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时候,只见方涵也从一具尸骸胸腔之中取出一截腐朽的残箭,“这箭,能在这腐蚀性如此之强的幽冥之地经漫长岁月而不腐朽,就已经证明了许多!”
“这是灭神箭!”大长老朝青山第一个入门,曾跟随上任蜀山掌门走南闯北过很长一段时间,所以,见识不少。
方涵道:“灭仙杀神,相传,这天地间有一种箭矢,射杀而出,仙佛难存!想不到这竟然是真的!”
丁行也道:“既如此推测,那边说明,这坑中的尸骸,应该是……”
他没有说完,但每个人都已经明白!
那就是这些骸骨,都是曾经的仙人!
“不仅是仙,这里还有佛道中人!”一直沉默的高元发现了一个盘腿而坐,双手合十的尸骸。
当然,并不是凭借他造型判断他是佛门之人,而是那顶颅之上,九个印在骨头上的点已经证明!
即便过去漫长岁月,五人站其身前,同样能感受得到佛像庄严,似在超度众生!
五人都发现了一些残缺腐朽的箭矢,而那些比较完整的,都被他们收入了囊中。
这东西,即便已经没有了多少威力,但至少曾经是能够射杀仙佛之箭,留着还是有用的。
然,五人越是在其中寻找与探究,便越是震惊。
因为,这些尸骸临死之前,皆有过剧烈挣扎,他们试图飞出那坑,但是,都在他们即将飞出之际,被射来箭矢击中,然后落下。
这些可都是神佛啊!
他们为何甘愿进入这样一个大坑之中,然后被某种强大存毫无尊严地坑杀?
丁行研究了好一阵后,将那些简单的科学用具收起,道:“经过我的简单检测,确是神佛骨骸,应该是万年前死的!”
这幽冥之地的腐蚀性,还真不是一般的厉害!
只万年时间,那些本该长生不死的九天神佛,却化成了尸骨不全的骷骨!
苏南在异能队中听说过仙尸。
三十年前,在昆仑山下就曾挖出一位因渡劫而死的地仙女尸,那是一具经过了六千年岁月,尸体还能完好如初的仙尸。
后来,两个看管仙尸的保安在研究院巡逻的的时候对仙尸产生了一些奇特的想法……
也不知是否中了邪术,他们将仙尸偷回了家里。
第二天,当警察冲入他们家的时候,却发现了女尸两边躺着的是两个头发花白,满脸褶皱如同沟壑的干瘪老人!
那场景,简直让人害怕!
当从身上那保安服辨别出他们正是那两个年轻保安的时候,一时之间没有人敢去接近那如同熟睡一般的仙尸。
原来,仙人虽然会在种种劫难之中神魂消灭,但其肉身,却也不会腐朽,并且,还能保持生前模样!
当然,那两个保安被吸收了精元也怪不得谁,人与仙之间,是一条难以逾越的鸿沟,任何一个凡人见到神仙,那都是一种致命的引惑!
向往,崇拜,敬畏!
亵渎仙人是一种罪过,同样,也会让人入魔!
哪怕只是一具尸体!
当然,也只有她们死后的尸体才能容得你有亵渎机会,而所付出的代价就是,神魂涣散,浑身精血被其抽干而死!
后来那仙尸在被运输会研究所途中,也发生了变故!
在磅礴大雨之中,她突然跳起来,就如同电视里面的僵尸一样,抓住活人就吸食精血,恐怖的是,只几秒钟时间,一个活生生的人就被她吸收成一具干尸!
当时警察开枪了。
然而,那看似柔软无比的皮肤却无法被子弹射穿!
仙尸跑了,一个弹跳就是十多米高,根本没有人能追上,当然,也没有敢去追。
出动了那个时候东哥为首的异能者,至于结局如何,无人得知!
“大师兄,三十年前的昆仑仙尸案你有印象不?”
苏南想到了大师兄已经年近五十,按照推算,三十年前的他,已经拜入蜀山了。
这话显然和这里没有任何关系,但由于提到的是仙尸,每个人都很期待他说下去!
毕竟,那件事情的结局,没有多少人知道。
大师兄似陷入了回忆……
“那时候我才十八岁,但已经是九重炼气,这得多亏了师傅,他老人家将蜀山珍藏了几百年的丹药给我服下,让我只花五年时间就达到了一个巅峰!当然,那时候的我也有幸随着师傅去往了昆仑山脉。”
“那女尸我也见到了。当我们看到她的时候,已经长满了尸毛,生出极长獠牙,并且走路就像电视里面的僵尸一样,用跳的,我当时就害怕了,你们也知道,面对任何强大神佛或是敌人,我可以毫无畏惧冲杀在最前面,但是,只要遇见邪物,特别是关于地狱鬼怪一类,我会特别害怕,战斗力大减,当年师傅也很无奈,所以只能将掌门之位传给三师弟了。”
这些话已经证明,大长老朝青山很受前任蜀山掌门宠爱。
苏南也听方涵说过,前任蜀山掌门,对大师兄视其如子!
苏南问道:“那后来呢?那仙尸到底有没有被擒拿?”
“擒拿?别想了,当初出动了几百异能者,有武者,也有仙人,当时东哥带着大家动用了天地牢笼阵法,将女尸困住,然后师傅动用南明离火进行焚烧,然,一开始还好,那女尸不断哀嚎,凄厉无比,可是到了最后,随着她身上的尸毛与衣服被焚化后,似浴火重生,即便南明离火也无法将之焚化!”
“什么……”丁行想到了九尾狐妖,同样是一个不惧南明离火的存在,这让他不由得有了某种猜测!
“师兄,我且问你,当年祖师白眉真人寻到的南明离火,比之天庭之上,太上老君炼丹所用三位真火如何?”
“这……”大长老朝青山没有回答。
因为这个问题不好回答!
三昧真火属于神火,即便神佛都难以抵挡,南明离火是朱雀修炼而出的本命精火!
如果真要比较,南明离火应该不在三昧真火之下!
这话完全没有托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