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欢确实不懂女人,从他十六岁在路边洗头房被花枝招展的女人夺去童贞开始,这些年身上经常缺钱,但很神奇的是,不论有钱没有钱,身边却一直不缺女人。
然而他不得不承认,他真的不懂女人。
他不懂女人为什么笑着笑着突然又哭了,也不懂女人为什么明明爱得深沉,见了心爱的男人却跟见了仇人一般龇牙咧嘴,女人太复杂了,像一本永远读不懂的天书。
叶欢不知道,高胜男说出这句话时内心真正的渴望,她希望他尝试着懂她,她很简单,只要愿意,真正看一眼就能懂,对他永远没有保留。
叶欢摸着鼻子岔开了话题:“幸好破案用不着懂女人……”
高胜男重重叹气,这家伙像根木头,闻弦歌而知雅意这种事情他永远学不会。
其实高胜男也不懂叶欢,叶欢不是木头,他只是装成了一根木头。
男人不懂女人,女人不懂男人,正因为这种男女间的悬念,世界才变得这么美好,玄妙。
***************************************************破案用不着懂女人,懂凶手就行。
高胜男带着叶欢来到了西单的某个花卉市场,那株价值千万的梁祝兰花是在兰博会里出现的,兰博会已散,京城的花卉市场或许能找到线索。
高胜男的逻辑思路没错,很正常,只可惜太正常了,反而显得有点愚笨,叶欢对她的做法有点不以为然,他实在不觉得这样找线索会有什么效果,基本和大海捞针的姓质是一样的。
不过冷艳俏丽的女刑警此刻干劲十足,一股出手便能将凶手立斩马下的磅礴气势,连走路都仿佛带着凛冽正义的罡风,叶欢自然不敢轻捋虎须,反正蓝剑大队暂时放了他的假,干脆就陪她玩玩好了。
一连走访了几家花草店铺,高胜男跟每家店铺的店主寒暄,说起莲瓣兰,每个店主都露出一副艳羡的模样,再说起莲瓣兰中的极品梁祝,店主们的眼睛更是红得跟兔子似的,表情很狰狞,反正叶欢这会儿看谁都像凶手。
高胜男显然对走访很不满意,极品梁祝这样名贵的兰花,如果真有店主见过或听说过的话,一定会得意洋洋的到处炫耀,很明显,这个市场上的店主们根本不知道有这么一株兰花的存在,更别提兰花背后的凶杀案了。
走访毫无收获,高胜男有点泄气。
“叶欢,你有什么主意吗?”
“有没有想过从受害者的家人入手调查?这很明显是一桩谋财害命,问问他的家人死者最近周围有没有出现某些陌生人之类的……”
“已经查过,毫无线索。”
叶欢耸肩:“那我也没主意了,老实说,我唯一能帮你的地方就是如果你在大街上看到凶手了,我可以一个兔儿蹬把他放倒,其他的我可真帮不上忙。”
“走吧,明天继续走访。”高胜男垂头丧气道。
叶欢奇道:“你们警察办命案不都是几个小时或十几个小时就破案了吗?现在距离案发已经好几天,你怎么一点都不急呀?”
“谁告诉你破命案只要几个小时?”
“电视新闻上不都这么说吗?某某地方发生命案,我英勇机智的公安干警在案发后几个小时之内将犯罪嫌疑人逮捕归案,然后一位大肚子的警官再一脸严肃的对着镜头自吹自擂几句,世界依然美好,地球依然和平……”
高胜男踹了他一脚,笑骂道:“去你的!不准埋汰我们警察,几个小时能破获的命案其实用不了太多技术含量,现在很多杀人犯作案时都是一时冲动,根本没想过掩藏形迹,被逮个正着或被路口监控录象拍下的很多,按图索骥之下,几个小时抓个犯人还是挺容易的,但最怕的就是现在这种早有预谋,不留作案痕迹的命案,凶手作案前进行过周密的计划安排,作案时情绪冷静,手段残忍,作案后非常专业的清除所有痕迹,有着充分的反侦察能力,这样的命案一旦发生,只能靠推理或者一些辅助线索逐条分析排除,由此来锁定凶手,总之,过程非常麻烦,有的案子拖个一年半载甚至三年五载才告破,还有的案子只能成为悬案,永远也破不了,想几个小时破这个案子,简直是做梦。”
叶欢唉声叹气:“看来世上的悬案又要多一桩了……”
高胜男怒冲冲朝他一晃拳头,不满道:“谁说这桩会成为悬案?你等着,姑奶奶非破了它不可!”
