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都没法判断那里的安全程度,附近的路人可能是在放哨,高处的摄像头都可能在捕捉两人的面部。
哪里是盲区不好判断,她们只能给各自安排明与暗。杨梅就是名出打头阵,电话里也是她和郑斌约定在这里见面拿钱。
雷婧在来之前给朱欣俞电话,只说她要陪杨梅去地下搏击俱乐部。当时就得到朱欣俞的警觉。
“你跟她去那里干什么?不要去。”
“她说想去看看,正好我跟她一起训练,结束了就一起来了。”
“朱熠璇不是去看过吗,那里什么地方你不知道吗?她去那里干什么?你都不让我去,你自己去干什么。”
这是雷婧想要的反应,她被戴冕回归重塑的心脏在此刻完全融合裂缝。
“所以我跟你说啊,要是等会我没找你,你帮我报警。”
朱欣俞意识到不对劲,“你们是要去做什么?”
雷婧也不知道即将会发生什么,“我不知道她,但那地方我们都知道是什么,所以你会帮我报警吧,还是我去找温新……”
“二十分钟够不够。”
“半小时吧。”
“好,半小时你没出来我就给你报警。”
雷婧刚从戴冕处得到了友情的支撑,她连带着对朱欣俞也有着岁月沉淀的信任。她挂了电话望着杨梅进去的门,通话时间两分钟,杨梅还没有出来。
雷婧从未进去过,但七年前的那里,她去过。在门口处有一个接待台,高台后的座位上没有人。那就是杨梅和郑斌约定的前台。顾名思义距离大门最近的地方,只是去拿钱而已,三十分钟太多,那是雷婧给意外的缓冲。
两分钟也不算短,除非不仅仅是拿钱的动作。
雷婧和杨梅说好,如果十五分钟没有任何讯息就采取行动。雷婧时刻盯着大门处,只是距离的远她需要时不时将手机摄像放大,借此看清门口的动静。
在这几分钟里有两个人进去,两人都穿着黑衣服带着帽子,来这里无论是消费还是工作都不可说,两人这装扮也让别人难以分辨真容。
雷婧又等着两分钟,没有人出来,也没有人再进去。
她只能一直盯着手机屏幕上的时间担忧,也因为一点动静没有吗,原本稀松平常的街道,居民日常生活的来往,车辆在巷子里交错的碰撞,都能让雷婧的神经一下下地绷紧。
他人眼里这条街是市井生活剧,但雷婧眼里这条街是日式悬疑剧。
拿个钱需要六分钟吗?
杨梅也在想这一点。她正站在前台处,但前台这里没有人,她给郑斌打了电话,没有挂断也没有接通。
这里都是摄像头,还有偶尔进来后径直走向里处的客人。
前台处有一张纸条,上面写着“到了等下。”
杨梅觉得这应该是写给自己的,因为小时候她从没有在这里看过字条。这也不会是写给客人的,这样破败的环境根本不会有真正来训练的客人,能来消费的人都是冲着地下的尖叫而去。
庆成如今有的是比这个适合训练的场所。
杨梅看着时间也看着大门,大门是家用防盗门,和整条街的玻璃门格格不入,这里没有想让别人知道做的什么生意,自然也就让一切归在黑暗里,包括此处的灯光。器材场地里没有足够的亮光,前台处的也就能让人看见路和桌台的光。
这里还有一处亮着光,在前台上方,摄像头发出的红色圆点。在杨梅抬头时,那里明显动了一下。
当年杨梅在这样类似的场地里畅通无阻,但当年没有这些摄像头,这对地下的黑暗产生了威胁,也保护了地下的黑暗,没人拍到雷婧父亲受伤的迂回。现在有了这摄像头,但杨梅并不知道监控室在哪里。
那里应该是郑斌在的地方。
杨梅仰头冲着监控道,“快点,给我钱,我还要回学校训练的。”
摄像头又动了一下,过了一会儿杨梅的身后站了一个人。
“要钱你最积极。”
声音是郑斌的。杨梅立刻回头看,样子也是郑斌。还有他身上很淡的鸡毛混着烟酒的味道,确确实实是郑斌。
这是郑斌来了庆成后这么多年都不变的味道。他每天都要吃鸡,但庆成这里对鸡肉要求不高,菜场超市都是冰鲜鸡,还有不知道从什么样的鸡身上卸下的部位。
郑斌吃不惯,他来了这里之后挣了更多的钱,他要过得比在南边小镇更好,他不能吃的还不如南边小镇。
郑斌找了当地郊区农户买活鸡还不够,他更喜欢东边能上树的肥西老母鸡,南边海岛的嫩滑鲜美的文昌鸡,还有南边小镇奉为上品的清远鸡。
他还不喜欢让人杀,他喜欢把鸡带回家里养一段时间后自己杀。一开始还有些困难,之后就越来越熟练。
他闻不到,但走过他身边的人都能闻到一股淡淡的鸡毛味道。
杨梅差点上前将郑斌抱住。她这一刻才意识到,她是想要父亲的,她是渴望父爱的,她是在乎郑斌的。
否则她不会在察觉到异样后来到这里的。
杨梅还是忍住了,她发觉了郑斌眼神里的动容。这和在外国语学校外的停车场时不同,在那里郑斌是真的觉得杨梅麻烦,但现在这里,郑斌的眼神仿佛回来杨梅儿时。
眼神相撞时双方都读懂了,两人都在克制。
杨梅伸手,“给我啊,给我了我就走。”
“我真的没给你吗?我怎么记得我给你了?你有点无理取闹?”
“我都说了你给的不是我,她还不会电子转账,我还没拿到钱,不就等于你没有给我。”
郑斌走到前台处,拍了拍身上的外套口袋。
杨梅突然发现郑斌穿着的是一件很多年前的皮衣,棕色的皮在微光下柔软又有质感,翻领处潇洒随性。
杨梅记得这件衣服,那是有一年过年的时候逛商场郑斌一眼看上的,当时店员就说,“你别碰,这件衣服很贵的。”
郑斌刚从南边小镇来到城市,他的认知觉得自己已经闯出名堂,他想象不到一件皮衣有多贵。
“我有钱。”
可当他看到标签时还是震惊了,五千块。
当时是郑勇给郑斌买了。郑斌一直把这当成兄弟间的最好的见证,但他一直舍不得穿这件衣服,这是郑斌当时最贵的一件物品。
只有一些特定的场合他才会穿。
比如去4s店买车,比如郑勇的生日。
那件事后郑斌似乎再也没有穿过,至少杨梅一次没见过。
杨梅伸手道,“他来过?”
郑斌没有否认,只道,“我穿这件衣服还是跟以前一样帅吧。”
杨梅知道,他不仅和郑斌见过面,而且现在摄像头后面的人也可能就是他。
一切果然和杨梅想的一样,郑斌遇到事了,他不对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