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午9点,吃过早饭后,马维带着尤妮亚和来文、丹尼尔、爱德华借了一辆弗雷德里克家的马车,踏上了前往伦敦东区的道路。
弗雷德里克男爵一大早就出门了,与史密斯先生一起,马维估计他应该是拿着水银之血去找二王子舒克里商讨去了,至于结果如何,要不了多久就一目了然了。
“大哥,你快看!”
行驶在雾霭当中的马车上,来文拿着几张报纸忽然叫了起来:“一个月前的泰晤士早报上提到了四王子亚瑟!”
“哦?他也来伦敦了吗?”
马维放下报纸,和丹尼尔一起看了过去,果然在10月份的泰晤士早报上看到了有关四王子亚瑟的报道。
上面说,四王子在伦敦东区开了一家孤儿院,救助了许多无家可归的孤儿,这种慈善举动也被刊登在了报纸上,只是版面非常靠后,并不显眼。
自从前往罗曼诺夫王国过后,马维就很少与新罗斯城进行联系了,一是没有太大的事情,二是害怕暴露,所以马维也不知道四王子过的怎么样,这次让胖橘小黑返回新罗斯城,有一部分原因是通知四王子亚瑟,他们回来了的消息。
现在看来....
似乎没有这个必要了。
四王子亚瑟,已经凭借自己的努力,返回了伦敦这个政治、经济中心。
报纸上没有刊登其他有关亚瑟的信息,马维并不知道亚瑟具体的位置,也不打算去找他。
现在的曼施坦因三兄弟,可不是亚瑟阵营里的帮手,既然是演戏,自然要逼真一点。
“爸爸,咱们这是去哪里呀?”
望着窗外繁华的街道,尤妮亚跃跃欲试,想要出去玩,可马车走啊走的,一直没到目的地,她都错过好几家心仪的店铺了。
“先去东二区的哈姆来茨区,白教堂附近有一家不错的店铺出售,然后咱们再去东三区的纽汉区,衬裙巷附近也有房子求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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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维手中的报纸上,已经筛选出了几条合适的租房广告,都在伦敦东区,距离市中心很近,靠近泰晤士河,房源质量还算不错,符合他的要求。
听到东区,丹尼尔有些诧异,他起的晚,没听到来文和马维有关东区的讨论,不过也没多问什么,主要是他们此行来到伦敦的第一批成员阵容太豪华了,要说整个东区最不稳定的因素....
肯定是他们,而不是街上的小偷流氓。
印刻着弗雷德里克家族徽章的马车横穿中央区,没有人阻拦,很快便进入了东区的地界。
和豪华宏伟的西区、中央区不同,东区的房屋,给人一种沉重压抑的感觉,全是一些老建筑,衣服搭在窗外晾晒,街道两旁都是搭着棚子的摊贩,让原本就不宽敞的街道更加拥挤,衣着朴素的人们在这里混杂着走动,垃圾满地,街上还飘着一股排泄物的味道。
无论怎样豪华的城市,都一定会有平民区、贫民窟这样的地带,有富人就会有穷人,如果没有穷人,又如何界定富人的界限呢?
伦敦东区准确的称呼应该是工业区和工人住宅区,只有东北部,但伦敦人口中的贫民窟,应该是伦敦东北部和泰晤士河南岸地区,这里在工业革命时期被快速的边缘化、贫民窟化,着名的花街(白教堂)、衬裙巷和纽卡特大街都在这片区域。
除了‘雾都’这个绰号,伦敦还有一个称呼:肉做的城市。
这个称呼的来源,是因为伦敦浮夸奢靡的表面下严重的社会现象,毫不夸张的说,在伦敦这座城市里,每5个女人里面就有一个妓女,在东区,几乎每一条街道的角落里都有一家甚至多家妓院。
嫖客们只需花费1先令就能享受到一次服务,如果运气好,几便士的妓女也能碰上。
马维亲眼见过西伦敦的繁华,也亲眼见过东伦敦的破败与肮脏,这座巨型城市在他眼中是割裂、破碎的,就像一枚苹果。
红润富有光泽的表皮下,是漆黑有毒的果核。
哈姆来茨区,花街。
马车缓缓停在一间被木板封住的店铺前,车夫拉开车门,毕恭毕敬的说:“尼古拉斯先生,花街27号到了。”
锃亮的皮鞋踏进湿滑泥泞的道路上,马维几人下了马车,嗅到了空气中一丝丝的腐臭味,像是死老鼠的味道,最近几天伦敦也没下雨,只是不见太阳,人们又喜欢往街上泼脏水,导致地面始终无法晾干。
“在这儿等我们。”
马维弹出一枚银先令,车夫一把接住,颔首说道:“是。”
花街27号是一家关门的店铺,以前不知道是经营什么的,铺面全部用木板封住,看不到里面的状况,旁边有一个直通店铺上方公寓的小门,不等马维使眼色,爱德华就主动走上前去,抬手叩门。
冬冬!
冬冬冬!
没过多久,门内响起了摩擦式的脚步,只听门锁‘卡哒’一声,大门敞开一条缝隙,一个留着短络腮胡,眼袋深重的老人探出了脑袋,头发与胡须都是纯白的,裸露的皮肤上满是老人斑,目光阴鸷的看着马维几人,询问道:“你们是谁?”
“您就是....”马维看了眼报纸上的求租信息:“哈姆来·弗茨先生?”
看到报纸,老人似乎明白了什么:“你们要租房?”
“是的,能让我们先参观一下吗?”
“...进来吧。”
老人让开身体,进门时马维才发现老人一只脚是跛的,所以走路时才会发出摩擦地板的声音,衣着也邋里邋遢,衣物很明显不合身,大了几号,版型也很老,像是二十几年前的款式了。
拖着一只跛脚,老人带着马维几人来到餐厅,打开了一扇通往隔壁店铺的小门,提起桌上的煤油灯,自己先走了进去。
马维刚要跟上,来文忽然拦住他,说:“我先进,大哥你跟在我后面。”
“....好。”
被木板封住的店铺内没有一丝光亮,除了老人提在手中的煤油灯,木板将周围彻底封死,只留下了通往厨房的小门。
从周围残留的桌椅上看,这里似乎曾是一间餐厅,空间不小,光大堂就有一百多个平方,桌椅柜台都在,擦掉灰尘简单装修一下就能开门营业。
简单参观完,马维对这里还是比较满意的,“哈姆来先生,我看报纸上说,您打算卖掉这间店铺和上面的公寓?”
“一次性,打包售卖。”老人声音沙哑着说:“不分开卖,也不议价,100金镑。”
马维忽然笑了,这个价格,不能说是便宜,只能用白菜价来形容。
这里是伦敦!
温莎王国的首都!
新罗斯城一栋50平方、两室一厅的公寓要多少钱?
100金镑!
放在伦敦,同样大小的公寓至少要翻3倍!这还是保守估计!
现在,一间这么大的铺面外加楼上的公寓,相当于一小栋楼了,加起来才卖100金镑?
别开玩笑了....
不是这家店有鬼,就是马维耳朵、眼睛有问题。
“哈姆来先生,您最近一周,每天都要在报纸上刊登售卖店铺的广告,虽然这里是东伦敦,可如此便宜的价格,恐怕半天就能卖出去,结果这么久也没交易成功,我能问一下原因吗?”
“你们到底买不买?不买就出去!”
老人突然愤怒了,指着门口大吼道:
“出去!都给我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