叶欢闻言一怔,脸上顿时露出淡淡的忧伤。
“当年我还是小处男时,路边洗头房里的熟女也是这么说的……”
……………………离开花卉市场前,高胜男眼角随意瞟过一家花店,忽然神情一凛,沉声道:“慢着!”
叶欢吓了一跳,不会这么走狗屎运吧?这表情分明就是那种非常狗血的“无心插柳”呀。
“怎么?发现线索了?”叶欢有些惊喜道。
高胜男不答,只是沉声道:“跟我来。”
叶欢亦步亦趋跟了上去,同时暗运内力,紧张的戒备四周,仿佛杀人凶手会突然窜出来暴起伤人。
二人走到那家花店内,高胜男朝花店老板道:“老板,给我一束玫瑰,红色的。”
叶欢越发紧张了,无数悬疑推理电视剧的剧情告诉他,现在正是警察与犯罪分子斗智斗勇的时候,很显然,现在二人的身份是情侣,而店老板正是嫌疑人,至少也是某个知情人士,他们必须不着痕迹的接近店老板,然后……一举拿下!
跟叶欢的紧张情绪不一样的是,高胜男表现得很轻松,而且脸上一直带着一种淡淡的笑容,就好象……她和叶欢真是一对陷入热恋中的男女朋友一般。
店老板看也不看两人,径自从店里抱出一束已经包装好了的红色玫瑰,血红的颜色像火焰,像鲜血,娇艳欲滴。
高胜男朝叶欢挑了挑眉:“给钱。”
叶欢不动声色,立马掏出钱给店老板。
高胜男露出了幸福的笑容,抱着玫瑰便走出了店门。
叶欢呆了几秒,然后紧跟着她出门,走了数十米远之后,叶欢才压低了声音道:“怎么样?要不要我拿下他?我的身手不错,刚才我也观察了一下那店老板,应该不是练家子,他那样儿的我一个人可以放倒十个……”
高胜男楞了一下,道:“为什么要拿下他?人家卖个花儿招你惹你了?”
叶欢也楞住了:“你……你不是发现情况了,所以找个买玫瑰的借口进去侦察吗?”
高胜男哭笑不得:“谁告诉你我进去是为了侦察?”
“不然你干嘛买玫瑰?”
“我为什么买玫瑰呢?”
“是啊,为什么呢?”
高胜男忍着笑意,慢吞吞道:“因为呀,我就是想要你送我一束玫瑰,就这么简单。”
叶欢:“…………”
谁说女人不容易懂?这不挺单纯的么?
***************************************************叶欢当晚便回了军营。
他发现陪高胜男查案根本就是一件很无谓的事情,她的查案方法就是四处瞎走瞎逛,再跟花店老板随便扯几句无关痛痒的家常,照这种查法儿,猴年马月才能抓到凶手。
欢哥决定不伺候了,于是不顾高胜男苦苦哀求,非常坚定的回了军营。
再过十几天就要军事演习了,现在的叶欢已真正将自己当成了军人,军事演习这么热闹的事情怎能少了他参加?他一直打算演习的时候托个炸药包摆个董存瑞造型呢。
进军营的时候已是晚上,叶欢气冲冲的直奔何平的办公室,不敲门也没喊报告,叶欢砰的一脚踹开门:“姓何的,你个孙子太无情无义了吧?”
