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一凡和秦红说的“有点事”,是指打听二狗消息的事。
前几天,他父亲和他通了电话。原来打算这几天就过来,但村长言文不在家,要等他回来再说。他父亲说:
“没事你就先跑跑,打听一下二狗关在哪里?目前情况怎么样?”
左一凡说:“我知道了。我抽空就去找人。他这种情况现在应该不在派出所了。”他又问,“言文去哪啦?”
因为村里人都姓左,称呼起来就不带上姓氏了。
“还不是那些鸟事?去武汉了。金刚被捉了。”父亲又补充了一句,“一个月前就被捉了。”
“金刚?就是二宝家的?”
“就是啊。”
“我记得他不是承包稻田吗?他也‘摸分’了?”
“早就不承包了。稻子又不值钱,那年又被洪水淹了,赔了个鸟精光。”父亲说,“他不是‘摸分’,是做假和尚。”
“假和尚的事不是早就没人干了吗?”
“怎么会呢?不少人还在干着呢!年纪大的,老实的,‘摸分’的不带他们。”
“金刚怎么样了?”
“具体的情况不是很清楚。言文走之前到我家里来了一下,把大致的情况说了说,不过他也不是很了解。去了才知道,他说他会跟我打电话的。”
言文这个人确实很不错,对左一凡的父亲是非常尊重的,村里大事小情都要跟老村长知会一声。有时自己解决不了的事情也要请老村长出面。村里开会也还经常邀请他列席。左一凡父亲对这些不仅不嫌烦,还乐此不疲。只要言文一个电话,他立马三脚并着两步地去了。在村里,他没有丝毫退下来的感觉。他很感激言文。
言文对左一凡父亲那么好,原因左一凡是知道的。言文之所以有今天,每一个人生关键节点都离不开左一凡父亲的鼎力相扶。
第一个节点是言文当兵。
那个年代,当兵和招工招生一样,不是想当兵就能当兵的。当兵也是一个摆脱修地球鲤鱼跳龙门的机会。一旦在部队提干了,就是军官,就能光宗耀祖了。
左一凡记得很多年前村里有一个叫六一的人,小学文化,因为是孤儿,他被部队招走了。孤儿在当时也是一种特殊的身份。六一到了部队后改了名字,叫左振华。他是勤务兵,给首长端茶倒水,打扫卫生。因为人机灵,又勤快,很得首长的欢心。没几年就提干了。
记得有一年他回家探亲,他家里虽然没父母,却有妻子。妻子是镇上的人,有点文化,长得很漂亮,在村办小学当代课老师。他们俩是六一提干后才开始恋爱和结婚的。六一这次回来就是给老婆办理随军手续。
六一这次回村整个村庄都沸腾了。他穿着军装,四个口袋。大家都知道,只有上面两个口袋的是小兵,四个口袋的是军官。他领着老婆挨家挨户地拜访。后面跟着一大群小孩和妇女。孩子里面也有左一凡。
六一见到男的就敬烟,那时香烟还是稀罕物,农村人抽的大多还是旱烟,用烟袋吸的那种。那些男的拿到香烟就像拿到宝贝一样,攥在手里不肯吸。也有吸的,吸一下,拿到眼前看一看,放到鼻子底下闻一闻,那种陶醉跟现在的吸食毒品差不多。
见到小孩就发糖。一人几颗。有些小孩很鸡贼,拿到了,过一会又要。左一凡自然也拿到了糖果。现在回想起来,那糖果真甜啦!那甜味似乎还萦绕在嘴巴里。
妇女没什么礼物,见面了就寒暄几句。有些女的也许是贪小,也许是觉得不公平,就开口要。香烟要,糖果也要。
六一每到一家都要坐一坐,嘘寒问暖,攀谈几句。见到年纪大的,都要塞点钱。那时还没有红包一说,送钱就是送钱。老人们千恩万谢,又是握手,又是作揖,就差下跪了。
什么叫衣锦还乡?什么叫光宗耀祖?六一这次回乡,大家见识到了。大家有一个共识,那就是好男儿要当兵!
