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一下就懂了白潇的辩护思路,心里惊叹白潇也这招太绝了。
直呼内行中的内行!
牢牢抓住了法律的漏洞!
确实。
按照鉴定报告,目前只能确定射死村霸的那支箭,不是钟书斌射的,就是邓小海射的。
如果两人是共犯。
那不管这支箭是谁射的,一人既遂即是全体既遂。
两个人都要对村霸的死亡结果负责任。
所以,白潇以检察官只是推定两人合谋,没有确切的证据证明。
接着,白潇又利用警-方已经通过手机进行过检查和技术分析,都没有查出两人相互之间有过联系这一个点,来反击检察官。
自此,白潇否定两人是共犯的可能。
在两人不是共犯的基础上。
那么,各自只能对各自的行为负责。
比如,钟书斌如果要对村霸的死负责任。
那就要有确切的证据证明村霸是钟书斌射死的。
显然,目前无法证明。
在此基础上,白潇搬出了华国《刑法》关于存疑时有利于行为人的原则。
因无法查清是谁射杀的村霸。
则推定两人的行为与村霸的死亡结果之间都没有因果关系。
所以,两人都不用承担责任,无罪!
另一边。
检察官已经开始微微出汗了。
知道今天对战白潇必定是一场硬仗,没想到才第一回合就已经被白潇Ko了。
白潇提出疑罪从无是他没想到的。
直播间的观众也是被白潇的话唬得一愣一愣的,大为震惊!
“6666,鹿死谁手?”
“卧槽,薛定谔的弓箭!”
“恐怖如斯!现实版的东方快车谋杀案!”
“卧槽,想想还真是,我直接震惊了!玛德,一不来到了高端局!”
“村霸:那我白死了?”
“不白死不白死,早死不超生是村霸的唯一归宿!阿弥陀佛!”
“不讲证据才会造成冤假错案,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要扶?没有证据就断案可太简单了,我支持白潇!不为别的,法院就应该根据证据来断案!”
“像白潇说的,钟书斌跟村霸又没有过节,杀人动机都没有,无缘无故的杀村霸干嘛,我觉得很对啊,难道杀了村霸是为了惩奸除恶,匡扶正义?反正我是不信!”
……
庭审持续。
法官看向熊星星问:“第二辩护人,是否有问题向被告人发问?”
熊星星回:“有的,审判长。”
熊星星微微转身看向邓小海进行发问:“邓小海,村里的人对村霸的印象如何?”
邓小海回:“村民都很怕村霸。”
熊星星问:“村民为什么怕村霸?”
邓小海犹犹豫豫看起来不敢说的样子。
熊星星鼓励邓小海:“邓小海,这是在法庭上,是什么就说什么,你实话实说就行,这是个法治社会,这里有法官有检察官,没有人敢对你怎么样!”
邓小海装出一副鼓足勇气的样子说:“因为村霸仗着爸爸是村支书。”
“在村里横行霸道,各种欺压我们。”
“在我们村,他想打谁就打谁!”
“动不动就说村里要修这个修那个,三天两头就以各种名义跟我们收钱,不给就断水断电!”
“更严重的就进村民家里打砸抢,反正不管用什么手段都要把钱收过去。”
“我们村里有几个女孩因为老被村霸调戏,被逼得不得不出去外面打工,多少年了都不敢回来。”
……
熊星星问:“那你们为什么不反抗?不报警?”
邓小海回:“不敢反抗啊,更不敢报警。”
“以前有人试过,下场都很惨,会被报复,不仅自己要遭殃,还会连累家人。”
熊星星问:“你现在家里都有谁?”
邓小海回:“爷爷奶奶,父母,妹妹。”
熊星星问:“你反抗过吗?”
邓小海回:“没有,不敢,我对村霸打心底里就害怕,每次见着他都是躲着走。”
熊星星问:“村霸调戏你妹妹,你也没想过要去保护自己的妹妹跟村霸对抗?或者把村霸杀了?”
邓小海回:“没有!我哪敢?就算我不怕死,也得为我家人考虑考虑吧,我把村霸打了杀了,我和我家人能有好果子吃嘛!”
“村霸是调戏我妹妹,我能怎么办?只能让妹妹出去外面打工,都准备好了就那几天让她走,谁知道村霸就死了。”
这些问题的回答。
都是熊星星在看守所会见邓小海时,诱导他进行过一次的。
邓小海也很聪明一点就通。
当然熊星星对邓小海的诱导,都是白潇教的。
熊星星这些提问主要都是针对,检察院主张邓小海有杀害村霸的动机进行的。
接下来熊星星对邓小海的提问,跟白潇对钟书斌的提问大差不差。
熊星星结束对邓小海的提问后,看向审判席位,说:“审判长,我对被告人的发问结束。”
“从刚刚邓小海的回答可以看出。”
“虽然村霸在村里横行霸道,作恶多端。”
“但村民都是敢怒不敢言,因为一旦做出反抗,自己和家里都会遭到可怕的报复。”
“有以前那些反抗村民的前车之鉴,加上邓小海家里还有六口人,邓小海怎么可能敢去杀村霸呢?”
“从庭审中可以看出,现在村霸虽然死了,但被告人邓小海连说句村霸的不好,都要鼓足勇气才敢说。”
“可见,邓小海心里对村霸以及村霸背后的势力有多么的害怕。”
“连说句话都不敢说的人,怎么可能敢去杀村霸呢?”
“更何况,邓小海已经安排妹妹外出打工,就说明更没有杀村霸的必要了!”
“因此,公诉人主张妹妹被调戏,是邓小海杀害村霸的动机不能成立!”
“审判长,关于其他意见,我跟第一辩护人白潇的意见一致。”
“为了节约法庭时间就不再赘述了。”
审判席上的三个法官和书记员,甚至对面的检察官助理对熊星星最后两句话都甚感满意,甚至是感激。
很多律师在开庭的时候,总是不断重复自己的观点。
有的律师还抓不住重点,发表的法律意见又臭又长。
不仅大大延长法庭审理时间,增加书记员的工作量。
最惨的是,搞得法官书记员既错过了法院食堂的午饭,又失去了宝贵的午休时间。
法官检察官也是人啊,谁不想按时下班啊!
所以,遇到像熊星星这种简明扼要发表法律意见,能说得到点上,又不重复赘述,不浪费大家时间的律师,就等于能按时下班,或者提前收工,怎能不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