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怎么识破我们的伪装的?”
马维给自己倒了一杯半温的红茶,一边喝着一边看向福尔摩斯:“我们的身份,应该没什么破绽才对。”
“你的伪装确实不错,我一开始并未识破,真正引起我怀疑的,是来....菲利克斯看我的眼神。”
吐出一口烟雾,福尔摩斯含笑说道:“虽然我身在温莎王国,但一直在密切关注罗曼诺夫王国的事情。”
“几个月前,你们击败智慧神教,掌控了罗曼诺夫王国,但其他几座王国对你们实施了封锁,想要打破僵局,为真理教会博出一条生路,少不了腓特烈王国或者温莎王国的帮助,而你在新罗斯城建立教会是为了与四王子亚瑟搭上线,鉴于这种情况,我断定你一定会回到温莎王国。”
“最近两个月,我始终觉得你们该回来了,不断留意周围的情况,果然,你们出现在了伦敦。”
福尔摩斯看着马维的眼睛,澹澹的说:“那位叫约纳斯的年轻人,应该是腓特烈王国的第一王储,丹尼尔·腓特烈吧。”
“你怎么知道?”
“大半年前,柏林郊外的忘忧宫遭到了袭击,在那之前,腓特烈王国与撒丁王国的联合军队踏上了罗曼诺夫王国的土地,结果不到几天时间,突然撤军,有不少谣言说真理教会抓了腓特烈王国的第一王储当人质,起初我不相信,但你们是从腓特烈王国来的,包括身份问题,也是借用了腓特烈王国的容克贵族....”福尔摩斯说:“我不知道你用了什么手段,但你们应该得到了腓特烈王室的帮助。”
自己暴露出的破绽很多吗?
不,恰恰相反。
马维觉得他们几人根本没有暴露出任何破绽,一切都是完美的,只是福尔摩斯亲自去过新罗斯城,接触过他们,知道真理教会的许多情况,所以才能根据来文的反应和丹尼尔这两条线索推导出他们的真实身份。
福尔摩斯猜的不错,马维来到伦敦后,第一件事就是找他汇合,而为了证明自己的清白,福尔摩斯也使用了较为极端的方式。
“我擅长观察微表情,比尔男爵桉件时,我就通过观察微表情识破了蔷薇怪盗的身份,如今他再次出现,我一样能识破他。”福尔摩斯露出自信的笑容:“他还在记恨我,对吗?”
“有一点吧,他只是看你不顺眼,我会调解的。”
当初福尔摩斯为了防止蔷薇怪盗逃跑,用手杖狠狠敲了来文一下,这一下直接给来文打出了脑震荡,间接导致了后面被马维在火车站逮住的‘失误’。
虽然来文已经报仇了,可心里总归不是滋味,毕竟他堂堂蔷薇怪盗,竟然栽在了新罗斯城这个小地方,马维是boss,有气不能朝他身上发,思来想去,出气筒就变成了福尔摩斯。
来文是有些小心眼的,他很记仇,这一点马维清楚,福尔摩斯也清楚。
“我猜,你接下来是想利用尼古拉斯这个身份,混入温莎王国上流阶级的圈子,打入敌人内部,等你占据足够的话语权后,敌人的计划和行动,就完全暴露在你的眼皮子底下了。”
徐徐升起的烟雾中,福尔摩斯眯起眼睛:“很冒险的计划,风险高,收益也高,一旦成功,效果将是惊人的。”
“温莎王国这潭水非常深,我才刚刚接触到皮毛,还没能完全渗透进去,触碰到内部的庞大关系网络....”马维喝着茶水说:“我来温莎王国的目的,不只是为了宣传真理,更多的,是为了完成约定以及健康女神的永生领域。”
“永生领域?”
“是的,能够治愈一切伤势和疾病的永生领域,这是我梦寐以求的力量,得到它,真理的信徒将不再为病痛烦忧,所有人都能健健康康的,厄运的镰刀,再也不能落到苦命人的身上....”
