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同鬼魅,来去无形。
任谁都没想到,《海角回声》的第二部,竟然会在这样的气氛下开场。
在一片乌云笼罩之下,随着曾经威震整个港城的洪义社二当家裘复的死去,这个繁华热闹的城市并没有变得更加平和。群雄四起,那些过去因为害怕裘复、而不敢与洪义社敌对的帮派,纷纷起了野心,想要夺走这个港城第一大黑|帮的地位。
于是,在夜深人静的夜晚,在海水拍岸的潮声中,总有人砍杀拼火,闹得是乌烟瘴气。
李鸿鸿是《海角回声》的忠实影迷,也是裘复的死忠老缠粉。对于她来说,她觉得楚言拍摄的其他电影也都挺好看的,可是她唯独就喜欢裘复,觉得这个人简直心狠手辣到了极致。尤其是那种血液溅到他脸上的时候,他居然连眼都不眨,甚至舔舐唇上的鲜血!
残暴,凶狠,阴毒,野戾。
这种角色在影视作品里虽然不多,但也不少,可是李鸿鸿却没见过有谁能演出裘复的感觉。楚言的每一个眯眼和勾唇,都让她难以忘怀,在过去的两年半时间里,她可是将《海角回声》反复看了数十遍,连台词都快背上了。
而如今,李鸿鸿便一边喝着饮料,一边与许多同样热爱《海角回声》的影迷来到了电影院,看《海角回声2》的首映礼。
电影院里,逼真的3d投影技术让每个观众都身临其境。最近两年电影技术又有了很大的改进,对于画面的还原性更加出色,已然不仅仅是现场感的问题了,电影院还配套了更加顶尖的音响设备,让那风声微弱,人声更响,颇有一种亲眼见证的感觉。
“咦,裘美人还没有出场啊……”
第二部的主演是裘复,这是所有影迷都知道的,对此也有人表示不满。比如说坐在李鸿鸿旁边的这个小姑娘,她一听到李鸿鸿的低声自语,便郁闷地哼了一声,小声嘀咕道:“柯元宇多帅啊,又聪明又温柔,看他不好吗……”
这话自然落入了李鸿鸿的耳中,但是她也只能无奈地耸耸肩。
电影还在继续,柯元宇英武睿智,将一次差点就要暴|动起来的内斗给镇压下去,然而就在这个时候,突然有一个被打得鼻青脸肿,身上也被划破好几道口子的小混混被某个堂主带了上来,一下子瘫软在地上,哭喊道:“柯先生,我们被偷袭了,被偷袭了!除了我以外,我们组的人全部都死了!”
一句话,让全场的气氛紧张起来。
只见柯元宇蹙了眉头,冷静地问道:“是肇兴帮的人?”
那混混连声道:“不知道,我不知道……”
柯元宇又问:“他们派了几个人,来端了你们整个组?”
仿佛突然想起了什么可怕的事情,那混混浑身抖了三抖,然后才颤抖着声音说道:“一……一个人,只有一个人!”
哗然声四起:“你胡说!一个人怎么可能把你们十几个人全部都弄成这样?”
那混混害怕得浑身打颤,哭喊道:“就一个人,他就一个人,他不是人,他是魔鬼,他是地狱的魔鬼,啊啊啊啊!!!”
眼见着那混混已经沉浸在恐怖的回忆里无法逃脱,柯元宇双眼一眯,一臂将其拉了上来,低声问道:“他是谁?”
“我……我不知道他是谁,他头发很长,脸长得很好看,特别能打,打起来都不要命……啊对!他没有右手,他的右手好像是假的,是一只假手!!!”
