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便她找到了这个很少有外人访问的地方,也打开了正常人无法发现的门,她的身份还是遭到了质疑,她被拦住,并被质问:“你效忠于哪位恶魔?”
时萝答:“里弗所。”
她答得流畅,不加思考,好似她很早之前就已经认识了对方。
守门的恶魔不以为意,“那位大人的名字是你能直接叫的吗?况且,就连人间的三岁小孩都知道他的姓名。”
这是不信任她了。但恶魔本就是充满猜忌的性子,也怪不到谁头上去。
时萝要想进去,只能拿出更有利的证据,“他在里面吧?你可以进去跟他报备一声,他之前说,想和我签订契约,让我好好考虑。现在,他等的人来了,要是我见不到他,我就走了。”
听见“契约”一词后,恶魔的脸色变得很古怪,他们上下打量着她,像是在疑问,里弗所为什么会选择这么一个看上去平平无奇的人类少女。
时萝微笑,丝毫不介意这种带有冒犯意味的打量,“是的,没错,他就是看上了我的美貌和智慧。”
恶魔:“……”
哪怕是在一众恶魔里,像她这么自恋的类型也是少见的。
恶魔用自己的语言嘀嘀咕咕了一番后,决定分头行动,一个进去跟里弗所说明情况,另一个则在外头盯着她,让她不要轻举妄动。
很快,去汇报的恶魔就回来了,“那位大人说,你能进去了。但我们还是需要确认你的身份,你的身上为什么会有光明气息?还穿得跟天使似的。”
说到“天使”一词时,恶魔脸上的表情相当夸张,好像下一秒就要吐出来了。
时萝来的时候,思考过这个问题,她没有做伪装,无论是在外貌上还是在法术上。她连实习天使的衣袍都没换,她的光明气息不隐藏的话,很容易被察觉出来,可她早就想好了借口,“我刚跟天使打完架,衣服破了,穿了她的,有问题?”
反正恶魔之间,充满了谎言与虚伪,她只是扯了一个小得不能再小的谎,比起那些心计来说,这根本算不了什么。
光明气息的沾染有很多途径,长时间接触也是一种,她的理由是说得过去的。但事实上,只是因为阿蒙洛的力量太强了,她又学了天堂的法术,才会在这么短的时间里,被恶魔分辨出来。
见对面恶魔的态度还是犹犹豫豫的,她说:“你们不如先让我进去,假如我的身份真的有什么问题,里弗所也能直接把我弄死,不用在这里浪费时间。”
恶魔一听,表情又变了变。
尽管她听不懂恶魔的密语,可她通过他们的神情和语气大致能推断出来,差不多是——
“放她进吧,她说得对,就算她有不对劲的地方,那位大人也会收拾她的。”
“我觉得也是,大人都同意了。再让他等,遭罪的可就是我们了。”
时萝在恰到好处的时间问:“好了吗?”
