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连休息数日,元气渐渐恢复,当然,如果此地不是殡仪馆,或许我还能再多几分阳气。
在这里待着毕竟不是长久之计,白吃白喝白住,少白头虽然没说话,但咱也是有皮有脸的人,不能被人扫地出门。
眼下我肯定不能跑大街上四处逍遥,要不然被阿坤发现了无疑会对我再下毒手。
三十六计,走为上计,“玛利亚号”才是我的容身之处!
这些天只是偶尔和少白头打个照面,每次也只是匆匆而过,殡仪馆事务忙,大烟筒天天冒黑烟。
我都是去过阴曹地府、当过鬼的人了,没什么好怕的,所以经常,深更半夜我围着停尸房、焚尸炉还有骨灰间肆意溜达,兴致来了,我还会吹个口哨,有乌鸦落在我身上,我就和它聊两句。
殡仪馆的其他人强烈要求少白头将我驱逐出境,包括一位在殡仪馆干了一辈子的倔老头儿,他说他这辈子没怕过什么东西没信过什么东西,没想到会晚节不保,他现在晚上天天烧高香,“三高”的老年病也来了,他还说我不走他就走,他走的意思不是辞职是离世。
其中我还搬过一次家,新的房间原来是个仓库,听殡仪馆的人说曾有个看门老头儿死在了里面,每年鬼节总会有莫名其妙的异响,而且因为距离焚烧炉太近,已经十几年没人打开过了,有风水师来看过,说这个仓库是殡仪馆的至阴之地,万不可进入。
我再一问还有三天就到鬼节,时不我待啊,我也没争取少白头的同意,忙了一天一宿,才打扫好了仓库搬进去,人们都惊呆了,倔老头儿当时就报警了。
每当这个时候,我都会看看我手腕上的纹身,我有七星续命灯,哪个小鬼儿敢造次!
这天晚上,风高夜黑、细雨迷离,柏松被刮得呜呜作响,像在哀嚎像在申诉,恰巧殡仪馆也停了电,我望向窗外,好久没有这样的好天气了,殡仪馆今天刚收了好几个身首异处的尸体,正好遛弯出去看看!
也不知道他们的鬼魂能不能帮我带句话,让我地府的熟人稍安勿躁,不出几日我便出关!
我抄起手电筒吹着口哨准备出门,刚打开门,看见少白头正站在门口,手里端着一个托盘,上面摆着酒和菜。
我赶紧将他让进屋,我上次喝酒还是上辈子的事呢!
我给少白头倒满酒,酒很香,菜也可以,两荤一素,下雨天正是喝酒的好时候。
一开始,我与少白头光喝酒不说话,他是出于什么原因我不知道,我的原因很简单,喝白酒不赶紧吃点垫垫肚子,喝醉以后吐都没得吐啊!
推杯置盏两杯之后,酒上了脸,我脸色通红,他则脸色煞白。
“该到离开的时候了!”
少白头开门见山。
我点点头并不意外:“正打算明天向你告辞,打扰数日实在不好意思!”
“相识一场,我叫梅金。”
“没劲?”
少白头伸出手。
我也赶紧递过手去:“我叫零零发。”
我有点好奇,怎么还有人叫“没劲”呢!
酒是凉的,但喝到肚子里就变得火热,很快我与“没劲”变得无话不谈。
他今年三十有二,比我大五岁,已接管殡仪馆五年,也就是说在我这个年纪的时候,人家已经有了自己的地盘。
他主持殡仪馆日常工作还是这里的收殓师,简单来说就是给死人化妆的,让他们场面的离开人世,我想告诉他没用,到那边都给你搜刮走了,还是多带点钱吧或者带张什么汤的配方。
他们这一行讲究师承,他身世可怜,本是个孤儿,养父母又在他十几岁那年因意外双双去世,他七八岁就跟着师傅学艺,师傅是一个中国人,所以他也懂中文,师傅死后他接手了殡仪馆。
听着“没劲”的身世,也就知道那一头的白发出自何处了。
“没劲”摇摇头:“不说以前了,在这馆里都是上了年纪的人,年轻人谁愿意来这里,我们也算同龄人。”
说罢,我与他再次举杯邀月。
“说说你吧,怎么招来的杀身之祸,你明天离开可有能去的地方?”