这一刻,整个洪义社一片死寂,连呼吸的声音都清晰可闻。
过了许久,柯元宇将那混混交给了手下,他忽然抬起手,猛地就捶上了墙壁,声音低哑地喊出了那个名字——
“裘复。”
画面陡然一转,滴滴嗒嗒的水声在安静的电影院里响起。昏暗的光线让这间老破的仓库显得特别残旧,灯光一闪一灭,两张木桌上,十几个粗壮的汉子正在玩牌,他们不断地咒骂,嘴头是荤腔不断,让整个仓库里的气氛十分压抑。
就在此时,却听一道“哒哒”的脚步声从仓库门口的方向传来。
那声音仿佛踩在了每个观众的心头,一下下、一步步地走近。这人逆着光,穿着一件米黄色的麻布外套,整件衣服的前方位置全部是干涸的血迹,他将帽子带在头上遮挡住了面容,灯光从他的身后照射过来,仿佛在他的周身映出了一层淡淡的银辉。
修朗挺拔的身躯,笔直细长的双腿,他的手指十分削瘦,骨节微微凸起,指甲被修剪得非常饱满,似乎剪指甲的人很有耐心,又很细心。
有小混混站起来骂道:“喂,你谁啊!这里是洪义社的地盘,知道吗!”
回答他的,是这人脱下帽子的动作。偏长的发丝用一根粗糙简陋的橡皮绳扎在后脑左侧,右边的头发则依旧垂落下来,依旧没人能看清他的长相,但是那种与外貌无关的气质却猛然四散!
强大,冷漠,傲慢,压迫。
即使没有答案,那十几个正在玩牌的小混混也纷纷停下了动作,警惕地看向这个人。
只见这人动作轻柔地脱下了自己的外套,平静地放在了一旁的沙袋上。逆着光的时候,他微微昂起头,漆黑幽邃的双眸里是一潭平静无波的死水,他轻蔑淡漠地看着眼前的这十几人,薄唇微微勾起,低声道:“杀的就是你们,洪义社的人!”
话音落下,一场毫无悬念的打斗便开始了。
漂亮华丽的动作,干脆利落的后招,小混混们一个个倒在了血泊里,挣扎两下再也无法呼吸。鲜红色的血液溅在了男人的脸庞上,他淡笑着舔舐着充满铁锈味的液体,然后温柔地笑了笑,仿佛来自深渊的恶魔,又是一个回旋踢!再将一人彻底打趴!
电影院里,是一片寂静。
从裘复出场以后,这个男人便用可怕残暴的气场锁住了每个人的呼吸,让他们浑身紧绷。
接下来的剧情发展得和大家想象的没俩样,裘复回来了,他似乎是要报仇,他要杀了柯元宇,他要夺回那个应当属于他的洪义社大当家的位置!
两人在港口开战,即使双方实力悬殊,裘复和他的手下也用疯狂的方式反扑过去,令柯元宇那里讨不到好。到最后,两人一起被带到了警|察局里,坐在同一间审讯室里,其他警|察都不敢进屋,只有曾经的女主角黎然走了进来,拉开椅子坐在他们面前。
警|察不可能和黑|帮真的撕破脸,黎然也知道,自己只是来走个过场。
黑|帮有黑|帮自己的规矩,很快,两人就被放了出去。
然而,在所有人都以为裘复和柯元宇两人必有一个你死我活的时候,却见这两人各自上车,命令手下开车到了一个废弃的船坞,然后在船坞里,两人相对而站,面无表情地望着对方。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柯元宇终于开口,说出来的话也让人不敢相信。
“计划进行得很顺利,不出意外,赵叔已经去找忠爷了。一周后就是我们决一死战的时候,也是能不能把肇兴帮拿下的重要时机。裘复,机会只有一次,你确定现在真的要和肇兴开战?”
一番话说下来,全场观众一片震惊。
“这什么意思?裘复和柯元宇是一伙的?!”
“卧槽,神转折啊!这到底怎么回事啊!”