恶魔答:“你可以进去了。”
里门被打开,时萝走进去。
走过一道屏障后,嘈杂激烈的音乐声传来,氛围热闹不已。长得各式各样、千奇百怪的恶魔在碰杯喝酒、大声聊天、没有任何音律地唱歌、扭腰跳舞。
好像只要尽可能地去模拟人类的生活,还原那些陈设,恶魔待着的场所就能变得和人间一样热闹。
时萝从恶魔身边穿过,她作为人类,又几乎穿了一身白,在这里实在是太显眼了,想不注意到都难。一开始还有恶魔蠢蠢欲动想要拦住她,可看见她要去的方向后,便不再有所行动了。
她越往里弗所的方向去,周遭就变得越冷清。据她先前的观察和了解,他并不是一个多喜欢安静的恶魔。
相反,他很享受热闹的氛围,他只是不喜有人在他身边转来转去。他需要的是一个吵闹的环境,而非具体的谁。
时萝进门前向恶魔问了里弗所的位置,但等她到了这里,却只看见一张长长的皮革沙发,没见着一个人影。
站着傻等不是她的风格,她自顾自地往中间走去。她一坐下,就感受到了从黑暗之中投来的数道目光,仿佛整个世界的焦点都集中在了她的身上。
可其实他挑选的地盘远离了舞池和吧台,称得上僻静。之所以受其他恶魔的瞩目,只是因为这里的主人是里弗所,他的一举一动都会吸人眼球。
时萝正好端端地坐着,视线凝在前方的桌上,她在数他喝了多少种酒。是种,而不是杯。因为每一杯里盛着的液体差不多都是满的,看上去不像喝了很多。不过,能喝这么多种,他也是真行。
忽然,一只冰凉的手贴上了她的脖颈,像一只蛇,若有似无地拨弄了下她的耳垂,又抚上她的脸。
时萝猜到来者,但没想到,他会莫名来这么一出。等他的手指落到她的唇边时,她张嘴,毫不客气地咬了他一口,才抬头看他,笑着说:“好久不见。”
他的指腹上残留着她的牙印,她咬得是真狠,可他却一点反应都没有,跟被咬的不是他一样。
里弗所的眼眸里带着玩味的笑意,他勾着唇,“弃暗投明后,你唯一学会的事情是咬人?”
连看门的恶魔都能看出她的光明气息,就更不用说他了。他并不避讳自己是“暗”的那一方,言语间也充斥着对天堂的嘲讽。
他绕过沙发,将左手拿着的酒杯放在桌上,又在她的身旁坐下。
她懒得回答他的问题,他也不是真的想知道。见他又拿来一杯不一样的酒,她问道:“还喝?”
他的态度很是无所谓,“又喝不死。”
人类的酒精,对于恶魔来说,完全是小儿科,跟白开水没什么两样。如果是嗜酒如命的恶魔,还会自己往里面加点料,增加一些刺激感。
里弗所倒没有多爱喝酒,他只是喜爱往酒里倒各种稀奇古怪的材料。但他的身上没有一点酒味,也是神奇。
时萝看着各色的酒,“你怎么不去当女巫?女巫不行,男巫也可以啊。”
换作现代,他肯定是风评巨差的调酒师。因为那些口味,恐怕只有他自己能喝得下去。
里弗所似笑非笑,“你一个八十老太,管这么宽?”
时萝:“……”
她知道他在内涵她。毕竟,里弗所最近欺男霸女的丑闻就是她放出去的。
她以为这件事在恶魔里不会有多大的影响,因为他们必然是清楚事实的,谁知道,居然连恶魔都当真了。
她轻咳两声,立马撇清关系,“我可没有指名道姓,是你在外的影响太大了。”
时萝并不承认是她的锅,她确实是说了恶魔的坏话,但她从来没提过里弗所的姓名,就连她一开始上天堂去参加考核,听到旁人讨论那个不可说的名字时,都假装没听见。
她只是随意编了个故事,说到底,恶魔干的坏事从来不少,多一件也不会怎么样。鬼知道最后是谁传成了事是里弗所干的。
谁让他在恶魔里那么有名。臭名昭着也是一种出名。
她是不清楚他干过什么坏事,但别的恶魔尊敬他,是因为他的能力强,不好惹,也惹不起。所以,其实这种事对他而言没有任何实际性的影响,他之所以提,大概率只是想调笑她。
里弗所表现出的,也确实是不在意的模样。他的唇边掀起一点弧度,深红色的瞳孔里却是笑意全无,“你就那么想成为天使?”
他清楚她的行动轨迹,知道她去了天堂,还想当实习天使,否则她的法力中不会有光明气息,再结合她的行为,他便能猜到她是为了什么才去宣扬恶魔的邪恶。
里弗所的问题,确实把时萝问住了。站在她个人的角度来讲,她讨厌天堂那些繁琐的规矩。她是绝对会有私欲的,不可能完全摒弃欲望。她的个性更贴近于恶魔,但她也不想成为恶魔。
因为在恶魔的世界里,似乎必须要不停地作恶,才能站稳脚跟。她才没有那么多闲心,一天天的,为了更高的地位去勾心斗角,争得头破血流。
时萝去接近阿蒙洛和里弗所,只是因为任务而已。一个天使,一个恶魔,都是她此次的攻略对象。她也不想渣,但这是色鬼的要求,她能怎么办?
