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庄园里面,小麦已经播种完成,最先播种的一批,已经泛起青葱之色。
成片的小麦地一眼望不到边,在小麦地中,一条溪流穿过,汩汩清水流淌,两岸开着仿佛来自童话里面的七色花朵。
一些小鱼小虾飞跃,捕捉在七色花周围飞舞的小虫。
麦地北面,和山脚树林之间,还有一条足足有着七百米宽的草地,草地上已经开着各种的野花。
这片草地,有五百米宽的地方,是留着当花田的,用来种植各种有着不菲经济价值的鲜花。
一些鲜花直接采摘了卖,甚至一亩地的价值,不比白小麦低。
这些鲜花花瓣,可以用来制作香水,制作高级染料、香料,制作成各种糕点、蛋糕、果酱的添加剂,总之用处很多。
光是卖花瓣,一亩地也能卖两三个金币,甚至更多。
不仅经济实惠,而且还好看,很多庄园都有种植,只不过这些鲜花也娇贵,必须用可以种植白小麦的土地,才能种植。
好在整个庄园,除了那些树林和两座山头,基本都是可以种植白小麦的土地。
不然上一个庄园主,也不会在山脚种植那么一大片树木了,普通树木可没太多经济价值。
忙完种植的农夫们,也是清闲了不少,但是手里也没有闲下来。
把田地一块块弄出田垄,这样更好管理。
农妇和孩子们,也是下地拔草、捉虫。
很多冬伏的虫子活过来,会啃噬白小麦,但白小麦生命力也很顽强,而且斯波罗斯家族培育的种子,可以避免很多虫害。
但是仍有一些虫子,不惧白小麦的太阳精气,也不怕斯波罗斯家族那些留在种子里的驱虫手段。
其中白小麦在没有抽穗前,最大的天敌,就是金甲虫,这些虫子只有黄豆大小,但是非常能吃,还非常能生,是让很多庄园主头疼的害虫。
不过这种害虫也非常霸道,基本在有金甲虫的地方,就不会有其他害虫,所以庄园主们也是又爱又恨。
但为了避免金甲虫泛滥,必须每隔几天都要捉一遍,不然白小麦产量肯定会大减。
好在金甲虫也比较好捉,一个农妇每天就能捉一亩地,三四个孩子也能捉一亩地。
金甲虫其实也是一种很好的东西,毕竟那也是吃白小麦长大的,连啰啰猪都吃不了这么好的。
这是一种高级药材,很多医馆都收。
收购价就有一斤60铜币,但是制作的疗伤药,却是卖出200铜币的高价,而且一斤就能制作50瓶。
对于卖虫这件事,安易也没管,这点虫子,自己捉了自己卖就好,只要不耽误他收麦子就行。
现在农田划分,小科罗交给每户管理,六百户农奴,每家管理五十亩,如果产量低于500斤,黄金庄园也不是开善堂的,直接发卖了。
人心思变,有些人吃饱了,就想一些不该想的。
田地中
一个皮肤黝黑,下巴略尖的男人,在田地上围田垄,不远处就是男人的妻子。
巴特干了十多分钟,又坐下了休息,看着眼前望不到头的白小麦土地,眼底闪过一丝嫉妒。
他嘴里发出近乎低吼的声音:“凭什么,凭什么有些人生来就能享受富贵,拥有花都花不完的金币,凭什么我要累死累活的,我不甘心!”
巴特望着麦田中,那栋豪华的房子,眼里充满怨愤、嫉妒。
低下头,对着旁边的麦苗发疯一样狠狠踩踏。
旁边捉虫的巴特妻子,正在精心的寻找金甲虫,听到动静,抬头看到近乎疯魔的丈夫,顿时惊吓:“巴特,你在干什么!”
她连忙跑过来。
巴特听到有人喊他,顿时吓得脸色一白,见到是自己妻子,顿时又一松。
“巴特,你,你这是做什么!天啊,你怎么毁坏了少爷了麦苗!”巴特妻子惊恐。
“毁坏,我毁坏了又能怎么样,我不仅踩,我还要拔掉!”巴特已经被嫉妒冲昏了头脑。
巴特妻子在看到丈夫,薅下一把把麦苗的时候,整个脑子一片空白。
“你,你疯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