观众们是困惑不已,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然而在他们的面前,他们只见到这个残忍邪异的黑发青年低低地笑了两声,缓缓抬眸,目光平静地看着眼前一脸正色的柯元宇。
那张脸庞苍白俊美,眼中没有一丝感情,他一字一顿、带着笑意地说道:“我要把他们,剥皮拆骨,一口血一口血的……喝了干净。”
柯元宇闻言重重地叹了一口气,却没有再回答。
接下来的剧情发展,让所有观众是大饱眼福。酣畅淋漓的武斗打戏,爆炸眼球的车战群戏,好像真的有无数的火星在电影院里飞舞,许多坐在前排的观众差点以为自己要被车撞到了,硬生生地体会了一把心跳加速的感觉。
一切打斗,终结在裘复用脚心踩忠爷的脖子的场景。
这位曾经叱咤港城大半辈子的老人万万没想到,他居然会输在这两个小辈的手中。他脸上全是血,眼神惊恐,狼狈不堪地问道:“裘复!我没有招你惹你,你为什么要和柯元宇那个名不正言不顺的小子联手对付我?他砍断了你的一只手!你为什么帮他!”
回答忠爷的是青年一个毫不留情的踢踹,忠爷痛苦地呜咽了一声,还没来得及反应,又被这个青年踩在了脸上。
“港城规矩,不沾毒,不沾人,不沾红。忠爷,你沾了毒。”柯元宇站在裘复身后,笑着回答。
不沾毒,即不碰毒|品;不沾人,即不贩卖|人口;不沾红,即不和政府做对。
这忠爷痛恨地骂道:“你这个外来的东西闭嘴!那是你们洪义社的规矩,不沾毒谁他妈能混下去,知道你们洪义社为什么现在变成这副死样子吗,就是那老东西硬要整个港城和他守一样的规矩,他不想赚钱,别拉上我们!”
这次回答忠爷的,是柯元宇一个冷漠的笑容和裘复慢慢抿下的唇角。
在脏乱残破的港口旁,海浪声不断响起,海鸥低鸣。东边的天空已经泛起了鱼肚白,似乎要开始新的一天。这个冷峻阴狠的青年面色平静地望着被自己踩在身下的人,忽然平白无故地说了一句:“向阿华道歉。”
忠爷一愣:“阿华是谁?”
裘复面不改色,语气淡漠:“向阿华道歉。”
忠爷挣扎道:“阿华是谁,我不认识,你搞错人了,疯狗……啊啊啊痛!!!”
一脚踩下去,让脚下的人被踩得吐了一口鲜血,忠爷痛苦得不断扭动身体,却听一道低沉平静的声音在自己的头顶响起:“他叫阮阿华。”
萧瑟凄凉的海风吹过港城,吹过站在港口处的每一个人。这个俊朗挺拔的少年穿着一件米黄色的麻布外套,微风让这外套被吹得猎猎起舞,发出唦唦的声音。
这声音似乎让裘复猛然愣住,过了片刻,他忽然笑了起来。然后一脚踩上了忠爷的胸膛,冷血至极的声音响起:“放干净你的狗嘴!给老子记住了,他叫阮阿华!”
话音落下,泛着寒光的匕首出现在裘复的手中。他双目冰冷,一刀刀轻轻地划开了忠爷的脖子,让他感受自己正在被人残忍杀害,感受到那慢慢流失的生命。
影院里,是一片寂静,有的人看着那濒死的忠爷,对可怕的疯狗心生胆颤;有的人则忍不住地凝视着那个邪俊美丽的青年,望着他那双古井无波的眼睛,心中微微颤抖,总感觉有什么不对的地方。
到底有什么不对呢?
忠爷死后,洪义社吞并了肇兴帮。柯元宇仍旧是大当家,裘复却没有留下。
他走的时候仍旧穿着那件破旧普通的麻布外套,米黄的颜色在时间的磨合下泛了点灰。
柯元宇的目标是让黑|帮洗白,真正地跨入普通人的世界。他五年来从未改变过的真情打动黎然,两人最终走到了一起,站在港口边,目送裘复乘着一艘破旧的小船离去。
黎然靠在柯元宇的怀中,忍不住地问道:“裘复变化真大,我不敢相信,那个曾经说过‘我裘复就是港城的天’的人,居然会变成这个样子。”
柯元宇低笑道:“这样不好吗?”
黎然摇头:“好,不过总觉得挺难过的,裘复能变成这样?他到底为什么会变成这样。对了,阿宇,昨天我看裘复那件衣服有点脏了想帮他洗洗,但他居然差点把我踹出门去,那件衣服是什么东西,这么重要?”