“看来你没有忘记初衷。”福尔摩斯缓缓点头,有些欣慰的说:“已经握住世俗最高权力的你,没有被权力侵蚀,依然保留着当初的热枕....这很好。”
“所以呢?”马维放下茶杯,神情认真的问道:“在这场席卷世界的寒风中,我没有迷失自我,正在率领真理的信徒们创造没有剥削、压榨的平等国度,让世界变得更加纯洁,更加美好,福尔摩斯先生,我已经履行了自己的承诺,现在,该轮到你了。”
一年前,福尔摩斯离开新罗斯城前,马维曾和他定下了约定,如果马维没有在这场席卷世界的寒风中迷失自我,保持热枕,那么福尔摩斯就会加入真理教会,成为尤妮亚的信徒。
马维没有忘记初衷,一直都在贯彻落实自己的思想,虽然遇到了许多困难,但并没有被困难击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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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理教会,也一点点的建立起来了,从以前不到800名信徒的小教会,一跃成为今天雄踞北大陆的国教,信徒何止千万?
这是真理的力量,干涸的草原上,那颗燎原的星星之火。
面对马维抛来的橄榄枝,福尔摩斯没有第一时间回答,他叼着烟斗,沉吟半晌后说道:“我愿意履行约定,加入真理教会,但现在的我,还无法向真理女神献上忠诚。”
这不是迟疑,而是辩证。
福尔摩斯是聪明人,越是聪明人,越难对一件事物、一种思想完全相信,他是唯物的辩证主义者,考虑事情会通过多个方面,信仰很难诞生,可一旦诞生了信仰,那就是炽烈、疯狂的。
直至燃尽自己才会罢休。
真理教会在罗曼诺夫王国的发展,福尔摩斯没有亲眼见过,他只是道听途说,不可能因为马维说几句话就对真理死心塌地....
理论终究只是理论,能否付诸实际,才是最重要的。
“我会调查有关遗失历史的事情,协助你们找出幕后势力的潜在意图。”福尔摩斯说:“咱们分头行动,有什么发现,我会第一时间通知你。”
“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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翌日,窗外传来鸟儿叽叽喳喳的叫声,房门被人敲响了,马维睁开眼睛,从睡梦中醒来,女仆南希端着长条形的餐桌走进房间,将餐桌放到床榻上,这样一来,马维躺在温暖的被窝里,不用下床就能享用到早餐。
“尼古拉斯先生,今天的早餐是伯顿红茶、温斯利代风味火腿、马德里火腿、培根小面包以及黄油小饼干....”
长条形餐桌上摆放着一个个银托盘,茶杯、茶碟、酒精灯、火柴一应俱全,酒精灯的铁架上还有一口长柄炖锅,这可不是让你现做早餐,而是用来烧水煮茶的。
温莎人只喝现煮的红茶,哪怕早上也不例外,这种习惯叫做床前茶,一般只有贵族和富有的豪绅才能享受到。
在点燃酒精灯烧水的时候,南希一直低着头,不敢看马维的眼睛,脸颊红红的,似乎还在回味前天的春宵一刻。
马维拿起桌上熨烫好的《泰晤士早报》、《每日邮报》,比对一番后,还是选择了更具权威性的泰晤士早报,南希给他冲好茶,就一边喝着热茶一边阅读了起来。
泰晤士早报上报道了昨天夜里发生在花街27号的驱魔行动,报社编辑们毫不吝啬自己的赞美之词,将隶属于教会的猎魔人组织捧成了【温莎王国最强有力的屏障】,其间不忘贬低和民众爆发冲突的警察,踩一捧一的功力可见一斑。
“真是有够能胡诌的....”
吐槽一句,马维将报纸丢到桌旁,对南希说道:“麻烦帮我拿纸笔来,我要写一封信。”
“知...知道了!”
南希逃也似的离开了,和来文擦肩而过,来文望着南希逃走的背影,狐疑的问道:“大哥,你欺负人家了?”
“你说话过脑子吗?”
“没有就没有嘛,火气这么大干什么....什么味道?”
来文耸动着鼻子,在房间里四处闻了闻,忽然眉梢一挑,“竟然有烟味,不是雪茄的味道,闻起来有些熟悉....大哥,福尔摩斯来过?”
马维不咸不澹的‘嗯’了一声,一边吃着早餐,一边头也不抬的说:“赶紧去吃东西,等我写完信,咱们就回花街,赶紧把店铺装修好,准备开门营业。”
“写信?给谁写信?”
“当然是家里。”
马维叉起一块混着火腿碎和奶酪的炒蛋塞入嘴中:
“咱们这次出门没有带多少药材,开门营业,当然要有货物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