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内就能赚到十万块,对绝大多数人来说,那就是无法抗拒的诱惑。
虽说李老板早就达到了“视金钱如粪土”的境界,可在小眼睛男晃着银行卡,这般勾搭他后,还是来了兴趣:“干啥活,能一天赚到十万块?难道,是让我去杀人放火?”
“嗨,说啥呢?”
小眼睛男一撇嘴,说:“咱是正经乞、正经人。赚钱,当然也是正正经经的。这样和你说吧,我老大、咳,我妹子今日要结婚。谁知道,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就在她娘家人赶来的路上,忽然上天打雷,把人都给咔嚓了。但婚礼,却必须在吉时举办。虽说没有娘家人,这婚礼也能结。可我妹子没有娘家人,就会感觉特没面子。”
想到能光明正大的和人说,老大是他妹子,牛黄心中就不是一般的爽。
至于他的讲述,听起来语无伦次的,别人听着老费劲,那就不在他的考虑之内了。
幸亏李南方的纠错功能,还算可以,明白牛黄要表达啥意思了。
他妹子结婚,娘家人赶来参加婚礼的路上,遭雷劈----
他妹子也挺强悍的,娘家人集体遭雷劈后,仍然要以举办婚礼为重,这才让牛黄拿着十万块,跑来大街上,随便找个憨厚质朴的男人,冒充她表叔,充当娘家人,参加她的婚礼。
没有娘家人出席的新娘,是悲摧的。
不过有两点,李南方不是太明白。
第一,牛黄既然口口声声说新娘是他妹子,那他就是新郎的大舅哥----他怎么没遭雷劈?
第二,他的相貌,真是“憨厚质朴”,乡下农民伯伯一枚吗?
还有,花钱雇人冒充表叔,来当娘家人的这波骚操作,一般人还真干不出来。
“快点,你想不想赚这个钱。”
牛黄见李南方久久的沉吟不语,就有些不耐烦:“不就是让你坐在椅子上,人模狗样儿的含笑,接受新郎新娘的跪拜、敬酒,话都不用说几句,就能大吃二喝一顿,揣着十万块走人吗?想干就吱声。不想,麻利点拒绝,我再去找别人。”
李南方强忍着一巴掌,把牛黄满嘴牙抽掉的冲动,笑问:“你妹子,叫啥名?”
别的事,牛黄能隐瞒。
甚至,他都能自作主张,让老大娘家人遭雷劈----
但唯独老大姓啥名谁,他不敢胡说。
希望世人都知道,她终于如愿以偿,嫁给天下第一帅哥杨逍,那可是沈轻舞、或者说上百万丐帮子弟,最大的心愿。
果然是这个不靠谱的。
唉,真可怜了我的小棺棺,怀着我的崽,还得给人当老公。
要不是看在其间,掺杂着很多交易,不靠谱的嫁给小棺棺,算是“众望所归”,我特么说啥也得让她心碎欲绝。
李南方心中叹了口气,却又想到不靠谱的要跪拜他,给他敬酒,又期待起来。
眼看吉时快到,李南方还在沉吟,牛黄立即拉下脸来,刚要掉头走人,搜寻下一个“憨厚质朴”的农民伯伯,就听他说:“大侄子,我们先去商场,买身像样的行头吧。以免我出现在婚礼上时,会丢了我表侄女的脸。”
牛黄一听:“草,你叫谁大侄子呢?”
李南方马上怼了回去:“我不是你妹子的表叔吗?”
牛黄一听----小眼睛眯起,满脸的谄媚:“表叔,您这边请。”
四豪酒店的斜对面,就是一家大型商场。
西装领带,脚踩铮亮黑皮鞋的杨逍,到背着双手,站在窗前,遥望着商场门口,满脸的腻歪样----
她已经知道,李家的地主婆平安归来。
杨甜甜,却留在了飘渺乡。
地主婆终于回来了,是好事。
这代表着以后全家人,会重新过上以前那种荒唐,却又温馨幸福的好生活了。
尤其她实在厌倦了十丈软红,无比渴望,能回到帝王谷,等待她的乖宝宝降世,安心相夫教子,最好是这辈子,再也不出来。
当然,她原本打算去帝王谷隐居之前,要做件事。
杀----杨甜甜。
让那娘们莫名其妙的蒸发,任谁也查不到蛛丝马迹,想不到是她做的这种事,对轩辕王来说,并不是太难。
杨逍对杨甜甜动了杀心,主要是她在青灵县,差点伤了腹中的胎儿。
何况根据某些“传言”,杨甜甜不再是地主婆单纯的亲妈了。
那就是个----妖孽!