闻言,柯元宇微微眯了眸子,半晌后,他轻笑一声:“每个人都有自己最重要的宝贝,大概对于裘复来说,那件衣服对他的重要性,完全不亚于你对我的重要性。他很看重它,很珍惜。”
归来的时候有多么惊天动地,离去的时候就有多么平淡萧瑟。
一艘残破不堪的小渔船,一个孤独冷寂的年轻人,穿着那一件再平凡不过的外套,一个人孤伶伶地坐在船头,看着那缓缓下落的夕阳。
温暖的阳光和昏黄的颜色,这一幕温馨温柔,让人忍不住陶醉。就连那个冷血冷心的疯狗似乎也沉浸在其中,他慢慢拉紧了衣服,一只假手非常简陋,明显不是什么高昂的假肢,可是他至始至终却一直戴着,没有退去。
五年前,一个普通平凡的渔夫救上了一个濒死的人,在茫茫大海中,他带着这个人坐上了自己的小渔船,为他包扎伤口,给他耐心地擦拭身体,从死神手中抢过了这个生命。
那这个人醒来后做的第一件事是什么呢?
——忽然伸手,双指勾起,直接剜目!
渔夫惊恐地往后倒退一步。他不可能躲过这个人的招式,所幸此时对方正处于虚弱的状态,剜目的动作都慢了几分,于是渔夫的脸颊上被勾出了两道长长的血印,躲过一劫。
吓了许久后,这渔夫一连几天都不敢靠近黑发年轻人的身,等看到对方实在需要换药,也饿得快要昏迷时,这个老实人才下定决心,再次走了过去。
“我叫阮阿华,我对你没有恶意,我不会害你,你让我给你换个药,好不好?”
回答他的是年轻人一个狠厉的蹬脚,直直地踹在渔夫的肚子上,让他疼了一天。
农夫与蛇的故事,阮阿华没文化,没听说过。可是他却也没想到,自己救回来的这个人,居然会这么没良心。
这个人伤得太重,昏迷了半个多月,阮阿华就在旁边守了半个月,可是对方一醒来,居然想要了他的眼睛!
之后的一周,阮阿华都没能近得了这个人的身。直到对方真的饿死过去后,阮阿华才赶紧地跑上前去,又是喂米粥,又是赶紧包扎伤口,等这个人醒来后,再次地是拳打脚踢,决不让阮阿华近身。
“我说你这个人哩,我又不害你。”
“你就不能讲道理吗,都说你们城里人读过书,有知识,你怎么这样呢?”
“你叫什么,你要我帮你找家人吗,你怎么会弄成这样的?”
一连三个月,重复着这样“一方不让近身,另一方等对方饿晕了再去行动”的事情。等到黑头发的年轻人再次醒过来时,他发现那个平凡的渔夫正在给自己修剪指甲。
一见到对方醒来,阮阿华立即后退三步,结巴着说道:“我……我是看你指甲长了,帮你剪剪。”
复杂深邃的目光凝视在对方身上,俊美漂亮的年轻人沉默了许久,最后终于开口说了两个字:“裘复。”
被砍断了右手,伤口发炎;在海中被无数大鱼啃咬过,身上的肉少了一半。
这都能从鬼门关里爬出来,已然是一种幸运。
裘复在床上足足躺了一年,阮阿华太穷,请不起医生,只能找渔村里的大爷买点药膏。但是就算他已经这样掏心掏肺地对这个年轻人好,对方也照样不领情,一天都说不了一句话,从来不理会他,只是每天都沉默地望着东方的位置,望着一片茫茫的大海。
“你来自东边?你是港城人?我听说那里老繁华哩!好多漂亮的大姑娘,好多好多汽车。是不是城里人都和你一样,长得这么好看?你长得真好看,比咱们村的王小妹还要好看……啊!”
话音落下,一个狠烈的勾拳便停在了阮阿华的眼前。
俊美漂亮的青年危险地眯了眸子,冷笑一声:“再敢说我的长相,老子把你废了!”
