帘外雨潺潺,秋意阑珊。罗衾不耐五更寒。梦里不知身是客,一晌贪欢。
林萧站在沈府门前,望着这场秋雨,心中叹息:“这年头,想当个安静的‘软饭王’,怎么就这么难?”
县令老爹嗝屁,林家败落,祖宅也被“强制拆迁”,他无奈入赘沈家,成了名副其实的“倒插门”。
妻子沈玲珑,姑苏富商沈家的掌上明珠,美若天仙,可惜眼神不太好,没发现他这支“潜力股”。
在沈府的这几天,林萧过得比下人都不如,今天,他更是遭遇了“职场霸凌”——
“林萧,你在府里除了混吃混喝,还能干点啥?”沈家大公子沈怀风瞅着他杵在那儿跟个木头似的,忍不住冷嘲热讽。
府门前围了一堆下人和宾客,有的捂着嘴偷笑,有的干脆指手画脚,像看耍猴戏似的。
林萧伸了个懒腰,慢悠悠道:“要说别的本事我还真没有,但这混吃混喝,我可是练到了出神入化的境界。”他压根儿不在乎这些人如何看他,谁能拒绝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
这话一出口,惹得周围的人哈哈大笑。沈怀风更是乐得不行,指着林萧嚷道:“出神入化?哈哈,林萧,你可真是沈家的‘顶梁柱’,撑场面全靠你这张嘴啊!”
“撑场面谈不上,”林萧耸耸肩,一脸淡然:“就是混碗饭吃而已。”
沈怀风气得脸都歪了,冷哼一声:“你这饭吃得可真金贵!沈家的银子就喂你这没用的东西,还不如拿去喂一条狗!”
一个五大三粗的仆人憋不住嚷道:“大公子说得太对了,这林萧成天闲得慌,连柴房的老鼠都比他勤快!”
“可不是嘛!”一个嗓门尖得能刺穿耳膜的丫鬟也搭腔,“前天我还见他在院子里晒太阳,晒得跟腌咸鱼似的,鸡跑了都不带眨眼的,这日子过得比老爷还逍遥!”
笑声像浪头一样扑过来,林萧却跟没听见似的。他心里暗自翻了个白眼:这些人说得也没错,他就是奔着吃软饭来的,天天躺平享受古代版的“退休生活”,混吃等死不香吗。
沈玲珑站在边上,一身素裙清雅得像幅画,冷冷扫了林萧一眼,低声道:“今天是老祖宗八十大寿,府里宾客满堂,你能不能别在这儿惹人笑话?”
林萧闻言,带着点痞气回道:“我这吃软饭的,说点大实话而已,哪来的笑话?再说了,丢人也是丢你沈家的脸,跟我这外人有什么关系?”
“你——!”沈玲珑被他气得一时语塞,她瞪着林萧,胸口剧烈起伏,正欲发作之际,目光却不经意间瞥见远处走来的人影。
沈玲珑面色微变,原本冰冷的语气瞬间柔和下来:“钟公子,你来了。”
林萧顺着她的视线看去,只见一个身着锦袍的俊朗男子缓步走来——正是钟子谦,姑苏有名的才子。
沈玲珑连忙迎上前,脸上绽放出灿烂的笑容,温柔如水,与方才对林萧的冷若冰霜判若两人。
“玲珑,许久不见。”钟子谦微微一笑,温文尔雅,“今日沈府寿宴,我特来为老太君贺寿。”
林萧一脸鄙夷,仿佛在看一对奸夫淫夫。他入赘沈家以来,便得知沈玲珑心仪钟子谦,府里上下无人不知。
沈玲珑瞧不起自己这“废物”丈夫,却对钟子谦青睐有加。这又让他想起,刚入赘那晚,洞房花烛夜,沈玲珑连正眼都不曾看他,便关上房门,将他赶去柴房睡觉。
原主羞愤交加,竟在柴房上吊自尽,绳索断裂后被丫鬟阿紫发现,才捡回一条命。
而醒来时,身体的主人已换成了他——来自21世纪,同名林萧的现代青年。
前世的他不过是个普通社畜,天天挤地铁、加班,月薪仅够糊口。
谁知下班路上闯红灯,被一辆大货车撞飞,一觉醒来,竟到了类似华夏南宋的架空王朝——大燕,成为了姑苏城富商沈家赘婿。
虽是寄人篱下,但吃喝不愁,总比996强。他只求安稳度日,当条咸鱼躺平,有享用不尽的银两花。
可眼下,沈玲珑当着众人和他的面,跟其他男人眉来眼去,换哪个男人不抓狂?纵使与她无甚感情,这脸面也挂不住。
“哼,狗男女。”林萧低声咒骂,转身欲走,却被沈怀风一把拦住。
“走什么走?”沈怀风冷笑道,“林萧,钟公子远道而来,你这姑爷不得上前招呼招呼?”
