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季黎峰和苏雯认识的第二十几年,用友情的方式爱着,同时也不忘任性
敲下这些文字之前,我算了一下时间,二十多年了,永远都不会相信,我竟然和一个女生认识了快二十三年。依稀记得那个早晨,阳光照在她胖嘟嘟的小脸上,还有一股若有似无的花香。
还记得那时我成绩不好,总听见老妈的紧箍咒,还总是拿我和她相提并论。
她是我的邻居,也是我的同学,而且还很喜欢住在我家。六年级的时候,我的成绩渐渐提升,老爸老妈都以为我是抄的,才不是,而是被逼的。有一天我终于忍不住,跟她摊牌,结果她说、:“知道你们家人为什么对我那么好吗?因为我爸是黑社会,专收保护费。”
我不信,她就带我去看,走进一家超市,她拿起一包零食没付钱,反而老版还倒给她钱。从那以后我成了她的跟班。
升初中时,她家搬走了,虽然是同一个城市,但我们见面很少。我在初中里也结交了不少朋友。我的成绩一直很好,爸妈也把注意力,转移到了老哥身上,因为他过几个月就要考大学了。
我经常跟小学时期的几个玩的要好的同学,一起去玩。打篮球吃烧烤。
初二时报了绘画班,学画画,和我一起来的还有一个同校女生,叫于斯美,一个挺漂亮的女生,她不胖,相反的她很瘦,笑起来时也有两个可爱的酒窝。
几个月后,大哥要考大学,我要考高中,还以为自己被解放了,差点忘了有考试这会事儿。爸妈希望我考一中,其实我一直想问问一个人,她要考什么学校。考试的前一天,我收到了一条短信“一中见。”三个字,简简单单,改变了我今后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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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哥考了到了理想的大学,而我以一分的悬念,勉强考进了一中,有什么假期能跟小学升初中,初中升高中还要轻松嘛!不过还是要补课。
和同学们到处去玩,那是必须的。去上绘画课的时候,于斯美说她也考到一中了,我也?挺开心的。
开学那天,我没有看见小胖妞,于斯美过来给我打招呼的时候,还以为是她。
正式开始上课的那个早上,我似乎有点小失望,有种被骗了的感觉,渐渐的同学都到齐了,只差我的同桌,有点犯困,趁着老师还没来,先在桌上趴会儿。
那天早上的阳光很温柔,感觉有人来到我身旁,这感觉好熟悉,我和小胖妞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也是在早上,那天一大早,就被老妈揪着起来做作业,做着,做着,就睡着了。
迷迷糊糊中,我问到了一股香味,一睁开眼,就看见一张胖乎乎的小脸,手里拿着一束紫丁香,“这个送给哥哥。”声音很软。原来那种花,叫做丁香。
这次我也闻到一鼓香味,慢慢睁开眼。阳光照在了我的眼睛上,有点睁不开,但是能看见她的样子。我站了起来,仔细看着眼前的女生。
“你是小胖妞?”这话说出口,我就后悔了,相信无论是不是,我都有可能被揍一顿。
果然眼前的这位,直接用书敲了我一下,其实觉得挺庆幸的,还好不是她手里抱着的那个花盆。“你再叫个试试。”她笑着说。
她变得好瘦,但是脸上还是有点肉肉的觉得很可爱。我伸手揉了揉她的脸,记得小时候,我最喜欢做的事,就是揉她胖嘟嘟的小脸。
忘了教室里还有其他同学,她也没提醒,我玩够了,她却默默地说:“季黎峰,你要是再不离我远点的话,我手里的东西可就砸你脚上了。”
不知道是荣幸还是倒霉,我尽然和她成了同桌,三年不见,她还是没变,一样爱抢我东西,我不给,她就会说:“你忘了,我家是干嘛的。”我也只好默默的让着她。高一新生,都不是很熟,唯一玩得好的几个同学,是初中和小学的,只有这俩人。一开始我以为学霸都挺高冷的,然而并不是。
阿哲,曾宇,陈骁樱,莫菲菲,这几个同学,都不属于高冷,是这个班级中最闹的,也是成绩最好的。高一开始军训时,我才想起她好像有心脏病,我问她需不需要请假,她说她做过手术。
苏雯,你到底是个什么样的动物啊?每次女生都会被教官骂哭时,她却在偷偷给我做鬼脸。
女生的心思真的很难猜,于斯美既然和我是同一个班,但我和她好像话题越来越少了,有一天老师说,我们如果有兴趣的话,可以每个人上交一副美术作品,如果画的好的话,可以进入艺术生的班级,还能照样高考,赢的小组可以得到奖励。我们小组第一个想到的就是我。我去找于斯美一起,她答应了。
那天在学校食堂里,我们边吃边讨论着,我们组的成员,全是不算学霸的学霸。
阿哲他们四个,依然用嫌弃的眼神,看着我和小胖妞,她的筷子和小时候一样,往我碗里送她不喜欢吃的东西,当然我也已经习惯了。我偶尔也会还回去几样。她这次想夹我饭盒里的红烧肉,幸好被我及时拦下,她却不放过,我俩的筷子打了起来。
莫菲菲一脸嫌弃的说:“季黎峰,你还说我们闹,你和苏雯,你们两口子才是班里最闹的,好不好。”
我和苏雯童鞋对视一眼,扑哧笑了出来。
我提议画植物,于斯美却说:“植物随处可见,我建议为老师和同学,集体画一副素描。”我看了一下他们,阿哲堆了一下脸上的眼镜“对于美术,我了解很少,决定权在于你们。”另外三个也点了点头,曾宇突然说“我们能想到,其他人也能想到。”
莫菲菲也说:“画这个,深怕老师不知道我们拍他马屁似的。”陈骁樱也发表了观点,说可以加入动漫的元素,被于斯美一口否定,还说什么“都多大了,还看动画片,季黎峰你们组能专业点吗?”
我不认同于斯美的说法,也并不反对,不过最后于斯美还是被气走了,被我家的这位给气走的。我踩了一下这只猪,她反映过来,当机立断的说了句:“我不认为拍马屁是个很好的习惯。”
于斯美被气得脸红:“好,季黎峰,别来找我。”刚开学那会儿,她就刻意的去讨好老班,以前在我眼里她就是个文静的女生,虽然跟她很要好,但跟苏雯还差点,我以为几年不见,我跟这只小胖妞会没话聊,她的确变了,变漂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