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后。
荃湾,杨屋道。
跑车的轰鸣声炸响,一辆红色跑车在路人的注视中,停在了一间名为曼舞酒吧的门口。
熄火声响起,一个大背头,黑西装,神情冷峻的男人从跑车上走了下来。
站在街道上,男人将钥匙交给泊车小弟,从钱包抽了几张小费后道:“车顾好。”
之后男人理了理衣角,往酒吧走去。
“喂,小子,酒吧还没到营业时间!”
一个染着红毛的看场小弟,看到男人一副精英白领的打扮,语气中带着几分轻视。
在这个年代,古惑仔最不想看见的就是天天抱着公文包的白领。
因为,白领往往代表着读书人,他们最烦的就是读书了。
不过红毛小弟的声音,并没有让男人止住脚步。
见一个白领敢无视自己,红毛怒气瞬间上涌,招呼起几个小弟后堵在了男子身前,叼着根烟,用手指头点来点去:“草!你聋了,啊?听不到你红毛哥的话?”
“我不喜欢别人指着我。”
冰冷的声音响起,红毛还没反应过来就被男人抓住了手指,用力一掰下响起骨断的声音。
“啊!”
男人对红毛的惨样视若无睹,动手的这一刻,男子锋芒毕露,想上来帮忙的小弟们,都被男子强大的气场镇住。
没办法的小弟们,开始了江湖规矩报号。
他们也不蠢,眼前这男人,下手这么熟练狠辣,肯定不是什么白领。
“你混哪里的!?知不知道这是长毛哥罩的?!”
“我叫高晋,跟威哥的,找你们老大。”
在红毛的惨叫声中,高晋报出来自己的名字,说完后松开了红毛。
一句跟威哥的,让小弟们瞬间放下了戒备,也让红毛放弃了寻仇的打算。
在这被和联胜清一色的荃湾,只有一个威哥,是谁大家心里都清楚。
但凡是在荃湾混的,谁没听过林威?
“跟威哥?西装,你是西装晋?”
一个粉毛小弟,见到高晋的打扮,也是瞬间反应了过来。
因为高晋平时只活跃在沙咀道的缘故,荃湾的和联胜小弟们除了混沙咀道的,基本上都没见过高晋。
而且林威一贯喜欢闷声发大财,秉持着人不犯我我不犯人,没有绝对的利益一般不出来活动。
所以,就算高晋是林威头马,和联胜内也大都只听过这号人。
叔父辈倒是认识高晋,因为林威去总堂交数总会带着他。
现在见到高晋,看场小弟都按耐不住好奇心看向高晋,就连红毛也不例外。
“我这就去叫长毛哥。”
红毛粉毛们还在打量高晋的时候,其中一个机灵的小弟叫了一声后跑进了酒吧。
其他小弟被声音惊醒,也连忙迎着高晋进了酒吧。
十五分钟后。
拒绝了长毛一起喝一杯的高晋,拿着一个文件袋从酒吧走出,文件袋里装的是杨屋道和众安街中所属社团的产业信息。
坐进跑车,高晋将文件袋小心的放好后拨通了大哥大。
“喂?”
“威哥,码头检查过了,没有粉仓,资料也拿到手了。”
“嗯,去油尖旺找占米仔,把资料给他叫他搞定。”
“好。”
高晋看着挂断的电话,也没有多问什么。
虽然他完全不知道林威,为什么会找吉米仔这个官仔森的头马,做这种明显是心腹才能做的事情。
这种产业清查,要是想毛点东西,那可太简单了。
甚至往坏了想,占米仔往里面丢几包粉再找人报警,那一个场子就直接报废了。
虽然心里有疑惑,但高晋对林威的命令一向是无条件执行。
红色跑车扬长而去,直到跑车消失,酒吧门口的长毛才恍惚的回到了酒吧。
长毛刚刚还不相信,没想到高晋真的开的跑车来的。
想他混了这么久,别说跑车了,就连普通车都买不起。
别人穿西装打领带,自己也是穿西装的,怎么就不一样呢?
他也想安慰自己说高晋那是走私车,但就算是走私的,那价钱他也负担不起。
可高晋,一个四九竟然有钱开跑车,因为什么长毛心知肚明。
“唉,难怪都想跟花刀威,真特么有钱,真特么大方!草!”
另一边。
油尖旺,上海街的一间茶餐厅中。
一个平平无奇,古铜色皮肤穿着一身黑西装的男人,正无奈的看着自家老大。
他老大,也就是一个头发跟鸡窝一样的戴眼镜清瘦男人。
男人同样穿着西装,但跟那边坐着的小弟相比,他却更像个小弟。
他戴着个墨镜,看起来精神萎靡。
身上那套白西装有些起皱,看起来非常旧,里面搭着的花衬衫更是让他显的流里流气的。
两人正是上海街堂主官仔森,和他手下扎职白纸扇的吉米仔。
吉米叼着根烟,数着手上的钱,看着自己大佬这副鬼样子,是真的有些受不了。
“大佬啊,别磕粉了。”
“曼联,扑该啊~怎么会输,曼联为什么会输球!扑该啊!”
