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张振勇和林红琴出门没多久,白潇利用【隔空取物】对他们家又搜刮了一番,才发现了手机,两台已经烂到不行的手机。
这不巧了嘛,撞到白潇的技能上去了,白潇使用【物质变换】轻轻松松的不仅修复了手机本机,还把已经被删除的微信聊天记录数据给恢复了。
虽然微信聊天记录恢复了,但在张振勇和林红琴的聊天里并没有杀害林一白相关词眼。
所以,微信聊天记录并不能直接证明张振勇和林红琴对林一白实施了杀害的行为,也不能直接证明这俩人对林一白实施了埋尸的行为。
这也就是白潇为什么一开始没有把微信聊天记录甩出来的原因。
微信聊天记录只能作为间接证据,跟其他证据一起组成证据链去综合证明林一白为张振勇和林红琴二人所杀。
因为这份证据来得太突然,张振勇的律师也是没有一丝丝防备,万分震惊,不过作为一个专业的律师,很快就冷静了下来,又认认真真地翻开了一遍白潇拿给法庭的纸质打印件。
冷静下来理智分析,才知道原来刚刚白潇问林红琴那些他觉得很蠢的问题,原来都是在铺垫。
刚刚自己还因此看不上白潇,原来小丑竟是自己。。。
主审法官道:“原告代理人,你陈述一下证据的证明内容吧。”
白潇道:“好的,审判长。”
“二被告人的微信记录可以证明,二被告人在林一白失踪后直到半夜,也就是第二天凌晨期间,二被告人是分开了好几个小时的。”
“而刚刚在我对被告人林红琴的提问中,林红琴回答的却是她与被告人张振勇是一直在一起的,由此可知林红琴为逃避法律责任在撒谎。”
“该段聊天记录虽然没有明确说出张振勇是去抛尸,但从被告人张振勇三更半夜要去找偏僻的地方,还经过了树林,还表示要往更深处去找地方可以看出,这与杀害林一白之后抛尸的环境、时间完全相符。”
“还有张振勇在聊天中多次强调让林红琴注意打扫干净地板,搞好卫生,三更半夜不睡觉搞卫生,根本不符合常理,反而更符合二被告人在杀害林一白后,急着打扫犯罪现场,清除犯罪痕迹!”
“二被告人的微信聊天记录还可以证明,二人很明显是迫于街坊邻居的指责不得不去粘贴寻人启事、发布寻人视频假意去寻找林一白。”
“还有报警,也是迫于本案原告,也就是林一白外婆的压力不得不去的报警。”
“这与二被告人在先前的庭审中说是出于对林一白的担心去粘贴寻人启事、发布寻人视频和报警的完全相反。”
“综上,根据二被告人能够精准知道并找到林一白埋尸点,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以及二被告人在整个庭审中所做的矛盾、虚假陈述,以上可综合证明林红琴与张振勇就是杀害林一白的凶手!”
随着白潇的最后一个字落地,林红琴整个人似乎是被一道惊雷劈过。
主审法官看向林红琴道:“被告人林红琴,进行质证吧,原告代理举示的微信聊天记录是不是你和张振勇的?”
林红琴回:“是我们的聊天记录,但原告律师说的不是真的。”
“我们没有杀我儿子。”
林红琴在犯罪之后,闲着无聊偶尔会上网搜了很多类似于犯罪如果被警察抓到该怎么办,诸如此类的问题。
网上给出的说法有很多,但最多的一条也就是被林红琴谨记在心的一条就是,打死都不能认罪!
主审法官想不到这个林红琴竟然还在死鸭子嘴硬,也懒得跟她扯了,直接说:“你没杀林一白是吧?那你回应一下刚刚原告代理人说的话吧,为什么撒谎?还有你给不出合理的解释,拿不出证据,法庭查明如果属实,将会在量刑幅度内对你处以最高刑罚。”
林红琴回:“那天半夜的聊天记录是我老公自己一个人开车去找我儿子,不是去抛尸的,就是很巧合就往那边去找了。”
“后面好死不死又在哪里找到了我儿子的尸体,我们怕被说是我和我老公杀的,所以才撒的那些谎。”
“半夜打扫卫生是因为我们在跟儿子发生矛盾的时候,我老公把家里砸得有点乱,怕第二天有人来看到不好。”
白潇质问林红琴道:“找林一白为什么要拔行车记录仪的内存卡扔掉?”
问到点上了,因为聊天内容太多了,林红琴一不小心忘了这茬。
林红琴愣了好一会儿,因为这个还没编好……
白潇不客气地催促道:“被告人林红琴,你编好了吗?编好了就赶紧说!”
林红琴脸唰一下就红了,回:“因为那张内存卡坏了……我提醒过我老公很多次要把坏的扔掉,换一个新的上去……”
白潇在林红琴这儿的铺垫已经结束了,等下直接一招拿下张振勇,白潇看向审判席道:“审判长,我对林红琴的发问结束了。”
主审法官看向辩护席,终于cue到了全场最没有存在感的法援律师,道:“林红琴的辩护人,你对原告方举示的证据发表一下质证意见吧。”
法援律师回:“好的,审判长。”
“由于被告人林红琴认可该证据的真实性,所以辩护人对该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也予以认可。”
“质证意见,以被告人林红琴的为准。”
听君一席话如听君一席话,这位法援律师很好地演绎了什么叫做不粘锅。。。
说人话就是,这是林红琴自己说的,不关我的事哦~
主审法官继续说:“张振勇的辩护人,你也对原告方举示的证据发表一下质证意见吧。”
张振勇的律师为难地回:“审判长,原告方举示的手机是否是被告人张振勇的,还有这个微信号是不是张振勇的,这个辩护人无法确认,这个得让张振勇本人看了确认之后,辩护人才能发表质证意见。”
主审法官点了点头,道:“行吧,法警把被告人林红琴带下去,把被告人张振勇带上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