我摆手道:“不用担心我,泰国黑社会的扛把子斧头帮和我交情匪浅,休整几日我便搭船离开了。”
“你认识斧头帮的人?”
“唉,要不是他们我怎么会被人扔进海里!”
我长叹一声,从遇见阿萨开始说起。
“没劲”听得十分认真,在我的讲述中,他得知我是个私家侦探,似乎很厉害,对老斧头一家有救命之恩,而害我的阿坤正走在自我灭亡的路上。
国人喝酒说起自己的往事,哪有不吹牛叉的道理。
我那个有板有眼,我那个浓墨重彩,我那个妙趣横生啊!
令我老挠头的是“没劲”越听表情越僵硬,肉眼可见的冷漠浮现在他脸上。
我只得草草收尾,本想最后放个彩蛋,问他干这行信不信有鬼魂。
我端起酒杯:“往事不值一提,来,干杯!”
“没劲”愣了半天才慢慢抬起头,眼神满是肃杀之气:“零零发,我是不是你的救命之人?”
“是!”
“好,你们中国人有句古话,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这救命之恩怎么报?”
画风突变,我一时不知“没劲”是什么意思。
“救命之恩……难以回报……”
“不!我有一事相求,你如果答应,就是对我最好的报答!”
看得出,他这是临时起意,但我没弄明白,我刚才的哪些话提醒了他!
一颗烟的功夫,“没劲”变得忧心忡忡,我的命的确是人家救的,事到如今,我还有拒绝的余地吗?
我放下酒杯:“你我算是兄弟,救命之恩不可不报,只要我零零发能做到,必将全力以赴!”
“没劲”端起酒杯一饮而尽:“我想让你找个人……”
“找人?谁?”
“杀死阿萨母亲的真正凶手!”
嗯?这不是老斧头请我做的事嘛!
“你和老斧头……也有交集?”
“有!”
“交情匪浅?”
“没劲”点点头:“杀父之仇!”
原来,“没劲”的养父母不是别人,正是当初给阿萨姆亲做蛋糕的那对夫妇。
命运如此安排,真让我无奈!
“查出真凶又怎么样,人死不能复生,还可能惹来不必要的麻烦。”
“不!查出真凶我死也能闭上眼了,而有的人则会生不如死。”
“谁?”
“罪魁祸首!”
老斧头?
“为什么?其实他知道你的养父母不是真凶,他也想找到那个真正的凶手,你们岂不是异曲同工?”
“异曲同工?”“没劲”冷笑一声:“真相将会是一把刀子,插进他的心脏!”
我没听明白:“听你的意思,好对真相一知半解。”
“没劲”起身,走到门口望向风雨交加的门外:“因为杀人凶手不是别人,正是他的第一任妻子,泰盈!”
泰盈?
这已经不是第一个人站出来指控她了,酒吧那位大婶对真凶也做过同样的断定。
我抓了一把花生米塞进嘴里:“你有证据吗?口说无凭!”
“没劲”反问道:“你可知阿萨母亲是怎么死的?”
“中毒,蛋糕里发现了大量的氰化物,而这个蛋糕就是来自你父母的蛋糕店。”
“对,看上去的确如此,但如果她没有吃蛋糕呢,怎么会中毒?”
没有吃蛋糕?
“可当时有目击者……”
我闭了嘴,对,所谓的目击者当时只有一个,就是可能是凶手的泰盈,酒吧其他人也是听到她的呼喊声才上的二楼。
“这是个鸡生蛋蛋生鸡的问题,你怎么知道阿萨的母亲没有吃下蛋糕呢?至少从表面看,吃下蛋糕毒发身亡顺理成章。”
“顺理成章?什么叫顺理成章,不过是骗人的把戏而已,这不是一个鸡蛋互生的问题,因为我确定她没有吃下蛋糕。”
我提醒他:“你当时又不在场!”
