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卫国表示这最多只能是民事诉讼范畴,无论如何都没办法升级到刑事案件。除非是因为他们的催收导致了一些无可挽救的社会恶劣影响,否则单凭他一个人的话,是无法进一步追责的。
尹凡听到这,思考了一下,才说:“也就是说,假如我能找到一些证据表明他们进行了暴力催收,并且导致被催收人发生一些不可逆的恶劣影响的话,就可以了。”
张律师点点头,赞同道:“没错,只有这样,才可以按照刑事案件追责。只不过,现在的催收隐蔽化十分高,虽然有迹可循,但是一般人是没有办法追踪到这家公司的,所以其实这个方法很难,或者说不可能实现。”
“但是我手头上的资料普通人也没有办法收集到啊!”尹凡指着放在他面前的资料说。
张律师摇了摇头,说:“这些只是你的个人资料而已,你自己可以个人反向侦破,还是有这种可能性的,但是连受害人都没有,你怎么进行逆向破解呢。”
尹凡笑了笑,没有接他的话,其它人或许没有办法,但是他的话估计还是有可能的,他的预知能力也是能够探知对方做过什么的,只要有明确的指向性,想了解一些相关的问题还是没有问题的。
不过他并没有说出来,虽然或许可以这样做,只不过还没试过,总得验证一番才行,当下之事,还是得看一下对方打算怎么解决。
尹凡可没想着这么简单就放过他们,不过,能够当面给对方施加压力,看着对方惊慌的样子,也不失为一种乐趣,不是吗?
很快,就到了两方调解的时间,调解的地点是在律师行的会议室,本来也就隔了一条走廊,吴国平带着段兴文和一个不认识的人进来,因为有过预约的原因,一个前台立刻把他们一行人带到会议室里,然后来到张卫国的办公室说了一声。
听到对方已经到了,张卫国站起来,对着尹凡说:“好了,对方已经到了,我们过去看一下对方打算提什么条件吧!”
“也好,我也好奇他们能开出什么的条件。”尹凡顺势站起来,跟着张卫国出去了。
前台带着张卫国来到会议室门口就回到她的工作岗位去了。
张卫国推开会议室的大门,只见吴国平三人正坐在会议桌的一边,三人此时低头说点什么,看到张卫国推门进来,立刻停止了交谈,站起来对张卫国热情地说:“张律师,上午好啊!”
却没有理会尹凡这个正主。
张卫国客气地跟吴国平握了一下手,很快就放开了,并让尹凡和吴国平坐下。
由于这次的会谈是吴国平提起的,所以这次由吴国平先行开口说:“张律师,上周你们过来告知我们相关情况后,我觉得这样的事没必要搞得那么大,对吧!”
尹凡正想说点什么,却被张律师拦住了,回答道:“这个事情不是我可以决定的,这一块的决定应当由我的当事人决定才对。”
吃了个软钉子的吴国平只好转头对尹凡说:“尹先生,或许我们的催收给你带来不便,但那也是你违约在先,我们也只是合法催收,这个应该怪不到我们头上吧!”
这次还是张卫国说话:“你的整个催收过程是否合法不是你们说了算,而是由法院来裁定的,而且,就算你们是合法催收,也仅限于对我的当事人进行合法催收,而不是通过告知他人,给我当事人造成社会舆论压力来逼迫他来还款,这一点是否违法我想你们应该很清楚。”
“这个我们当然清楚了,所以我们公司一直都是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进行催收,并没有做过其它不合法的事情。”
“其实我们已经把一部分的资料给到你了,包括但不限于短信内容、电话录音等,我想你也很清楚你们在催收过程中是否出现违规的现象。”
“我们也看了相关的资料,你也知道,我们公司那么多人,有些员工可能在催收的过程中过于急躁了,所以可能有不当的言论出现,对于这部分的员工,我们也会进行相应的处罚。已经有个别员工进行劝退了。当然了,我们现在也不是推卸责任,这次会谈也是基于我的员工曾经用不正当的催收手段给尹先生带来了比较大的困扰,想给尹先生作出一定的赔偿。”
这下张卫国不说话了,尹凡也同样不说话,两人只是看着吴国平接下来的打算。
看到张卫国和尹凡不说话,吴国平心知对方想让他来开价,只不过这样一来他们就会失去被动权,说高了,自己花得多,说少了对方也不满意,而且张卫国可不是吃素的,他可以通过自己说出来的数字能够大致推断出自己的底线,这会让他接下来的谈判中十分被动。
结果两人还是不为所动,看谈判已经陷入了困局,他深吸了一口气,再次说话:“这样吧,尹先生,我们通过调取后台的数据,我们给你的催收工作大概有3000次出头,我们按照每一次催收3元的金额进行赔付,一共不到1万元,我们直接给到1万元,你决定这个方案怎么样?”
“不咋样!”尹凡的声音冷不丁响了起来。
张卫国连忙拦住尹凡接下来想说的话,使了使眼色,示意尹凡先不要开口,一切让他来说。
只见张卫国拿起一份资料,对吴国平三人说:“第一:根据我们收集到的资料,这半年里你们一共对我的当事人进行了3000余次催收工作,平均每天17次以上的催促,根据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发布的《互联网金融贷后催收业务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同一金融机构和其合作的第三方催收机构对单一债务人拨通电话频次每日合计不应超过3次,这已经是远远超出合法的次数了;
第二:规定要求金融机构和第三方催收机构应只向债务人催收,不应向债务人的联系人催收。债务人相关联系人拒绝催收后不得再电话联系。你们多次对我的当事人的相关联系人进行不下300次以上的催收工作。
第三:催收方式禁止恐吓、侮辱、威胁、电话轰炸、曝光个人信息、冒充执法机关等等。你们的部分催收短信中有恐吓、侮辱、威胁和冒出执法机关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