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现场看过了吗?”周飞问。
“去过了,门窗都没有被破坏的痕迹,孩子的家人也都没有听见什么异常的声音。”金辉回答。
这就奇怪了,孩子应该不会自己出去,那么她是怎样失踪的?
“周围有摄像头吗?”
“小区门口有,但是我们并没有有看到孩子出去。”
“小区有其他出口吗?”
“没有。”
周飞的眉毛皱成川字。
“会不会是灵体……”小临迟疑地问。
“不过是件儿童失踪案,虽然线索很少但是也不是没办法查。是不是所有的神棍都喜欢把一切事情归结于鬼怪?”刘云端着一杯咖啡走过来,脸上的嘲讽显而易见。
“可是……”小临有点底气不足,毕竟她也只是猜测罢了。
“周警官,不打扰你们工作了。”袁莫冲周飞和金辉点点头,拉着小临就走了出去。
“小金。”周飞挥挥手,金辉跟着二人走出去。
“袁先生对不起,刘云她只是一直不相信有神怪的存在,并不是有意要冒犯两位。”
“没有关系。对于与灵体无关的案件,我的确爱莫能助。”袁莫牵着小临大步离开。
“阿莫,我是不是说错话了?”袁莫一直沉默不语,小临不免有点忐忑。
“恰恰相反,恐怕你猜对了。”他刚才从老人身上感受到少许残留的灵体气息,只是太微弱,他有些不确定。
“那你为什么……”
“还需要调查才能确定,而且我没兴趣对其他人解释。”
“那我们什么时候去调查?”小临希望赶紧找到那个失踪的小女孩。
“现在。而且,不是我们,是我。”
小临还是去了,如果不知道倒也罢了,要她明明知道却不管不顾几乎是不可能的。
“阿莫你真厉害,竟然能感觉到小女孩的家在哪。”
“我感觉不到。”
感觉不到?那怎么能准确找到这里?
“我刚才看了警局的笔录,上面登记着住址。”
干嘛非得说出来,太幻灭了吧!小临悻悻。
三人还在警局没有回来,已经到了上班时间,楼道里非常安静。
“不知道他们什么时候才能回来。”小临有气无力靠在墙上。
“阿莫,你,你怎么进去的?”
“当然是从门进。”袁莫一副理所当然的表情,只是开个锁,用不用这么吃惊。
房间不大,装饰也不算豪华,但处处透着温馨。右手边的房门开着,淡粉色的墙面和遍布其中的玩具说明了那就是小女孩的卧室。粉色的被子摊开在床上,小小的拖鞋一前一后摆在床边,好像下一秒小女孩就会伸着懒腰从床上跳下来穿着拖鞋蹦蹦跳跳地出去,只是现在这一切都只能是美好的想象了。
袁莫走进去四处查探了一番,很快就出来了。
“怎么样?有没有什么发现?”
袁莫摇头,这个房间里没有一丝灵体的气息,但就是因为这样才显得奇怪,反而有种欲盖弥彰的味道,老人身上明明有残留的气息,即使她不是在这件房中沾染上的,她昨天晚上在这里待了好一阵子,应该也会在这房间中留下些许残留。只是这些他不想告诉小临,她离着些事情远些会更好。
回去以后,朱厌破天荒一个人在家窝着。
“怎么,今天没出去约会?”
“像我这样魅力四射的人怎么可能落单?”朱厌不屑地哼了一声,“只不过我偶尔也需要时间休息一下。”
“我觉得你应该先换件衬衫。”袁莫瞟了一眼朱厌淡粉色衬衫上醒目的红色污渍。
“咦?”小临凑过去:“朱厌你被人泼酒了?”
“怎么会?只不过是不小心倒在衣服上罢了。”朱厌嘴硬,死活不肯承认。
刚才本来正在对一个昨天才认识的女孩显摆自己对红酒的知识,谁知刚好遇见了上周与之频繁约会的姑娘。对他来说,上周已经是过去,不过那个女孩明显不这么认为,抓起桌上的红酒就浇在他头上。他从来不跟女人置气,因此也任那女孩气呼呼地丢下杯子扬长而去。这些女人都是怎么了,跟电视里学着用酒泼人,虽然他脸皮够厚,也实在不愿意带着一头一脸一衣服的红酒坐在那里享受众人的注目礼,于是匆匆辞了才认识的女孩回家,本想回来了还能赶上吃午饭,谁想袁莫和小临都不在。
“中午吃什么,我肚子好饿。”胃很配合地咕噜咕噜想了几声。
“我们都吃过了,要不我去给你煮碗面?”
“好。”他不喜欢吃面,但是有的吃总是好的,因此情绪一下子变好,“你们两个去哪了?哎呦呦,我怎么闻到一股浓浓的奸情味?”
“厨房了有泡面。”袁莫不紧不慢的抛出一句话。朱厌的脸立马晴转多云,这真是个睚眦必报的家伙。
兰如馨独自坐在吧台前一口一口地灌着酒,她今天的心情糟糕透了,上周才认识了一个叫朱厌的男人,这个人英俊幽默,对她温柔体贴,她并缺乏追求者,只是对这一个,她似乎动了一点真心,生出一些想要同他一起走下去的想法。谁知中午逛街时,看见前几天还同她你侬我侬的朱厌坐在窗边的桌前,对着一个女孩笑的眉眼弯弯。怒气立刻攻占了她的大脑,她冲进去端起桌上的红酒从朱厌头上浇下去,然后丢下杯子走出去。虽然很生气,但她心里还是希望朱厌能追上来向她解释,如果他愿意解释并道歉,她说不定能原谅他。可他似乎完全没有追上来的意思,她走到门口时忍不住回头看了一眼,朱厌正一脸淡然的用纸巾擦着脸上的酒渍。太过分了,他根本一点想要挽回这段感情的想法都没有,兰如馨不禁产生了深深的挫败感。
有时候酒量太好也未必就是好事,她灌了一杯又一杯,可是仍然清醒极了。不断有人上前搭讪,可她怎么看也觉得这些人非常不顺眼,都是一群歪瓜裂枣,跟朱厌相比差得还真不是一星半点。见鬼,怎么又想起他?兰如馨恨恨地喝掉杯子里的酒,付了钱走出酒吧。
说一点题外话,本书已经接近二十万字了。这是歧墨第一次写书,当时根本没有想到竟然会写这么多。书的点击一直平淡,但是只要有人看,歧墨就绝对不会放弃。我不能保证这本书能够完全达到读者的要求,但是有一点可以保证,歧墨绝对不会让自己的第一本书太监,所以看这本书的朋友可以放心的看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