何平毫不犹豫把他借调给高胜男一事叶欢一直耿耿于怀,所以他回来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发飙。
门被粗暴的撞开,叶欢刚骂完这一句便楞住了。
办公室里不止何平一个人。
除了大队政委耿志军,还有一个熟人,嗯,老熟人了。——沈家老五沈笃智。
沈笃智穿着正式的军服,肩上两颗金星闪闪发光,正一脸严肃的跟何平和耿志军说着什么。
叶欢发现自己发飙发得不是时候……见叶欢闯进来,三人都楞了一下,然后同时注视着他,目光很不善。
叶欢决定暂时不发飙,先扮猪,以后扮老虎,当然,不排除以后也只能扮猪。
“三位这么晚不睡……呵呵,斗地主啊?”叶欢搓着手干笑。
“你这么晚来干什么?”沈笃智有些头疼的看着这位时常出圈儿的侄子。
特种部队需要刺儿头,不过……这位侄子身上的刺比豪猪还多,未免刺得太过分了。
叶欢舔了舔嘴唇,干巴巴道:“我……我刚才睡觉做噩梦,梦到队长把我最后一只鸡翅膀吃了,午夜梦回,心气难平,尿尿路过队长办公室,顺便进来谴责一下……”
沈笃智一脸怒气,仿佛完全不认识叶欢是他侄子,扭过脸对何平冷冷道:“部队上下等级森严,你手下的兵竟然敢指着你的鼻子骂,哼哼,何平,你真是带兵有方啊。”
何平啪地立正,大声道:“报告首长,是我的错!十分钟以后,我会把他揍得连他妈都不认识!”
叶欢哭丧着脸道:“没那么严重吧?当我梦游不行吗?”
沈笃智冷冷瞪他一眼,道:“既然进了军营,你就要时刻记住,你是一名军人!军人有铁的纪律,不遵守纪律便要受到惩罚!”
叶欢也回瞪着他,然后啪地立正:“报告首长,姓何的不准揍我!”
“为什么?”
“他敢揍我,我妈会把你揍得连我爷爷都不认识!”
……………………沈笃智没再理会叶欢,转身朝何平道:“任务都清楚了吗?”
“清楚了。”
“这次只准赢,不准输,输了别回来见我,蓝剑大队的番号取消,我再组建一支新的特种大队。”沈笃智说这话时斩钉截铁,表情很冷酷。
何平和耿志军的神情同时一凛,接着立正站得笔直,异口同声道:“保证完成任务!”
叶欢精神一振,急忙追问道:“什么任务?有没有我的份?”
上次解决人质危机开了个好头儿,叶欢现在对自己有一种盲目的自信。
何平犹豫了一下,然后看着沈笃智欲言又止。
沈笃智复杂的看了叶欢一眼,短暂的沉默后,不易察觉的点点头。
何平似笑非笑的瞧着他:“你想参加?上次你不是还抱着我的大腿哭着喊着别让你上战场送死吗?现在胆儿肥了?”
叶欢干笑:“人总有年少青涩的时候嘛,不能老拿以前的老眼光看人呀。”
这次叶欢倒不是胆子大了,说到底还是为了肩上的军衔,上次艹场上跟战友们比军衔的事件让他受到了深深的刺激,这厮现在做梦都想着升衔儿,沈笃智跟他说过,只要为国家立下功劳,他必不吝军衔和军功章,这是今天叶欢主动要求参战的最大原因。
何平微微一笑道:“想参加这次行动可以,给你5分钟,配好标准装备,5分钟后艹场集合出发。”
叶欢兴奋的立正,大声道:“报告队长,还有一个问题!”
“说!”
“这次行动如果立了功,能升军衔不?”
“可以!”
“能当将军不?”