言文要当兵,恐怕也是受了这个事情的影响。
后来六一的老婆随军了,六一也当了营长。后来转业,在合肥的一个局里面当局长。这些年他很少回村子。因为村里他已经没有什么亲人了。要回也是回到他丈人家。
他没有回村,不意味着他和村里没联系。村里乡里每年春节都要去拜年,尤其是六一回到地方上以后。村里乡里凡是大事小事,公事私事,只要牵扯到省里,牵扯到合肥都要找到他帮忙。他也很热心,从不摆官架子,都是热情接待。礼物当然也都全部接纳。
找他的事分两类。一类是公事:申请项目、扶贫款和要政策等等。左一凡的父亲和六一打交道就是属于这一类。其实也不是每次都有事,作为村领导,逢年过节都是礼节性的拜访。六一对左一凡父亲比别人更加的热情和尊重。都在酒店里招待。
一类是私事。五花八门,这就多了。什么在合肥买房啊,孩子上学啊,去省城看病啊,打官司啊,官员升迁啊,最夸张的是娶媳妇嫁女儿也有人打电话去咨询。
找他最多的事是看病和打官司。找医院找医生,对于六一来说不是难事,一个电话就能解决。麻烦的是打官司,不是说政法系统六一没有人脉,论关系,他的渠道还是挺粗挺广的。因为他是转业军人,他很多战友都在公安系统。麻烦的是打官司的双方和自己都是乡亲,帮谁和不帮谁都不合适。无论哪一方输了都要记恨自己。最可笑的是当事双方都找到了他。遇到这种情况,六一只好一一回绝。可回绝了也不行,一方总是认为六一收了对方的礼,要帮助对方了。
这种事,六一遇到了好几次。有一次闹得满城风雨,输赢双方在村子里都跳着脚骂着左六一,说他吃着是人饭,窝的不是人屎。
那次是村里两户人家为了宅基地大打出手。一户人家要盖房子,是旧屋翻新房。另一户人家是邻居,他家在后面。当旧屋扒了,正在垒地基的时候,邻居出面阻拦。把垒好的地基给砸了。理由是妨碍交通。说,建新房可以,一面山墙必须往里缩,至少要缩两米,要能开过一辆车。
造房子的人家自然不同意。说,我这是老房子,是按照原来的地基造,碍你鸟事啊!你这不是欺负人吗?
那户人家说,你房子不拆我们没话说。既然拆了,那就要重新规划,给我们这些住在后面的人家留出一条路。
旁边看热闹的人也有房子在后面的,于是帮着腔说,是啊!是啊!你不能把路堵死了!我们家以后还要买小汽车呢,你让车子飞过去啊?
你一言我一语,吵得一塌糊涂。
造房子的人家自然吵不赢。他就不吵了,继续垒墙基。你垒我就拆,你拆我再垒,一来二去,双方就打了起来。
邻居家的人多,男女老幼,大大小小有七八个,造房子的人家吃了大亏。男主人不光脸上挂彩,肋骨也断了两根。当场就送到医院了。
接下来就是打官司。官司的结果是:邻居被拘留了15天,赔偿对方的医药费。造房子的人家房子缩小,往里面缩了1.5米,留出一条路。
双方都觉得输了。六一两边都挨骂。
左一凡觉得这判决有瑕疵。邻居是罪有应得,冤的是造房子的人。这法官是怎么想的?人家原来的宅基地凭什么往里缩呢?这纯粹是各打五十大板,和稀泥。左一凡最讨厌的就是农村里那些喜欢欺负人的人。仗着家里人多,势力大,到处惹是生非,今天骂这个,明天打那个,逼着人家怕他。
农村什么都好,就是这一点不好。邻里之间经常为了宅基地呀,水源呀,道路呀,鸡鸭吃了菜地的菜呀,这些鸡毛蒜皮的事吵个不休。他兄弟几个就是不想过这种生活就移居到城市里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