轩典二月中旬,清竺派十万大兵直压玄亓边关,战争一触即发。
“不好了,将军,清竺大军已经距离这里三千里了,不用四个时辰,就可以到达天成关!”
“不好了将军,军中的粮草不够了!”
“不好了,流民已经开始四处奔逃了,城关里都乱成一锅粥了!”
沈煜听着这些慌忙奏报的消息,眉头越皱越紧,旁边刘宣正在听着他的话,仔细地写着急报,也紧张地看向沈煜。
“将军,怎么办,军中只不过一万的人马,又如何对战这十万清竺军,而且清竺善骑射,只怕我们敌不过啊。”
“将军,要不我们先退守玉海关,至少能拖延一段时日,等待援兵到来。”正在看布防图的左俊也抬起了头,建议道。
一旁的张中郎将看着面色焦急的几人,对着沈煜道:“将军,要不就听左副将的吧,若不是之前那些流民捣了粮仓,我们还能殊死和那十万骑兵拼一拼,可是现在,那点粮草,最多三日,我们就会陷入弹尽粮绝的境地。”
沈煜沉思片刻,转头对刘宣道:“刘副将,你先写,将这个信件加急,一定要尽快送到京城。”
刘宣点了点头,只听沈煜继续说道:“流民作祟,粮草已尽,清竺人马已至天成关八百里处,臣尽力对抗,但可能面临弹尽粮绝之险境,不得已退守玉海关,恳请陛下拨使10万援兵,万担粮草支援……”
沈煜又看向一旁焦急脸色的左俊和几位中郎将,道:“你们先别急,不距离天成关还有三千里吗?这样,左俊,你带着一队人马去守城门,安抚流民情绪,传我命令,不听从安排着,直接杀无赦!”
“刘宣,你去将武器分给各个小队,将每个小队分好前锋后卫,若是武器不够,菜刀砍肉刀也可以。”
“张中郎将,你带着一队人马,从这边的涉水过河,察看这十万兵马是不是精兵!”
“……”
全部吩咐完之后,沈煜踏上了城门,看着那城前那宽阔的车马道,不用几个时辰就会被清竺的铁骑踏破,突然觉得现在的平静时光,是一抹幻梦。
天成关旁边是座座山峰,沿着那条宽阔的车马道走出两座山,就是一望无际的草原,在草原上,清竺的骑兵可以随心所欲地驰骋,目光之所及,全是平原。
不过要是退居玉海关,中间要经历一道狭长的峡谷,骑兵此时就不得不放慢速度了。
真到万不得已的时候,便只能舍城而退了,可是,若是真的让他不战而逃,沈煜知道,自己是不可能的。
他看着手里的地图,背过身看向了玉海关那绵延不绝的山脉,手中的地图上,一条被他忽略的小道闯进了他的视线。
他想到了一个绝妙的想法,或许能转危为安,顺便将这十万铁骑,全部歼灭在玄亓国土。
天成关八百里处,清竺营帐。
“二王子,探子来报。”
慕云兰放下兵书,勾唇轻笑:“怎么?难道他们一万兵马还能抵抗我清竺十万精兵吗?”
那小兵犹豫了一下,说道:“那边似乎要退守玉海关。”
“玉海关?”慕云兰拿起放在旁边的地图,距离天成关,仅仅106公里,退居玉海关又有什么用。
不过此处要经过一个狭长的峡谷,倒是很好的限制了骑兵的活动,他们不会是想拖延时辰等援兵过来吧。
就算是最近的澍门关也离玉海关有500公里,赶过来了,也只能成为瓮中之鳖。
他放下地图,道:“命令军中所有人,即刻出发,不得有误。”
他的心里也激动起来,宋哥哥,我们很快又会见面了,让你等了这么久,实在是辛苦,我一定会让玄亓皇帝笑着将你拱手相让,你可一定要等我啊。
“王子殿下,探子报已经有一路人马过来视察情况了,现在出发的话,会不会……”小兵又道。
“无妨,知道与不知道又有何差别。”
那小兵噤声了,慕云兰大氅一挥出了营帐。
“全军集结!”