不过裘复也就只能在这种时候逞威风了,很快他的伤口再次复发,右手手腕处严重发炎,整个人昏迷不醒,脸色惨白,似乎真的要熬不过去了。阮阿华急得不知该怎么办,最后竟然卖了家里头唯一的一头驴,送裘复去了他从来没去过的医院。
当裘复醒来时,看见的便是阮阿华满是泪水的眼眶。
“老天爷真好,你醒了,你真的醒了!”
这一刻,裘复整个人怔住,双眸颤动,足足看了这个人很久,才闭上双眼。
三个月的拳打脚踢,一整年的不理不睬,到最后,换来了一个人全心全意的信任。村里头的人都说:“阿华,你把娶媳妇的驴都卖了,以后怎么办啊!”对此,阿华嘿嘿一笑:“又不能不救阿福,阿福不是病了吗。”
众人笑骂:“你这个傻子!”
阮阿华,长得算不上多么好看,只能说是不丑,比柯元宇差远了,更不用说和裘复比。可是,这个人却拥有全天下最好的心肠。他扶着裘复,每天锻炼身体,早日恢复;他买不起高昂的进口药物,他便努力地出海打渔,想要多买点药膏,说是涂多了也不比那些西方人的东西差到哪儿去。
第二年的时候,裘复还是不爱说话,只是每天看着东边。
第三年的时候,他已经能正常行走,除了不可以做剧烈运动外,与常人无异。
第四年的时候,他开始帮阮阿华一起下海打渔。他凌厉可怕的身手让同行人惊怔不已,纷纷表示:阮阿华不得了,救了这么一个厉害的捕鱼能手,几年前还一副要死不活的样子,现在居然这么厉害!
真正让整个渔村被震慑到的,是有一次,一条疯狗追逐一个小女孩,就快咬上女孩的脖子。电光火石间,那个冷峻好看的年轻人一个扫腿,将那疯狗直接踹死,全村人震惊。
裘复从来都是裘复,即使曾经伤重得快要死去,他也是洪义社的二当家裘复。
平静的生活,让这个人似乎化为了一个普通的村民,但是无论是那恐怖的身手还是出众的长相,都让其他人无法用普通的去对待他。在某个秋天的夜晚,阿华煮了黄酒,庆祝自己捡到裘复整整四年。
他从来不知道,裘复和阿福有什么区别,他不认识“复”,倒是知道,一到过年,大家的门上都贴着一个“福”字。
所以他叫这个人阿福。
喝着喝着,阮阿华就喝多了,嘴里咕哝地念叨着:“村口李叔家的闺女想嫁给你,村尾刘爷爷的孙女也想嫁给你,就连咱们村最好看的王小妹也想嫁给你。阿福,你真有福气啊,那么多人想嫁给你哩!”
回答他的是裘复意味深长的眼神,没有吭声。
醉鬼还在继续说话,裘复却一口口地喝着酒,似乎没有听见这些话。等到阿华真的醉晕过去后,裘复认命似的将他扛了起来,扔到了床上,然后薄唇一勾,轻笑了一声,俯下身不知道做了什么,接着转身离开。
那一夜,裘复站在窗口看着东边的天空,直到太阳升起,他才转身离去。
从那以后,裘复再也没有看过东边,他仿佛真的成为了一个渔民,白天下海打渔、晚上听这些渔民说闹。一切都没什么变化,直到有一天,当裘复想要用右手去接什么东西时,他微微愣住,旁边的阿华也一下子愣住。
那天晚上吃饭的时候,阮阿华告诉他:“阿福,我想给你找个假手,人家说假手特别像真的,别人都看不出来,而且你还能用假手拿筷子,特别管用!”
裘复冷笑一声:“把你的手剁下来给我?”
