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听礼物,哈雷也不打算将星辰来做老师的事告诉她了,唉!还真是浪费老爷子的一番苦心啊!
他回想起昨夜星辰跟他说的一番话,他问:“哈雷你有想守护的人吗?”
这句话好像在四年前就问过了,当时他们也是在酒吧,哈雷问他:嘿!伙计,我看你是明显的乖乖男,怎么偏偏选诡影呢?”
星辰盯着前方的目标,淡淡开口:“你有想守护的人吗?”
哈雷当时摇了摇头,继续道:“我想守护的人,我宁愿让自己变成魔鬼,也不想让她的手沾染到一点鲜血。”
哈雷听到这话,露出一丝莫名其妙的笑。
而四年后,同样在酒吧,同样的问题,这次哈雷下意识的瞟向薛瑾,轻轻点了点头。
星辰和雨晨的关系,他是知道的,雨晨当初选择用极端的方式,去了魅影,这个女孩的确比他更适合管理魅影,因为她比星辰狠,对自己太狠。
“欧阳小姐离开有三年了,这三年你是怎么过的。”
星辰笑了笑说:“我不相信她死了,真的,放心啦!我不会想不开的,她若是真的已经离开了,我也会好好活着,等待着在奈何桥上与她见面的那天,自杀的人是不会有来生的。”
听着他半开玩笑的话,觉得有点难过,欧阳雨晨当初到底是怎么想的,是不想让星辰为她变成魔鬼,还是不想让他卷到这个社里,无论是什么理由,他都很佩服他们二人,说他们是魔鬼不如说他们是天使。
哈雷看着他:“如果还在这世上呢?”
星辰看着杯中的酒,在昏暗的灯光下,红色的,像血。抒情的吉他声响在耳畔,他长长的睫毛垂了下来“如果她还活着,我会等。”
想到这些,哈雷笑着看向林南,用一种认真的语气问了一句:“星辰说如果雨晨还在世上,他会等,如果她死了,他会等待与她在奈何桥见面的那天。我有个疑问,雨晨会给他一个机会吗?”
林南手上的动作一顿,薛瑾依然懵懂的看着他们,林南笑了笑,放下手上的东西,伸出了手,看着这双曾经拉琴的手,顿时一愣,原来如此,原来是这双手让他不相信自己死了。
因为她的手指比普通女孩的要长,特别是无名指。
当初她向千皓苍提出了这样的要求,她愿意进入社团,但是别让星辰再执行任务,而千皓苍却答应了并且要让欧阳雨晨在他们面前死去。
她不知道后来千皓苍是如何做到的,按照他的安排,她只需要在他们面前跳下悬崖就行了。
欧阳雨晨,那个在八年前出过车祸,十三岁之前的记忆完全忘了,她的父母,她的同学,还有神秘的星辰,欧阳星辰,在她的记忆里,第一次见到他,是自己回国的第一天,在家宴上每个人身着华丽的礼服,带着一副精致的面具,唯独雨晨和星辰,穿的是休闲套服。
欧阳千皓苍的孙子们,都不是养尊处优的人,可是难免会有些优越感,不知何时,他们关心的只有那些面子,与金钱,欧阳的确有自己的企业集团,但却不是根本,要知道魅影旗下的集团,可不止欧阳家放在明面上的唯欧集团一家。
千皓苍最后选择培训他的重孙,就这一家明面上的集团,他的那群孙子们,就在背地里明争暗斗,虽然雨晨的父亲长孙,对这些不感兴趣,所以欧阳家的子孙们,没几个知道魅影的存在。
这掌管魅影的人,必须是一个,有信念,有一个颗能考虑大家的心,不会为了一己之私,而将去陷害他人。
林南微微笑着,叹了口气:“会的。”
同一时间,另一家酒店。
一间房间里坐着五个人,三个女生两个男生。雨
清美无话的收拾着衣物,雪婷帮她收拾着,他们才来了两天,千皓苍就让星辰尽快的去那个镇上,因为星辰要这个市里的一个镇上,去做一个音乐老师。
飒枫和恬馨为他整理这书籍。
“这几本交响曲谱,给你放在一起了,要找的时候你可以翻一下红色的袋子,这一册…诶!星辰这本什么都没有的是什么?”
抬头却看见,星辰脖子上围着一条围巾,是在昨晚放在椅子后面的那条,昨晚明显还有一个人,那双筷子,那个碗,那杯冰激凌,而哈雷却根本没说,说明这个人,是在他们面前不能说的,这三年来欧阳千皓苍没让他去完成过任务,据他在魅影的人说,这三年前多了一个叫南哥的人。
不杀人,对于他来说,这也是最好的,诡影组的那绑人,经常问他什么时候回去,比起做杀手,他宁愿做个小镇上的老师。
雨晨当初要自己带着她走,可那段时间,实在不行,而现在他后悔了,就算当初身无分文的带她走,他们也不会饿死不是吗?