一阵悠扬的号角声,让原本休息着的清竺士兵纷纷站起身来,拿上了自己的武器家伙什。
不到两刻钟的功夫,原本的营帐什么都已经全部整理好了,浩浩荡荡的一群人,看起来乌泱泱一片,他们都不由自主地全部注视着骑在白马上,手持弓箭,一身铠甲和红色大氅的慕云兰。
“将士们,你们有信心一举拿下天成关吗?!”
慕云兰不是沈煜那样英气的样貌,相反,有些秀气,若是放在平时,一定没有人将他与上战场厮杀的将军一并比较,但现在,一身戎装将他称的英武非凡,如同天兵神将。
那秀气的眉眼倒显得整个人没有那么严肃,看起来还有些亲切。
这样的他,倒是让人感觉愿意追随他。
很显然,清竺将士就是这么想的,他们还以为是文将军带他们出征,没想到居然是大名鼎鼎的二王子殿下,他们的士气更加高涨了。
这清竺谁人不知谁人不晓,二王子殿下是最有可能继承王位的人,从小就生长在军营里面,从一个普通的小卒一步步用军功提升到了将军。
不仅在武这方面颇有建树,在文的方面也实属一流,文能写古通今,画能如跃纸上,实乃全才。
而如今的慕云兰,正值弱冠之年,能有如此不小的成就,实乃传奇。
因此,军中的所有人都自然而然地拥护他这神一样的人物,纷纷齐声应和:“末将等誓死追随二王子殿下!”
“好的,将士们,我们向天成关进军!”
“进军!进军!进军!”
如此高昂的士气让前来探查敌情的张中郎将等人皆是一愣,他们属于沈家军,走南闯北,怎么没见过清竺的二王子殿下,看来这二王子殿下还深的军心啊!
沈煜听到这个消息也是一愣,二王子?怎么是他带兵打仗。他之前有跟他交手过一次,如果用一个字来形容他,那就是“诡”——出其不意,致人死地。
不过,让他印象更深的,是他那残疾哥哥,脸上总是带着一股笑意,像是无论什么表情都会融入他那无边际的笑意之中,若是细细回味,还有些渗人。
是那种说不出来的后脊发凉,他看着你笑的眼神,仿佛就是在看一个死人,从第一次见他,沈煜就知道,他绝对不是一个好对付的人。
若说慕云兰是那蓝天白云下的毒蘑菇,那慕云泽就是那暗黑泥沟里的毒虫,待人放下防备之时,立马致人死地。
“你有见到清竺大王子吗?”
张中郎将摇了摇头,“就只有二王子和他的几位副将,未见大王子。”
沈煜松了一口气,若是他们俩个一起上阵,他刚刚在城楼的那个想法不一定能行,但若只有慕云兰一个人,那他们成功的几率就很高了。
“刘左副将和其他中郎将都回来了吗?把他们叫到我的营帐中来,我知道怎么更好地拖时间等待援兵过来了。”
张中郎将的眼神亮了起来,“好的,将军,我这就去!”
烛光下,沈煜,刘宣,左俊以及其他中郎将,齐聚一堂。
沈煜背着手,神情有些严肃:“我思索了一下,我们兵力和粮草都不及对方,如果殊死反抗,只能是飞蛾扑火。”
“但为了尽可能拖延援兵到来的时间,我们必须在天成关守关几天,或者制作一些陷阱,消耗一些清竺的兵力,你们觉得如何?”
“将军所言有理,末将支持将军。”
最先开口的是刘宣,他是沈老将军手下的近侍,后因升了官,跟随沈义驻守天成关,对于沈煜的命令,他是言听计从。
“将军为何不直接退守玉海关,玉海关群山环绕,如同天然的牢笼,简直是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等援兵到了,我们再一鼓作气,夺回天成关!”