天下之大,除了地府和飘渺乡,就没杨逍不能去的地方。
偏偏,那个女人好像知道杨逍对她动了杀心,竟然留在了飘渺乡。
这让杨逍暗中失望。
可真正让她感到腻歪的是,还是要迎娶沈轻舞。
要是搁在还没龙种深种时,就凭杨逍的邪性,别说是迎娶一个女人了,就算迎娶一个连的,她也许会乐此不疲,感觉特好玩。
但现在----
她只想等待爱子降世,做个天下最称职的母亲好吧?
“沈轻舞。唉,你明明知道,我也是女儿身,却非得这样做。”
杨逍想的心烦,无奈的轻叹一声,低头。
看到那双铮亮的黑皮鞋后,杨逍心中更烦。
别看这魔头个头一米七多,却有一双36码的秀足,就地主婆那种极度自恋的人,都羡慕嫉妒不已。
她今天是以新郎官的身份,亮相婚礼----穿36码的黑皮鞋?
怎么着,也得40的吧?
雪足太小?
这不是事。
前面塞棉花。
虽说塞上棉花后,一点都不难受,也不影响杨逍走路,但还是让她感到别扭。
吱呀一声。
门开了。
杨逍不用回头,仅从脚步声中,就能听出来者是谁。
叶小刀关上门后,等了片刻,也没等杨逍回身,只好干咳了声。
他刚要说话,就听杨逍冷冷的说:“想说什么,就赶紧的。干咳什么?毛病。”
瞬间,叶小刀忽然强烈怀念李人渣----
话说李南方全家住进青山别墅后,叶小刀去那边做客时,杨逍虽说没有向岳梓童等人那样,热情的让他乐不思蜀----但也是在偶尔和他对望一眼时,会故作娇羞的小模样,以表示她颇具贤妻良母的潜质。
可不守着李南方,刀爷总感觉,这魔头阴森森的眸光,总在他一大一小两个脑袋上,来回的转。
杨逍是个爱记仇的。
可能到牙齿掉光那一天,都不会忘记她刚入世时,就是叶小刀和贺兰扶苏联手,让她受过枪伤。
总想找回这个场子来。
今天,要不是荆红十叔拿出长辈的架子,吩咐他来杨逍房间,和她“谈谈心”,打死叶小刀,都不会来啊。
被杨逍骂了句毛病后,叶小刀没丝毫的怨意,连忙讪笑着说:“咳,那个啥。我来吧,就是想----”
杨逍打断了他的话:“放心,我既然已经答应,要娶她,就会照做。”
“呵呵,我就知道,你会顾全大局。”
“哼。我答应娶她,是因为她在青灵县时,救了我。”
杨逍冷哼一声,说:“如果不是这样,就算你们跪在我面前,把脑袋磕破----我只会把空空老贼秃的脖子,拧断。”
说着,杨逍转身,森冷的眸光,又在叶小刀那俩地方乱扫:“沈轻舞情绪稳定,有助于丐帮上百万弟子的管教,管我什么事?我最讨厌的,就是被人利用,拿着当交易。别和我说国家利益那套,我就是个女人。最大的愿望,就是守着一家人,过好日子。”
叶小刀的眉头,顿时皱了下。
屋子里的气温,忽然下降。
叶小刀却抬头,看着杨逍的眼睛,淡淡地问:“你敢把这番话,对李南方说吗?”
杨逍眉梢一挑,却又垂下长长的眼睫毛:“不敢。”
叶小刀又问:“你敢和岳梓童说这些话吗?”
杨逍嘴唇用力抿了下,右拳悄悄握起。
气温,更低。
叶小刀却晒笑:“呵呵,你不敢!因为,你怕被赶出来。轩辕王虽然牛,这两年多来,却一直乖乖给人做小。”
杨逍看着地面,缓缓抬脚,走了过来。
叶小刀却像没看到,问出了第三个问题:“你敢对沈轻舞,说这番话吗?”
杨逍蓦然抬头:“叶小刀,你真以为,你是李南方的兄弟,就敢这样和我说话?”
叶小刀没回答她的话,只说:“你不敢。因为,你爱李南方爱的苦。沈轻舞爱你,也是爱的苦。”
“所以,你最好是乖乖的,当好你的新郎。千万,千万,别出妖蛾子。要不然,嘿嘿。”
嘿嘿冷笑一声,叶小刀转身开门,走了出去。
关上房门,走到楼梯口后,叶小刀才长长松了口气,感觉后背,几乎被冷汗湿透了。
李南方离开大半年后,杨逍的魔性,越来越强。
“幸亏,那个人渣已经回来了。要不然,就算砍掉刀爷的脑袋,我也不来。不过,我刚才的表现,简直帅呆了。”
叶小刀自夸了个,为安抚下受惊的小心肝,决定去外面抽根烟,压压惊。
唉,有老婆跟着的男人,抽颗烟,都得去空旷的地方。
叶小刀刚走出酒店大厅,就看到沈轻舞的忠实走狗牛黄,带着一个人快步走了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