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七节 醉酒当歌
投篮有效,场上比分88:88!
比赛还剩一秒的时间,可是新闻系却还有罚球的机会!
王翔兴奋的跳了起来,顾不得屁股还在作痛,冲到了罚球线,小张一瘸一拐的走到他身边,“大王,你可一定要投中呀!”
“投不中,我从住的地方跳下来。”王翔丢下了一句,接过了篮球。
“那也不用。”小张知道大王性格倔强,担心的劝了一句,突然醒悟过来,“你小子不是住在公寓一楼?”
王翔一笑,心中却没有任何负担,就算自己就算不中,比赛进入加时,有林逸飞在,新闻系也是赢定!
只不过今天最后这十分钟新闻系实在手风太好,王翔投的一球在篮筐上晃悠了两圈,还是滚了进去,新闻系的啦啦队都跳了起来,还剩一秒钟的功夫,建筑系才一出手,裁判的哨声已经响起,新闻系一分险胜!
付主席激动的一把抱住宁志远,亲了他脑门一口,心中却有些遗憾,如果有个妞在身旁应该多好,就算激动之下有什么失礼,别人也不会介意。
宁志远却差点吐了出来,“主席,今天刷牙了没有?”
付主席有些尴尬,“下不为例,下不为例!”
欧阳冠恨恨的一跺脚,冷冷的看了林逸飞一眼,想要说什么,终于还是扭头离去,他在情场上失意,球场上没有想到也输给了林逸飞,当然比赛中,受关注的永远是胜利者,失败者灰溜溜的离去没有人注意。
“好小子。真有你的!”王翔上前用力重重擂了林逸飞一拳,“原来以前一直都是留一手。”
林逸飞捂住胸口苦笑道:“给你们更多表现的机会难道不好?”
手机就在这时响了起来,林逸飞看到神色微微一动,王翔看了一眼他的脸色,摆摆手,“女朋友的电话,是吧?不打扰你,记得晚上开电话。付主席请吃饭。”
林逸飞点点头,缓步走到一旁,接通电话,说了几句,表情却有些诧异,挂上电话地时候,好像漫不经心的四下望望,看到汪子豪正站在远处,向身旁的一个人说着什么。不时的向自己这个方向指指点点,等到林逸飞望过去的时候,慌忙扭过头去。
并没有注意汪子豪,林逸飞只注意他身边的那人,戴着鸭舌帽。压的很低,却能看出脸很长,就算帽子的下檐都挡不住,看到林逸飞望过去。却没有像汪子豪一样闪避开目光,只是恶狠狠地望着林逸飞,嘴上一张一合的说着什么,汪子豪连连点头,拉着他终于走远。
嘴角浮出一丝古怪的笑意,林逸飞施施然的走到付主席的身边,“今天我请客,请几个兄弟喝一杯。”
付主席反倒一怔。脸上浮出老狐狸一样的笑容,“逸飞说的哪里话,你看你今天可真是劳苦功高,怎么能让你破费,只不过你真的要做东,我当然……还是不反对地。”
深夜,林逸飞和王翔一帮人走出饭店的时候,或多或少的都有点了醉意。很多时候喝酒就是为了买醉。不然还喝它干什么?
几个人东倒西歪的,小张执意去k歌嗥叫一番。展现一下野狼派的风格,王翔和宁志远并不反对,夏爽和杜振宇当然听老大哥地,付主席终于明白一个道理,出来混的,总是要还的,还不还其实只是个早晚问题,本以为今晚的吃饭林逸飞请客,自己可以逃上一顿,没有想到王翔几个虽然醉了,还是不忘记宰他,本来想招呼上林逸飞,林逸飞却推说有事,先走一步。
王翔和付主席几个都会意地大笑起来,认为林逸飞有异性没人性,小张更劝林逸飞不如像自己做个光棍汉,无忧无虑的逍遥快活,只是怎么听,怎么有吃不到葡萄嫌葡萄酸的感觉,林逸飞只是笑笑,脚步有些踉跄的向远处走出。
从背影来看,林逸飞无疑是醉了,很少看到他脚步有这么蹒跚的时候,走到一处十字路口,呆立了很久,似乎不知道何去何从,半晌才晃晃悠悠的走到一处烧烤摊位,要了几串肉串,闻了闻,却没有吃上一口,走到一处垃圾桶的时候,统统的丢了进去,然后继续前行。
“大哥,这小子是不是醉了?”不远处有四条人影不即不离地跟着,一个人问着另外的一个马脸,那人正是和汪子豪打过交道的丁老大。
他们几个听汪子豪说,是因为林逸飞通风报信,才让条子抓到了羊三,乌四三个,进而导致他们的死亡,都恨不得马上把林逸飞从学校里面拉出来碎尸万段,没有想到十一的时候找不到人影,他们偏偏有有些事情要办,更不能公开露面,这才等到了今天,可是他们已经觉得再也等不下去,仇恨如同火焰一样,可能烧毁很多东西,包括自己!