林萧挑眉,“我这吃软饭的,怕是没资格招呼姑苏才俊吧?”
“哈哈哈!”沈怀风拍手大笑,“你倒是有自知之明!今日宾客众多,别站在这儿碍眼,还不去后院劈柴,省得让人看了笑话!”
林萧懒得与他争辩,摇了摇头,眼不见心不烦,转身回了内堂。
屋檐下,雨滴串成珠帘,他负手而立,望着连绵几日的小雨,心中泛起一丝怅然。前世的父母,刚追到手一天的女神,还有陪伴了他五年的猫咪。“你们现在怎么样了,都还好吗?”他喃喃自语,目光透着一丝哀伤。
但随即又瞥见回廊下,沈玲珑与钟子谦并肩而立,赏雨品茶。沈玲珑轻笑嫣然,钟子谦温声道着什么,二人宛若才子佳人,风雅无双。
“姑爷,您……要不要换身衣裳?”身后传来怯生生的声音。丫鬟阿紫端着一方帕子走来,小脸圆润,一双杏眼灵动,带着几分担忧。
林萧随意擦了擦衣袖上的雨水,嘴角勾起一抹懒散的笑:“换什么衣裳?沈大小姐都嫌我丢人,我不如丢得彻底些。”
阿紫小脸一白,忙道:“姑爷,小姐只是嘴上说说,心里还是在意您的。今日来的都是姑苏城的大人物,您还是注意些吧!”
寿宴在主厅“松鹤堂”举行,厅内富丽堂皇,两侧悬挂历代名家字画,紫檀屏风后隐约可见后花园的太湖石景。
沈家掌控江南茶叶生意与织造业,老太君八十大寿不仅是家族盛事,更是江南权贵的社交盛会。
宾客云集,觥筹交错,暗中却藏着各派势力对沈家资源的争夺。
“金陵王家,献金箔《金刚经》一卷!”司仪高声唱诺。托盘上的经书展开,金箔在烛火下流转着熔金般的光泽。
王术恭敬上前,朗声道:“祝老太君福如东海,寿比南山。”
“扬州陈氏,献翡翠寿桃一对!”一对碧绿寿桃晶莹剔透,引来阵阵惊叹。
林萧站在角落,冷眼旁观众人争奇斗艳,心中暗嘲:“一个个争着献宝,好一群马屁精。”
钟子谦此时缓缓起身,目光扫过全场,朗声道:“老太君,今日宾客献礼虽多,却少了些趣味。晚辈斗胆,想请沈府之人一同助兴。不知老太君意下如何?”
老太君眯眼一笑:“钟公子既有此雅兴,为老身寿宴添加乐趣再好不过。”
他微微一笑,转头看向林萧:“听说林公子每日读书修身,甚至还颇懂音律,要不林公子弹奏一曲为寿宴助助兴。”
坊间传言林萧是个废物,老爹虽是县令,但不通琴棋书画,连字都写不好,钟子谦对此早有耳闻。
今日寿宴名流云集,特意挑中抚琴这桩雅事,要当众揭穿林萧的无能,让他丢尽脸面,也好在沈玲珑面前证明自己才是她的良配。
陈子昂听见这话,立马附和:“钟公子好主意!林萧,快弹一曲,让大家瞧瞧你这赘婿有没有真本事!”
