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骜这会儿只是在心里骂街,暗说什么操蛋节目?!这个温度这个时间给弄到瓦剌荒原上搞野外拉练来了?危险因素这么多,一旦搞出人命来怎么弄?自己皮糙肉厚的倒是不怕,可看身旁那些细皮嫩肉的,根本经不住这样折腾。
其余少男少女们也都是因为各种原因被拉来的,不管如何抱怨也不会多想。
而真正有点慌了的是柳笙卿,因为这些根本不在最初的计划里;换句话说,她对这些安排毫不知情。
就这么走了几公里后,女孩借着要方便一下的理由跑到了远处,借着黑夜的掩护掏出手机打了个电话。
是的,作为“内部人员”,她的通讯工具并没有被收走,而是一直保留在身边用于紧急联系。
这个电话是打给胭脂虎的,要问问到底是怎么个情况。
铃响三声就通了,柳笙卿压低声音但难掩愤怒的问道:
“妈妈,我这里睡到半夜被四个不认识的大汉给拽到了外面,说什么徒步50公里看谁先到营地谁算赢,咱们设计方案的时候可没有这一出呀!”
没成想到对面的情绪也不怎么样,用不遑多让的口气回道:
“我现在也在据理力争呢,这一套都是那个王奋私自安排的,你碰见的人是他派去的,我并不知情。
他说既然要做就做的艰难一些,不然没有意思;还说录制好了要卖给电视台播出去。
我算是看出来了,这个小王八羔子纯是个脑袋有毛病的神经病,想一出是一出,而且为了自己高兴不把别人当人看。”
“妈妈,你也是见过大风大浪的人物,在那个毛头小子面前连这点话语权都没有吗?!”
“主要是王奋的老子太不好惹了,我要强行把你弄出来也不是不行,可那样等于把他得罪了个透,平日里怼两句没问题,但不到万不得已不能那样。”
“现在还不是万不得已吗?这里气温零下十多度,根本没有路,这样的环境怕是走到天亮也走不到啊。”
“卿儿,你先忍忍,我这边继续努力,看看能不能让王奋改变主意。”
胭脂虎说完这句主动把电话给挂了,柳笙卿见状气恼的不行可也没有办法;不远处也传来了催促声,只好应着收好手机归了队。
唯一算得上好消息的是这身羽绒服确实是好货,不管牌子还是用料,都能将体温牢牢地锁住,让外面的寒风丁点儿透不进去,这对坚持下去至关重要。
“就这个速度,咱们得走到什么时候啊。”她小声对项骜道。
“能走到已属万幸,这路上的变数太多,赶上任何一个都有可能把节目变成死局。”这边道。
“死局?什么意思?”
“就是字面的意思。”
“会死人吗?!”
“你以为不会吗?”
“我只是觉着会很累,没想到会有这么严重......为什么能死人啊?冻死吗?”
“现在给你说了不仅没意义,还会给你留下心理阴影,徒增负担;如果能走出去,到时候我再告诉你。”
漆黑的夜里除了天上被云层遮挡而时有时无的月光之外,主要照明全靠那四个人手里的手电。
累了一天又睡了个连半截都不算的觉,每个参赛成员都是人困马乏的状态,不少女生在走了不到一个小时后便开始跟不上了,眼看着有掉队的风险。
好似押解员的那四人自然也看到了,遂凑到一起嘀嘀咕咕的说了些什么,最后的决定由头目说出来:
“感觉无法完成后面路程的可以就地退出,相当于弃权。”
有一个男生问:
“那弃权后能有车送我们回酒店吗?”
如果对面说“有”的话,估计谁也不会头铁到继续这场荒唐的真人秀,但答案却是否定的:
“没有,你们得自己走回去。”
不过回复即便是这样的无比操蛋,却也依然得到了超过半数者的认同,其中还不乏体力尚可支撑的;因为都算的清楚,才走出来这么点路,假设原路返回要走的自然比抵达终点少的多得多。
由此,对那个所谓的“丰厚奖励”不感兴趣,且一心只想摆脱现状的人来说,这无疑是眼下的最优解。
于是,准备启程返回的群体登时壮大起来。
那四人并不意外,头目只是道:
“你们可以走了,这里还得继续赶路。”
“不分出一个来带我们吗?”有人问。
“不行,因为没有多余的人手做这事。”
又是一番抱怨,不过这并未动摇决心,想的是没人领就没人领,还能走不回去了?
“等等,你们不能这样离开!”
几十双眼睛一下望过去,看到说的话人正是项骜。
他看引起了注意随即接着道:
“虽然速度不快,但目前离开酒店最少也在5公里以上了,没有地图,没有指南针,没有导航,什么都没有,一旦迷路,轻则被困上一天一夜或者更长直到等来救援,重则会把命搭上!”
而最初说话的男生并不同意,反驳道:
“出门时一路走的都是直线,顺着返回有什么难的?”