他现在呆呆的站在窗边,耳朵里戴着耳机,手上拿着一台平板电脑,弹着上面的虚拟键盘。
飒枫拿着册子,走了过去,用一种好奇的语气说:“弹什么呢?”
星辰顺手将耳机给拔了,飒枫翻开了册子,是几副画,和几张手写乐章。别看星辰在人前,那么阳光那么帅气,这三年间他可过的不怎么样。
星辰懒洋洋的声音响起:“是我的画册,放在白色的布袋里。”
这房间大大小小的箱子盒子,行李箱,星辰再次说了句:“清美,别把我衬衫和围巾放在一起。”
清美手上的动作一愣,狠狠的瞪了他一眼,忍住要发火的欲望:“是,小少爷。”
毕竟他们是从小一起长大,自己又偏偏大他一岁,这个姐姐是做定了。
两天之后,林南回到C市,此时她一身男装,脸上戴着一副眼镜,而这张脸,却是一张极为普通的脸,一走出机场,就有人上前来递给她了一把车钥匙。
那个人朝她礼貌一笑:“南哥。”
林南接过钥匙,用磁性的声音说:“帮我订好明天的机票。”
说着顺手打开车门,坐上驾驶座,一脚油门踩了下去。
这一路上的风景,她都没怎么看,记得上次回来,她也没怎么看。
车来到一处郊外,两边的树已堆了一层皑皑白雪,穿梭过这个树林,来到一座庄园,这个庄园名叫南樱公馆,据说是欧阳家的祖屋,是民国时期建造的。
之后又被翻新了一边,但还是看的见,那个时期的美丽,与岁月的痕迹。
记忆中,她第一次来到这里,第一个想法就是,可别迷路了。
上次回来时,是春天,满园的樱花飘在空中,要多美有多美,中间的一个喷水池,已经冻了一层厚厚的冰。
她将车停在车位,下了车就提着箱子,步伐果断沉稳的走向屋子里。
她在这住了五个月,对这无比熟悉,脚刚要踏进屋时,有一个女声响起:“请问…”
一回头只见到一个少女,身着一件红色披肩,白色的高领毛衣,五官精致,有着一双深邃的眼眸,有一种高雅的感觉。
正在上下打量着,少女已经走到她的面前:“请问你找谁?”
她笑着点头,在这个少女的眼里,她就是个长相普通的少年,这样一点头,倒是有些绅士的感觉,她说:“我是来找千皓苍先生的。”
少女微笑道:“喔,爷爷在书房,需要我带你去吗?”
林南轻轻点了点头,这个女孩是谁?之前她看过这一大家子的所有资料,从叔伯到七大姑八大姨再到女佣厨师们,她的记忆中唯独没有这个女孩。
见到这个女孩,领着她走到了千皓苍的书房,女孩敲了两下门,颇有礼貌的说:“爷爷,有位先生找您。”
开门的则是一个西装革履的男子走出来,这个男人,林南第一次见到他,就一副冰山脸,很少在他脸上看见笑意。
这个少女却满脸微笑的说:“哥,都准备好了。”
女孩的双手挽住他的胳膊,而他却露出一丝厌恶的神情,而看见了林南又微笑道:“是南先生吧!爷爷在里面等您。”
她轻轻点头,走了进去,关上门后,看见千皓苍正坐在阳台上喝茶,便兴奋的走到了他身后,抱住了他的脖子:“爷爷…”
千皓苍拍了拍她的胳膊:“我这把老骨头,都快被你们几个给折腾散架了。”
林南松开了他,坐到了他的对面,自个拿了只杯子,到了杯茶闻了一下味道“嗯,蔷薇玫瑰,还有一种花,薰衣草,这是为我准备的吧!”
