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说在学校里面,只要是玩传奇的人几乎就没有不认识我的。因为我在当时简直是太出名了,毕竟没有谁能说把魔杖升到魔法18。不过至于魔法19我是真的不敢升了,要知道升魔法十八的时候,我是连失败了11次,当时我都有种感觉,那就是这把魔杖不会再成了。
好在升12次的时候,终于是看到魔杖成了,当时我拿在手里在成中一站,立刻就成为了焦点。好多人都问我这把魔杖卖不卖。我记得其中有一个人就问我,你的魔杖卖不卖?我问他:“你能出多少钱?不过你要是把我当傻子就不用说了。”
那人说:“我用三把裁决加三把龙纹换,你看怎么样?”我对他打了一个呵呵,然后说道:“别说你用三把裁决三把龙纹,就算你用十把,你也找不来。不相信你就自己升一下试试。”
那人问道:“那你想怎么换?”我有点茫然的回道:“我都不知道这把武器能值多少了,具体能卖多少,恐怕也真得找那种真正有钱的人。”
而在现实之中,也有人来找我问这把魔杖的事儿。当时我记得我们学校之中有一个人就来找我买魔杖,当时他找到我就问我魔杖卖多少钱、我就对他说:“具体能卖多少就连我自己也不知道。”
这小子还天真的对我说:“这样,我也不少给你,就2000元钱吧,你也知道魔杖不值钱。”当时听到他的价格,我都无奈的笑了,对他说:“还是算了吧,你根本就不能买。”
那小子不甘心的问道:“那你想卖多少钱?”我对他说道:“我就这样和你说吧,你就说的价,后面再加个零我也是不会卖的。”没有想到听完我这样说,那小子还说我疯了,我也只能笑一笑,然后就这事就算了。
魔杖的确是不值钱,但你也不看一看,我这可是魔18的魔杖,可以说这就是一件神器!相信找遍全区也不可能找出一件这样强大的法师武器。
不过说到底这件武器还是有点尴尬,毕竟它只是一把魔杖,不是骨玉,所以就算升的再高也没有要愿意出太高的价买。而要是出太低的价,我还不甘心卖,所以一直放了一个多月,这把魔杖也没有卖出去。
当时我心里的价格是,如果卖人民币,那这把魔杖最少也要3万。当然不卖人民币换超极品的装备也可以,只要我感觉合适就行了。
所以我也不急着卖,就在城里面喊魔18的魔杖换装备。同时那个别用鼠标点我升武器也有了很大的进展,我看到他的裁决都已经升到攻40了,这样的裁决那也是相当的恐怖。毕竟他的是裁决,价格绝对要比我的魔杖高上许多倍。
很多问价的或是扯淡的我就不说了,我就说一说一些真正想找我换装备的人。我记得第一个找我换魔杖的人是一个拿着骨玉的法师,要说这个法师本身的装备也是非常不错,我看到他带的是一对防一魔三的黑檀手镯,一对紫碧罗,还有恶魔铃铛,这样的装备在当时已经算是很强大了。
这法师就问我:“兄弟,你的魔18魔杖是不是真心要换的?”我说道:“我能喊出来当然是真心要换了,不过你得出的价差不多,如果想把我当傻子,那就算了,我也没有时间和你扯淡。”
那法师对我说道:“你先说一说,你都想换什么。我长时间的打装备,库里面什么类型的装备都有。”我对他说道:“我这把魔杖是什么价值,我自己都不知道,如果你想换,那就出足够的价来。”
等了半天,那法师才对我说:“我用裁决加龙纹,再加上一身法师的祖玛装备和你换怎么样?”其实他说的这些看着挺多,但其实不过就是一把裁决加一把龙纹,还有恶魔铃铛,一对龙之手镯,一对紫碧罗戒指,还没有之前的三把裁决加三把龙纹值钱,所以我说什么我也是不能换的。
我对那法师说:“这个价我肯定是不能同意的,因为你出的寮在是太少了。”那法师有些不悦的说道:“那我让你自己说你还不说,我说了你还说不够,那你还想怎么样?”
我对他说:“我也知道这魔杖不好换,因为的确是价值太高了。”那法师生气的说道:“我看你就是不诚心换,这样的话你就不要喊了。”
我当然不会理他,东西是我的,我愿意喊就喊,你又能管着着吗?更何况他也是不想出高价,所以就算我说出个价来,他也是换不起,更不能和我换。
接下来的一个人就要比他靠谱多了,因为这个人出了许多我想要的装备,其中一个就是防御1-2道四的三眼。要知道普通的三眼手镯是防1-1道术1-3的,也就是说这个三眼是个超极品装备!别看只加了2点,但你要知道,三眼手镯本来就属于是名牌装备了,它的极品肯定要比一般的极品装备要值钱得多。就算是后期的天尊手镯也不过就是如此了。
还有就是他还出了一个准确多一点的灵魂项链,这也是我非常想要的,虽然多出来的这一点是加在了准确上,但在当时这样的极品装备也是非常难得了,可以说如果我没有这把魔杖,那是无论如何也换不来这两件名牌极品装备的。
不过这个家伙也是不肯出高价,除了这两件极品装备之外,他就给我多加一把龙纹,剩下的就什么都没有了。虽然说他出的价格很是诱人,但对于我来说还是太少了,要知道我升这把魔杖,一共是用了半多月的时间,不知道费了多少血量,哪能就换这三样东西?
我就对他说道:“如果你就想用这三件装备来换我的魔杖,那就不用谈了,那是根本不可能的。”我以为我是可以拿住对方,但是那人比我还要牛必,直接就对我说:“不换就算了,我还想让你加点东西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