林萧懒羊羊的耸耸肩:“弹琴我不会,钟公子若有兴致,不如自己弹一曲。”
钟子谦不由分说的叫仆人端上一把琴,放在他面前:“林公子,别推辞了,试试看嘛!”
众宾客看热闹不嫌事大,纷纷起哄:“弹一个!弹一个!”
林萧眼见钟子谦步步紧逼,这家伙分明是想拿弹琴之事羞辱自己,他一个现代宅男,哪会古琴这玩意儿。
但他脑子一转,随即岔开话题:“抚琴虽雅,终究小道,不过,钟公子你难得如此有兴致,不如咱们换个玩法。
我出个谜语,你要是你猜对了,我就承认自己是个废物,从此见到你钟公子就饶道走如何。”
钟子谦见他弹琴都不敢,看来传言非虚,他一个废物能出得了什么上台面的谜语,而且当着众权贵若拒绝岂不显得自己胆怯,随即冷笑道:“哼,你这赘婿还能出了多难的谜语,尽管说来!”
林萧目光缓缓扫过堂内宾客,最终落在钟子谦身上,似笑非笑地开口:“那我就出个应景的谜语。
眼看年关将至,话说你家养了一头猪和一头驴。那么问题来了,请问,应该先杀哪头呢?”
此言一出,堂内众人面面相觑,不少人露出疑惑之色,随即低声交流:“林萧这问题未免也太过直白了吧,哪里像谜语?”
钟子谦也是一愣,随即心中讥笑:“果然不出所料,废物就是废物,出的谜语都这么浅显。”
他满脸不屑的回答:“自然是先杀猪!过年祭祖宴客,猪肉是必不可少的。”
林萧露出一抹意味深长的笑意:“不错,驴也是这么想的。”
钟子谦神色微滞,似乎察觉到哪里不对劲,但一时又说不上来,思考片刻后不确定的又说:“不对,先杀驴,毕竟驴干了一年的活,也该让它早些解脱。”
林萧这时实在憋不住,笑出了声:“哈哈哈!钟公子果然是妙人,没错,猪也是这么想的。”
这道题严格意义来说并不是谜语,而是脑筋急转弯,前世诸如此类的多不胜数,小样,你想借抚琴羞辱我,那我便用现代知识回击你。
笑声一出,钟子谦的脸色瞬间僵住,对着林萧怒道:“我两个答案都说了,总要对一个吧,快承认你输了。”他到现在还没反应过来,谜语中内涵的讽刺,只觉得林萧这不伦不类的谜语太过简单。
林萧不再理会他,向老太君行了一礼,便悄然退出了松鹤堂。
此刻周围的宾客也开始低声议论,一些心思敏锐之人已察觉到林萧话里的深意,顿时爆发出一阵大笑:“钟公子你还没想明白吗?你被耍了,哈哈哈!”
沈玲珑饶有兴致的看着林萧背影,眼中闪过一丝探究之意,这林萧什么时候变得如此牙尖嘴利了。
而此刻的钟子谦的额角缓缓渗出汗来,他终于明白了,这个看似简单的谜语,实则暗藏玄机。
若他“先杀猪”,那就等于承认自己是那头幸存的驴;若他说“先杀驴”,又默认自己是那头逃脱的猪。无论如何选择,都将落入了林萧的语言陷阱,让自己变成笑话。
刚才还想看林萧出丑的钟子谦,此刻却被这个古怪的“年关杀畜”问题逼得进退维谷,嗓子像是被堵住了一般,半晌说不出话来。
一股羞恼涌上心头,他死死攥紧衣袖,却找不到半点反驳的余地,心中暗骂:“林萧,我和你没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