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民啊,我现在就能给你个准话,你的这部《芳华》我们《当代》要了!”
面对这么一部优秀作品,朱盛昌回答得颇有底气。
胡为民问:“不用拿回去让社里再看一看?”
“最多是一点小修小改,就整部作品而言,是不需要改动的。”
“那行,稿子朱老师拿回去,有需要更改的地方,咱们再商量。”
“好,为民,咱们下次见面再聊。”
朱盛昌已经迫不及待把稿子带回去,让编辑部的人看看,他这回捡了多大的便宜。
离开胡为民家后,他抱着装有《芳华》手稿的公文袋,风尘仆仆赶回了当代编辑部。
因为是周末,大部分编辑放假休息,只留下少数几人值班。
值班的同事见他这么快回来,都有些惊讶。
“朱老师,怎么这么快回来,难道是胡为民的新作太差了?”
他们的惊讶不是没有道理的,往常他们跑作者家里看稿子,讨论个大半天,甚至住在作者家里都是常有的事。
哪像朱盛昌,加上来回赶路的时间怕是都没有半天吧。
这只有一种解释,编辑对作家的稿子不满意。
否则,无法解释这种情况。
朱盛昌擦了把额头的汗水,放下公文袋后,得意道:“正好相反,胡为民同志的这部作品非常好,好到根本无需进行修改!”
“不可能!”
“他难道是巴老不成?”
“老朱啊,话不要说得太满。”
几人对他的说辞不太赞同,接二连三地反驳道。
“稿子我带回来了,是与不是,你们看过不就知道我说的是不是大话。”
朱盛昌也不着恼,而是把《芳华》的手稿取出来,放在桌子上,任人阅读。
几人面面相觑,有人忍不住好奇,走到桌前,拿起手稿。
“《芳华》?书名取得倒挺有文艺范。”
那个拿起书的编辑看到书名后,轻笑道。
反正今天是值班,也没什么工作,那人便大大方方,坐在工位上看了起来。
其他人也不着急,各干各的,只等他看完后,给出反馈。
朱盛昌呢,他给自己倒了杯水,慢悠悠喝了起来。
一个小时后,值班编辑见他还在看,都觉得奇怪。
他们都是经验老道的编辑,从手稿的厚度就能看出端倪,知道胡为民的这部作品最多就是中篇小说长度。
有个五六万字了不得,以他们阅读的速度,看一部中篇,花费一个小时时间已经是多的。
又过了半刻钟,那位编辑终于放下手稿。
他摘下眼镜揉了揉发红的眼眶,办公室里安静得能听见时钟的滴答声,所有人都盯着他颤抖的双手。
“老李,怎么样?”朱盛昌放下茶杯,声音里带着胜券在握的从容。
老李深吸一口气,手指无意识地摩挲着稿纸边缘:“我看了三遍...第一遍看故事,第二遍看人物,第三遍...”他的声音突然哽住,“看那个吹长笛的何小萍,在战地医院给伤员演奏时,纱布渗血的描写...\"
编辑部的电风扇吱呀转动,吹起稿纸的一角。
另一个编辑忍不住凑过来:“真有这么好?”
“你们自己看吧。”老李把手稿推向同事们,“小说写的特别真实,作者绝对接触过在部队待过的人,要不然有些细节不是普通人能知道的。”
朱盛昌看着几个脑袋凑在一起,轻笑一声:“我听为民说,他的这部小说就是以他的一个朋友为原型进行创作的...”
“怪不得。”
“这就解释的通了。”
“好是好,就是太残酷了。”老李感叹道。
朱盛昌看向众人,语气格外的沉重:“这就是战争,战争本就是残酷的。我们生活之所以能不受影响,就是因为在边境,在前线,有无数战士们在浴血奋战。”
话音落下,编辑部众人想到千里之外还未停歇的战争,心里都沉甸甸的。
女编辑受不了这种气氛,她走到老李身边,“李老师,让我也看一看吧。”
老李把手稿递给她。
当女编辑看完,她的眼镜已经变得红彤彤,手帕也早已被泪水打湿。
接着是剩下的人。
当所有人都看完,朱盛昌慢条斯理地整理着稿纸:“现在信了吧?这部《芳华》,写的不只是文工团的青春,里面还有战友情,更有牺牲精神。”他特意停顿了一下,“而且,你们发现没有?胡为民这次写女性视角,比《甜蜜蜜》还要细腻动人。”
“老朱!”老李突然转身,“一定要以最快的速度安排复审和终审!这样的作品,早一天发表都是读者的福气!”