见时萝迟迟不答,里弗所敛了下眸,而后,他屈起一根手指,敲了一下她的额头,“很难回答?”
时萝:“……”
她磨牙,“你猜我为什么不想成为恶魔?不都是拜你所赐?”
时萝假笑,“万一我成了恶魔,法力比你还高强,当上了地狱一把手,你可怎么办才好?”
在地狱里,如果被挑战地位的恶魔输了,就会失去自己的领地,相当于名声扫地,身败名裂。这种情况下,很难再有翻身的机会。
里弗所饶有兴致地盯着她看,他一只手靠在沙发上,支着头,“接着编。”
假如是别的恶魔对他这么说,他或许会直接给对方一击,让对方看清自己是什么货色,可她这么说,他却只是被勾起了兴趣。
里弗所当真不是什么好人,他并不善良,顶多是比其他恶魔安分些,不怎么会主动找事。他的地位和实力摆在那,如今已经不需要靠挑事和打架来证明自己。
他想和她签订契约,但与恶魔的交易中,最重要的一点是,人类一方必须是自愿的,发自内心地同意才行。
时萝不愿意,里弗所强迫不了她,可他能用一些另外的手段来达成自己的目的。他给她的交换条件是一道她无法抗拒的命令,她隔一段时间,就要与他见面。
不然她也不会特意来恶魔的聚集地,干这种羊入虎口的危险事。
时萝见时候差不多了,准备走了。
她本身的目标就是见完他赶紧回家睡大觉,并不打算久留。
里弗所递给时萝一杯酒,是他刚才拿来的那杯,“喝了再走。”
时萝:“……”
虽然有些无语,但她还是将酒一饮而尽。酒的颜色看起来十分古怪,可味道却意外不错,酒精度数也不高的样子。
她喝完后,拿着空酒杯在他的面前晃了晃,“行了吧?”
里弗所的唇角微勾,眼眸里浸了一点笑意,“跟我去地狱。”
时萝想拒绝,却发现她根本说不出“不”。
她很快反应过来是谁的手笔,咬牙切齿地看向他。
恶魔没一个好东西,真的。
要不是为了回去睡觉,她才不会喝他给的酒。她以为他会把她灌醉。他倒是没有做出那么没品的事来,他直接把她的选择权给剥夺了。
她发现自己还是可以说话的,便问:“凭什么?你说去就去?”
里弗所理所应当地答:“你都参观了天堂,不来地狱看看?成为恶魔,可不需要参加乱七八糟的考核,也没有实习期一说。”
时萝:“……”
这是在搞什么?恶意竞争啊?她是什么高考状元香饽饽吗?地狱有那么缺人?用得着“校长”亲自来拉拢她?
“我……”
她想说“不去”,可拼尽全力了,都发不出一个音节。
时萝试图换种方法,她不断尝试,把“婉拒”、“滚”这种词都试了个遍,却还是没法出声。
她只能退一步,“过几天再去。”
里弗所步步紧逼,“几天?”
时萝画饼失败,她只得随便说一个数字。
得到结果了,里弗所才满意地点了下头,他甚至跟她挥了挥手,“到时候见。”
他得意洋洋的模样实在是有些欠揍,她好像都能看见他隐藏起来的恶魔尾巴在一晃一晃了。
待时萝离开后,里弗所回归了寻常的状态,他垂眸,看向自己的指腹。
伪装术被他自己清除之后,他手指上的伤口也暴露了出来。
伤处面积并不大,却伤得有些深,灼烧着皮肉。倘若是一般的伤害,他可以自愈,但带有光明气息的伤,是不会那么容易好的。
更何况,她身上的光明气息,属于阿蒙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