千皓苍看着丫头的脸,忍不住调侃一下:“这妆化的,估计连星辰都认不出来。”
“那也不辜负我的两个小时。”
这妆虽然确实难化,不过她只是改变了一些特别的地方,眼睛鼻子嘴巴而已。
林南拿起了箱子,边打开边说:“我给爷爷带了个礼物。”
将那把琴轻轻的从箱子里拿了出来,递到千皓苍面前,他一看见这把琴,顿时一愣,从怀里拿出眼镜戴上,双手微颤抖着接过那把琴,仔细看了一下,琴弦的下方,上面雕刻着几行字,“落花时节又逢君,花落人亡终一曲,奈何明月与君见,忘川河流待落花。”
记忆犹新,千皓苍依稀记得,当时为她写下了一诗句,“王宅里寻常见,崔九堂前几度闻。正是江南好风景,落花时节又逢君。
”
可她只记得了这一句,落花时节又逢君。
林南说道:“这把琴,是在执行任务时,在那个大佬的保险柜里找到的,却是一个妓女的,不过卡乐正在进一步调查。”
看着千皓苍的眼睛,目不转睛的盯着那把琴,她只能转移话题:“对了,那个女孩是谁?”
千皓苍没有放下琴,看向林南道:“那个女孩,是你小姑的女儿,你信吗?”
林南知道,这个小姑自家爷爷最唯一的女儿,也是千皓苍的孙女,小姑名叫欧阳忆文,是个典型的古典姑娘,喜欢古诗词,结婚后的第六年,与丈夫出海旅游,遇到了船难,一家三口都遇难,海警打捞了一个星期,才将忆文和丈夫的尸体打捞上来。唯一没有他们女儿的,找不到尸体就等于有活着的希望,外加那片海域不算大,可是找了那么多年,终究没找到。
“那是谁找到的?”林南问道
千皓苍拿起了琴弓,试了几个音“是在一家咖啡厅里,当时你二婶带着雪婷相亲,一个服务员恰巧路过,撞到了对方身上,雪婷刚好看到她脖颈后的胎记,那个胎记有些特别,微微有点像心。”
林南想问查过她了吗?又想着怎么可能没有呢!
千皓苍开始拉起一首曲子,这把琴的音质还是不错的,和他唠了一会儿嗑,走出房门时,来到她自己的房间,她的隔壁住的是星辰,她的手悬在门把手前,她还是没那个勇气走进这扇门后。
走出了屋子,便看见了几位工人在搬运着一颗圣诞树,她看着这棵树,在她的记忆里,好像没有和家人度过过任何节日吧,除了三年前的端午节,冬日的阳光撒在她的脸上,这个地方给过她美好时光,和一些未知的谜题。
离开公馆之后,她又四处逛了逛,便回了酒店。歇了一天一夜,第二天便坐上飞机,回了苏州。
哈雷有些惊讶,她为什么怎么早就回来,可林南的事他那敢多管。
第四章
过完了圣诞节,薛瑾在林南的威严下,只好将他们带回家,差不多是L成的一个小镇,距离他们的所在地有两百公里,需要坐大巴才能到,而林南却是直接去买了一辆车,因为他们随身携带的东西,都稍微有点危险性。
到了小镇上,哈雷好奇到处看。这是一个古色古香的小镇,小桥流水人家,青石板的街道,整体感觉就像一副水墨丹青。
林南和哈雷来到薛瑾的家,原来她家在镇上是开旅馆的,据她伯伯直接辞职回了家,开起了旅馆生意。
到了家门口,薛瑾微微抿了抿唇,她的手悬在空中,林南看她的样子,是敲不下这个门的,她直接抬手就是敲了几下。
薛瑾看着她,她耸了耸肩。
只听见一串脚步声,门开了,一位长相普通的妇人,用一口不太好的普通话道:“你们是要住店嘛?”
妇人给人的感觉,还算是舒服,此时的薛瑾早已湿了眼眶,直接冲了过去,抱住她“妈!我回来了。”
妇人顿时一愣“妍妍!”
薛瑾松开了她,孟鸳仔细看着自己的女儿:“让妈好好看看,这些年在外边受苦了吧!”
薛瑾摇了摇头,吸了吸鼻子说:“不苦,真的。”
又说了几句,顿时才反应过来,还有俩人晾在一边,还两人都是涵养极好的默默站着,薛瑾连忙拉过林南,介绍道:“这位是南哥。”
孟鸳有些疑惑:“南…哥?”
林南解释道:“阿姨,是唱歌的歌,我叫林南歌,是薛瑾的好朋友,您叫我小南就好。”
孟鸳露出一脸的微笑:“愣着干嘛,快进来!”
一进屋就听见一屋子的麻将声,孟鸳有些尴尬的说:“你的…两个婶子约了几个朋友,来家里打牌,你们可别介意啊!”
然而这时,从楼上下来一个人,嘴里还叫喊着什么“不就是两百块钱嘛!我一会儿就拿给你!”
声音绵长且刺耳,是一个脸上化着大浓妆的女人,她没注意林南一行人,直接走到孟鸳跟前,伸出手满脸不买到的说:“拿两百来!”