看着左俊那激动红了的脸,沈煜淡淡道:“左副将说的也有道理,不过既然是如同牢笼,那外面的人进不来,我们也出不去,若现在直接退守玉海关,以我们军中的粮草,那只能活活饿死在里面。”
一位李副将开口说话了:“将军所言极是,左副将的话语也很有道理,但易守难攻并不意味着完全不能攻下来,清竺军数十万兵马,若是直接一起推城门,那我们也无法抵抗。”
“我同意将军所秉持的‘损耗法’,一步一步地往后退守,逐渐将清竺十万兵马削弱,这样,援兵到来之时,我们也能更加轻易地收回天成关。”
他这一番话确实说的有理,按照沈煜的计划来,增加了这番计划成功的几率,将机会全押在一个玉海关,实在是太冒险了,不如以退为进,步步为营,这样又保险,又尽可能地减少损失。
“末将无异议。”左俊道。
沈煜看向其他几位没有说话的人,问道:“你们呢?有什么其他的想法吗?我们可以一起商讨。”
剩下的几人拱了拱手,道:“末将全听将军做主,并无异议。”
等到人全走完,沈煜才瘫坐在椅子上,他想起兄长与他说的话,军中有间谍,清竺这么快出兵,一方面是知道了他们的粮草短缺,一方面是知道了他们的兵马,趁着他们危机之际,以他们十倍的兵力,直压玄亓边界。
在军中,谁都不可信,又不可以谁都不信,如今,为了保证天成关不落入清竺口袋,他唯一的办法只能相信自己。
就算是他父亲近卫刘宣,承蒙他父亲的知遇之恩如今获得副将身份,但人心终是复杂的,人最脆弱的时候更加害怕亲近之人从背后捅一刀。
跟他们讨论的想法是正确的,但军营里面有内贼,他们的这些想法,会及时传到清竺军队里,他们的计谋完全没有了任何隐蔽性。
所以,就由他来实施另一部分计划吧。
沈煜猛的从座位上站起身,朝营帐外走去。外面已经点燃了灯火,星星点点,若是在京城,倒显得有些温馨,只不过现在军营里的气氛,非常紧张。
任何一个人都在忙碌,有些将士擦拭自己许久未饮血的宝刀,看着它的眼神中都充满了光芒。有些则是挥舞长枪,反复练着应敌的姿势。
虽然大家都知道,这一场战争的胜率不高,但每个人脸上都是坚定和兴奋,那种终于可以上战场杀敌的兴奋,远超过了即将赴死的恐惧。
沈煜满意地笑了笑,虽然有些兵并不是他们沈家军,但他们能够将生死置之度外,他心里还是有点感动的。
他爬上城墙,看着远处那点点星火,大多数兵力都集中在第一道城关,玉海关的兵力不多,他已经写信给离玉海关最近的澍门关,请求那边派兵支援。
“将军!将军!前方来报,清竺大军距离城关还有两个时辰!”
沈煜看着那气喘吁吁通报的小兵,那模样大概十四十五岁,脸上还带着点点婴儿肥。
他从袖子里掏出一张已经写写画画满了的纸交给了那个小兵,“将这张纸交给刘副将,让他命令人将纸上写的都布置下去,能不能挫伤敌人锐气,就看这些了。”
那小兵虽然不是很懂,但还是恭敬接过纸条回道:“将军!你不要灰心!我们一定能赢的。”
沈煜有些诧异,没想到这个看起来年纪比较小的小兵,居然能有勇气来安慰他,不过他这个安慰,还是让沈煜很暖心。
“嗯嗯,我们一定不会输的。”沈煜喃喃道。
他要守住这两关,不仅是为了朝廷为了自己的亲人爱人,更是为了那千千万万的玄亓百姓,他无法看到身为将军的自己,无能到让信任自己的百姓成为亡国奴。
就算是他就此死去,也比屈辱地活着更好。
他又再一次想到了顾澹月,想到那天顾澹月说他恶心的情形,如果他不小心牺牲在这场战争中,也许月月他就可以安心地娶妻生子了吧,没有他的骚扰,他应该过的会更幸福。
可是一想到他会娶妻生子,甚至可能渐渐忘了他,他心里就如同万蚁噬心,连带着手臂上的伤口一起痛。
他才想起来,他手上的伤口还未痊愈,如果明天交战,他这只手,又怎么重新拿起长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