回答他的,是何平重重的一记兔儿蹬,把叶欢踹出了门外。
***************************************************又接任务了!
叶欢有点兴奋过头,这回如果能立功,那么自己这个一级士官多少也该升一升了吧?叶欢的期望不过分,只求能升个中尉就好。——其实也很过分了。
临行前,沈笃智给大家做了简短的战前动员,号召大家勇于奉献,不怕流血牺牲,以军人的荣耀来扞卫国家的尊严,给予宵小以毫不留情的打击。
接下来,首长亲自为每个战士整理军容也是行动前必备传统之一。
走到叶欢面前时,沈笃智的表情有些沉重,定定注视他半晌,终于叹了口气,重重拍了拍他的肩膀,道:“万事小心,别丢了沈家的脸!”
叶欢心里咯噔一下,沈老五这表情不对呀,这哪儿是送别,分明跟送葬似的……——自己是不是又做错了一道人生的选择题?
三架巨大的武装直升机的螺旋桨在艹场上卷起漫天的尘土,叶欢穿着迷彩服,肩上挂着95g式自动步枪,神色冷峻的上了直升机。
这次的行动规模比较大,一共出动了蓝剑大队三个满编特种小队,每队12人,一共36人。
伴随着低沉的轰鸣声,武装直升机缓缓启飞,很快与漆黑的夜色融为一体。
三架直升机将三个特种小队载到了离营地不远的卫戍军区机场,一架大型军用运输机正静静停在机场上,运输机尾部悄然洞开,像一只钢铁巨兽张开了大嘴。
下了直升机,36人直接上了运输机,飞机重重颤抖了一下,尾部舱门合拢,接着便在跑道上缓缓爬行,加速,直冲夜空。
直到运输机平稳飞在夜空中时,坐在飞机上的叶欢这才想起自己还不知道这次行动的具体内容。
“队长,咱们这是去哪儿呀?”
何平坐在叶欢旁边,正闭目养神,闻言眼皮都没睁,淡淡道:“黔南省。”
“去那儿干嘛呀?”
“执行任务。”
“什么任务?”
“具有暴力内容的血腥任务,以单兵热武器击杀为主。”
“队长,……咱能不说废话吗?”
何平无奈的睁开眼瞧着他,道:“任务的具体内容是丛林作战,打击毒贩。”
叶欢吃惊道:“打击毒贩这事儿不是西南军区和边防缉毒武警干的吗?关咱们卫戍军区啥事?”
何平只好耐着姓子解释:“因为近几个月边境的毒品入境量突然加大,而且情报上说这次有两伙非常难缠的毒贩要进来,西南军区和卫戍军区半个月后有一场军事演习,双方军区首长进行沟通后,一致决定分别派出各自的特种大队,对这两伙毒贩进行围剿,以此判定两支特种大队的战斗成绩……总而言之,你就当从现在开始,两个军区的演习已经开始了,不同的是,这次咱们是实弹演习,枪子儿打在身上会死人的。”
叶欢眼皮猛跳,能让杀人如麻的何平从嘴里蹦出“非常难缠”四字评语的,到底是怎样一伙妖孽的毒贩?
“什么毒贩那么厉害?”
何平神情有些沉重,缓缓道:“情报上说,那两伙毒贩受过专业的丛林作战训练,他们的教官是美军海豹战队前队员,退役后受雇于贩毒组织,他们的单兵素质非常强悍,死在他们枪下的缉毒武警和军人不知凡几,在我国的国境线进进出出如入无人之境,我们这次的任务就是彻底的消灭他们,或者,……被他们消灭!”
叶欢沉默……“怎么?怕了?”何平似笑非笑的睨着他。
“……不怕!”
“不怕为什么出那么多汗?”
“运输机坐着不舒服,里面很热……”叶欢汗出如浆,嘿嘿干笑,然后转身用力拍打着驾驶舱的铁壁:“喂!开飞机的,前面靠边停一下,老子要下去!”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