汉族的碧螺、普洱,那些江南娇弱味十足的玩意儿,还远不如粗旷的恰依达拉温情。
吃烤肉喝茶是南正安在新疆那段日子里,最惬意的事。很难想象在这金碧辉煌的乌族风味十足的、略含现代化的别墅里,一个穿短褂的男子进来,在黑色木质茶几上郑重地摆上两只大海碗、向里丢一撮恰依达拉,然后提了大茶壶,在碗里倒入酽好的开水。
霎时一股浓香飘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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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上铺着舒适柔软的皮毛,晶亮的赭石色熠熠发光。南正安唇间露出不易察觉的一笑,目光在那里许久没有移开。
他在想——这皮毛带给然然,冬日里做条围巾,倒是不错。
“呵呵,这狍子皮我原本打算给你那边送几张。今年天山猎的野生新狍子,天然包揽加工,也是下边这两天刚送来。”
乌卓笑呵呵地端起碗来,从那粗短肥壮的手指不难想象,当初这个人曾是如何以天地为家、与日月同床,而如今居有定所、贵气十足。
他极享受地喝一大口,之后面露惬意的表情。瞄见南正安面前的茶碗丝毫未动,语气有点幽幽,“兄弟,怎么不喝?”
带了点力道重重放下碗,“我不会下毒!我们穆斯林不干这种事!”
“你叫我兄弟,”南毫不动容,伸手扶住碗身,连碗带水在掌中把玩,若有所思地道,“我在想这称呼究竟名副其实,还是虚伪客套?”一道犀利的眼光射向乌卓,“或许我想问你的是——它还有存在的必要?”
乌卓笑得丝毫不见破绽,“瞧兄弟说的,我们之间一点龌龊算不了什么?天然是我的,更是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