“没劲”点点头:“对,我不在场,但我见过她的胃,里面根本没有蛋糕的残渣!”
我更是一头雾水:“什么意思?你说你见过她的胃?”
“别忘了,我还是一名收敛师,死人的妆不是谁都敢化的,又是大夏天,老家伙再舍不得也没办法,那个女人在死亡的第二天送到了我这里,当时我只有十三岁……正在给我死去的父亲穿衣服,那是他生前唯一一套西装……那个恶魔当晚就派人杀了我的父亲!我忘不了那一枪,正中额头!”
“没劲”指着自己的前额,深陷回忆,如自言自语。
我猜不透,一个十三岁的孩子是心怀怎样的情绪去给自己的父亲穿寿衣的,而面对阿萨的母亲,他又作何感想。
“没劲”旁若无人道:“师傅那段时间正在住院,那晚我取出他常用的刀,切开了她的胃!”
我一个激灵,仿佛溅了一脸的血。
“很吃惊是不是?”“没劲”笑得很邪性。
“这么血腥的事也能说的风平浪静?”
“你有没有想过,一个根本不赚钱的殡仪馆是如何养活这么多人的,包括赶你走的老头儿,为什么死都不愿离开这里!”
我摇摇头,黑幕在哪儿?
“因为每一个人在这里都得到了他们想要的物质生活!”
他这样子说,我似乎有所觉察,除了“没劲”这里的其他人男女老少八九个人几乎都是胖子,男的手表女的项链,如果不是“没劲”这样说,我还以为是镀金的。
这么说,他们脚上的耐克、身上的阿迪也不是仿制的了?
我举起酒杯:“怎么,你们还在焚尸炉烧出舍利子来了?”
“没有舍利子,还有其他东西!”“没劲”一点开玩笑的意思都没有:“我们殡仪馆对外有个不成文的规定,如果人死后他们的家人第一时间把死者送过来,我们会免除所有的丧葬费用,也就是说他们可以一分钱都不用花。”
“图什么呢?”
“器官!”
“器官?”
“我们会尽快摘取死者身上有用的器官,黑市老板也会抓紧时间赶过来,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我没怕过鬼,不过现在我有点怕人了,恐怕第一时间能把死者送来的都是穷苦人家吧。
殡仪馆,本是一个人风风光光离世的地方,在这里却沦为器官买卖市场。
亡者之痛,视而不见,盗世欺天、丧尽天良,毫无人道可言,我对殡仪馆的印象彻底粉碎了。
当然包括眼前的主谋“没劲”。
我不屑一笑:“这么说,殡仪馆所有人的物质生活都沾满了血,穿的衣服,戴的首饰甚至吃的饭菜都沾满了死者的血!”
“是!”
“没劲”波澜不惊道。
“你们给尸体开膛破肚就不怕被发现?”
“缝合之后又穿上衣服,摆在送别厅谁还会去扯他的衣服,一番哭闹之后,就进焚尸炉了。”
我倒满酒,一饮而尽:“这么说当初你救我也是为了我一身的器官?”
“是!”
“我是不是该庆幸自己还有一点气力,要不然就成你的刀下鬼了!”
酒场的气氛早已兵戎相见。
“没劲”摇摇头,又冷冷一笑:“不是,你应该庆幸你昏睡的那三天黑市老板没时间过来,我们取了器官也无法保存。”
我怒火中烧:“这么说,你也杀过人?”
“他们送过来的时候,有些人确实还有一口气,不过是垂死挣扎,与其痛苦难受,何如给他们一个痛快!”
我将酒杯狠狠摔在地上,酒菜皆来自亡者,感觉自己满口是血。
“我今晚就走……不,现在就走!”
我起身,也没什么行李可言,门外已是大雨倾盆。
“不管怎么说,我救了你一命,我的事……”
我像吃了一把狗尾巴草,一嘴的草草草草草草!
“到时候你自然会知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