孟鸳拿出钱袋,犹豫的开口问:“素娟这是今天的菜钱…”
没等她说完,这个女人就一把抢过“这我可不管,菜市场里不是有有些不要的菜吗?把它们捡来洗干净,和和隔天混在一起,到时候就跟那些游客说,是当地特色不就行了嘛!”
说完,女人走上了楼。
孟鸳无奈的看着,薛瑾有些不好意思的看着她俩:“不然我们出去吃…”
听到这话,孟鸳顿时笑着说:“不用,阿姨做给你们吃。”
有想到菜钱都被拿走了,林南的声音突然响起:“阿姨,需要什么菜。”
哈雷将手里的东西放下,唉,自己看来真成跟班了。
薛瑾看着在原地发愣的妈妈,就抓住她胳膊:“妈,你立个菜单,我去买。”
“你们是第一次来,我怎么好意思让你们出钱呢…”
哈雷满脸微笑的说:“阿姨,我们已经把薛瑾当成一家人了,你也是我们的长辈啊!”
孟鸳看见是个外国人,有些惊讶:“这位是…?”
林南笑着向哈雷,合着这是没看见他…哈雷此时满脸黑线。
在薛瑾家住了一个多星期,林南总算知道薛瑾为什么不想回来了,这帮无语的亲戚,太无语了。
那天他们把菜买回来,做好之后,一群人都来到了饭厅,大吃大喝,当这群人吃到一半时,才发现旁边有人,他们还以为是客人,可看见了薛瑾,认出了她,白天那个叫素娟的人,就开是打量起来:“哟…看来人家的小日子过的不错嘛!”
又有一个年轻点的女人,打量了她一眼“不是说永远不回来了吗?怎么,回来要钱的。”
一个男人粗壮的声音响起:“带了些什么狐朋狗友回来啊!”
薛瑾急了,林南的手拦住了她,林南道:“各位想必误会了,我们和薛瑾是来这旅游的,一些有必要的费用,肯定是会付的,不过……薛瑾也是你们的客人,请尊重一下你们的上帝。”
这个男人是薛瑾的大伯,薛宋阳,此时他心里想着,该收多少,林南就扔出了两撘钞票,才堵住众人的悠悠之口。
过了一个星期,哈雷开始抗议了,因为这实在有些无聊,不光他薛瑾也是,而林南却是乐在其中,她每天都会到镇上的酒吧喝酒,直到这天,彻彻底底的扰乱了她平静的心。
距离跨年只剩两天,都说2012年是世界末日,看来也只是个无稽之谈而已。
酒吧里的灯火,永远都是那么的暗,如果有些酒吧是喧闹的话,那么安静的酒吧,更能让人产生欲望,就连舒缓的音乐,都像似情欲般的召唤。
林南的一头短发,易容过的简单五官,整个给人的感觉是简单清爽,举手投足之间透着一股优雅与从容,修长的手指握着高脚杯,一派悠闲的坐在那,看着正在热舞的薛瑾和哈雷。
彼时,正有一帮人坐在沙发上,玩着真心话大冒险。
“我说星辰你能输一把吗,我们的秘密都说完了!”
此时刘青川一边洗着牌一边说,这位长相俊美高贵的优雅男子,是清美的叔叔,也是晴空集团的总裁,虽然是长辈,但他们除了清美以外,他们都管他叫川哥。
拿了三张牌放在桌上,打乱位置,要他抽一张。
星辰随便拿了一张,这次的不是提问别人,而是真心话。
飒枫露出一丝玩味的笑“说说你的初吻吧!”
星辰只是拿起了酒杯,喝了起来,雪婷在后面掐了飒枫一下,飒枫才反应过来,觉得有些尴尬。
星辰突然说:“我选大冒险。”
青川露出一丝戏谑的表情,他说:“亲一下我随意指的陌生人,无论男女。”没等他们露出惊讶表情,又说“还有一个选择,考虑一下回我公司上班。”
青川用一种真诚的眼神看着他,就在他快要被自己的真诚给打动时,星辰喝完了最后一口酒,摘下了眼镜,朝人群中走了过去,那张看上去纯良无害的脸,曾经不知骗了多少人,又有多少人,死在了这个笑容如天使一般的人手里。
星辰在人群中看了一眼,找了一个在他眼里看着舒服的,走了过去,看见这位有些普通的少年,觉得她给人一种果断从容的感觉,又有一种熟悉感。
星辰拍了一下这个人的肩“哥们儿,玩游戏玩输了,帮哥们儿我一个忙。”
此时的林南已经喝了不少酒,尽管的酒量再好,也有些些许的醉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