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道光柱射向舞台,舞台上一个婀娜多姿的女人出现了。
”哇塞,太美了,比咱们团的刘璐美多了。“一个小姑娘说道。
午夜的王晶晶确实是有一种独特的魅力,衬托着舞台上五彩的灯光,每一个人都被她的美征服。
她还未开口,在场的所有人都开始陶醉了。
”郑队,你来过几次了,你听过王晶晶唱歌吗?“
”当然,她可是这里的台柱子,没她这的顾客会跑光。你信不信?“郑秀云一本正经的说道。
”我信,我信。“
王丽默不作声,心想要不是自己给她的写的歌,王晶晶此刻早被其她的小姑娘取代了。
娱乐界就是这样的残酷,观众永远喜欢年轻漂亮的,对那些稍微有点年纪的演员,如果你没有什么新歌,观众很快就把你忘记了。
男人们开始疯狂的鼓掌,吆喝,仿佛是天使来到了人间。
”太漂亮了,要不把她邀请到文工团吧,这比刘璐强多了。“一个小姑娘说道。
郑秀云欣赏着舞台上王晶晶的舞姿,对于小姑娘的话没有反应。
音乐声响起来,所有的喧闹声戛然而止。
王晶晶唱出的第一句,王丽知道这就是自己给她写的歌。
这首歌让王晶晶重新回到了舞台的中央,而不是被挑剔的观众忘掉。
王晶晶的歌唱,配合着优美的舞姿,打动了在场的每一个人。
”太好听了,这才是真正的音乐!“
王丽看了看周围的观众,皆是一副沉醉的样子。
这首歌写得太成功了,简直是为王晶晶量身定做的一般。
王丽端起一杯酒一饮而尽,今夜的酒特别的甜,特别的美。
王晶晶唱毕,台下一片震耳欲聋的欢呼声。
曹锦松听到了这么大的欢呼声,在办公室的他拉开了窗帘。
王晶晶,我爱你!“一个男歌迷手捧一束鲜花冲上了舞台,保安赶紧拦住了他。
王晶晶面对这一切,习以为常,他很享受观众给她的关爱和追捧。
王晶看见了曹锦松,给了他一个飞吻。
曹锦松毕竟是老板,他一向公私分明。
他从来不跟自己的员工搞暧昧,在他心目中,王晶晶只是赚钱的工具而已。
”明天把那个胖女人找来,这女人还是是很有两把刷子的。“他朝一旁的保镖说道。
”那个胖女人叫什么名字?我还忘记了。“
”王丽,很俗气的名字。“保镖说道。
”不管怎么俗气,可以帮王晶晶写歌,你瞧瞧观众的热情劲,这得增加多少收入啊。“曹锦松心里乐开花花。
生意人最重要的就是赚钱,能给自己赚钱就是王道。
一个写歌,一个唱歌,他只负责在背后收钱,这么美的事情只有他曹锦松能遇到。
午夜时分,舞厅开始打烊了。
醉醺醺的人们三三两两从舞厅相互搀扶着回家。
所有人喝了不少,郑秀云更是喝得不省人事,王丽块头大,喝了很多,但是依旧很清醒。
这就是胖子的好处,看着那些身材婀娜的小姐姐们东倒西歪,王丽好想笑。
”王丽,等下跟我一起坐车回去。“
郑秀云红着脸说,酒精刺激她的脸红得像关公。
”不是睡着了么,居然还能这么清醒的说话。“王丽心想。
”跟我一起走吧!“一个小姑娘说道,”我们顺路。“
王丽一下成了香饽饽了,和刚进团的时候判若两人。
这就是有才华的好处,人们还是打心眼里尊敬有才能的人。
王丽不知道该答应谁。
一辆红色的轿车停在路边。
司机下车,郑秀云挽着王丽上了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