“你想得简单,这里是草原,一点参照物都看不到,跟着他们当然不会迷路,可要是凭感觉自己来,两条腿迈的步幅、角度等细微差别都能让你在这几公里内积累出失之千里的误差,最后走到什么地方去不知道,但肯定不会是酒店。”
不等男生回话,头目走到跟前,道:
“小伙子挺懂行的,在哪儿学的?”
“自己瞎看书看来的,一点常识而已。”
对面没回话,而是对要走的这批人道:
“他说的没错,那么你们准备改变想法吗?如果不,马上离开;如果改,下面的路程可没谁有工夫照顾一群老弱病残。”
这一番说辞引得一些并不坚定者又站了回去,两边的人数一下变成了对半开。
眼看着陷入僵局,众人的注意力也都在此事上时,项骜却感觉到了危机,因为他看到了四周有莹莹的绿光冒出,还在上下起伏的向着这边慢慢靠近。
这些光的主人非常狡猾,从不暴露在月光下,而是跟着云的阴影走,哪块阴影近就躲在下面往前步步为营的推进,推到这会儿,最近的一双已经不过咫尺之距。
有多近呢?柳笙卿的背后不足一米处便有一只,但它没有发动攻击,而是起身将爪子搭在了女孩的肩膀上。
她感觉肩头一沉,本能的就要扭头去看,这一幕也被三四米开外刚转回身准备查看身后情况的项骜瞧了个正着;他情急之下没有别的动作,右腿猛的蹬地,人如离弦之箭一样向前冲去,愣是赶在纷颈暴露之前一把抓住了女孩的手然后往怀里一带。
巨大的力量把人拽了过来,也让后面的利齿擦着汗毛咬了个空。
这一下让它在附近一圈的同类们知道行动暴露了,遂刺出阴影展开强攻,人群顿时大乱。
而发动袭击的不是它物,乃是一群草原灰狼。
项骜顾不上柳笙卿的尖叫,借着拉扯的力量往后一闪,将人让过去的同时也独自面对上了那头一击走空的凶畜。
后者显然对刚才他坏了自己好事非常恼火,牙一呲,没有任何犹豫就往上扑。
不过对付恶犬有丰富经验的他毫不慌张,在接下来的几秒钟内完美复制了曾经去屋山时用过的钩踢;不过因为体重只有七八十斤,比上次的那条大狗轻得多,所以命中的瞬间愣是将其给踢的飞了出去,而摔在地上后的情况则一般无二,严重的内伤让这条狼只有出气没有进气了。
当解决掉一只再看其他人时,发现狼群的规模比自己想象的要大,个体数起码在20以上。
头目和另外三人成了重点围攻的对象,这的确分散了很多针对少男少女的压力,但看形势他们也撑不了多久,到那时剩下一个自己孤军奋战,怕是要凶多吉少。
所以项骜没有急于去帮助谁,乃是扫视了一圈整个现场,迅速确定了一条没有参与战斗的大家伙。
它的体格比普通狼大了少说两圈,如果其它的在七八十斤,那这条打底也要有120斤上下。
在饥一顿饱一顿的野生狼群中,这种形体已经是非常强壮的了。
再加上那不动如山的架势,很显然,这是狼王。
既然是王,那便擒贼先擒王!
这是项骜在确认对方身份后萌生的第一个想法;而下一秒就是付诸于实施。
他取直线不用任何迂回,加起速来朝着对面狂奔过去,待到了地方迎面就是一脚,以脚尖凶猛踢向狼王下巴。
但这也不愧是能当王的狼,只是横跳一步便将第一招闪开了过去,随后一人一兽就斗在了一起。
更强的力量、更敏捷的反应、更老辣的攻击,以及更坚定的杀意,这些都是它和其余同类的区别。
而狼王仿佛也能看出项骜是这群人里最强大的那个,因为它拿出的是决斗般的态度。
作为人的一方,这边同样使出了浑身解数,在头几招没能得手又险之又险避开了对面的反击后,也不得不变得谨慎起来,心说既然不能靠着猛打猛冲速战速决,就得做好打持久战的准备。
可持久也只是相对的,务必要在未来的1分钟内赢得此战。
不过动物毕竟是动物,再狡诈也不能和堂堂“恐怖直立猿”相比,尤其是项骜这种个中龙凤——
在后者一个假摔动作下,前者认为抓住了机会,窜起来向下扑去,准备以上压下咬断他的喉咙。
但因为有诈,所以根本不等嘴巴靠过来,早有准备的这边以躺在地上的姿势向上起双手,然后凌空掐住了狼王的脖子,紧随其后的是迅速翻身,用体重将其压制在身下。
此时一个190斤,一个120斤的差距就出来了,少的这70斤成了决定胜负的关键,这畜生四肢爪子疯狂蹬踹做垂死挣扎,却无法撼动上这个接近百公斤的大汉。
而项骜双手中留下右手继续扼制,腾出左手抡起铁拳便开始向下下了死手的狠命捶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