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刚峰法官依次核实被告人的身份信息,和告知诉讼权利后进入正式的审理程序。
海刚峰法官道:“请申诉人暨原告陈述申诉请求、诉讼请求以及理由!”
白潇回:“好的,审判长!”
“邹华的第一个申诉请求是,撤销蛮野市城安区法院对邹华做出的犯敲诈勒索罪的刑事判决,撤销蛮野市中级法院维持邹华犯敲诈勒索罪的刑事裁定,并改判邹华无罪!”
“第二个申诉请求是,判蛮野市城安区法院、蛮野市中级法院赔偿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精神抚慰金共计568万元!”
“邹华的第一个诉讼请求是,追究潘葛丕法官非法收受爱宝公司200万元,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责任,数罪并罚,对潘葛丕判处25年有期徒刑!”
“第二个诉讼请求是,追究检察官韦发非法收受爱宝公司100万元,对明知是无罪的邹华而使他受追诉的责任,对韦发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23年!”
“第三个诉讼请求是,承办警-官汪卫仁非法收受爱宝公司25万元,滥用职权对邹华实施抓捕并进行刑事立案的责任,数罪并罚,对汪卫仁判处有期徒刑12年!”
“第四个诉讼请求是,追究爱宝公司董事长辛家畅利用爱宝公司向潘葛丕、韦发、汪卫仁行贿325万元以诬告邹华犯罪的责任,数罪并罚,对辛家畅判处有期徒刑20年!”
“第五个诉讼请求是,追究周琳在刑事诉讼中作为证人,收受爱宝公司100万元,故意作虚假证明陷害邹华的责任,对周琳判处有期徒刑7年!”
“审判长,邹华的申诉请求以及诉讼请求陈述完毕!”
白潇在陈述申诉请求以及诉讼请求的时候。
全场安静得只有书记员“哒哒哒”敲键盘记录的声音。
敲键盘的声音停止时。
海刚峰法官对着法庭中央被告席上的潘葛丕问:“潘葛丕,对于邹华申请请求以及跟你有关的诉讼请求,你是否有异议?”
潘葛丕因为本身就作为法官,所以他没有请律师,决定进行自我辩护。
潘葛丕回:“审判长,我有异议。”
“本人在七年前审判邹华涉嫌敲诈勒索罪一案中,既没有枉法裁判,更没有收受爱宝公司200万元的行贿款!”
“在该案中,邹华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采用要挟手段向爱宝公司勒索财物250万,数额巨大!”
“邹华的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当时作为该案的主审法官我认为我对邹华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符合法律的规定!”
“因此,请法庭依法驳回邹华申诉改判无罪的请求,以及起诉要求判本人构成的诉讼请求!”
针对潘葛丕的答辩。
海刚峰法官问:“你当时认定邹华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是根据什么来认定的?”
海刚峰法官问出了关键问题之一。
潘葛丕回:“当时邹华与爱宝公司已经达成赔偿30万的协议了,爱宝公司也已经把钱给邹华了。”
“并且30万足以涵盖邹华儿子的损失。”
“后面又主动跟爱宝公司要250万,已经超出了合理金额范畴。”
“当时我是根据邹华的这个行为来认定邹华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
潘葛丕说完,海刚峰法官看向原告席:“原告,你们对第一被告人潘葛丕所说的,是否有异议?理由。”
白潇回:“有异议。”
“首先,30万不足以涵盖邹华儿子的损失,潘葛丕的对损失数额的认定没有事实依据!”
“其次,邹华没有主动跟爱宝公司要250万,反而是爱宝公司在赔偿邹华30万元之后主动联系的邹华,表示可以再次赔偿。”
“250万是邹华参考了保险公司的数据等计算出来的数据。”
“最后,潘葛丕自己刚刚也说了250万不合理,但是没说不合法!”
“刑案要看的是一个行为是否合法,进行的是法律判断!”
“而不是看是否合理,像潘葛丕一样根据情理来断刑案!”
“关于人身损害的赔偿金额的多少,不仅是民事审理的范畴,这更要经过鉴定等一系列才能确定!”
“不是你潘葛丕拍拍脑袋,用屁股想出来的!”
“即便索赔金额超出合理范畴,但超出合法范畴了吗?”
“法律有界定索赔多少构成犯罪吗?”
“潘葛丕把民事赔偿当成刑事犯罪来审,说得好听点,就是狗拿耗子多管闲事,说得难听点,就是连法律关系都搞不清楚越权断案!”
白潇对着潘葛丕就是一顿连环怼!
熊星星在一旁听着,更加确信白潇这张嘴果真是淬过毒!
骂人家狗拿耗子多管闲事,还是说是说得好听?!
海刚峰虽然面无表情,其实白潇这一通怼,有理有据,思路清晰,敢说敢怼,直接是怼进了他心里。
潘葛丕被白潇当众这样怼,一下就气红了脸!
当法官这么久,哪里受过这等委屈啊!就连单位领导批评,说话都没这么难听!
潘葛丕马上反驳白潇道:“30万怎么不足以涵盖邹华儿子的损失?”
“要知道在这场奶制品污染事件中。”
“当年受害者补偿方案是:死亡病例补偿20万元,重症病例补偿3万元,普通症状补偿2000元。”
“而邹华儿子只是双肾损坏而已,属于轻症,按照方案只应该补2000元。”
“最后赔了他30万元,人家死的都只赔20万元!”
“判邹华犯敲诈勒索罪,并不是简单地只因为他提出250万元的索赔。”
“而是邹华当时对爱宝公司使用了要挟的手段!”
“邹华以接受媒体的采访抹黑爱宝公司的手段。”
“还虚构其妻子因为对赔偿款不满意流产。”
“以此来威胁逼迫爱宝公司再次对其赔偿250万元。”
“邹华的手段行为足以损害爱宝公司的市场信誉!”
“影响爱宝公司的正常经营,引起爱宝公司的惧怕。”
“根据华国《刑法》的规定,我根据邹华在没有合法请求权的前提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要挟手段勒索财物,数额巨大,来判邹华犯敲诈勒索罪没有任何问题!”
说完,潘葛丕一副可把自己厉害坏了的样子,一脸自信地看着白潇,看白潇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