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丽娜的家庭,属于“特困”的一类。
一家三口,竟无自己的“片瓦”容身。在楼房已经基本普及的年代,还挤在一个不足五十平米的“平房”之中。
最关键的是,这个捉襟见肘的“家”,竟然还是租来的!
这也是为何,她与她的家庭,都会对“金钱”特别敏感。
第一个用手机的“罗宁”,才会被她的妈妈所“青睐有佳”。
当然,“特困”与“出轨”之间,并没有必然的联系。丽娜坚定的认为,她的妈妈抽空便要去幽会情人的行为,是为了“爱情”。
她总是试图让我相信,人是可以与自己不爱的人,结婚生子的。
她终于承认了对我的爱。却要我等到她结婚之后,再与她约会。
我很想骂人。
但是我没有。
因为我觉得,与其骂她,不如干她!
我决定重新追她的另外一个理由,便是想要证明,“她并不爱我”,这一件事情。
当我俩的书信往来逐渐频繁,信中的文字亦是变得火热。
面对这份失而复得的感情时,我俩都选择了加倍去珍惜。
至少在对话中,我俩是这样说的。至于有没有付出过类似的实际行动,那就只能是见仁见智了。
使我俩捅破了那层窗户纸的信,是她写给我的。
信中说:“我今天中午上学的时候,看见一个男生的背影,和你的几乎一模一样。在他的身边,还伴着一个长头发的女生。我就跟在他俩的身后,看着他俩时而交头接耳,嬉笑打闹;时而又挽手并肩,好不恩爱。当时,我的大脑一片空白,坚定那人一定是你。只是不知道你身边的女生,会是谁家的幸运人儿?临到岔路时,我终于决定去和你打个招呼,也是为了看一看,那位幸运女生的真容。结果,便发现是我认错了人。那一瞬间,我的心情竟是如释重负。我才发现,我已经离不开你了。我很怕你的身边,又有了其它的人。同时我又很佩服你,当初是如何做到,我与陈锋在一起时,你还能默默地陪伴着我。我发现这个世界上,最爱我的那个人,真的是你!因为同样的情况下,我真的很难做到像你那样。或许我会大哭一场,然后放手。又或许我会坚决地把你争取到我的身边。”
读着这本意是“表白”的信件,我的心里竟不是十分的愉快。
她很诚实。
我却不能接受,她对我的爱,并不深刻的事实。
这已经是她第二次对我表达,“她已经离不开我了”。可是明明,她刚刚才离开过我一次。
虽不是“十分”愉快,可毕竟是“白晶晶”的回头,我也难免会有“七分”的开心。
回信中,我主动约她去看电影。
无论是哪个年代,“看电影”似乎都是情侣之间约会的首选。
而属于我们的那个年代,看电影时去的,却不是电影院。
是“碟厅”。
就是一个出租Vcd影碟的地方,再用简易的木板,间壁出几个独立的房间作为“放映厅”使用。
一台简易的Vcd播放器,再加上一台电视机,便是每个“放映厅”内的标配。
当然,“放映厅”内最重要的设施,其实是一张至少可以容纳两人的床。
对于热恋中的情侣来说,电视机和Vcd只是配菜而已,“床”才是正餐。
正是因为这种既可以满足不同客户的放映需求,又给顾客们创造了,可以尽情释放“荷尔蒙”的私密空间的“碟厅”的出现,才彻底宣判了“录像厅”时代的落幕。
虽然前者,不过是后者的改良。
但前浪,注定要死在沙滩之上。
在遍地开花的“碟厅”中,只有新鹤小区的那个,最为有名。
无数少男少女,在这里完成了人生的“启蒙”。
更有无数青年男女,在这里私定了终生。
那一张张或许是肮脏的床上,也曾沾染过无数纯洁的“红”。
那一个个用来“播放”的电视,也曾“记录”过无数激情的画面。
在它所见证过的那些亲吻与眼泪里,便有我与丽娜的一份。
那一天,我俩选择的是一部文艺爱情片。根据吉米的漫画《向左走,向右走》改编的同名电影。
主角是忧郁男神金城武,以及短发美女梁咏琪。
这部饱含爱情宿命论的电影剧情,都被浓缩在了孙燕姿的一首叫做《遇见》的主题曲里。
感兴趣的,可以自行欣赏。
无论是歌,还是电影。或者是那本漫画,都挺好的。
虽然,听歌观影之时,我还年轻,尚不信“宿命”。
但那并不影响,我会将自己带入到角色之中。
当电影里的两个人,迎着大雨拼命寻找对方的影子。却因为一直以来的行为习惯——一个只会向左寻找,一个只会向右寻觅——导致兜兜转转,直至散场,终未相遇。最后双双接受了命运的安排,放弃了对美好的坚持之时,我的眼泪,夺眶而出。
一半是真的感动与无奈,一半是为了假装与唤醒。
感动的,自然是电影里的剧情;无奈的,却是因为心中忽然想起了另一个人。
但这并不影响,我用假装的深情,唤醒了身边人对我的亏欠之感。
丽娜主动抱住了哭泣的我。
我借势反向用力抱住了她。
眼泪未止,心绪却是空空。
自从与小狼分手之后,我已经很久都没与人拥抱了。
我一直以为,我想念的,是这种拥抱的感觉。可当我终于等到了,一个新的拥抱之时,才豁然发现,原来我一直想念的,是那个被我第一次揽入怀中的人。
可那又怎样?
不管我心里想的是谁,都不影响我的头皮,正因为身体与异性的紧紧相拥,而感到一阵阵的酥麻。
不管我渴望抱着的那个人是谁,都不能改变,此刻这怀抱里的真实。
可一时间我又无法分清,脑袋里的想象,与身体上的感受,到底哪一个才是真正的“真实”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