阿华嘿嘿一笑,没有再说话。
一周后,裘复被叫到县里面的殡仪馆,看到了那具尸体。
开膛破肚,肠子被掏空,胃更是被搅成了稀巴烂,那种可怕恶心的景象连资深法医都是连连摇头,不忍多看,跟随裘复一起来的老村长早就呕吐出了酸水,吓得不敢回头。
只有这个年轻人,他面色平静,一步步地走到了停着尸体的床前。
他伸出那只完好的左手,温柔地抚摸着这个人的脸庞。这个人长得实在不算英俊,但是却很耐看,裘复知道,这个人笑起来眼睛旁边有一道细纹,非常温暖。
裘复的手指顺着那紧闭的双眼,滑到了鼻子,再滑到嘴唇。
老村长说道:“阿福,这么恐怖,你快过来!赶紧过来!”
一旁的警|察解释道:“这个人参与毒|品运输,把毒品吞到了胃里,当时正好我们的人正在追捕那一群港城的毒|贩,他们带着这小子跑了一段距离,就把他的东西取出来了。你们记住,有些钱不是想拿就能拿到的。你是村长是吧?你回去告诉你的村民,不要因为那点小钱就做这种铤而走险的事情,黑|帮的人都是杀人不眨眼的,有时间他们可能会给你留条小命,没时间他们什么事情都做得出来,你要教育教育你们村那些愚昧的村民,傻到去相信这种钱,简直是自寻死路……啊!”
尖锐的小刀“嗖——”的一声从那警|察的眼前擦过,狠狠地插|入墙中。
那个头发偏长的黑发年轻人转过头,面无表情地看着那位脸色苍白的年轻警|察,一字一顿地问道:“刚才,你说什么?”
“袭警了!袭警了!!!”
小小的派出所里,只有不过六个警|察,还没来得及掏出警棍,便被这个黑发年轻人全部打趴。
法医吓得缩在墙角,只见俊美邪异的年轻人转眸看他,问道:“他有什么遗物吗?”
法医浑身瑟缩地点头:“有……有!一个最差的医疗用假肢,还有一点点碎钱……啊对,还有一张照片,一张照片!”
五分钟后,在老村长和法医惊恐的眼神中,这个黑色头发的年轻人抱着那残破的尸体,一步步地走出派出所。这里地处荒僻,等上面有人来支援时,对方已经走得无影无踪。
还是那样一艘残破的渔船,还是那样一个日光昏黄的傍晚。
在船头,裘复面无表情地给自己动手术,接上了那个假手。这假手实在是便宜到不能再便宜的低级货,接上去后,只是一个装饰的作用,缝合的时候也是不断有鲜血流出,可是裘复却全不在意。
将这一切都做完后,他抱着那早已冰冷的尸体,靠在自己的胸膛里,目光平静地看着这茫茫无边的大海。海波一如千万年前的一样,随风荡漾,海水也和他曾经看过的一样,碧蓝澄清。
他抱着这个再也不会说话、再也不会呼吸的尸体坐了一整夜,神色温和,没有一点起伏。
第二天清晨,他将这人的尸体缓缓放入大海里,然后再次向着东方看去。
眼泪早已流不下来的,阿福或许会流泪,可是裘复永远不会。
他穿着那一件米黄色的麻布外套,安静地坐在船头,看着船只离港口越来越近。
裘复,终于回来了!
世界上总是有很多因缘巧合的相遇,有的人一辈子相守,有的人一生错过。他放弃了想了二十多年的大当家的位子,他下定决心要去做一个普通的渔民,他决定要好好地过日子,成为一个普通幸福的人。
然后,他再次被这个人抛弃了。
一只手重要吗?