汪子豪却一点不急,他知道自己既然埋下了种子,只要适当的时候,就肯定会发芽,而且时间越久,蓄积的力量越强大,带丁老大出来认认林逸飞,心中不停的冷笑,让你林逸飞球场上先威风一回,只是这多半是你最后一次威风,你如果能见到明天地太阳那才是怪事!
上次撞不死林逸飞,他一直觉得纳闷,可是却不担心,他知道,如果丁老大想要杀一个人,那个人唯一能做地事情,就是等死!
“他是醉是醒我不管,不过我会让他死的时候非常地清醒!”丁老大捏捏袖口藏的一个硬邦邦的家伙,感受着那东西带来的刺骨寒意,那家伙是把刺刀,当年他越战回来后,一直没有舍弃,本来复原后,部队给他安排个职业。可是他没做几天就拒绝了,相对于别人门前酒肉臭的时候,他觉得那百多块的工资实在太少,他认为自己付出了太多的努力,却没有得到应有地回报,这点实在太不公平!
他在前线的时候拼了老命,一颗子弹几乎打穿了他的心脏,他幸运的活了下来。可是难道他活下来的代价,不过是一个月的百多块人民币?
他找到当初的战友商战,二人都是有着一样的想法,为什么别人可以大鱼大肉,我们却只能看别人地脸色!他们于是选择了一条捷径,可以让他们不用看别人脸色的工作,那就是杀手!做着他们认为是正确的事情,拿人钱财。与人消灾!
不过正如捷径通常都是比较危险,他们也这些年来也不好过,他额头上的那道刀疤就是被人一刀砍的,头骨当时几乎被砍穿!可是相对危险给他们带来的可观效益,那他认为绝对是值得!
十多年来。他这个组织只有七个人,除了商战外,其余的五个都是他带出来的小弟,感情如同自己地手足。丁老大现在没有什么是非观念,他判断只有一个人的好坏很简单,对自己好的就是好人,对不起自己的就是坏人!
所以就算羊三几个手上满是血腥,他也认为没有什么,相对对这世上太多吃人不吐骨头的人来讲,他们这点事情又算得了什么!
他不认为羊三该死,而谁杀了羊三他就一定会为兄弟报仇。这点其实很可笑,谁都不会认为自己是该死,就算恶贯满盈地匪徒也一样,他们只认为是别人先对自己不公平!
所以丁老大认为,林逸飞一定要死,他伤害了自己的一个兄弟都是死罪,更何况出卖了三个!
“可是老大,汪子豪说的那批货?”一旁的瘦子小心翼翼地问道。他姓甘。在这里排行老五。
“他不会不说出来。”丁老大望着林逸飞的背影,“我想他落在我手上。最明智的事情,就是乖乖的说出那批货的下落,然后求我给他个痛快点的死法!”
“先生,买花吗?”一个学生打扮的小女孩站在街道的一边,手中拿着一个花篮,满怀期待地望着林逸飞,她已经站了很久,很羞涩,一直不敢向来往的行人兜售自己的鲜花,看到林逸飞走了过来,终于还是鼓起了勇气,再不卖出一点,自己这个晚上不但耽误了功课,还耽误了时间,时间对于某些人来讲没有概念,可是对于她一个准备来年考上大学的孩子而言,还是有着特别的意义!
初秋的深夜有些寒意,小姑娘却还是穿着的确良的半截袖,衣服很干净,却有些破旧,一双大眼睛很是明亮,只是脸上却有些菜色。
林逸飞停了下来,默默地注视着买花地少女,却没有说话。
“随便买一朵吧,送给女朋友,或者送给亲人也行,关键是心意!”少女又劝说道,她觉得林逸飞是个好人,而她一向认为自己的直觉很准,可是她有些失望,她已经看出林逸飞好像不需要花,这么晚,还是满身酒味地,怎么会有女朋友?
林逸飞一笑,伸手挑了朵百合花,别在胸口,掏出张一百的放在少女的花篮里面,他不是大方,而是因为知道一点,如果不是生活所迫,这样的小姑娘此刻应该还呆在温馨的家里!
“先生,找你的钱。”小姑娘看到林逸飞转身大步离去,慌忙叫道,只是林逸飞的身影已经没入了黑暗,远处只传来他似狂似醉的高歌!
夜合花香开小院,
坐爱凉风吹醉面。
酒中弹剑发清歌,
白发年来为愁变!
少女拿着一百块钱,愣在了那里,不明白本来温文清雅的少年突然变成书中讲的豪放不羁的燕赵侠士!
她不清楚林逸飞为什么突然会这样,林逸飞却知道自己很清醒,他手中无剑,可是心中那柄剑却一直还在!
今夜,他要做一件事,那是他应该做,却一直没有去做的事情!