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岁那年,遇到的那个拐子,他还活跃在江南一代,甚至又开始犯案了!
我的眼睛,瞬间变冷。
郑知南知道,我动杀念了——
自从我用郑知南给我设计的弓弩,重伤那几个光棍后。
我忽然意识到,人的性命是脆弱的,也许,出现在你眼前的敌人,比你高大,比你强壮。
但,对方同样两只眼睛,一只鼻子,连心脏都只有一颗。
若是借助工具,或者巧力。
就能一击致命。
就像,压着打了我整整2年的沈藏锋,不也是睡着后,被我偷袭,险些切断他命根子,他鬼哭狼嚎,眼神第一次对我流露出畏惧,见我像见了鬼一般。
我拉了拉郑知南的袖子:
“帮我搞些毒药,越是下三滥越好,能让人失去意识,或者失去反抗能力”。
郑知南颇感无奈:
“你是个大家闺秀”。
我点点头,认真道:
“那是曾经”。
郑伯母养孩子,不死就行,任由郑知南自由生长,结果越长越腹黑,成了江南所有小孩的噩梦。
郑知南养孩子,活着就好,任由我自由发挥,结果越长越歹毒,良心泯灭无所谓,杀人放火也都行。
这氛围,真好。
但是——
若我将来有孩子,一个像我这样歹毒,一个像郑知南那样腹黑。
嗯,也不是不行。
……。
只是,在私了与报官之间,我和冯奶奶发生了冲突。
冯奶奶坚持要报官,报齐家强买强卖,坑骗自己的玉观音,坑害自己的孙子,害的他疯癫失忆。
冯家未曾落魄前,在商会上,曾经与现任知府有过一面之缘,觉得他应该是个正派人。
我心叫不好:
“这年头,越是豺狼虎豹,越像正人君子”。
连郑伯母也说不通她,坚持要带着长安哥哥去告状,长安很依赖奶奶,她走哪,长安就要跟哪。
我不宜露面,这段日子,郑知南和郑伯母已经旷工多日了。
虽对官府实在不太看好,但拗不过冯奶奶坚持。
反正——
她报她的官,我私了我的仇。
互相不耽误。
当晚,我们闻着酒香,刚刚揭开封盖,却没有想象中那么高兴,反而越发难受起来。
“郑知南,你说,冯奶奶报官会成功吗”?
郑知南露出一丝苦笑:
“你既心里有数,何必问我”。
我在郑家这几年,也偶尔听到点外头的事,齐家当铺接二连三出事,告状的不止一两个,可最终都被官府压下去了。
那群告官的人,最终被齐家四处打压,为谋生计只能离开江南。
若冯奶奶引了齐家主意,怕在江南极难立住脚跟了。
我忽然鼻子一酸:
“他们祖孙不会离开江南,长安哥哥说过,要在这里等姐姐回家”。
冯奶奶也说过:
“万一自己搬走了,离开了故土,有朝一日自己的囡囡回来了,该找不到家了”。
“药搞到手了没”?
我突然发问,郑知南一愣:“别胡来,我担心马九背后另有组织,你会惹祸”。
我沉默片刻,道:
“若我真惹了滔天大祸,官府会不会就愿意插手了,你放心,我只要马九这一条命,何况,我还有你”。
人教人永远教不会,事教人一次就会。
郑知南深谙这个道理,他只要负责给我托底就好。
郑知南叮嘱我:
“衙门的卫捕头,一直想抓住马九那批人,他们虽困于官身,动不得齐家人,但良知尤在,他们会加强巡视,你若发现马九等人,别动手,拉开烟雾弹就好”
……。
这几天,我陆陆续续收集到一些消息,从长安哥哥嘴里吐露,马九是要租的那件店铺碰见他的,知道他缺钱,仅仅几日功夫,就获取了长安的信任。
一个精明世故,狡猾多端的中年男人,一个十二三岁的孩子,心智根本没得比。
等签下卖身契后,马九就翻脸了。
我只需要以身做饵,便能引出马九。
7岁那年,他与我只有一面之缘,他贩卖的孩子多了去了,哪里会记得我?
况且,仅时隔两年,我长高了不少,人也壮实了。
只要海里有血腥,就能引来鲨鱼。
在茫茫人海,如今找到马九?还得有买卖放出风声。
城北那边,还真有个机会。
有一户人家,家里独子身亡,两位老人痛不欲生,正四处寻访能与儿子“配冥婚”之人,生死不论,年龄约莫10到20岁。
天时、地利、人和。
全都准备好了。
只是,我没想到,那拐子马九对待我的方式,那么简单粗暴。
又是一闷棍敲晕了。
只是这次,我知道背后有人,稍微闪了点位置,没有被击中要害。
而是装晕了过去。
……。
我被马九扛在肩上,摇摇晃晃地带到一个极为偏僻的荒野破庙,那所破庙有个地道,这个地道里,关着一堆见不得光的老鼠。
这个地道,阴沉昏暗,地面铺满了稻草。
湿漉漉的。
大概是前几日下了雨,雨水渗透地面,所以地板潮湿得厉害。
我被他重重扔在地面上。
“呸,这小娘们还挺重”。
黑暗里,另一道男人的声音传来:
“反正都要配冥婚了,不如给爷好好松快下,给开了得了”。
马九断然拒绝:
“不行,那家人要检查,一定要处子才肯给高价”。
我闭着眼睛装晕,赶紧适应这里头的环境,忽然,里头陆陆续续传来一些极低的哭声:
细弱,像是猫的呜咽。
仔细一听,又不是猫的声音,而是人的哭声。
是小孩的哭声。
该死,这里头还有其他孩子。
这里是拐子的窝点,可能里头不止一个被拐了尚未出手的孩子。
……。
“这哭声真讨厌,你还没弄好”?
“快了,这几个品相不好的,做成采生折割得了,反正也卖不出去”。
“再等等,等我猎到几头漂亮的动物,再做能卖更高的价钱,最近衙门管得严,光是弄残了,讨不到钱”。
所谓采生折割,我曾经在郑知南书房的杂记上,看见过:
一,便是将拐来的孩子手,或者脚打断,弄成残疾后,送到街面上乞讨,博人同情。
二,则更残忍,把人手脚都折断,塞进小小一只坛子里,俗称瓶女。
三,把孩子的皮扒了,套上动物的皮,时间一久,这层动物皮毛就能贴在人身上,会被杂技团团长买走。
我的心瞬间被揪起来。
这地窖里,是不是只藏着马九和另外一名男人,剩下的全是小孩?我不确定,还不敢轻举妄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