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安对提麦拉的表现根本不买账,心里直呼这演技实在太烂,随便找个路人甲都能识破。
从提麦拉嘴里,赵安又挖出一条消息:蒙恬已率军攻打匈奴,而且上郡的天气比咸阳还要糟糕。
在这种恶劣条件下出击,确实不算明智之举。
但若蒙恬能取得胜利,那就充分展示了他卓越的才能,以及大秦士兵的英勇无畏。
提麦拉的话里还藏着另一条信息:他的朋友们趁风雪交加往咸阳赶来。
这句看似不经意的话,却暴露了胡人的本性——见利忘义,为了利益可以不顾一切,甚至舍弃生命。
这些人一旦抵达咸阳,必定会拿风雪当借口,哄抬烟草价格。
“这真是个‘好’消息。”
赵安笑着说道,“祝你的朋友们旅途顺利,这样咱们才能保持良好的生意伙伴关系,大家都能赚上一笔!”
赵安并不想和这类为钱不顾一切的人走得太近,保持简单纯粹的买卖关系就好。
毕竟,他们带来的烟草质量确实上乘。
“那当然!”提麦拉说,“我特别喜欢大秦,尤其钟爱咸阳,以后还打算在这儿定居呢。
只是大秦的户籍太难办了,希望我能如愿。”
提麦拉这话一半是说给赵安听,想观察赵安的反应;
另一半也是给自己设定目标,梦想有朝一日能住进像赵安那样的大宅院。
“别担心你的朋友,只要诚心诚意地做生意,不惹麻烦,早晚会有成就的。”
赵安转了话题,“对了,我还没问你怎么知道我住这儿的呢?”
他可不愿老聊这些题外话,更没兴趣听胡商谈论宏伟蓝图。
身为大秦子民,他对胡商总保持着一份戒心——非我族类,其心必异,这在当下再贴切不过。
见识过大秦的强盛,只会激起胡商心中的贪欲,为了实现这些贪欲,他们会不惜一切代价。
“说到这儿,还得恭喜赵老爷,如果不是听说您被大秦皇上下旨封为客卿,我也打听不到您的住址呢!”
提麦拉笑呵呵地挥了挥手,身后的侍女随即送上两只木盒。
打开后,里面躺着两颗宝石,一红一蓝!
“赵老爷,这是我家乡的红宝石和蓝宝石,也是我带到咸阳最珍贵的宝物之一。
您看,它们多么耀眼,多么硕大!
即使在家乡,这般美丽且硕大的宝石也是极为罕见。”
赵安瞄了一眼,两颗宝石约莫拇指盖大小,色泽不错,但说它们稀世罕见似乎言过其实。
尽管知道提麦拉有所夸大,赵安并未拆穿,毕竟以后还会有生意往来。
“谢谢,我很喜欢!”
赵安轻轻地说。
在他看来,再美的宝石也只是装饰品罢了,红宝石和蓝宝石的气质也不适合他一个大男人,更适合女性佩戴。
察觉赵安兴趣寥寥,提麦拉不再推销宝石,转而提议:“外面还有份礼物,请赵老爷跟我去看看。”
赵安没多想便随他出了门,想看看提麦拉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刚到门口,他就听见外面马的嘶鸣声。
“一听这声音,赵老爷大概已猜到我要展示的是什么了。”
提麦拉笑道。
出门后,赵安眼前出现了一匹高大的骏马,不同于大秦常见的马种,这马体格更为魁梧,四肢健壮,一眼望去便知爆发力惊人,确实是匹良驹!
“这是?”赵安问。
“这是我从家乡重金购入的汗血宝马,特地作为贺礼献给赵老爷。”提麦拉边说边轻拍马背,马儿发出清脆的嘶鸣,而提麦拉的手掌微微泛红。
受过现代教育的赵安知道,汗血宝马之所以得名,是因为其皮肤薄,奔跑时血管中的血液易于显现;
加上肩颈部位汗腺发达,出汗时先潮后湿,特别是枣红或栗色的马,在出汗后色彩更加鲜亮,给人一种“流血”的错觉。
尽管如此,这并不影响汗血宝马作为优良马种的事实,即便在其产地也相当稀有。
“这份礼物太贵重了!”
赵安笑道,他没想到提麦拉竟如此大方,舍得把汗血宝马送给他。
“礼物再重,也重不过你我之间的交情。”提麦拉笑得很开心,他感觉到赵安对这匹马非常满意,意味着此行不虚。
“那我就不客气了!”
赵安欣然接受了这匹汗血宝马。
人家送上门的礼,哪有拒绝的道理?
随后,赵安命人备了些酒菜,与提麦拉痛饮一番,直到提麦拉醉得不省人事,在侍女搀扶下离开,聚会才告终。
“老爷,这胡商又是宝石又是好马的,我看他居心叵测啊!”
虞姬收拾桌面时说道。虽然她很喜爱那红蓝宝石,但她总是为赵安考虑周全。
“你都看出来了,足见他的演技多差劲。
放心吧,我心里有谱。”
赵安揉揉额头,淡淡地说。
他酿的烈酒确实容易醉人,还好他自己多喝了几杯,否则也得像提麦拉初次品尝时那样,舌头都不听使唤。
虞姬不再言语,专心清理桌上的杂物,心里盘算着自己的小九九。
这边事事向好,另一边的六国遗族却是一片愁云密布,毫无佳音传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