阿福认识的阿华,不会为了钱去做铤而走险的事情。他甚至不识字,不知道什么叫毒|品,不知道什么叫走|私。他吞下那些胶囊的时候,在想什么呢?或许是在想,终于可以给阿福买一只手了,又或许是在想,那天晚上,阿福的亲吻到底是什么意思。
到最后,傻子终究是傻子,就算买到了假手,也被人骗了,买了二手的废弃货。
在他被人活生生地开膛破肚时,那些人根本或许都不知道这个正在被他们残忍杀害的朴实渔民的名字。就像那些警|察,他们只想着“这真是一个愚蠢的家伙,以为钱是那么好赚的”,却没想过,就是一个傻子,也有爱他的人,也有愿意为了他而放弃一切的人。
在阿华死去的那一刻,阿福就再也不见了。或许一开始就是一个错误,明明不是一个世界的人,明明就不该有任何交汇的可能性,只要他不在,阿华应该娶上一个漂亮的媳妇,生一个大胖儿子。那个儿子可能和他一样,每天下海捕鱼,最后为阿华生一个大孙子。
冰冷的刀划破肚子,滚热的血,从腹腔里涌出。
裘复这一生,杀过无数的人,他最残忍的时候,曾经把一个十二岁的小男孩一刀割喉。
而如今,报应来了,没有报在他身上,报在了他唯一的软肋上。
黑帮的人,不能有软肋,有了软肋,就有了弱点,就再也不会无敌。不过现在,他的软肋已经死了,他再次无敌,浑身上下没有别的念头,只想断送那条利益链上打的所有人。
等到在港城掀起一番腥风血雨后,他再次离去,坐在同样的船头,看着同样的夕阳,只不过那个曾经陪他一起坐在这里看日落的人已经不在了,再也没有人帮他修剪指甲,笑着说一句“阿福,你长得真好看”。
电影,落幕在裘复刚回到港城时,和柯元宇的一段对话。
“洪义社里,有肇兴帮的奸细,沾了毒,我就肯定要杀。”
“你要杀自己曾经的兄弟?”
“柯元宇,你要阻止我?”
“不,我一直很遵循老当家的三条规定,不沾毒,不沾人,不沾红。”
“好,那我愿意帮你。”
“……我很想知道,你这次回来,既然都把我绑在这里了,为什么不趁机杀了我?社里有不少人还是你的心腹,你回来得不算太晚,我记得王叔就是你留下的暗手吧。”
回答柯元宇的是死一般的寂静,等过了许久,这个冷漠无情的男人才语气平静地说道:“我回来,只想杀人。杀完人,我就离开。”
柯元宇微微笑了:“为什么要杀人?”
裘复抬眸,回答了一句似是而非的话语:“因为,他们没让我来得及,告诉他一句话。”
告诉他,我喜欢你。
那个落在醉酒之时的亲吻,轻得如同羽毛。一吻结束,刚刚碰到,黑发年轻人便转过身,立刻离开。而他自然也不知道,在下一刻,憨厚的渔夫愣愣地睁开眼,仿佛不明白刚才发生了什么事。
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生者可以死,死可以生。
画面慢慢地暗了下去,这一段港城风云压缩在短短几秒钟内,在所有观众的眼前一晃而过,如同繁华落幕,再也没有了生息。然而就在许多人捂着嘴巴,瘪嘴忍住眼泪的时候,他们却听到,一段笑骂声和踢打声忽然响起。
“嘿,这臭小子居然还活着,命挺大的啊。喂,你小子叫什么,老子给你个机会,你有什么遗言,说来听听。”
“福……阿福……”
“说什么?说清楚点,会不会说话啊!”
“手……”
“别闹了,这小子马上就死了,你和他闹什么。”
“我在闹?咱们都把他肠子掏出来了,你不觉得好玩,这都不死,要不我再去补一刀?”
“好了好了,积点德,快点走吧,条子要来了。”
“做这行你还跟我说积德?咦,这是什么东西,这小子一直拿在手里头。”
“阿毙!走!人家的遗物你都要拿?就当给你儿子积德了,走走走!”
“切,原来是个破破烂烂的假手啊,送给我我也不要。”
窸窸窣窣的声音过后,只有水滴声还在一下下地响起。到最后,一道沉沉的笑声沙哑的响起,好像有谁把一个塑料袋攥进了手心。
“……喜……欢……”
水滴声还在淅淅沥沥地响起,残喘的声音却再也不见。
电影院里,是久久的寂静。当最后的演员表缓缓地往上拉起后,终于有人泣不成声地呜咽起来,李鸿鸿喉头梗塞,眼泪从眼眶里流淌而出,但是她一转头,却见旁边的小姑娘早已泪流满面,不断地用手去擦拭从脸颊处往下流淌的泪水。
你说——
『我还没来得及告诉他一句话。』
他说,我的答案是——
『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