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击杀此獠。”
祝家和各大家族的精锐为了找出多恨天王,不遗余力,结果伤亡惨重,死伤了不少仙尊都没能做到。
这是伤了根本的一战,多少年的隐忍积蓄一把输了,犹如输红眼的赌徒。
恨意滔滔。
如今多恨天王终于现身,这些仙尊一个个怒火沸腾,压根不会给他和岳舞单挑的机会,马上往这个位置赶过来,疯狂的发起攻击。
各种大招接连轰击过来,隔老远就发射导弹,恨不得一举就把他打成耙耙,亦难消此恨。
剑型、指型、拳型等等各种形状的气劲,导弹持续发射一样倾泻过来,密集覆盖。
就算一下打不死,多打几下总得死····
自然也把岳舞包裹其中,根本没有特意避开他。
甚至有人又吼了一声:“击杀岳五那厮。”
原本或许只是盛怒之下无差别攻击,这下则是明目张胆的重点攻击了。
这两个全都是重点击杀对象。
这是杀红眼了?
这一战打到现在,参战的每个家族都折损了仙尊,甚至不止一位,存活者也都是险象环生浴血一身,不定几时也会阴沟里翻船。
别提多窝火了。
如今多恨天王现身,自然该杀。
对于有些家族来说,岳某人更该杀。
经这一战,只怕再难组织起足够的力量击杀岳某人了,这个时候可能也是最后的机会了。
也是必须抓住这个机会,杀掉他,一了百了。
转眼间风云忽变,这一块区域成了各种导弹般的大招集中倾泻地,尤其是剑型气劲不断从高空刺落,犀利霸道,确实有导弹的感觉,威力强悍。
这是祝家的镇族绝技神来一剑。
有段时间叫伏魔一剑。
更久些甚至叫怒焰一剑,被戏称为奴颜一剑,才一再改名字。
总之,这一剑很厉害,带着火焰之力,犹如陨星坠落,威力强大。
纠缠中的多恨天王和岳舞,都被好几十名仙尊疯狂又持续的攻击覆盖,穷于奔命,狼狈不堪,哪里还有闲心交手,只能拼尽手段化解各种攻击,依然接连中招。
甚是狼狈。
大量仙尊围困过来,岳舞不得不赶紧激发盖顶的乌云。
雷霆倾泻,震耳欲聋。
好在还有这手准备,一直引而未发。
这个时候哪里还会管他会不会误伤了谁,方圆三四十里之内,尽覆盖,无差别攻击。
群发雷覆盖面积广,想要击杀仙尊不可能,除非已经重伤垂危。
但也足以造成一刹那的混乱,挨了雷劈的仙尊也会有所迟滞。
这一刹那的混乱,使得多恨天王趁机逃了出去,又一头扎进了御林军中。
有些散乱的御林军再度一收。
残余御林军直接转变方向,杀向过界桥,要退回上界了。
多恨天王显然已经负伤,不愿意再恋战下去。
也失去了击杀他的机会。
雷霆过后,岳舞也消失的无影无踪,留下了一大片傻眼了的参战者。
这么打战的吗?
自己人都杀的吗?
自己人都杀的话,谁还帮你打战?
风萧萧兮的悲凉勇士们,默默转身离去。
壮士去兮的壮士,拍屁股回家。
城卫军后撤,御林军残余部队潮水般往过界桥退去,压根没有人阻拦。
这个变故发生的太忽然,也操之过急,虽然有几十名仙尊毫不犹豫的参与,也显得有些准备不足。毕竟一个个都已经状态不太好,又不是一家人,没有形成很好的配合,甚至互相掣肘,结果两个目标都没能击杀。
尤其是这个时候袭杀岳五,实在太让人寒心了。
真的来帮忙的啊!
还帮了大忙。
结果就这待遇,狼心狗肺不过如此。
如果能击杀成功,可能也值了,就这么不要脸,怎么滴!
一个都没有成功,就留下大患了,自己都觉得瘆得慌。
尤其是寒了太多人心,原本就是看热闹的那些人,好不容易跟着冲上来,直接把人劝退了。
有一位白发苍苍的仙尊寒着脸,站在空中说道:“岳五那厮故意放走多恨天王,罪不可赦,乃是我人族罪人。”
栽的一手好脏。
可惜信的人不多。
本就信誉不太好,稍微有点风吹草动就会让人往坏处想。
如果信誉一直很好,说是误伤,是能让人信的。
一贯睁眼说瞎话的人,就算你说的是真的,也没人信,何况真的是把别人都当成了瞎子呢。
当然,并不是指这位白发仙尊个人,他个人的信誉可能自诩还可以,这个时候为了挽回些什么,也忍痛把自己这张老脸卖了算了,好歹糊弄过去一回再说。
但结果完全没有达到他预期的效果,没有人响应他的话,该走的走了,该退的退了。
只有他家族里的后辈连忙大声响应他:“岳五那厮在这种关键时刻放走多恨天王,罪大恶极,就是天下第一恶人,人神共愤,共诛之。”
“诛杀岳五!”
他这个家族的子弟跟着呼喊起来,有些人才恍然,原来是张家啊!
也有其他家族的老牌仙尊接连出来激昂发言,努力说明大家都是为了击杀多恨天王,是岳某五故意把多恨天王放走。
说的信誓旦旦。
不管你信不信。
事实就是如此。
这些大家族统一了口径之后,也就成了事实了。
岳某五荣获天下第一恶人之称,全民唾弃对象,追杀目标。
当然,这些大家族也没有闲着,互相哄抢战利品甚至打了起来。
从御林军尸体上扒盔甲、武器,成了最迫切的事。
谁都想把自家武装的更好一些,御林军的装备绝对是最好的,大多数扒下来都还能用。就算打坏了的,修一修也是好货色。
哄抢战利品比参加战斗来劲多了。
甚至祝家军的尸体也没能幸免,一样被哄抢了个干净。
这一战下来,百万祝家军可以算是伤亡殆尽,可能只剩下二三十万了吧。
御林军残余下来貌似也只有二三十万的样子。
非要说胜负嘛,双方平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