“啊,没有磕。”
撑着脑袋的官仔森迷迷糊糊的应着,一副磕晕的样子。
吉米无语,也不多说了。
“这是二十万。”
说着,吉米把几叠港币扔在了桌子上。
“谢谢。”
看到钱,官仔森立马有了精神,礼貌的说了声谢谢。
随后,他看向外面路边站街的小妹,两眼放光的赞道:“吉米仔,你训马真有一套,那黄衣服的马子好正点。”
吉米当然知道自家大佬在想什么,无非就是想找乐子,但吉米却没有说话。
官仔森赌球输了钱,找他填窟窿。
现在拿钱还不够,还想白嫖他手下的小妹,哪有这好事。
吉米可不是一点脾气都没有的人。
官仔森还想暗示一下,就见吉米已经站了起来,对着门口语气恭敬的喊道:“龙根叔。”
听到这,官仔森也知道是自家老大来了。
心里有鬼的他,当即两手搓起了眼睛,一副神志不清的样子。
龙根手里拿着个烟斗,手上戴着金表,头发有些斑白,看起来足有四十五岁腰杆却挺着笔直,看着比官仔森还精神。
“老大。”
见自己老大坐下,官仔森就算心里有鬼,也是礼貌的打起了招呼。
坐下的龙根,看都没看官仔森,眼睛一直盯着外面的一个小妹,嘴里应道:“嗯,钱呢?”
官仔森没说话,只是从一旁抄起几叠钱放到了桌子上。
“大d叫你选他。”
龙根接过,摸着厚度脸色有些不好看,官仔森有些心虚的侧过脸继续揉着眼睛。
“吉米仔,那黄衣服小妹的身材是不是真的?”
听见龙根这样说,知道龙根一把年纪了还好色的吉米无奈招呼小弟:“阿强,叫她进来。”
见到目的达到,趁着这个空档,龙根检查起了手里的港币,在确认是十万后他的脸彻底阴了下来。
“十万?”
听到这数字,吉米眉头皱的更深了,他是知道大d给了二十万的。
再联想到官仔森找自己要的二十万,吉米当即反应过来官仔森根本没跟自己说实话。
这让他心情有些烦躁,在这样的大佬手下,怎么安心做生意?
“他只给了十万。”
听到这话,龙根勃然大怒:“特么的!给串爆二十万,给我十万,阿威每年过年都特么给我包一万块,草!”
“玛德,我看大d是不想赢了!我选他还不如选阿威!”
恰好这时,外面的黄衣小妹也走了进来。
看到心心念念的美女,龙根心情好了几分,上前揽搂住小妹的腰后往外走去。
龙根一走,自觉没脸看吉米的官仔森,拿起钱塞进袋子就快步从后门离开了茶餐厅。
“别再赌了!输死你啊!”
官仔森不语,只是一味的想着再买次曼联翻盘。
就在这时,桌上的大哥大响起了声音。
“喂!”
拿起电话,发生刚刚的事,本就有些郁闷的吉米语气生硬。
“怎么?吉米仔你吃火药了?”
林威的声音从电话那头传来。
听到林威的声音,吉米态度马上发生一百八十度大转弯,他语气变得恭敬:“威哥,有什么吩咐。”
都是一个社团的,林威和吉米当然是互相认识的。
只是跟社团内红的发紫的林威比起来,吉米的名声就没那么大了。
林威找吉米,也就是看重他的商业能力,他相信一心想做生意的吉米,不会错过他花刀威送上门的人情。
“吉米,我记得你一直在读商业班的夜校对吧?”
虽然不知道林威是怎么知道自己在读夜校的,但吉米还是下意识的答道:“是的威哥。”
“好,我叫我手下高晋去找你了,你帮我核对一下他手里的产业资料,能不能和社团记录的杨屋道和众安街产业对上,再帮我查查现在那两条街的地归谁管。”
“没问题威哥。”
“还有,帮我注册一家娱乐公司,办好了,我请你喝酒。”
“谢谢威哥。”
“嗯。”
林威挂断了电话,吉米坐在椅子上一扫之前的郁闷。
要是别人找他办这种杂事,他肯定会推辞。
但要是这人是林威,那就完全不一样了。
林威是谁啊,和联胜双花红棍,也是近几十年港岛江湖第一个扎职双花红棍的选手。
虽然现在有很多社团效仿和联胜,也给自家小弟扎职双花红棍。
但第一个和第二个的区别就是,第一会被永远记住,而第二很少有人问津。
林威一个人情,那可不是钱能换的,想到这吉米干劲满满,拿起了包里的笔记看了起来。
另一边,林威的别墅中。
就在林威想上楼看看三女恢复了没,就听到了电话声传来。
林威无奈接起电话,电话那头传来刀锋的声音。
“boSS,赛斯斯沃特奥摩到了。”
“嗯,你带他们在夜归人玩一会,我一会就过来。”
收到这个消息,林威也收起了继续耕田的念头,而是换好衣服走出了别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