次日,正常上班。
《芳华》的手稿出现在秦昭阳的案头上。
“好,这部小说写得好啊!”秦昭阳擦了下眼睛,缓缓道:“我看过不少描写部队生活的小说,但像《芳华》这样,从文艺兵的角度切入,描绘他们的青春和成长,最后又不惜牺牲生命保家卫国的,还是第一次!”
半晌,他又感慨道:“这个小胡……了不得啊!”
朱盛昌道:“主编,那这部作品……”
“发表,肯定要在咱们《当代》上发表的!”秦昭阳给了肯定的答案,接着摩挲着下巴道:“第三期的刊载内容定了没?”
“还没有。”
“那正好,把《芳华》加进去。”秦昭阳当场拍板,然后又道:“我有预感,《芳华》发表后的影响力可能要比《孩子王》还大。”
朱盛昌猛然睁大眼睛,靠着《孩子王》,《燕京文艺》当期大爆,卖了将近一百万册。如果《芳华》能超过《孩子王》的影响力,岂不是说《当代》第三期的销量,也有卖到一百万册的可能?
“现在说这些为时过早,关键还是要看读者是否认同我们的判断。”
话虽如此,主编秦昭阳的这番话,却给了他无穷的信心。
当天下午,朱盛昌特意跑到燕大,告诉胡为民这个好消息。
“为民,老秦已经决定,把你的《芳华》安排在下个月发表。”
“稿酬方面按照最高标准,千字十块。光靠这部作品,你就能赚将近七百块钱,连我都羡慕啊!”
许是心情好,朱盛昌见到胡为民后,唠叨个不停,还开起了玩笑。
“你当我这钱挣得容易啊,都是辛苦钱。”胡为民当即反驳,诉起苦来:
“每天要写四五千字不说,有时候写着写着,自己读了一遍,却发现写得有问题,便只得划掉重新开始写。
遇到灵感枯竭,不知道下面的该如何写,就只能停下来,苦思冥想一番,有了灵感之后再继续往下写。
你是不知道,整个写作过程其实是很痛苦,很折磨人的。”
最后,他又感慨道:“要是再给我一次机会,我肯定不会写这本书,太难了!”
朱盛昌听了他的话,心里狂翻白眼。
要是换个不知情的人,说不定还真以为他写这部小说有多难。
可朱盛昌却是见证者,知道胡为民这部小说,从构思开始,到下笔,最后完稿,总共也就用了几个月时间。
就这,还诉苦?
要是换个作家有这速度,估计要开心死。
只是面对胡为民,他只能哄着。
“唉,为民辛苦了。就是因为你这种对文字对故事的斤斤计较,才能诞生出《孩子王》和《芳华》这样优秀的小说!”
胡为民轻轻摇头,叹道:“为了给读者提供能慰藉灵魂的作品,这一切都是值得的。”
又聊了些当代对于《芳华》的宣传策略后,朱盛昌告辞了。
他怕再聊下去,自己的心脏会受不了。
真的,他当年写评论的时候都没对哪位大作家这么吹过。
等他走后,同事们凑了过来。
“小胡,刚才找你的是谁?”有不认识朱盛昌的人问。
胡为民道:“《当代》的编辑,朱盛昌朱老师。”
“编辑找你干什么?”
“哦,是这样的,我的新作刚完成,投给了当代。朱老师这次来,就是告诉我他们杂志社决定用我的稿子,大概会在第三期刊载我的小说。”
众人:“……”
“小胡,你是说,你又完成了一部作品?”
“嗯,完成没多久。”
周老师摇了摇头,疑惑道:“我记得你的《孩子王》发表没多久吧?”
“没错啊。”
“那新作……怎么那么快?”
其余人闻言,齐齐点头。
“我这次写的也是中篇小说。”胡为民耐心解释,“你们知道的,中篇小说字数不多,写起来压力不大。”
这个解释,很好很强大,她们要不是也大概知道点文学创作,估计还真被胡为民骗了。
虽然中篇小说是比长篇小说创作难度低一些,但这也是相对的好不好?
别的作家写小说都要闭关搞创作,怎么你就每天照常上班,甚至有时间处对象?
你的灵感难道不会枯竭吗?
一开始,她们面对胡为民心里还有优势。可渐渐地,胡为民名声越来越大,眼瞅着他都要加入作协了。再这么下去,她们面对胡为民真的仰望了。
怎么说呢,不管她们现在心态有多复杂,她们还是为胡为民感到高兴的。
同事中间有为大作家,她们也是与有荣焉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